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發生在短短的瞬間,前後不過兩分鍾,來得如此突然,簡直就像置身於電影鏡頭中,讓人不敢相信這是事實!我腦子裏模糊一片,不清楚自己剛才做了什麽?當我想發動車子,赫然發現我的手中還握著那把沾血的水果刀!我把刀丟在腳下,踩動油門,一溜煙地離開了現場。前麵不遠的拐彎處,幾輛警車閃爍著*,從我車旁呼嘯而過。徐美蘭軟軟地靠在我身上,花容失色,大口大口地喘氣。
兜了一小圈後,我們回了徐美蘭的家。她還沒從剛才的驚嚇中回醒過來,她本是一個遇事冷靜的人,這次也有點情緒失控了。差點被綁架是一回事,現在沒事了,可她還是很害怕的樣子,我知道,她恐懼不安的是我用刀子刺傷了人!那個男人不知怎麽樣了?會不會死?接下來我們將麵對什麽?是張總一夥的瘋狂報複,還是殺人償命的滅頂之災?
我們很快就要結婚了,而且,張總一夥也將受到法律的製裁,我們將為自己的正義舉動而自豪,沒想到在這個重要時刻,會發生這樣的意外,我竟然持刀殺人,的確太突然了。我內心沒多少恐懼,既然事情發生了,一人做事一人當,要賠償要坐牢要槍斃,我會坦然承當,讓我感到愧疚的,是我不能好好照顧爹媽和愛人了,然而,作為一個男人,在心愛的人受到傷害時,能不挺身而出嗎?
徐美蘭坐我身邊,默默抽泣,我沒有出聲,隻是更緊地握住她的手。我不是害怕她離我而去,而是擔心我和她呆在一起的時間屈指可數了。我用冷水洗去手上的血跡,徐美蘭傷心地說:“李哥,我們怎麽辦?”我摟過她,安慰道:“別怕,沒什麽事的。”徐美蘭擔心地說:“李哥,你要逃嗎?你要離開蘇州離開我嗎?”我笑道:“我為什麽要逃?是他們先綁架你,我才動手刺了他,就算不是正當防衛,也屬於過失殺人吧?放心,我不會被判死罪的。”徐美蘭抱住了我,嗚嗚地哭道:“李哥,我們的好日子才剛剛開始,我不想你坐牢不想你離開我!你答應過我,要陪我一輩子……”我擦拭她臉上的淚,笑了笑說:“幸福總是來之不易,這就叫好事多磨吧?”
發生在商場門口的那一幕,在我腦海清晰地浮現,我記得用力刺了那個男人兩刀,然後他倒下了,然後他被同夥接走了。我的行為算不算犯罪?如果是犯罪,我是等警察來抓我?還是主動去投案自首?如果那人傷得不重,因他們首先有挾持徐美蘭的行為,他們可能不會報案,警方也就不了了之;如果那人重傷或死亡,那他們是不會放過我的,與其讓他們暗地裏對我下毒手,還不如我去自首,光明正大地吃幾年官司。我權衡了一下利弊得失,決定去自首。隻是,我和徐美蘭還沒結婚,我這一去,不知何時才能出來,父母親抱孫子的願望,也就遙遙無期了。況且,舉報張總一事,還沒到真正勝利的時候,我先把自己搭進去了,實在心有不甘,想到這些,不免有些惆悵。
徐美蘭得知我要去投案,不禁淚水漣漣。她說:“李哥,你為了救我才刺傷那人,是我害了你,我們的新生活還沒開始,怎麽會發生這種事啊?”我把她的“新生活”誤聽成“*”,心想,真去坐牢,就幾年碰不到女人了,臨走前可得飽餐一頓。我產生了莫名的衝動。把徐美蘭輕輕推倒在**。徐美蘭明白了我的意思,跟我激烈地親吻起來,我省略了往常的撫摸和挑逗,直接魯莽地進入了她。那一刻的情景,竟讓我想起了孟浩然的《涼州詞》:“渾成紫檀今屑文,作得琵琶聲入雲。胡地迢迢三萬裏,那堪馬上送明君。”我們既有相送的纏綿,又有餞行的依戀,我的**如排山倒海,綿綿不絕!
我準備離開了,徐美蘭一把拉住我,呼喚道:“你別走!”我沒說話,探詢地看著她,難道她反悔了,不想讓我去自首?她說:“李哥,是我害了你,我要陪你去坐牢!”我忍住淚,擠出一絲笑容,說:“我會回來的,隻當我出一趟遠差,你別犯傻了,有你陪我爸媽,我才能放心啊!”徐美蘭的眼睛濕潤了,哽咽著說:“我們計劃好的蜜月旅行泡湯了,李哥,我要做你的合法妻子,我一定要成為你的合法妻子!”我一愣,說:“我們不是已經做夫妻了嗎?”徐美蘭著急地說:“沒有,我們現在還不是,我們還沒辦結婚證!”我醒悟過來,是啊,我們隻想著在一起,隻想著籌辦婚事,隻想著蜜月旅行,卻把最重要的一道法律程序忽略了:我們還沒領結婚證,至今還不是合法夫妻啊!
