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我唯一盼望見到的人是傑夫。

因為似乎隻有他能夠找出我這部變形手機的用法。

而且他的古怪程度,一定會比我更厲害。

與眾不同本來就是孤獨的一件事。

與眾不同到任何人都不能了解,是孤獨到極為恐懼的事。

我想對於恐懼有所忌諱,是不是我已經從內心死亡的狀態中複蘇的標誌。

不管怎麽樣,這時候我就見到了他。

就在我走出二哥的寫字樓,站在門口茫然張望的時候。

傑夫就坐在街邊綠化帶的欄杆上,笑嘻嘻的對我招手。

他穿一件黑色貼身的上衣,藍色的褲子——我印象中除了穿製服,他永遠都穿這兩個顏色,我懷疑他並沒有第三件像樣子的衣服。

慢慢走過去,我忍不住拉起他的手:“你去哪裏了,昨天我沒有在三生見到你。”

他的手很暖,反過來握住我,微笑著說:“我去放馬蜂啊,他們不適合在城市裏生活。”

“好吧,那請問你把馬蜂兄弟們放到哪裏去了呢?”

他說了一個地名,大約是在三百公裏之外的一個風景區。來回那麽奔波,你昨天大概沒有睡夠十二個小時吧。

他扮了一個鬼臉,說:“還好,順便拜訪了幾個老朋友。”

他清澈柔和的眼睛停留在我的臉,像一道陽光照耀在冬日冰麵上,帶來些微暖意。我忍不住笑,雖然也不知道笑什麽,把他的胳膊摟在我的懷裏,喃喃說:“傑夫,跟我去紐約吧。”

聽到一個自然而然的聲音,說:“好。”

我驚奇的抬起頭來:“真的?”

他聳聳肩:“對我來說去哪裏有什麽區別?”

換了別人,這言詞說出來該傷感,但不是他。

我難免想刨根究底:“你沒有家人,朋友,或者熟人嗎?你從哪裏來的?”

芳芳告訴我說,他就是那樣走進三生,找到一份工作,然後開始成為我所遇到的保安傑夫。

他在那裏又遇到我,然後變成兼職的模特傑夫。

現在我希望他陪我到紐約去,也許變成一個助理傑夫。

在這一切的身份以前,他是誰?

他沉默了一下,靜靜地說:“以前是有的。”

然後他就不肯再說什麽,拍拍我的頭說:“好了,你要去哪裏?”

“我沒有什麽地方可去,但跟傑夫一起,我願意去任何地方。而且我還有一噸的疑問要答案,我不會放你去任何地方。”

他抱著我的肩膀往前走,笑著說:“放心吧,我不會走的。”

幾乎是一種本能反應,我衝口而出:“永遠都不走嗎?”

他輕柔的說:“親愛的,沒有永遠這回事。”

沒有永遠這回事。

我多麽希望四年前我已經知道這個顯而易見的說法。

傑夫在我的公寓做晚飯,他剝洋蔥的手法很專業,而且很快,瞬息之間就把一個好大的洋蔥頭分解成一堆雪白紫皮的洋蔥絲,我問他為什麽完全不會被辣到流眼淚,他說他的速度比辣素的分解速度還要快一點點。

平底鍋裏下一點點油,他哼著小曲兒開始煎洋蔥做開胃小食,我站在廚房門口看著他,從油煙機的光潔玻璃麵上看到自己熟悉的樣子始終如一,簡直是個大安慰。

我問傑夫:“你說,我這樣變來變去的,會不會有一天回不去我自己的樣子。”

他拿鍋鏟的手停頓了一下:“別太擔心,隻要你一直記得自己是誰,就沒事了。”

他那個小停頓莫名使我很緊張,逼上去問:“真的嗎?怎麽樣變化都沒壞處嗎?”

他轉過身來對我笑笑:“放心,我在這裏,你不會有什麽問題的。”

說的真篤定,而後我就真的鬆一口氣。

誠然我知道沒有永遠這回事,但他至少此時此刻在這裏,我便有此時此刻的安心。

洋蔥絲煎成金黃色,裹上蛋奶漿烘一下,很香。

我幫傑夫端盤子到客廳去,一麵說:“你昨天上哪裏找到的那幅蘇格蘭瑪麗女王畫像?我經紀人說是真跡,價值連城呢。”

他好像這才想起來:“噢喲,對啊,那幅畫有用嗎?你要是用完了拿回給我,我得叫人帶回十六世紀去。”

我歪著頭想了半天,決定放棄徒勞的掙紮:“我的經紀人說要帶回家去看一晚上,不過今天好像已經是第二個晚上了,明天給你?”

