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傅篇第二十九

屬性:諸本傅作傳。當改。又無篇字。

\x弗著於方\x 禮記、中庸。布在方策。注。方、板也。策、簡也。

\x夫惟順而已矣\x 張雲。順之為用最是。醫家肯緊言不順則道不行。誌不順則功不成。其有必不可順者。亦未有不因順以相成也。嗚呼。能卷舒於順不順之間者。非通變之士。有未足以與道也。

\x入國問俗\x(止)\x問所便\x 張雲。禮曰。入國問禁。而此雲問俗者。以五方風寒有殊。崇尚有異。聖人必因其所宜而為之治。故不曰禁而曰俗也。諱者忌也。人情有好惡之偏。詞色有嫌疑之避。犯之者取憎。取憎則不相合。故入家當問諱。

禮者儀文也。交接有體。進止有度。失之者取輕。取輕則道不重。故上堂當問禮。便者相宜也。有居處之宜否。

有動靜之宜否。有陰陽之宜否。有寒熱之宜否。有情性之宜否。有味氣之宜否。臨病患而失其宜。施治必相左矣。故必問病患之所便。是皆取順之道也。簡案、鄭注曲禮雲。禁謂政教。俗謂常所行與所惡也。

\x便寒\x 便熱。張雲。凡熱在中則治便於寒。寒在中則治便於熱。是皆所以順病情也。

\x懸心\x 張雲。胃火上炎。心血被爍而懸懸不寧也。

\x臍以上皮熱\x(止)\x如糜\x 樓氏綱目作臍以下。似是。張雲。臍以上者胃與小腸之分也。故臍以上皮熱者。腸中亦熱也。出黃如糜者。以胃中濕熱之氣。傳於小腸所致也。糜、腐爛也。上二節皆熱證便寒之類。樓氏雲。胃居臍上。故胃熱則臍以上熱。腸居臍下。故腸熱則臍以下熱。如肝膽居脅。肝膽熱則當脅亦熱。肺居胸背。肺熱則當胸背亦熱。腎居腰。腎熱則當腰亦熱。可類推也。

\x臍以下\x(止)\x飧泄\x 張雲。臍以下皮寒者。以腸胃中寒也。胃中寒則不能運化而為腹脹。腸中寒則陰氣留滯。不能泌別清濁而為腸鳴。飧泄、是皆寒證便熱之類。

\x胃中寒\x(止)\x小腹痛脹\x 張雲。上文言腹中寒者泄。而此言腸中熱者泄。所以有熱泄寒泄之不同。而熱泄謂之腸垢。寒泄謂之騖溏也。胃中熱則善消穀。故疾饑。腸中寒則陰氣聚結不行。故小腹切痛而脹。上二節皆當因其寒熱。而隨所宜以調之者也。馬。疾饑之疾。釋為速。

\x胃欲寒飲\x(止)\x治之何先\x 張雲。胃中熱者欲寒飲。腸中寒者欲熱飲。緩急之治。當有先後。而喜惡之欲。難於兩從。且以貴人多任性。此順之所以難。而治之當有法也。從、縱同。馬誌本從作縱。後漢郭玉論。貴之有四難雲。自用意而不任臣。一難也。將身不謹。二難也。骨節不強。

不能使藥。三難也。好逸惡勞。四難也。乃與本節之言符矣。

\x春夏先治其標\x(止)\x後治其標\x 馬雲。春夏陽氣在外。病亦在外。故先治其後病之標。而後治其先病之本。秋冬陽氣在內。病亦在內。故先治其先病之本。而後治其後病之標。此治之者必有所先。不得以順其誌。

而可舍法以徇之也。張雲。一曰春夏發生。宜先養氣以治標。秋冬收藏。宜先固精以治本。亦通。

\x便其相逆者奈何\x 張雲。謂於不可順之中。而複有不得不委曲。以便其情者也。

\x淒愴\x 張雲。寒甚淒涼之貌。

\x灼灼\x 說文。灼、炙也。

\x滄滄\x 張雲。滄、寒也。簡案、此本於說文。逸周書雲。天地之道有滄熱。

\x寒溫中適\x(止)\x不致邪僻也\x 張雲。適、當也。寒熱適其中和。則元氣得以執持。邪僻無由而致。是即用順之道也。僻、不正之謂。

\x本藏以身形\x(止)\x而後答乎\x 張雲。本藏即前本經篇名。捫、摸也。循、摩也。言王公之尊貴。誰可得而摩摸。將何所據而相答也。馬誌。 、作 。非。

\x非麵部之閱也\x 馬雲。非比麵部易閱。

\x巨肩陷咽喉見其外\x 甲乙。喉、作候。其、作於。馬張。凡巨肩陷咽者。肺之小大高下堅脆偏正可候矣。大義見本藏篇。餘仿此。

\x 骨\x 張作骷骨。馬雲。 、音括。心為髒腑之主。而氣之升降。其道在於缺盆。即其 KT 之骨端。曰 骨者。

有於以形於外。則可以驗 KT 。而知其心之堅脆小大高下偏正矣。張雲。骷、廣雅曰HT 。KT 也。HT KT 、即膝骨之名。HT KT 、蔽心之骨。亦名鳩尾。觀乎此而心之小大高下堅脆偏正可知矣。簡案、玉篇。HT 、骨端也。張改骷。未詳孰是。

\x脾者主為衛\x 甲乙。衛、作胃。注。九虛、太素。作衛。張雲。衛者髒腑之護衛也。五癃津液別篇亦曰。脾為之衛。脾為倉廩之官。職在轉輸。故曰使之迎糧。謂察其飲食及唇舌之善惡。別脾之吉凶可知也。

\x廣骸\x 甲乙注。骸、太素作KT 。(集韻KT 脊肉也)張雲。骸、骸骨也。廣骸者。言骨骼之大。又脛骨曰骸。音鞋。簡案、莊子遙逍遊百骸九竅。又德充符。直寓六骸。疏、手足首身。

\x鼻隧\x 集韻。隧、與邃同。深遠也。

\x目下裹大\x(止)\x髒安且良矣\x 甲乙。果、作裹。張雲。果、裹同。目下囊裹也。橫、剛強也。在外、掀露也。約、固密也。髒居於中。形見於外。故舉身麵之外狀。而可以候內之六腑。然或身或麵。又必上中下三停相等。庶髒腑相安而得其善矣。前本藏篇。以五髒之皮脈肉爪骨而候六腑。其義與此稍異。所當互求。簡案、馬以四時氣篇。三焦約注之非也。五色篇曰。麵王以上者。小腸也。麵王以下者。**也。即知鼻柱中央。即下焦之處也。又知六腑之三焦。正指下焦也。麻衣相法雲。三停平等。一生衣祿無虧。注。自發際至印堂為上停。山根至準頭為中停。人中至地閣為下停。此麵上之三停也。頭腰足為身上三停也。古雲。麵上三停額鼻閣。

身上三停足頭腰。乃知相家三停之說。原於本節。及骨度篇君子三折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