命運的轉折,有時就在一念之間,我從合法公民,將變成階下囚,不過,我沒有後悔,哪怕我坐十年八年牢,我也絕不後悔!我不可能眼睜睜看著徐美蘭被他們帶走,我有義務保護她!她的身心受過傷害了,我不能讓她再有半點閃失!如果我保護不了她,那我就枉為她的丈夫!我有時是會有衝動,犯下一些男人通常會犯的錯,但我相信自己的本質不是壞人,在大是大非上,我有自己的原則。我決定今晚留下來,明天一早就和徐美蘭去辦結婚登記,然後去自首,給了徐美蘭她想要的名份,哪怕我多坐幾年牢,也心甘情願!
如今的結婚登記,省略了很多步驟,不用到單位開證明,婚前體檢也不再強製,比以前方便多了。我和徐美蘭到她所在的區民政部門,順利登記結婚,領到了大紅的結婚證書。我們一走出區政府大門,就在眾目睽睽之下,熱烈地擁抱和親吻。也許旁人無法理解我們的舉動,但我們明了彼此的心跡。但丁的那句話:“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很適合我們現在的心情。離別的滋味有點無奈,有點苦澀。徐美蘭淚水滂沱,我也是熱淚盈眶!
我沒讓徐美蘭陪我去派出所,就在區政府門口依依惜別。我叫了輛出租車,叫司機開到最近的派出所。司機好奇地問:“你去報案嗎?發生了什麽事?”我一言不發,沒說我在昨夜刺傷了人,我怕這個司機聽到了會害怕,盡管我長得一點也不像壞人。我坦然地跨進了派出所的大門,值班室的民警接待了我,記錄著我的訴說。他起身打了個電話,又把我帶到了一個小房子裏,門砰地一聲關上了。在這個封閉的空間,我的心情反而放鬆了。有些事情,勇敢去麵對了,反而會如釋重負,如果隻想逃避,反而會活得很累。
我接受了一係列的審訊,那把水果刀,作為我的作案工具,被民警從我的車裏取了出來,我如實供訴了當時的案發過程。我特別申明一點,就是他們先挾持我的未婚妻,我才動手的。我被轉到了看守所,另被告知,在審判之前,我不能見家屬。我對徐美蘭是放心的,就是有點擔心爸媽,我老是讓他們擔憂,太對不住他們了!徐美蘭和媽媽帶給我的日常用品和換洗衣服,我都收到了,還有一些錢物,暫由看守所替我保管。我呆在看守所裏,沒有人欺負我,裏麵並沒外界所傳的那麽可怕,除了失去自由比較難受,別的也沒什麽。
雖然我近幾年經商掙了點錢,但我家是平民百姓,並無有權有勢的親戚,想通過關係辦一些事是不可能的,我的父母根本不是那樣的人,他們老實巴交,托關係走後門那一套,他們做不出來。徐美蘭的辦事能力強,也有一些同學在政府機關上班,可能會通過他們打聽我的情況,或者想方設法給我一些照顧。我在投案自首前,叮囑過徐美蘭,不必為我操心,如果那個傷者沒死,我的罪罰不會重,我會在裏麵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來團聚,千萬不要為了我去低三下四求人,那樣我會感到不安和羞辱。
我在開庭前,也就是進看守所兩個月後,終於見到了徐美蘭。她瘦了,臉色有些憔悴,她拉著我的手涕淚直流。我先問道:“你好嗎?爸爸媽媽好嗎?”徐美蘭止住淚,說:“我很好,你離開後,我就去了鄉下,一直陪著爸爸媽媽,他們很擔心你,這次本想一起來看你,被我勸阻了,我怕他們年紀大,看到你後會難過,影響他們身體。”徐美蘭總是想得那麽周到,我由衷地說:“謝謝你,美蘭,有你照顧我爸爸媽媽,我真的很放心。”徐美蘭說:“你在裏麵好嗎?苦嗎?”我笑道:“不苦,就是有點無聊。”
徐美蘭給我帶來了兩個好消息,其中之一,就是張總他們被逮捕了,這次牽連了好多人,有幾個是機關幹部,包括他的一幫打手,都被抓起來了,聽說馬上要開庭審理了,他們一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徐美蘭說著說著,有點詭秘地看著我,悄聲說:“我還聽到一個小道消息,說張總曾經派他的手下,把一個叫李佳明的下身弄殘疾了,李哥,他們說的人是你嗎?真有這回事嗎?”我毫無愧色地笑道:“你說呢?你覺得我那方麵有什麽問題嗎?”徐美蘭還有點狐疑,說:“他們說得繪聲繪色,像真的一樣,難道是造謠?”我一本正經地說:“不管他們說的是真是假,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你在一起時的恩愛,我們的和諧,我們的快樂,是真實的,對吧?”徐美蘭點點頭:“嗯,你說得對,沒人比我更了解你的身體,你是健康的。”我笑道:“還有一個好消息呢?我等不及了,快告訴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