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從直接的理論來源上看,是黑格爾的唯心主義概念辯證法。

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版的跋文中,馬克思說,當“德國知識界發號施令的模仿者們”把黑格爾看作一條“死狗”而予以拋棄的時候,“我要公開承認我是這位大思想家的學生”,並認為黑格爾第一個“全麵地有意識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

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的德文版序言中,恩格斯特別強調地指出:“科學社會主義本質上就是德國的產物,而且也隻能產生在古典哲學還生氣勃勃地保存著自覺的辯證法傳統的國家,即在德國。唯物主義曆史觀及其在現代的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階級鬥爭上的特別應用,隻有借助於辯證法才有可能。”[13]而在《自然辯證法》一書中,恩格斯又提出這樣的告誡:“自然研究家盡管可以采取他們所願意采取的態度,他們還是得受哲學的支配。問題隻在於:他們是願意受某種蹩腳的時髦哲學的支配,還是願意受某種以認識思維的曆史及其成就為基礎的理論思維形式的支配。”[14]

列寧在《哲學筆記》中,集中地探索了黑格爾《邏輯學》的“真實意義”,並提出了如下的發人深省的論斷:“辯證法也就是(黑格爾和)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15],“不鑽研和不理解黑格爾的全部邏輯學,就不能完全理解馬克思的《資本論》”[16],“要繼承黑格爾和馬克思的事業,就應當辯證地探討人類思想、科學和技術的曆史”[17],在黑格爾的《邏輯學》中包含著“曆史唯物主義的胚芽”[18]。

“辯證法這一最高的思維形式”,在黑格爾哲學中形成了神秘的、但又是自覺的理論形態——唯心主義的概念辯證法。馬克思主義哲學以它作為反思理論思維前提的直接對象,從而使自己的理論思維前提批判躍遷到了新的層次,使辯證法理論獲得了現實的和徹底的批判本質。

(一)區分開兩個不同層次的辯證法

黑格爾的唯心主義概念辯證法是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的直接理論來源,對此,理論界是普遍認同的。問題在於,承認這一點,對我們理解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提出了怎樣的要求?

我認為,這首先就要求我們從理論上區分開經驗層次的素樸辯證法和概念層次的自覺辯證法,以概念層次的自覺辯證法作為批判反思的對象,進而理解以實踐觀點去反思理論思維前提的唯物辯證法。對於這種要求的重大意義,列寧講得極為簡潔深刻:不理解黑格爾的《邏輯學》,就不懂得馬克思的《資本論》。[19]

在我看來,要從理論上區分開經驗層次的素樸辯證法和概念層次的自覺辯證法,並以此為基礎去理解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其重要前提之一是,必須區別辯證法的自在性和自為性。

在通常的解釋中,是把辯證法區分為“客觀辯證法”和“主觀辯證法”。這裏的客觀辯證法,是指物質世界的或事物本身的辯證法;這裏的主觀辯證法,是指人類精神的或思維運動的辯證法。對於這兩種辯證法的關係,則解釋為主觀辯證法是對客觀辯證法的反映。

在認識論的意義上,我們承認思維是對存在的反映,由此也必然承認,思維的辯證運動是對存在的辯證運動的反映。

但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不是直觀的反映論,而是能動的反映論。這種以實踐論為基礎的能動反映論,從人的實踐活動及其曆史發展出發去理解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因此,它不僅肯定思維內容是對思維對象的反映,而且承認作為思維內容的人的目的性要求與存在的否定性統一關係。這表明了現實的人的思維對存在的能動作用。

我在這裏進一步提出的問題是:

物質世界或事物本身是否存在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如果物質世界或事物本身就是一個由其內在矛盾引起的永恒的、無限的辯證發展過程,並不存在與之相對立的形而上學,那是在什麽意義上把物質世界或事物本身稱作客觀辯證法?

人的思維是不是物質世界長期發展的產物即物質運動的高級形式?它是否與物質世界在本質上服從於同一的運動規律?如果對此給予肯定的回答,那又是在什麽意義上把思維辯證法稱作“主觀辯證法”,並認為它是對客觀辯證法的反映?

物質世界的辯證運動規律隻有通過思維的辯證運動即概念的辯證運動才能被人理解和表達,如果思維的辯證運動是“主觀的”,又如何斷定它所表達的物質世界的辯證運動規律是“客觀的”?

