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三百六十四天。

我已經失眠三百六十四天了,約等於九千個小時,五十二萬四千分鍾,三千一百萬秒。

換句話說,在這五十二周,也就是十二個月裏,我幾乎沒怎麽睡過覺。

整整一年的不眠之夜。

這一年,我每天都在半夢半醒間掙紮遊走,經常在睜開眼後,發現自己身處某棟大樓的某個陌生房間。但什麽時候來的,以及怎麽到達那裏的記憶,卻是一片空白。

這一年,我的生活離不開安眠藥、咖啡因和眼藥水。我,雙目空洞無神,雙手失控顫抖,同時習慣了與黑夜做伴。

梅森離開我整整一年了,但我依然沒能弄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