很多時候,拒絕的話總是讓人難於啟齒,甚至還要絞盡腦汁去想一些拐彎抹角的拒絕方式,既能把“不”字直接說出口,還能讓對方無法采取別的方式再來麻煩你。有時候,拒絕別人你可以不用這麽費神,關鍵是你要懂得借用“別人的意思”。
某造紙廠的銷售人員去一所大學銷售紙張,銷售人員找到他熟悉的這所大學的總務處長,懇求他訂貨。總務處長彬彬有禮地說:“實在對不起,我們學校已同一家國營造紙廠簽訂了長期購買合同,學校規定再不向其他任何單位購買紙張了,我也是按照規定辦事。”
這就是借“別人的意思”來拒絕。這個事件中,雖然是總務處長說出那些的話,但是這拒絕卻不是總務處長的意思,而是學校的規定,誰也無法違反,事情就這麽簡單。所以,借“別人的意思”來拒絕就是這麽容易的。
以別人的身份表示拒絕,這種方法看似推卸責任,卻很容易被人理解:既然愛莫能助,也就不便勉強。
一位和善的主婦說,巧妙拒絕的藝術使她一次又一次免受了推銷人員的打擾。每當銷售人員找上門來,她便彬彬有禮但態度堅決地說:“我丈夫不讓我買任何東西。”這樣,推銷人員會因為被拒絕的並不僅僅是自己一個人而心理上得到了一點平衡,減少了被拒絕的不快。
有人想找你幫忙,你可以說,我們單位集體決定這些事情的,像剛才的事,需要大家討論才能決定。不過,這件事恐怕很難通過,最好還是別抱什麽希望,如果你實在要堅持的話,待大家討論後再說,我個人說了不算數。比如,某單位一位職工找到車間主任要求調換工種,車間主任心裏明白調不了,但他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說:“這個問題涉及好幾個人,我個人決定不了。我把你的要求反映上去,讓廠部討論一下,過幾天再答複你,好嗎?”這就是巧借他人來表達你的拒絕,而且完全不會得罪於人,並不是我不幫你的忙,而是我決定不了。對方聽到這樣的說服,自然也就隻有知難而退了。
借“別人的意思”來表示拒絕的好處有:
1.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
2.讓對方覺得你很誠懇,自然不會再刁難你;
3.表現出一種對決策的無權控製,從而全身而退。
我們在生活或者工作中,有時候會遇到朋友向我們提出一些我們無法做到的要求,但又不能直接拒絕,這時,我們就可以借別人的話來回絕朋友的要求。
張林在一家商場的電器部工作。一天,他的好朋友來買空調。把店裏陳放的樣品全部看完後,還覺得不滿意,要求張林領他到倉庫裏去看看。張林麵對好朋友,一時不知道該如何說“不”。忽然他靈機一動,笑著說:“前幾天經理剛宣布過,不準任何顧客進倉庫,我要帶你進去了,我就可能被責罰。”
張林借他人之口拒絕了朋友的要求,盡管朋友心中不大高興,但畢竟比直接聽到“不行”的回答要舒服些,也減少了幾分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