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針解第三

屬性:馬雲。九針十二原中。有小針之要。而此篇正以解其首篇。故名之曰小針解。素問又有針解篇。與此小同。

\x神客\x 張雲。神、正也。客、邪也。邪正相幹。故曰共會。

\x在門\x 張雲。出入所由。故謂之門。

\x先知何經之病\x 張雲。若不能先知。是為未睹其疾。又曰。惡知其原。

\x速遲\x 馬本誌。本作數遲。非。

\x守四肢\x 張雲。手之兩肘。足之兩膝。謂之四關。

\x守氣\x 張雲。往來逆順。至與不至。皆氣之機也。

\x針以得氣\x 張雲。以、已同。

\x氣易失地\x 張雲。毫厘之差。即失其氣之機也。

\x氣不下也\x 張雲。補瀉不得其法。雖竭盡血氣。而病氣不應也。

\x小者逆也\x 張雲。氣去故脈虛而小。

\x平者順也\x 張雲。氣來故脈平而和。

\x氣口虛而當補之也\x 張雲。此與針解篇。皆釋九針十二原之義。但此以氣口言虛實。彼以針下氣至言虛實。義雖若異。然互有發明。皆當察也。

\x徐而疾則\x(止)\x徐出也\x 張雲。此二句釋義。其用似反。當針解篇者為得。針解篇曰。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x以下\x 張雲。言已退也。

\x 然\x 史雲。 音必。滿貌。張雲。音弼。詩曰。威儀 。

\x 然\x 史雲。籲往切。狂貌。誌雲。 、惚也。簡案、 、恍同。恍惚、又作 惚。不分明也。誌為是。(字典 然失意貌)\x邪氣之中人也高\x 張雲。傷於風者。上先受之。故凡八風寒邪之中人。其氣必高而在上。

\x濁氣在中\x(止)\x在中也\x 張雲。水穀入胃。其清者化氣。上歸於肺。是為精氣。若寒溫失宜。

飲食過度。不能運化。

則必留滯腸胃之間而為病。此濁氣在中也。簡案、溜、張讀為留非也。所溜為滎。難經作流。知溜、流古通。

\x針陷脈 則邪氣出者取之上\x 張雲。諸經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論所謂刺缺盆中內陷之類是也。

故凡欲去寒邪。須刺各經陷脈。則經氣行而邪氣出。乃所以取陽邪之在上者。簡案、誌注十二原篇雲。陷脈額顱之脈。顯陷於骨中。故針陷脈。則陽之表邪去矣。據此則取之上之上字。與下文陽明合對。殆為穩貼。但以顱額之脈為陷脈者。未見所本。俟考。

\x針中脈 則邪氣出\x 張本。邪、作濁。據十二原。作濁為是。

\x陽明合也\x 張雲。足三裏也。刺之可以清腸胃。故能取濁氣之在中者。

\x奪陰者死\x(止)\x五往者也\x 張雲。奪髒氣也。尺之五裏。尺澤後之五裏也。手陽明經穴。禁刺者也。

\x正言也\x 張雲。即如上文取三陽之謂。

\x尺寸小、大、緩、急、滑、澀\x 簡案、邪氣髒腑病形篇雲。調其脈之緩、急、小、大、滑、澀。而病變定矣。又論疾診尺篇雲。審其尺之緩、急、小、大、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此雲小、大、緩、急、滑、澀、者。乃兼寸口之脈。與尺之皮膚而言也。

\x在於終始\x 張雲。終始本經篇名。

\x持心也\x 張雲。釋前文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者。皆主持於心也。

\x內絕\x 張雲。脈口浮虛。按之則無。是謂內絕。不至髒氣之虛也。

\x無氣以動故靜\x 張雲。外者陽之分。陰氣既虛。複留針於外以致陽氣。則陰愈虛而氣竭於內。無氣以動。故其死也靜。

\x外絕\x 張雲。脈口沉微。輕取則無。是謂外絕。不至陽之虛也。

\x陰氣有餘故躁\x 張雲。陽氣既虛。複留針四末以致陰氣。則陽氣愈竭。必病逆厥而死。陽並於陰。

則陰氣有餘。故其死也躁。

\x五色循明\x 馬雲。六節藏象論。岐伯曰。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則循明當作修明。張雲。五髒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故能使五色循明。蓋色明於外者。由氣盛於內。

故其聲音亦必彰大。與平生異矣。簡案、仍張注循明。不必改字。誌雲。聲與平生異者。散敗之聲也。恐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