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靈離開涓涓家後,一直耿耿於懷,心存芥蒂,又忍不住撥打了那個投訴電話。她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當發泄一下她的憤怒也行。

“我要反映一件事情,在8月29日那天……”

電話那頭的工作人員說:“是不是城管的事?這件事情你曾經投訴過,還沒有解決嗎?”

靈靈說:“根本沒解決!上次我投訴後,城管局裏的監察部門給我打了電話,說沒有這回事!這個評判的結果是錯誤的!他們確實是打了人,發生了的事就是發生了,沒發生的事就是沒發生!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件事解決不了,我們永遠不會罷休!”

隻要接到投訴電話,工作人員就得把消息反饋給被投訴的單位,進行核查。第二天傍晚,靈靈就又接到了監察部的電話。

還是那個中年男人的聲音:“你們有沒有時間,到我們城管局來一趟?我們麵談一下。”

靈靈有些害怕,不知道他們兜什麽圈子:“我們不去,平時要上學,沒時間!”

那人說:“你們不來談,事情怎麽能解決呢?”

靈靈說:“很好辦,你們給我們道歉和賠償!要是你們不承認,我們就告到法院去!”

那人再三堅持讓她們去麵談,說隻有麵談後才有可能滿足她們的要求。靈靈這才答應了,約好這周六下午去。

然而她的心裏很惶惑,她們兩個女孩兒,怎麽敢去那種地方呢?電話裏她還敢逞強說說,要是見了那些大人的麵,論經驗論力氣,都比不過他們。

怎麽辦呢?怎麽辦呢?靈靈心想,要去的話,就得找個大人陪同!找誰呢?靈靈跟媽媽說過這事,媽媽總勸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忍就過去了”,她一直頂撞媽媽,媽媽肯定不會去的。爸爸呢?靈靈壓根就不敢跟他提這事。

周五的時候,靈靈的哥哥嶽天明回家了,靈靈喜出望外,走到哥哥跟前說道:“哥哥,有件事我求你幫忙,你必須得答應我!”

第二天下午,哥哥嶽天明就帶著靈靈和涓涓,去了城管局。哥哥對這件事情也非常氣憤,義無反顧地要幫助靈靈和涓涓。

到達局裏的時候,城管局裏的人早已在等候他們了。

靈靈從走近房屋大廳的一刻起,就繃緊了臉,故作嚴肅。他們先是見到了一個戴眼鏡的男人,聽說話的口氣知道他是電話裏那個“監察部”的人,這人把他們引到裏麵,一個四五十歲的胖胖的男人迎了上來,看樣子像是這裏的領導。胖男人說道:“我姓王,是這裏的主任,你們到裏麵來坐。”

嶽天明他們就走了進去,看到一個小小的會議廳,裏麵還坐著兩個年逾古稀的老人,都戴著眼鏡。王主任介紹說,這兩位老人是從訴前調解所請來的。

“訴前調解所?”靈靈正思索著是什麽意思,就見那兩個老人站起來,向他們擺手示意,請他們做下,說:“我們是專門過來幫你們調解這件事情的。”

王主任坐在會議桌的一頭,嶽天明三人坐在會議桌的另一頭,兩個調解人坐在桌子旁邊,大家把桌子圍得滿滿的。

其中一位老人扶了扶眼鏡,說道:“請你們兩方各自把當天的事情經過談一下,誰先來說?”

嶽靈靈斬釘截鐵地說道:“我們先來說。涓涓,你把當天事情的經過詳細講一遍,他們是怎麽搶你的地圖,怎麽打你的,都說出來。”

涓涓一五一十、不卑不亢地把事情講了一遍。靈靈拿出當時拍下的涓涓臉部被打的照片給大家看。

這時,嶽天明補充道:“我們知道,在街上賣地圖是不對的,是擾亂秩序的,這是我們的錯,但是你們管理我們的時候,動手打人就是不對!一巴掌打在小女孩的臉上,打得那麽重!這件事,我們要求城管給我們道歉,並賠償我們6000塊!”

