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熱之邪初犯肺衛

雖用辛涼 夾配溫散

溫熱之邪,初入肺衛,治以銀翹散時,不可因初起病輕而忽略兼夾。必須詳審病情,隨症適當加減,方能見效。如初起惡寒,可將蘆根易蔥白,或將芥穗適當增量,再輔以防風,酌情采用。如無惡寒,芥穗即可不用。咳者,牛蒡子、桔梗適當增量。熱甚者,又當辨其性質,如燥熱甚加石膏、知母;濕熱有火則加黃芩之類。溫病初起,治宜清涼辛散,最易忽略兼夾惡寒,須要配以溫散的一麵。隻有細察之,並隨症加減,庶幾麵麵周到,用藥必然有效,否則雖不致一下壞事,但亦能遷延病機,損耗津液,成為以後變證的因素。這是需要引起高度注意的。

溫病重在辨舌

溫病化燥傷陰最速,表現在舌的方麵最為顯著,通過舌診可以辨別受邪的淺深,疾病的輕重,津液的存亡,所以李老在診治溫病時非常注重辨舌。他認為舌的症狀主要表現在舌苔、舌質及舌的感覺等方麵,而且辨舌應該結合患者的兼見症狀,綜合分析辨證,進而提出治法及方劑。

現將李老對舌診的論述總結於下:

一、舌質

(一)紅舌

凡見紅舌,均係熱證,凡溫熱病初起,舌質深紅者都是伏氣溫病,因為鬱熱在裏的緣故。

1.舌尖紅赤起刺,係心火上炎,治宜清涼瀉火。

2.舌紅中有裂紋如人字形者,係心火內燔,熱毒熏蒸。

3.舌紅中有紅點者係熱毒更盛。

以上二證均可於清涼瀉火中加入解毒藥品。

4.舌質光紅柔嫩,望之似覺潮潤,捫之幹燥無津者名鏡麵舌,係津液枯竭的現象,溫病後期多見此舌。

5.舌淡紅無色,幹而不榮者,係心脾氣血虛弱,胃津已傷,氣不化液之證,用藥不可過於寒涼,可仿炙甘草湯法治之。

6.舌四邊色紅,中心幹燥,兼黃白苔者,係上焦氣分無形之邪熱灼傷津液,切忌早用鹹寒滋膩血分的藥品,以免邪不外解,有誤病機。

7.紅舌兼黃白苔者,係上焦氣分之邪未盡,不可早用滋膩血分之藥。

(二)絳舌

絳,係紅色之深者,舌色由紅而絳,乃熱邪深入,由營分入血分的主要表現,以苔之有無,色之深淺、鮮晦,質之燥潤、榮枯為辨證的準則。但必須結合其他營分血分的症狀方能準確辨證。

1.舌絳而不幹燥,兼有黃白苔者

係邪入營分血分,而氣分之邪未盡,滓液未傷。治宜宣氣透營,使邪仍由氣分而解,不可單純用涼血藥,因血藥滋膩,易致邪氣遏伏,不能外透。

2.舌純絳無苔,色鮮澤者

乃舌苔盡化,邪已人營血。治宜清營涼血。若邪入心包絡則神昏內閉,治宜清心開竅,輕者用菖蒲、鬱金開之,重者用牛黃丸、至寶丹、紫雪丹芳香開竅;若兼火痰,必致痰火內閉,更當加西黃、川貝、竹瀝、竺黃之類清火豁痰。

3.舌絳,兼有粘膩,似苔非苔現象者

乃營分有熱,夾穢濁之氣也。治宜清泄營熱,兼用芳香逐穢之品。

4.舌絳,望之若幹,捫之有津者

乃津液不足,濕熱熏蒸,痰濁將要蒙蔽心包。急宜化痰泄濁,清心開竅。

5.舌絳而中心幹燥者

係心胃火燔,劫灼津液也。治宜清營救液。

6.舌絳而光亮如鏡者

係心營被灼,胃陰亦亡也。治宜急用甘涼濡潤之品大劑頻服,色轉紅活者可救,板滯者多不救。(紅活、板滯係津液複與否的表現。)

