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度篇第十七
屬性:諸本無篇字。
\x手之六陽\x 張雲。手有三陽。以左右言之。則為六陽。凡後六陰。及足之六陰六陽皆仿此。
\x五六三丈\x 六下甲乙有合字。下文五六三丈。六八四丈八。六六三丈六尺並同。簡案、管子雲。伏戲作九九之數。以合天道。
\x從足上至頭\x 甲乙作從頭至足。張雲。按手足十二經脈。手之三陰從髒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此其起止之度。今雲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蓋但計其丈尺之數。俱以四末為始而言。非謂其行度如此也。後仿此。
\x蹺脈\x(止)\x合一丈五尺\x 馬雲。蹺脈有陽蹺、陰蹺。陽蹺自足申脈行於目。陰蹺自足照海行於目。然陽蹺左右相同。陰蹺亦左右相同。則蹺脈宜乎有四。今曰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則止於二脈者何也。觀本篇末雲。蹺脈有陰陽。何脈當其數。岐伯答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則知男子之所數者。左右陽蹺。女子之所數者。左右陰蹺也。
\x合一十六丈二尺\x 潘氏醫燈續焰雲。據越人二十三難雲。脈數總長十六丈二尺。任督二蹺在內。其始從中焦注於手太陰。終於足厥陰。厥陰複還注手太陰。所謂如環無端者。不知二蹺任督。從何處接入。豈附行於足少陰太陽耶。附則不能在循環注接之內。當俟知者。
\x為孫盛而血者疾誅之\x 甲乙。孫下有絡孫絡之四字。而下有有字。張雲。凡人遍體細脈。即皆膚腠之孫絡也。絡脈有血而盛者。不去之則壅而為患。故當疾誅之。誅、除也。
\x飲藥以補之\x 張雲。邪氣髒腑病形篇曰。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即虛者飲藥以補之之謂。
\x閱於上七竅也\x 簡案、馬訓閱為通。本於謝堅白。三十七難注。張雲。閱、曆也。五髒位次於內。而氣達於外。故雲雲。漢文帝紀注。閱、猶更曆也。又車千秋傳注。閱、經曆也。
\x五髒不和\x 馬雲。二句結上起下之辭。
\x陽氣太盛則陰不利\x 三十七難及甲乙作邪在髒。則陰脈不和。下不利亦作不和。並是。
\x不能榮也\x 張雲、本經。榮、營通用。不能榮。謂陰陽乖亂。不能營行。彼此格拒不相通也。
\x故曰關\x 三十七難。關、作格。簡案、六節藏象。亦以陰盛為關。
\x故曰格\x 三十七難。格、作關。簡案、六節藏象。亦以陽盛為格。終始禁服並同。馬雲。難經三十七難。誤以六陰脈盛為格。六陽脈盛為關。致後世不曰脈體。而指曰鬲症。尤誤之誤也。汪雲。按關格二字。字麵雖殊。而意義則一。難經雖顛倒。疑無傷也。如素問脈要精微論。陰陽不相應。
病名曰關格。是明以關格屬之病矣。又仲景平脈篇。下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又曰。趺陽脈伏而澀。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澀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是仲景亦以關格為病證。而二字之義。內經與仲景均未嚐細分也。又難經第三難曰。關之前者。陽之動也。遂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此陰乘之脈也。關以後者。陰之動也。遂入尺為覆。為內關外格。此陽乘之脈也。是亦以溢覆言脈。而以關格言病也。今馬氏既訾難經。複以仲景、東垣、丹溪為非是。而指關格為脈體。不亦並背內經乎。又曰。關為陽不得入。格為陰不得出。是兩脈共為一病矣。於義亦難分也。
\x何氣榮水\x 甲乙。水作也。馬雲。人身氣血。如水之流。帝遂以蹺脈起止。何氣營水為問。簡案、榮水不成義。今從甲乙。
\x蹺脈者少陰之別\x 樓氏雲。蹺脈始終獨言陰蹺。而不及陽蹺者。有脫簡。張雲。繆刺論曰。邪客於足陽蹺之脈。刺外踝之下半寸所。蓋陽蹺為太陽之別。故二十八難曰。陽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蹺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衝脈。故陰蹺為足少陰之別。起於照海。陽蹺為足太陽之別。起於申脈。庶得其詳也。
\x濡目\x 張雲。陰蹺陽蹺之氣。並行回還。而濡潤於目。若蹺氣不榮。則目不能合。故寒熱病篇曰。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銳 。陽氣盛則 目。陰氣盛則瞑目。此所以目之瞑與不瞑。皆蹺脈為之主也。
\x氣獨行五髒\x 張雲。帝以蹺脈為少陰之別。因疑其氣獨行五髒。不榮六腑也。故有此問。
\x如水之流\x(止)\x外濡腠理\x 張雲。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皆言不得無行也。陰榮其髒。指陰蹺也。陽榮其腑。指陽蹺也。言無分髒腑蹺脈。皆所必至也。流者流於內。溢者溢於外。故曰流溢之氣。內溉髒腑。外濡腠理。謂其不獨在髒也。按此蹺脈之義。陰出陽則交於足太陽。陽入陰則交於足少陰。陽盛則目張。陰盛則目瞑。似皆隨衛氣為言者。故陰脈榮其髒。陽脈榮其腑也。簡案、馬以陰脈陽脈。為手足三陰三陽之義。然考前後章之旨。張注為得矣。
\x當數者\x 樓氏雲。當數、為當脈度一十六丈二尺之數也。張雲。蹺脈陰陽之數。男女各有所屬。男屬陽。當數其陽。女屬陰。當數其陰。故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