人類的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是在思想觀念和直接現實性這兩個層次上實現思維和存在、主觀和客觀的統一,那麽,人類的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是屬於客觀辯證法,還是主觀辯證法,抑或稱之為主客觀統一的辯證法?

唯物主義地回答這些問題,就必須區分開自在的辯證法和自為的辯證法。

在自在的意義上,無論是外在於思維的物質世界還是作為物質高級運動形式的人類思維,無論是思維反映存在的人類認識活動還是主體改造客體的人類實踐活動,它們都是一個辯證的發展過程。從自在性的角度來說,既不存在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也不存在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的區分。

相對於自在意義上的辯證法,在自為的意義上,辯證法指的是人類把握世界的一種理論思維方式、一種發展學說、一種世界觀理論。用馬克思的說法,辯證法就是在對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時包含對它的否定的理解。[20]

這種自為的辯證法是與形而上學相對立的。隻有掌握這種自為的辯證法的理論思維方式、發展學說、世界觀理論,才能夠把物質世界、人類思維以及人類的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理解和描述為辯證的發展過程。在這個意義上,自為的辯證法是認識自在的辯證法的前提,不掌握自為的辯證法的世界觀理論,就不能深刻地理解和表達自在的辯證法。這就不難理解,麵對同樣的、自在的世界的辯證運動,為什麽會存在與辯證法的世界觀相對立的形而上學的世界觀。

從自在的辯證法與自為的辯證法的“本原”關係上看,自為的辯證法根源於自在的辯證法,自為的辯證法是對自在的辯證法的反映。但是,如果我們承認不僅有辯證法的世界觀與形而上學的世界觀的對立,而且有辯證法的世界觀由素樸的形態到自覺的形態再到科學的形態的曆史發展過程,那麽,我們就必須承認,作為世界觀理論的辯證法,並不是自發地反映自在的辯證法的產物,而是自覺地探索思維與存在如何統一的結果。

自覺地探索思維與存在的關係問題,就是哲學對理論思維前提的批判反思。這種自覺地批判反思的結晶,就是辯證法的世界觀理論。辯證法的世界觀理論,是隨著理論思維前提批判的深化而曆史地發展的。要掌握“合理形式”的唯物辯證法理論,就必須做到兩點:(1)真正懂得它的直接理論來源——黑格爾的唯心主義概念辯證法;(2)真正懂得馬克思恩格斯對黑格爾辯證法的革命變革。

達不到這一點,就無法達到第二點;反之,達不到第二點,就不可能真正達到第一點。在我看來,長期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許多人試圖“繞過”黑格爾的概念辯證法而達到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其結果,所達到的就不是唯物辯證法,而是從黑格爾的概念辯證法倒退回經驗層次的素樸辯證法。

為此,我在這裏主要是依據列寧的《哲學筆記》,首先從四個方麵說明自在的辯證法,並以此為基礎來區分自在的辯證法和自為的辯證法、素樸的辯證法與自覺的辯證法。

(1)辯證法是物質世界自身所固有的。列寧反複強調,辯證法是自在之物本身的“自己運動”、“自生發展”。[21]世界就是無限多樣的物質形式以其無限多樣的運動形式所構成的普遍聯係和永恒發展的過程。因此,就物質世界自身說,並不存在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

(2)辯證法又是物質世界長期發展的產物——人類思維——所固有的。列寧指出:“思維的範疇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規律性的表述”[22],“從任何一個命題開始,如樹葉是綠的,伊萬是人,茹奇卡是狗等等”,“就已經有辯證法:個別就是一般”[23]。人類思維以概念、範疇的普遍性為中介而實現一般與個別的對立統一,因此“在任何一個命題中……都可以(而且應當)發現辯證法一切要素的胚芽”[24]。從自在性上看,思維的辯證運動也是“客觀的”,因而也不存在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

(3)辯證法又是思維反映存在的認識運動所固有的。列寧曾這樣提出問題:“如果一切都發展著,那麽這是否也同思維的最一般的概念和範疇有關?如果無關,那就是說,思維同存在沒有聯係。如果有關,那就是說,存在著具有客觀意義的概念辯證法和認識辯證法。”[25]如果人的認識運動在其自在性上存在著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豈不是說思維和存在服從於各不相同(互不相關)的規律嗎?人的認識又如何表達存在的辯證運動呢?

