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衛生會篇第十八

屬性:諸本無篇字。

\x衛於焉會\x 甲乙。於焉、作安從。

\x老壯\x 張雲。五十以上為老。二十以上為壯。(見營氣失常篇與曲禮所言異)\x人受氣於穀止皆以受氣\x 張雲。人之生由乎氣。氣者所受於天。與穀氣並而充身者也。故穀食入胃。化而為氣。是為穀氣。亦曰胃氣。此氣由自中焦傳化於脾。上歸於肺。積於胸中氣海之間。乃為宗氣。宗氣之行。

以息往來。通達三焦。而五髒六腑。皆以受氣。是以胃為水穀血氣之海。而人所受氣者。又唯穀而已。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x其清者\x(止)\x衛在脈外\x 張雲。穀氣出於胃。而氣有清濁之分。清者水穀之精氣也。濁者水穀之悍氣也。

諸家以上下焦言清濁者。皆非。清者屬陰。其性精專。故化生血脈。而周行於經隨之中。是為營氣。濁者屬陽。

其性 疾滑利。故不循經絡。而直達肌表。充實於皮毛分肉之間。是為衛氣。然營氣衛氣。無非資藉於宗氣。故宗氣盛則營衛和。

宗氣衰則營衛弱矣。營、營運於中也。衛、護衛於外也。脈者非氣非血。其猶氣血之橐 也。營屬陰而主裏。

衛屬陽而主表。故營在脈中。衛在脈外。衛氣篇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正此之謂。

介按、衛在脈外者。謂衛氣上輸於肺。走於髒腑。外達皮毛。以為護衛營血之作用。故三十二難曰。心者血。肺者氣。血為營。氣為衛。相隨上下。謂之營衛。通行經絡。營周於外。亦即此意也。

\x陽隴\x 馬雲。隴、當作隆。素問生氣通天論。有日中而陽隆。蓋古以隆、隴通用。張雲。隴、盛也。

方以智通雅雲。陽隴陰隴。子午之橋起關也。猶言擁起為隴。而過此漸平迤也。莊子曰。於是橋起。簡案、素離合真邪論。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義正同。

\x太陰主內 太陽主外\x 張雲。太陰手太陰也。太陽足太陽也。內言營氣。外言衛氣。營氣始於手太陰。而複會於太陰。故太陰主內。衛氣始於足太陽。而複會於太陽。故太陽主外。營氣周流十二經。晝夜各二十五度。衛氣晝則行陽。夜則行陰。亦各二十五度。營衛各為五十度。以分晝夜也。

\x夜半為陰隴\x(止)\x陰受氣矣\x 張雲。夜半後為陰衰。陽生於子也。日西而陽衰。陰生於午也。如金匱真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故人亦應之。即此節之義。

\x夜半而大會\x(止)\x與天地同紀\x 張雲。大會言營衛陰陽之會也。營衛之行。表裏異度。故嚐不相值。惟於夜半子時。

陰氣已極。陽氣將生。營氣在陰。衛氣亦在陰。故萬民皆瞑而臥。命曰合陰。合陰者。營衛皆歸於髒。而會於天一之中也。平旦陰盡而陽受氣。故民皆張目而起。此陰陽消息之道。常如是無已。而與天地同其紀。所謂天地之紀者。如天地日月。各有所會之紀也。

\x晝瞑\x 甲乙作夜寤。

\x晝精\x 熊氏俗解難經四十六難注雲。精、清爽也。

\x相搏\x 甲乙。搏、作薄。

\x從來\x 甲乙。來、作始。

\x營出於中焦 衛出於下焦\x 張雲。營氣者。由穀入於胃。中焦受氣。取汁。化其精微。而上注於肺。

乃自手太陰始。周行於經隨之中。故營氣出於中焦。衛氣者。出其悍氣之 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

不入於脈。故於平旦陰盡。陽氣出於目。循頭項下行。始於足太陽**經。而行於陽分。日西陽盡。則始於足少陰腎經。而行於陰分。其氣自**與腎由下而出。故衛氣出於下焦。又雲。衛氣屬陽。乃出於下焦。下者必升。故其氣自下而上。亦猶地氣上為雲也。營本屬陰。乃自中焦而出於上焦。上者必降。故營氣自上而下。亦猶天氣降為雨也。雖衛主氣而在外。然亦何嚐無血。營主血而在內。然亦何嚐無氣。故營中未必無衛。衛中未必無營。但行於內者便謂之營。行於外者便謂之衛。此人身陰陽交感之道。分之則二。合之則一而已。誌雲。