傑夫吃了一條洋蔥絲,閉上眼不說話,良久歎口氣:“不夠入味,失敗啊失敗。”

對我一擺手:“不用了,我回頭叫人家直接去拿。”

我繼續想了一下,送來是誰我沒看見,估計拿走是誰也沒人看得見,如果二哥隱瞞不說,大家就裝作沒事發生好了,否則好難解釋的。吃一口洋蔥絲,鹹香酥脆外焦裏嫩,很好吃啊,你挑剔什麽。

他嘀咕著:“時下的年輕人,沒吃過好東西。”

我大笑,忽然跳過去一把抱住他:“真的,陪我去紐約,不要離開我。”

我的哀求聽起來很天真:“隻有你才能讓我睡個好覺。”

傑夫聽任我坐在他大腿上,一邊還是挾著洋蔥絲全神貫注的看,喃喃自語:“到底哪個步驟出了問題啊,怎麽會不入味呢?”

我好氣又好笑,往他頭上波波敲了兩記,換來他點頭如搗蒜:“好啦好啦。”

紐約簽證下來之後,我逼傑夫去三生辭職,其實我覺得他隻要一走了之就行了,辭什麽職那麽隆重。傑夫說不辭而別不是他的風格,他的風格是密密辭總不別,煩到人家趕他出去為止。

三生的白天和黑夜,完全是兩個世界,黑洞洞,靜悄悄的,封閉的空間中彌漫著濃厚的悶氣,呼吸都不順暢。

芳芳姐極為爽快地答應了傑夫辭職的要求,而且還慷慨地發他兩個月薪水作為補償,我看這錢多半是她私人掏的。看得出來他人緣很好,連掃地的阿姨都趕過來和告別。一把鼻涕一把淚的。

站在門口向裏麵望,他說:“你看,你第一次來,就坐在那個位子,一口氣要了三杯純威士忌。”

我很驚喜:“你記得?你那天晚上就看到我了?”

他笑:“我在門口站著,什麽人都看得到的。”

這麽不解風情,說一句你眼裏隻有我會死嗎?傑夫辯白:“那不行的,我眼睛很大,隻有一個人的話太寂寞了。”

這也和寂寞扯得上關係,我真是服了。

走進三生,我坐在那個我連續兩次單獨坐過的地方,在這裏我重新遇到本。

把手掌按在吧台上,閉眼。重逢時他對我說過的每句話一字一字在耳邊。

“咪咪,今天穿那麽多。”

“當真認錯了,不好意思。”

“怎麽稱呼?”

“思思,今天又是一個人?”

吧台冰冷。把臉貼上去,聞到擦不幹淨的煙火氣。

有一隻手在我頭發上輕輕撫摸。是傑夫。

我說:“我這輩子最愛的人,不認得我。”

我說:“我這輩子最愛的人,離開我。”

我說:“他辜負我。”

我說:“我永遠都不會再快樂。”

傑夫聽著,他的手指在我額頭上,暖。

親愛的,沒有永遠這回事。

回家的路上,我講故事給傑夫聽,從前有個女孩子,遇到一個男孩子,相愛了好多年,奉獻出了彼此的一切,然後男孩子有一天早上消失了。他專心地聽完,然後說:“so。”

“老鄉你會說英文的?”

他高興地說:“一點點。”表情很開朗,沒有半點要為我鳴不平或表同情的意思。

我忍不住叫起來:“哎,我被人家騙了啊,被人拋棄,你不覺得我很悲慘嗎?”

他幹脆利落地搖搖頭:“不大覺得。”

好吧,我不悲慘,那麽是不是本比較悲慘?

誰知他點頭:“有可能啊。”

真是話不投機半句多,我把他的手一甩,轉過頭去生悶氣,他一點都不覺得,吹起口哨來,還是歡樂頌,你這個沒心沒肺的。吹完一曲,他摟過我的肩,悠悠地說:“你有沒有想過,一個人日子過得好好的,為什麽要憑空消失?”

