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故善為士者不武[1],善戰者不怒[2],善勝敵者弗與[3],善用人者為之下[4]。是謂不諍之德[5],是謂用人,是謂肥天[6],古之極也[7]。

【章旨】

通行本此作《配天章》第六十八,茲據甲、乙兩本編次。本章繼續講“道”的原則在軍事方麵的運用,直承上一章的“慈”、“勇”、“戰”、“守”等方麵的內容。此章老子提出怎樣以“不爭之德”來克敵製勝的道理,從而揭示了戰略戰術的原則。

本章首列四善:不逞強,不激怒,避免正麵硬拚,利用旁人力量。首先對將帥所提出的這些要求,在軍事學上,都有很大的價值。接著歸納三點,而以“道”的準則殿後。說明用兵也必須遵循“道”的原則,應是“不得已而用之”(第三十一章)。老子講的“不爭之德”,是符合天道的最高準則。基本精神還是“無為”,他估計人們認為無為會受欺挨打,因此他闡述無為——不爭之德,力量大得很,是致勝之術。中心意旨是不戰而屈人之兵,通過“不爭之德”來取勝。

【注釋】

[1]士:武士。此實指將帥。

[2]怒:發怒、激怒。

[3]與:對敵交鋒,廝殺搏鬥。

[4]“善用”句:據高延第說,意思是謙下待人,可以換得別人的誠心,士卒親附,就樂於為之效力疆場。

[5]諍:同“爭”。通行本作“爭”字。

[6]肥:壯大。通行本作“配”字。

[7]極:準則,法則。

【譯文】

所以善於作將帥的人,不逞其勇武;善於作戰的人,不被激怒拚命;善於戰勝敵人的,不與敵對鬥而勝;善於用人的,對別人很謙虛。這叫做與人無爭的美德,這叫做能利用別人的力量,這叫做壯大天“道”,這是自古以來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