下、當作上。決氣篇曰。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五味篇曰。辛入於胃。

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榮諸陽者也。衛者陽明水穀之悍氣。從上焦而出。衛於表陽。故曰衛出上焦。

簡案、千金方三焦病論雲。榮出中焦。衛出上焦。榮者絡脈之氣道也。衛者經脈之氣道也。外台引刪繁論。亦同。誌注。不可言無據也。明理論引亦作上焦。

\x上焦出於胃上口\x(止)\x下足陽明\x 千金及外台引刪繁作胃上脘。張雲。胃上口即上脘也。咽為胃係。水穀之道路也。膈上曰胸中。即膻中、也。其旁行者走兩腋。出天池之次。循手太陰肺經之分。而還於手陽明。其上行者至於舌。其下行者交於足陽明。以行於中下二焦。凡此皆上焦之部分也。誌雲。按金匱要略曰。若五髒元真通暢。人即安和。病則無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髒腑之文理也。

蓋三焦乃初陽之氣。營運於上下。通合於肌腠。不入於經俞。是以上焦之氣。常與榮俱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者。與充膚熱肉之榮血。間行於皮膚髒腑之文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貫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陽明。

上至舌。此論上焦氣之所出。與經脈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頰之不同也。

\x常與榮\x(止)\x大會於手太陰矣\x 張雲。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氣之所聚。營氣者。隨宗氣以行於十四經脈之中。故上焦之氣。常與營氣俱行於陽二十五度。陰亦二十五度。陽陰者。言晝夜也。晝夜周行五十度。

至次日寅時。複會於手太陰肺經。是為一周。然則營氣雖出於中焦。而施化則由於上焦也。馬雲。難經營字下。

誤多一衛字。簡案、千金及外台引刪繁。並有衛字。蓋據難經矣。

\x其不循衛氣之道而出何也\x 張雲。衛氣之道。晝行於陽。夜行於陰。有常度也。今有熟飲食者。

方入於胃。其氣之留行未定。而汗輒外泄。出無方所。是不循衛氣之道也。故以為問。

\x此外傷於風\x(止)\x命曰漏泄\x 張雲。風為陽邪。有外熱也。

熱食氣悍。因內熱也。熱之所聚。則開發腠理。所以毛蒸理泄。而衛氣走之。故不循其常道也。此即熱食之氣也。出不由度。故曰漏泄。誌雲。衛氣者。水穀之悍氣。其性 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見開而出。簡案、誌以此氣為衛氣。是。外台引刪繁。載療上焦實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汗出而背身中皆熱。名曰漏氣。通脈瀉熱。澤瀉湯。(澤瀉生地骨皮甘草半夏石膏柴胡茯苓生薑竹葉人參桂心蓮心右十二味)即為此證所立也。

\x中焦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x 千金及外台引刪繁。作其氣起於胃。中脘在上焦之後。甲乙、巢源作胃口。

\x此所受氣者\x(止)\x命曰營氣\x 者下千金有主化水穀之味六字。甲乙無肺脈之脈字。張雲。胃中。中脘之分也。後、下也。受氣者。受穀食之氣也。五穀入胃。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以注於三焦。而中焦者泌糟粕。蒸津液。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以奉生身。而行於經隧。是為營氣。故曰營出中焦。按下文雲。下焦者。別回腸。注**。然則自膈膜之下。至臍上一寸。水分穴之上。皆中焦之部分也。隧、音遂。

伏道也。簡案、泌、說文俠流也。奉、俸古通。養也。故馬雲。凡心中所生之血。賴此營氣而化以奉養生活之身。

\x夫血之與氣\x(止)\x無兩生\x 張雲。營衛之氣。雖厘清濁。然皆水穀之精華。故曰榮衛者。精氣也。血由化而赤。莫測其妙。故曰血者神氣也。然血化於液。液化於氣。是血之與氣。本為同類。而血之為汗。亦非兩種。但血主營。為陰為裏。汗屬衛。為陽為表。一表一裏。無可並攻。故奪血者無取其汗。奪汗者無取其血。