我毫不思索:“因為厭倦。”

很委屈:“因為他不愛我了。”

傑夫低下頭來,怪好笑地看著我:“他說的?”

他要是說出來,那就是一場普通的分手,對於成年人來說,普通的分手如同天要下雨一樣,固然會因此而感冒,甚至發燒引起肺炎,但一淋就淋死的案例,的確非常罕見。

他可惡在什麽都不說,采取了一種絕地秒殺的方式。

有些人會在MSN,QQ或者電話,短信裏遭遇到這種秒殺,中招後還不願意死的,就千方百計撲上門去和真人決鬥,自取其辱到筋疲力盡。這時候我們的借口通常是,我要你看著我的眼睛說不愛我,我要一個真正的理由,我要青春損失費精神消耗費生活調節費愛情保管費。

其實這一切都不是我要的。

我要你繼續愛我。

我把每一秒和你再次相見當成甜蜜往事的一塊提示板,希望你想起熟悉的三字台詞。

但是,連這樣掙紮的機會,本都沒有給我。

他把自己連根拔起,一片葉子都不要,撒腿跑去時空之外的某個地方。

比我更快,更徹底地將一切遺忘。

好像是我把他一腳踢死了似的。

對這一切的控訴,傑夫的反應就是哦哦兩聲,然後繼續吹他的歡樂頌。我忍不住大叫起來:“你還是不同情我。”

他停下來,很可愛地瞄我一眼:“同情有用嗎?”

我承認沒用。但你可以把同情變成愛情,對我好一點啊。

他右手蠢蠢欲動地抬起來,我以為他要擁抱我,正擺好姿勢要靠過去,被他一巴掌拍在後腦勺上,說:“你以為饅頭隨便塞點肉,就會變成包子嗎?”

你娘!饅頭塞點肉,不是包子那是什麽?披薩嗎?

那並不是我最後一次去三生,如傑夫所說,盡管我對許多東西都沒有所謂,那使我所謂的卻永遠噎在喉頭不死。去紐約的簽證下來之後,我每晚定時到酒吧報到,點一杯酒和芳芳閑聊,有時候傑夫陪我去,有時候他不陪我去,他不陪我的時間裏,通常都在幹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幫野貓和野狗分地盤做調停,帶九十歲彌留阿婆去看風景什麽的,他偶爾會後悔太早辭掉三生的工作,害得現在要去做零工賺點小錢。

我說你不用啊,我有錢,就在壁櫃第一個抽屜,我不用信用卡,家裏常常有很多現金。他嚴肅地說:“我家犀牛教育過我,不拿家用回來,就直接死在外麵吧。”

哇,這麽剽悍的家訓?難怪外號要叫犀牛。你以前的女朋友還是太太?

他聽完我的問話好像被雷擊了一樣,撥浪鼓大甩頭:“不不不不不是……”。一溜煙跑了。

不願意說就罷了,

隻要你在我身邊,終有一天你會告訴我的吧。

但我再也沒有見到過本。

隻有一次,我遇到眉毛很黑很漂亮的女孩子,曾經說是本的女朋友。

這一次也是在洗手間,也是排隊在她後麵。

她喝了很多酒,連耳朵都血紅,站在那裏渾身軟軟的,還有點發抖,神情卻非常落寞。

有另一個女孩子在陪她,不停地拍她的背,說:“阿媚你少喝一點啦,本走了就走了,男人到處都是。”

我努力支撐自己站在那裏,看著她的眼淚一顆顆流下來,對女朋友哭著說:“我不快樂,我不快樂。”

倘若有一個不快樂者俱樂部,想必參加的人會前仆後繼,永不斷絕吧。

我和她們之間的唯一區別,在於她們是臨時會員,留一陣就走,而我是俱樂部會址本身,坍塌之後都會變成一處私家名勝,記載著心碎的遺跡。

兩個月很快過去,我隨二哥飛往紐約。

那場選拔無需用力,信手拈來,水到渠成。

試裝的那個環節我已經征服RAY,據說彼時他在玻璃牆外默默看,看到我時,眼睛一亮。

正式選拔秀完成之後,整個亞洲隻有我入選,因RAY偏愛高挑卻柔潤,曲線流暢的身體,認為那才是女性本身應有的包容以及孕育之美,常規的骨感不入他法眼,二哥開玩笑說,就是胸部形狀稍微扁一點,都配合不了他隻為完美女性定做的衣服。