(4)辯證法同樣是人類的實踐活動所固有的。實踐活動作為物的尺度與人的尺度、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世界對人的生成和人對世界的生成的對立統一,它就是一個辯證的發展過程。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的“實踐”是不可設想的。

現在的問題是:既然辯證法是思維和存在及其相互關係(認識關係和實踐關係)所固有的,在它們的自在性上並不存在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為什麽在人們關於世界的理論解釋中,在人們反映世界的理論思維方式中,卻始終存在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對立和鬥爭呢?為什麽人們不能憑借自在性的辯證法,而隻有掌握自為性的辯證法才能形成辯證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呢?

辯證法作為思維和認識的固有本性,人們在表象意識和經驗常識的水平上,就可以承認並且證明事物之間的外部聯係和一切事物的外部變化(有誰會否認江河與生活於其中的魚蝦有聯係呢?又有誰會否認江水在奔流、魚蝦在遊動呢?)。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人人都是天生的辯證論者。問題在於:作為哲學世界觀和理論思維方式的辯證法,並不僅僅是在表象意識和經驗常識的水平上承認事物的聯係和變化,而是要“提供理解一切現存事物的‘自己運動’的鑰匙,才提供理解‘飛躍’、‘漸進過程的中斷’、‘向對立麵的轉化’、舊東西的消滅和新東西的產生的鑰匙”[26]。因此列寧提出:“就本來的意義說,辯證法是研究對象的本質自身中的矛盾。”[27]對此,僅僅憑借辯證法的自在性而形成的自發形態的辯證法不僅是無能為力的,而且往往(必定)走向自己的反麵即作為理論思維方式的形而上學。

這是因為,思維雖然在本質上與存在服從於同一規律,但思維在其表現上有自己的特殊性。列寧引證黑格爾的話說:“造成困難的從來就是思維,因為思維把一個對象的實際聯結在一起的各個環節彼此區分開來。”列寧旁批“對!”,並深入地予以發揮:“如果不把不間斷的東西割斷,不使活生生的東西簡單化、粗陋化,不加以劃分,不使之僵化,那麽我們就不能想象、表達、測量、描述運動。思想對運動的描述,總是粗陋化、僵化。”[28]

由此就造成了思維與存在關係中的深刻矛盾。

一方麵,由於概念所具有的“隔離性”和“僵化性”,當著人們用概念去把握事物時,不僅難以“在現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時包含有它的否定的理解、它的必然滅亡的理解”[29],難以從“對象本質自身中的矛盾”去理解和表達事物的“自己運動”、“自生的發展”,反而往往把概念的“隔離性”和“僵化性”對象化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從而否認“對象本質自身中的矛盾”,否認對象的“自己運動”、“飛躍”、“漸進過程的中斷”、“向對立麵的轉化”和“自生的發展”,把事物視為非此即彼的存在。這就是作為哲學世界觀的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

另一方麵,思維又可以發揮自己的能動作用去克服概念的隔離性和僵化性,運動“經過琢磨的、整理過的、靈活的、能動的、相對的、相互聯係的、在對立中統一的”[30]概念去實現思維的辯證運動與存在的辯證運動的統一。

這就是說,達到關於“對象本質自身中的矛盾”的辯證法,隻能是自為的即概念的辯證法。因此,列寧在“辯證法是什麽?”的題目下做出這樣的概括:“概念的相互依賴”、“一切概念的毫無例外的相互依賴”、“一個概念向另一個概念的過渡”、“一切概念的毫無例外的過渡”、“概念之間對立的相對性”、“概念之間對立麵的同一”、“每一個概念都處在和其餘一切概念的一定關係中、一定聯係中”。[31]

正是因為隻有概念辯證法才能表達“對象本質自身中的矛盾”,所以,沒有概念辯證法,對象本質自身中的辯證法就隻能是“有之非有”、“存在著的無”。有了這種反思,就不難理解,為什麽列寧說“辯證法也就是(黑格爾和)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唯物主義的邏輯、辯證法和認識論”“是同一個東西”,[32]為什麽列寧甚至提出“聰明的唯心主義比愚蠢的唯物主義更接近於聰明的唯物主義”[33]。