若表裏俱奪。則不脫於陰。必脫於陽。脫陽亦死。脫陰亦死。故曰人生有兩死。然而人之生也。陰陽之氣。皆不可無。未有孤陽能生者。亦未有孤陰能生者。故曰無兩生也。誌雲。營衛者。水穀之精氣也。血者中焦之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氣之所化也。血與營衛。皆生於精。故異名而同類也。簡案、外台引刪繁論雲。夫血與氣。異形而同類。衛是精氣。營是神氣。

故血與氣。異形而同類焉。奪血無汗。(此是神氣)奪汗無血。(此是精氣)故人有一死。而無再生也。(千金再作兩字)視之正文。覺稍明備。

\x下焦者\x(止)\x滲入**焉\x 張雲。回腸、大腸也。濟、 同。猶釃濾也。(字典濟古文作 釀酒也)泌、如狹流也。別汁、分別清濁也。別回腸者。謂水穀並居於胃中。傳化於小腸。當臍上一寸水分穴處。糟粕由此別行回腸。從後而出。津液由此別滲**。從前而出。**無上口。故雲滲入。凡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難曰。下焦者當**上口。主分別清濁。其言上口者。以滲入之處為言。非真謂有口也。如果有口。則不言滲入矣。何後世不解其意。而爭言**有上口。其謬為甚。誌雲。回腸大腸也。有九回。因以為名。簡案、外台引刪繁論雲。下焦如瀆。起胃下管。別回腸。注於**。而滲入焉。故水穀常並居於胃中。

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主足陽明。(千金作足太陽)灌滲津液。合**。主出不主入。別於清濁。亦本節之義也。但本節似脫起胃下管。三十一難雲。下焦者。當**上口。主厘清濁。亦可以見耳。介按、唐容川曰。近說**有上口。無下口。非也。內經明言下焦當**上口。近人不知三焦實有其物。焦古作 。即人身之油膜。

西醫名為連網。乃行水之路道。內經所謂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蓋水之路道。全在三焦油膜之中。凡人飲水入胃。胃之通體有微絲管。將水散出。走入油膜。其能散者。肺氣布之也。故肺為水之上源。水散入油膜。走入**。其水未散盡者。至小腸中。又有微絲管將水散出。

走下焦。以入**。**上口。即在下焦連網之中。此皆下行之水。未化為氣者也。

\x黃帝曰人飲酒\x(止)\x液出焉\x 馬雲。此言酒之所以先穀氣而出也。承上文有滲**之語。故遂以酒之先穀而下者問之。正以酒為熟穀之液。其氣至悍而清。故雖後穀而入。必先穀而下也。熟者腐也。

\x上焦如霧止此之謂也\x 張雲。如霧者。氣浮於上也。言宗氣積於胸中。司呼吸而布 於經隧之間。如天之霧。故曰上焦如霧也。漚者、水上之泡。水得氣而不沉者也。言營血化於中焦。隨氣流行。以奉生身。如漚處浮沉之間。故曰中焦如漚也。瀆者、水所注泄。言下焦主出而不納。逝而不反。故曰下焦如瀆也。然而肺象天而居上。故司霧之化。脾象地而在中。故司漚之化。大腸、**象江河淮泗而在下。故司川瀆之化也。千金及外台引刪繁論雲。上焦如霧。(霧者霏霏起上也)中焦如漚。(漚者在胃中如漚也)下焦如瀆。(瀆者如溝水決泄也)白虎通引禮運記雲。三焦者。包絡腑也。水穀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故上焦如竅。中焦如編。

下焦如瀆。(俞氏續醫說詳解之當考參)張氏質疑錄。載三焦有三。三焦之論雲。靈樞雲。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三焦為一氣之所主。故三十一難因之曰。上焦在胃上口。主內而不出。其治在膻中。中焦在胃中脘。主腐熟水穀。其治在臍旁。下焦在臍下。主分別清濁。出而不內。此三焦者。即靈樞所謂如霧如漚如瀆之三焦也。故難經又繼言之。三焦為水穀之道路。氣之所以終始。三焦者。原氣之別使。原氣在兩腎中間之動氣。為人之生命。十二經之根本。主通行三氣。經曆於五髒六腑。此所謂三焦者。屬之於氣。正王叔和所謂有名無狀之三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