7.舌絳苔少,兼脈虛氣弱欲脫者

係溫邪深入下焦,劫灼真陰,邪少虛多之證。治宜急用大劑鹹寒救陰。兼手蠕動者,宜加潛陽之品以鎮攝內風。

8.舌絳不鮮,舌質幹枯而萎者

係腎陰將竭之危證。治宜急滋陰液,緩則腎陰涸極,無法挽救。

9.初起舌紅絳無苔,經清營透泄治療後,紅絳漸退,苔垢漸生者

乃伏氣溫病,由營分血分轉出氣分也。

(三)紫舌

紫較絳色更深,舌由絳變紫,係熱勢更盛之表現,但淡紫、青紫多是寒證。

1.舌紫而幹燥

係熱結下焦,劫灼肝腎之陰,這是一種壞證,雖兼大便秘結、齒黑、唇焦等裏熱證,不可攻下。治宜滋水養陰,佐以清熱。

2.舌焦紫起刺,形如楊梅

為熱邪深入血分,甚則引起痙厥之證。治宜清熱涼血,兼痙厥者兼用熄風之藥。伴有大便秘結者,乃大熱大毒之證,治宜清熱解毒,方用更衣丸,加金汁、人中黃之類大清大解。

3.舌紫而幹枯,或如豬肝晦暗無津者

都是腎液已竭難治之症。

4.舌淡紫而帶青滑,兼惡寒肢冷、脈微者

陽虛有寒也。治宜溫運。

5.舌紫而瘀暗,捫之潤澤,或兼胸脅腹部刺痛者

乃胸膈素有瘀血,遇熱傳營血,二證互結之證。治宜清熱散瘀,否則易導致如狂之變證。 二、舌苔 (一)舌無苔 多係表證。脈訣雲:舌上無苔為在表。但必須兼有表證症狀,否則為正常現象。

舌無苔而舌質異常也是病象。

(二)白苔

1.白苔在診療方麵應注意苔之厚薄和燥潤,以及其他_些情況。

(1)薄厚:薄者病在表而勢輕,厚者邪多偏裏而勢重。

(2)潤燥:潤澤者係津液尚足,幹燥者係津液已傷。

(3)濕痰、穢濁:粘膩者多夾濕痰,腐垢者多兼穢濁。

(4)可下、不可下:白苔一般不可下,但白砂苔非下不可。

(5)輕重:白苔病情一般輕淺,但白黴苔病情十分險惡。

2.根據白苔的具體表現不同,又可分為以下幾類:

(1)舌苔薄白而潤,舌質正常者

兼惡寒重,發熱輕,口中和,小便清白等,為外感風寒的太陽病。治宜辛溫解表的方法。

(2)舌苔薄白而滑者

兼頭身疼重,寒熱無汗,胸悶者,為濕溫初起。治宜“雷氏芳香化濁法”。

(3)舌苔薄白欠潤,舌邊或舌尖色紅者

兼開始微惡風寒,繼則但發熱不惡寒,口幹,小便黃,為新感溫病或新邪引動伏邪的春溫病。治宜辛涼透解、辛涼解表等方法。

(4)舌苔薄白而幹,舌邊或舌尖色紅者

為表未解而肺滓已傷的證候。治宜涼散之中佐以甘涼生津之品。涼散即辛涼解表之法,甘涼生津之品常用生石膏、花粉、玉竹、麥冬、知母之類。注意此時生津之品不宜過用,恐柔潤滯邪。

(5)舌苔白厚而粘膩者

或兼吐濁厚涎沫,為溫邪夾濕之證。治宜芳香辛散之品.如藿香正氣散之類。

(6)舌苔白厚而幹燥者

為胃燥氣傷之證。治宜滋潤藥中加甘草。滋潤藥用生石膏、麥冬、元參、生地、知母之類,甘草取甘守津還之意。

(7)舌苔白膩而質絳者

有兩種現象:一係濕遏熱伏之證,治宜先辛開苦降以泄濕透熱(係化濕法中的一種方法,適用於濕漸化熱或濕遏熱伏之證,如小陷胸湯),次用苦辛甘涼,從裏透外,使胃氣化而津輸布,舌雖幹燥(這是濕化以後的現象,與標題上的膩並不矛盾),也易轉潤而熱隨汗解。二係營分有熱兼夾痰濁,脈滑胸悶,須防濁痰蒙閉,形成神誌昏迷之證。

(8)舌苔白如堿狀者

係胃中有宿滯,夾穢濁鬱伏之證。治宜急行開泄,以防閉結中濕,不能外達。

(9)舌苔自如粉而滑,舌質四邊紫絳者

係穢濁壅盛,熱邪被其鬱閉,不得透達於外,時疫邪入膜原,未歸胃腑,多有此苔。治宜急速透解,以防傳陷。

(10)舌苔由白變黃燥或變黑色者

白而兼黃者,為人氣分之征象;變黃燥者,係邪已入胃腑,宜加大黃;變黑色者,病勢更甚,宜承氣攻下;一日三變者,其熱更劇,更宜急下。

(11)舌苔白幹硬如砂皮者

名為白砂舌,由於燥熱過甚,津液被灼所致。治宜急行攻下,並佐以甘涼救液之品,最忌表散。(白苔主表,一般不可攻下,但此苔非急於攻下不可,這是應該注意的。)