這當然不會成為我的問題。

RAY的十年作品展在米蘭開完,我的職業生涯躍升了許多個台階,直接登堂入室,成為第一線的模特。開始走頂極品牌的秀,也開始有頂極的時尚雜誌來問我人生態度和著裝建議,我覺得這兩個問題都實在無謂,但必須要按照二哥的教導,懶懶說凡事不必在意,隻要開心就好,以及著裝無需刻意,自己舒服就好。

回答的關鍵在三個字——懶懶的。倘若太興高采烈的樣子,人家就會覺得你不夠吸引,更覺得你不夠大牌。

二哥說我已經是相當大的牌了,所以一言一行都不可以隨便。我頗不耐地聽完,說:“好吧,你需要我做的,我做到了,我需要你做的呢?”

這回馬一槍在他意料中,旋即起身,開電腦,說:“給你看我做的功課。”

彼時在他辦公室中,窗外夕陽滿天,無端使人惆悵。我隨二哥過去,看到屏幕上出現一張夢縈魂牽的臉。

“本,證件上也是這個名字,沒有姓氏。不知道哪裏人,教育經曆找不到紀錄,一直在本城生活,現在獨自住在零陵街八十四號一棟三十層B座,無父母親友,第一份能追查到的工作是酒吧裏的侍應生,做了四年,之後做了四年的保險經紀人,之後轉入模特界,做經紀人——雖然他的客戶隻有你一個,但是我必須承認他做得不錯,否則我根本沒有機會認識你,四年後轉行為古董拍賣師,業內口碑很不壞。”

四年。

每一份工作他都做四年。

是不是每一個女人他也都愛四年。

像潮汐漲落或草木春秋,每四年他的熱情就完成一個輪回。上帝在他腦子裏安了一個鬧鍾嗎?

我支著額頭在桌子上,許久都不能講話,二哥很了解速戰速決的道理,並不試圖過來安慰我:“我動用的是國家級的關係,但凡能查得到的,都在這裏了,你還想知道什麽?”

我打起精神:“做模特經紀人之後,古董拍賣師之前,他在做什麽。”

二哥幹脆利落搖頭:“簡直沒有那個中間段,他好像突然消失,再出現就轉了工作,到底怎麽回事,完全沒有辦法找到線索。”

怎麽有一個人的存在,會完全沒有線索。

額頭那裏好像有一根針頂著,很疼。

看我神情委頓,二哥摸摸我的肩膀:“去休息吧,明天要飛巴黎,工作為重。”

我搖搖頭:“不是我。”

拿過電話我撥最熟悉那個號碼,但是沒有通,二哥把我煩躁的神情看在眼裏,說:“你找傑夫?”

“是的,我找傑夫。他陪我去了紐約,見證我的成就,陪我回到這裏,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有時候餐不定,宿不眠,但他都在那裏。漸漸我在外麵的時間越來越多,他也還是都在那裏。

對外人說他是我的助理,實際上隻有我自己知道,他其實是我的杜冷丁。

往事多麽痛,現世多麽無聊。隻有他可以緩解我對生的厭倦,和永久靜止不興的渴望。

隻需要看到他,聽到他,擁抱他,在他的氣息裏度過每一個可以睡下的夜晚。

他會為我蓋被和拉窗簾。

我深信他愛我。就算他從來不說。

雖然我不明白他的來龍去脈——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這樣身家混沌的男子。”

二哥比我更警惕:“我覺得你太倚賴他,他不在,你簡直好像在發毒癮一樣。他對你幹了什麽?花不花你的錢?”

第一次我有點鄙視他:“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錢呢,我賺的錢都在抽屜裏,寂寞得一張張貼著哭泣。”

拿電話再打一次,還是不通。我不知所措地抬頭看看左邊,看看右邊,二哥很不爽:“看你失魂落拓的樣子,走,跟我去吃飯。”我理都不理他,徑直出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