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剛剛完成的一篇小說裏,有這樣一段描寫:一個酷愛遊泳的人,遊泳動作卻極為糟糕——看上去完全是在水裏掙紮。因此,他每次剛一下水便被四周的好心人救到岸上。說救他的人是好心人,是因為他們動機純粹,舉止高尚。他們救他上岸,是完全不願意看他出事。但正是這些人的救助,才使那人遊得很不盡興。當然,他並不知道自己眼裏的中流擊水在別人眼裏卻無異於輕生c後來,他隻好避開公共場所,深更半夜一個人跑到筒子河去遊。為了防止再被人從水裏撈出來,他在岸邊豎了個木牌,上麵寫著:本人熱愛生活,水性一流。隻是姿勢不太漂亮。

他沒有想到,正是因為如此,才給了另外一些人把他從水裏撈上來的理由。他們擔心的正是他的遊泳姿勢。他們看來,如果任這姿勢發展下去,勢必會對規範動作起到一些消極作用。我把這個故事講給朋友聽,朋友都覺得好玩。但又覺得如果不是為了從中挖掘出某種寓意而深文周納,故事能講得更逗——他們也許聽出來我諷刺一些人的霸道。這很可能使這篇小說顯得有些例外,但大家都比較喜歡這種例外的寫作。

前一段時間,我還想起另一件事情。我準備把它寫出來。中學的時候,班上有個同學備受年級裏一個壞學生的欺負。他非常喜歡班上的一名女生。那個壞學生知道後,便經常在課間和放學的路上當著那個女生的麵羞辱他,弄得他很沒麵子。結果,那個女生覺得他太窩囊而離開了他。順便說一句,那個女生本來對他很有好感。但這事也不能完全怪他。他身體瘦弱,還架著一副眼鏡,而那個壞學生卻饅奘饅奘的。因此,好學生對那個壞學生又恨又怕。這種感覺塞滿了他的腦子。結果他不但失去了心愛的對象,學習成績也由此一落千丈。以致高中畢業後,大學也沒考上。

步入社會後,為了從這件事情的陰影中擺脫出來, 他發誓要對這個壞學生報複。為此,他臥薪嚐膽,辭了工作四處拜師學藝,苦練殺敵本領,最後終於修得一身硬功夫。於是,他開始尋找那個壞同學,但怎麽找也找不到。(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安排一場他在一座立交橋下遇到一夥人持械行凶,他三下五除二製服歹徒的經過。)

有一天,他終於找到了那個壞同學,當時,他正經過一個自由市場,看到壞同學正在一個攤位上賣豬肉。他衝上前去,一把揪住壞同學的衣領,說你還認識我嗎?壞同學一愣,說:喲,這不是病秧子張三嗎,怎麽能不認識呢。說完,便又暴揍了他一頓。

我寫這件事的目的,並不是要滅好同學的誌氣,長壞同學的威風(尤其考慮到它的自傳性質),隻是因為這事聽起來挺逗。它既說明了美好願望不易實現這個殘酷現實,又能使讀者的心理期待落空。結果我剛把我的想法講出來,朋友們卻說聽你一講,這事就沒勁了。由此我發現,作品中的意義的歸納最終導致的是掃興。它使得例外的寫作變成不可能,使作者和讀者都變成大累神。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反對歸納的我,之所以能歸納出這麽一大套,一方麵是我明白我現在寫的是文章而不是小說,但更多卻得益於我的父親,他總能從一些看似平凡的事情上發現一些不尋常的道理。比如,看到家裏的花篇了,他就會總結說植物要勤澆水施肥,更況且人乎。所以要不斷地學習、學習、再學習,否則也會像花一樣焉掉。如果看我把飯燒糊了,我爸就要說凡事都有個火候問題。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而且必須承認我爸說得沒錯。因此,我時常在想,既然世界上沒有單純的事,寫作又怎能成為例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