(12)滿舌生白衣如黴,或生白點如細碎飯粒,甚者彌漫滿舌及唇齶者,叫白黴舌。多見於濕毒、濕溫、伏暑等證,多係胃氣敗的征象,預後多不良。治宜急用甘淡養胃,待胃氣漸複或可挽救,如口氣穢惡,湯水難咽,或糜點拭去旋生,病多危險。

(二)黃苔

1.舌苔黃而兼白者

為邪在氣分而衛分之邪猶未盡也,或係濕遏熱伏。治宜辛涼開泄,宣透氣分。不可輕投二黃苦泄之品,以免引邪入裏。

2.舌苔黃而燥者

為邪已入陽明之裏,熱熾津傷,必大渴引飲。治宜辛涼清熱,方用白虎湯之類。

3.舌苔黃厚堅斂或燥起刺,或中有裂紋者

症兼腹脹,硬痛拒按,大便秘者,係陽明熱燥實之證。治宜攻下之法,以泄熱救陰。方用承氣湯之類,如增液承氣湯。

4.舌苔黃而膩,或黃而濁,光滑不燥者

係無形之濕熱熏蒸,雖兼脘痛痞脹,慎不可亂投苦泄攻下,宜從開泄為治,輕則用杏、蔻、橘等輕苦微辛之品,以宣通氣滯,重則用枳實、黃連、半夏等。 5.黃苔兼黑者 為大熱傷津也。 (四)黑苔 舌苔黑有寒熱虛實之別,但溫病實熱證多,虛寒證少。 1.黑苔枯燥裂起刺,舌質幹澀蒼老者 是大熱大毒之證,如腹硬痛拒按,脈沉數有力者,為津傷液燥,陽明腑實,治宜急下存陰,或與增液養陰之劑同用;如熱邪尚未結實,腹不拒按者,宜用大劑清熱之劑治之。 2.黑苔焦黑幹枯者 脈虛數或細數,胸腹不脹滿拒按者,係溫邪日久不愈,深入下焦,津枯液竭,真陰衰微,水不製火之證。治宜急用大劑鹹寒利水之劑,緩則液涸不救。此證絕對禁忌攻下!

3.黑苔,其黑色不濃或黑中灰滑而潤,舌質也不紅赤者

兼脈微肢冷,便溏不渴等症者,乃虛寒證也。治宜溫經回陽,佐以補氣血之劑。王孟英雲:“凡虛寒證,雖見黑苔,其舌必潤而紫赤。”

4.溫病初起遍舌色黑而潤者

兼發熱胸悶,渴喜熱飲,此外無其他險惡症狀者,乃胸膈素有伏痰,不必張皇。治宜涼散中佐以辛溫或辛滑開泄之品。伏痰一化,黑苔自退。

5.溫病後期,邪入血分,大量出血,舌質淡白無華,舌苔發黑者

乃陰傷氣脫之證,其脈必微弱或虛數。治宜獨參湯以益氣固脫,絕不可拘泥於苔黑而恣意寒涼。

6.苔由黃轉黑或黑而燥刺者

係溫病大熱傷津之證。

(五)灰苔

舌灰苔係由白苔或黃苔轉黑的過程中出現的一種舌苔,在病勢程度上較黑苔稍輕,診斷方法與黑苔大體相同。

1.灰苔而潤或灰膩、灰黃者

如始病即見為濕溫夾食或夾停飲之證,當隨兼證決定治法。

2.灰而白膩,舌色紅者

兼胸悶煩渴,為伏暑或濕溫,濕熱交阻,熱處濕中之證。治宜苦辛淡滲,行氣化濕。

3.灰苔清滑者

兼四肢逆冷,下利者,乃少陰虛寒之證。治宜溫陽祛寒,方用理中、四逆等。

濕溫病的發熱特點及其證治

濕溫病多發於長夏初秋,大暑至白露的季節,因為該時天氣炎熱,雨水較多,人在這樣濕熱交蒸的氣候中,如果中陽素虛,或恣食肥甘生冷,或勞倦饑飽過度,使脾胃受傷,最易發生本病。

發熱是濕溫病的常見症狀之一,與其他疾病相比,濕溫病的發熱又具有自己獨特的特點,掌握這些特征,對辨證用藥很有好處。茲詳述於下:

1.發熱兼惡風寒

始惡寒,後但熱不寒:始惡寒者陽為濕鬱而惡寒,非若寒傷於表之惡寒,後但熱不寒則鬱久成熱。反惡熱矣。

惡寒,身重頭痛,有汗或無汗:為濕在表分,衛陽被遏之證也。宜羌活、葛根、蒼術等藥治之,頭不痛者去羌活。

2.午後身熱或午後熱重

此證與瘧疾不同的關鍵是濕溫的熱沒有退清的時候,瘧疾的熱不限於午後,且有退清的時候。

此證與陰虛不同的關鍵是陰虛有咳嗽痰血的病史,且是慢性病;濕溫病沒有那些病史,而且是季節性的急性病。

3.高熱突然降至常溫以下

兼汗出、肢冷、脈細者每有虛脫之變,這是惡候症狀之一。

4.乍寒乍熱如瘧

這是衛分氣分兼見之症。

以上是濕溫病發生發展過程中可能見到的發熱類型及其特點。對於濕溫初起的發熱,其治療也不同於一般溫病及傷寒之治。

濕溫初起,邪在衛分,症見發熱、惡寒、頭痛、身重、體痛等,兼胸滿舌膩者,為表陽被濕邪所遏之證,治宜芳香宣化,開痰理濕(即開肺氣、化脾濕)。若單純疏散解表,不兼開泄寬胸之藥,則熱必不除或更加熾甚。因為這是濕熱互相鬱結之證,與風寒在表之熱完全不同,單純疏散,不但擾動在內之濕痰,使之益形猖獗,也易損傷津液,致熱勢更甚。

濕溫初起之發熱,尤忌辛溫發汗,不可用解表藥。仲景所言誤汗證,大致是指濕溫而言。清代醫家謂忌麻、桂、薑、辛,因為這些是寒鬱表陽(即寒邪傷表)的治法,若誤用之,輕則高熱不解,重則發生神昏、耳聾、目瞑不言的變證。

治溫病邪在氣分四不可

溫病邪在氣分,其治法宜“清”,葉天士雲“到氣才可清氣”,這是主要原則。如熱勢重者(大熱、大汗、大渴、脈洪大),以白虎湯為主;熱勢輕者(熱不重,渴不甚,汗不多),用雷氏清暑滌熱法。此外,還有幾點需要特別注意:

1.不可早用寒滯,如生地、麥冬等,因邪在氣分,用藥宜取其氣,不取其味,早用寒滯則邪遏不能外達。

2.不可過用苦寒,因其藥性多下行,服之反使邪氣不能向上向外而出,而且苦能化燥,過服苦寒易使溫邪化燥傷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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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可分利過度,邪在氣分,小便短赤,過於分利,則津液尤耗。

4.不可早用清滋藥物,用之反而引邪內陷。

溫病的愈後調理

溫病的愈後調理具有很重要的意義。調理得當,則病體可逐漸恢複健康;調理不當,則病多遷延難愈,甚或導致不良後果。

溫病愈後調理的範圍較廣,大體說來,有兩個方麵要格外注意,一是飲食起居,一是藥物調理。 一、飲食起居 體虛末複,在調理方麵尤要注意防止勞複及食複。俗語說得好,“輕病重複勞”,說明任何一種病,隻要複勞就比原來的病勢險惡,這是由於身體抵抗力下降的關係。根據多年經驗認為,溫病愈後不宜過早操勞及行**,以防反複。

溫病熱退之後,餘邪未盡,驟進穀食,脾胃氣弱,不及運化,以致食滯內停,餘邪複作,是為食複。龐安常說:“凡病瘥後,先進清粥湯,次進糜粥,亦須少與之,切勿過食也;至於酒肉,尤當禁忌。若有不謹,便複發熱,名日食複。”

此外,溫病愈後還應謹防外感及動氣,以防複發。 二、藥物調理 溫病愈後應根據患者的不同體質、證候,隨證治之,~一般以補益氣血、生津養液、清泄餘熱為常用方法。

1.餘熱未盡者:有兩種現象,其一為肺胃之餘熱未盡,其症身有微熱,或口微渴,或稍喜冷性飲食,不饑欲嘔,脈較緩,或微數。治宜輕劑以清表裏之虛熱。用藥宜竹葉以清在表之熱,石膏以清在裏之熱,方劑宜參考竹葉石膏湯。其二為心與小腸之餘熱未盡,症見小便色赤,短澀,多言。治宜導赤散加麥冬、蓮子心、燈心草。

2.津液未複者:這是溫邪傷陰的具體表現。胃津液不足,口渴舌紅而幹燥者,治宜益胃生津,方如益胃湯;腸津液不足,大便秘,無所苦者,治宜增液潤滑腸,方如增液湯。

3.胃氣不降者:其主要症狀為“欲嘔”或“嘔吐”。治宜降胃氣止嘔吐。用藥以半夏、麥冬同用為主,因為半夏雖有降逆止嘔的作用,但味辛性燥,不適於溫病之嘔逆,故以麥冬甘寒滋潤之品補其缺陷。

4.氣血兩虛者:其症或身體贏瘦,或倦怠無力,或言語輕微,或語聲顫動,或氣不接續,或麵色萎黃,或脈象虛弱。治宜補養氣血。藥宜人參、黨參為主,兼表熱者與竹葉、茅根等藥同用,兼裏熱者與石膏、麥冬同用。必須注意胃氣,避免溫補藥品,恐有死灰複燃之弊,飲食宜流質,最好為大米或小米稀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