這裏所說的“聰明的唯心主義”,主要是指對理論思維前提進行邏輯學反思的黑格爾概念辯證法。那麽,為什麽是唯心主義者的黑格爾而不是舊唯物論者達到了概念辯證法呢?恩格斯說,黑格爾的辯證法理論是以最宏偉的形式總結了全部哲學發展,是2500年來的哲學發展所達到的成果,黑格爾的每個範疇都是哲學史上的一個階段;列寧說,黑格爾的辯證法是思想史的概括,黑格爾在哲學史中著重地探索辯證的東西,黑格爾是把他的概念、範疇的自身發展和全部哲學史聯係起來了。[34]

這就十分清楚地告訴人們,黑格爾之所以能夠在哲學發展史上第一個創立博大精深的概念辯證法理論,就在於這個理論本身是總結哲學發展史(乃至全部人類認識史)的成果,是從哲學發展史(乃至全部人類認識史)的總結中產生出來的。所以,列寧強調地告訴人們:“要繼承黑格爾和馬克思的事業,就應當辯證地探討人類思想、科學和技術的曆史”,“從邏輯的一般概念和範疇的發展和運用的觀點出發的思想史——這才是需要的東西!”[35]

(二)黑格爾概念辯證法的實踐論批判

批判地繼承黑格爾的概念辯證法,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批判地總結人類的思想史;揚棄黑格爾的概念辯證法,從實質內容上看,就是把理論思維的前提批判躍遷到新的層次。

在黑格爾的概念辯證法中,概念是自在的客觀世界對自為的主觀世界的生成,即外部世界轉化成思維規定;同時,概念又是自為的主觀世界對自在的客觀世界的生成,即以觀念的形態構成思維中的客觀世界。概念作為自然與精神雙向生成的中介,它既是物的尺度與人的尺度的和解,又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所以它首先是具有客觀意義的主觀目的性,即以“真”為根基的“善”的要求。黑格爾說:“人要把內在世界和外在世界作為對象,提升到心靈的意識麵前,以便從這些對象中認識他自己。當他一方麵把凡是存在的東西在內心裏化成‘為他自己的’(自己可以認識的),另一方麵也把這‘自為的存在’實現於外在世界,因而就在這自我複現中,把存在於自己內心世界裏的東西,為自己也為旁人,化成觀照和認識的對象時,他就滿足了上述那種心靈自由的需要。”[36]

這種“善”的要求是在思維中所達到的自然與精神、客觀與主觀的統一,它通過概念的“外化”、“對象化”即外部現實性活動而生成人所要求的世界。列寧說,在黑格爾邏輯學的概念論中包含著曆史唯物主義的胚芽。[37]這個胚芽,就在於黑格爾對概念的實踐理解中,具有把實踐活動作為自然與精神、客觀與主觀統一的中介,並通過這個中介來說明人對世界的生成和世界對人的生成的辯證關係的天才猜測。

馬克思認為,黑格爾僅僅把概念作為客觀主觀化和主觀客觀化的中介環節,以概念自身的生成與“外化”去實現思維與存在、主觀與客觀、真與善的統一,就把概念辯證法變成了“無人身的理性”的自我對置、自我運動和自我發展,這就把人及其思維與世界的現實的辯證關係神秘化了。因此,必須把被黑格爾哲學神秘化了的概念辯證法揚棄為實踐辯證法的內在環節,即不是用概念的辯證運動去說明人類實踐活動的內在矛盾,而是用實踐活動的內在矛盾及其曆史發展去說明概念的辯證運動。

概念規定作為實踐的內在環節,它既是實踐主體對實踐客體的規律性認識的結晶,又是實踐主體對實踐客體的目的性要求的體現,因此它才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在這種統一中,物的尺度與人的尺度熔鑄成人為自己繪製的客觀世界的圖景,升華出人在觀念中所創造的、要求世界滿足自己的、對人來說是真善美相統一的新客體。所謂概念的“外化”、“對象化”,在其現實性上,就是實踐作為外部現實性活動,把觀念中創造的新客體(概念規定)轉化成現實存在的、滿足人類需要的新客體。

很顯然,馬克思所創立的“合理形式”的辯證法理論,是一種以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去解決人及其思維與世界對立統一關係的概念辯證法。對於這種“合理形式”的辯證法理論,既不能把它等同於黑格爾的概念辯證法,更不能把它視為非概念辯證法的自發形態的東西。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理論是從黑格爾概念辯證法那裏的前進,而絕不是從黑格爾辯證法理論那裏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