調解人又讓王主任把事情的經過複述一遍。王主任就把他下屬的城管當時執法的經過講了一遍,並沒有提到打人的行為,還說當時涓涓阻攔他們的工作人員執法。

調解人說道:“我們今天來呢,是想把事情和解。你們當時在大街上賣東西,這根本是不允許的,現在地攤假貨橫行,安全健康都沒法保證,城管必須要服從城管的管理。但是如果在這過程中,城管真的打了人,動了手,那確實是不對的,城管要進行道歉,也是要賠償的。”

王主任抽著一支煙,露出黃色的牙齒,對靈靈說道:“你們說我們打人,那圖片上的傷也可能是別人打的,你們有什麽證據說是我們打的呢?”

靈靈怒火中燒,恨不得跳起來,她放大了嗓門,鏗鏘有力地說:“明明白白就是你們打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打了就是打了,沒打就是沒打,當時有很多人看到,到處都是證據!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們不怕還原事實!事情還原得越真實,越完全,就越好!”

嶽天明緊接著說:“這件事我們已經聯係好了媒體,有《大江晚報》、省電視台,他們都等著報道這事。我們不怕時間長短,事情鬧得越大越好,到時候對誰有利,對誰不利,你們明白!”

這些話把王主任震住了,他不再說話。調解的老人急忙在一旁對嶽天明說:“什麽叫‘把事情鬧大’?‘鬧’這個字是不能用的,你可以通過正當的法律來保護自己,你可以起訴,那是你的權利,但是說‘鬧’是不行的。”

“這件事情這樣結局好了,”另一個調解人說,“王主任這邊曾說可以向你們表示道歉,他也說了,你們來一次不容易,可以給你們報銷一下來回的路費。你們看怎樣?”

報銷路費?就是用幾塊錢路費打發了靈靈他們?嶽天明反駁道:“光是道歉怎麽行,要表示誠意,必須得進行賠償,六千塊。如果一個人殺害了人,隻說聲對不起就完了,有用嗎?”

靈靈接著說:“從小到大,涓涓的媽媽一直那麽疼她,從來不會打她一下,更別說是別人打她。那天城管打了涓涓後,她就變得心神不定,晚上都嚇得睡不著覺,半個月來精神恍惚,學習不好,吃飯不好,還生了一場病。”

調解人勸說王主任,說應當給一些賠償。他們讓王主任出去回避一下,然後問嶽天明具體想要多少錢,嶽天明堅持說六千元。調解人便出去跟王主任商量,回來說:“王主任說賠你們三千塊。其實王主任本來說陪你們一千塊的,我說那太少了,人家提出了六千,你至少要賠三千。現在漲了兩千,給你三千,怎麽樣?”

涓涓看了一眼靈靈,微微搖了搖頭,示意她不要太較真。可嶽天明就是咬緊牙關不同意。

靈靈一本正經地說:“這樣好了,我們也退一步,降一千塊,按五千塊好了。如果你們不同意,我們還會去法院起訴。”

調解人心平氣和地說:“你不要起訴,這個過程是很麻煩的,我再去跟他們商量商量看。”

等調解人再回來的時候,說王主任已經答應了,賠償五千塊。

王主任把錢給了嶽天明,道了歉,事情圓滿結束,王主任又讓嶽天明他們寫了一張紙條,大意是說本部門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因為情緒過急,對涓涓造成了一些誤解,現在給予補貼五千元,從此以後,雙方再無任何關係。之後簽字、按手印。

大家離開的時候,王主任微笑著,對嶽天明、靈靈和涓涓說道:“其實你們一投訴我們,我們局的年終獎就被取消了。”

嶽靈靈說道:“其實,我們這樣做,不隻是為了討回一個公道,也是想借此提醒你們,以後執法的時候注意自己的行為,不要再傷害更多的人。”

兩個調解所的老人也走上前來,笑嗬嗬地伸出手,跟嶽天明握手。

嶽天明和靈靈、涓涓往家裏走,豁然開朗。一路上,天空湛藍湛藍的,潔白的雲朵如同雕塑伏在上麵。靈靈對著天空高喊:“涓涓,你的冤仇終於報了!”

空中鶯歌燕舞,路邊的野花粲然搖曳。靈靈迎著清風,歡快地唱起一首歌來:

小溪流,

嘩嘩嘩,

天不怕,

地不怕,

翻山岡,

越海峽。

溪水清清戲彩霞,

浪花朵朵笑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