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針論第七十八

屬性:馬雲。篇內第一節。詳論九針。故名篇。自天忌至末。皆用針者之當知。故並及之。凡內經全書之論針者。

皆不出此九針耳。真萬言一律也。

\x起黃鍾數焉\x 帝王世紀雲。黃帝使伶倫於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解穀。其竅濃均者。斷兩節間。吹之以黃鍾之管。以象鳳鳴。雌雄各六。以定律呂。淮南子雲。數始於一。一生三。三生萬物。故三月為一時。

三三如九。故黃鍾之律九寸。而宮音調因而以九之。九九八十一。黃鍾之數立焉。白虎通雲。黃鍾何。黃、中和之氣。鍾者動也。言陽於黃泉之下。動萬物也。張雲。自一至九。九九八十一而黃鍾之數起焉。黃鍾為萬事之本。故針數亦應之。而用變無窮也。

\x大其頭而銳其末\x 張雲。 針、必大其頭。鋒其末。蓋所用在淺。但欲出其陽邪耳。馬雲。按此節九針。

本經九針十二原篇、官針篇、素問針解篇、相同。

\x二者地也\x 甲乙。此下有地者土也一句。

\x 其身而員其末\x 馬雲。筒以竹為之。其體直。故謂直為筒。張雲。員針、如卵形。以利導於分肉間。

蓋恐過傷肌肉。以竭脾氣。故用不在銳。而主治分間之邪氣也。

\x令無得傷肉分 傷則氣得竭\x 甲乙作以瀉肉分之氣。令不傷肌肉。則邪氣得竭。

\x瘤病\x 甲乙作痼病。張雲。瘤者留也。簡案、九針十二原、官針等篇。俱謂鋒針取痼疾。又下文雲。

痼病竭明。是留乃痼之訛。當從甲乙。

\x音者冬夏之分 分於子午\x 張雲。五以法音。音者合五行而應天幹。故有冬夏子午之分。誌雲。

五居九數之中。故主冬夏之分。分於子午。

\x如 \x 、裏之切。音厘。師古漢書注。毛之強曲者曰 。

\x星者人之七竅\x 張雲。七以法星。而合於人之七竅。舉七竅之大者言。則通身空竅皆所主也。

\x所客於經\x。 甲乙。經字下有舍於絡三字。無下文舍於經絡四字。文意相貫。當從之。

\x出針而養者也\x 馬雲。正氣因之而複其真。邪雖俱往。以出針而可以養其正氣。不使之外泄也。

\x風者\x(止)\x為深痹也\x 甲乙無八風二字。及理字。痹下有者字。馬雲。人之手足。各有股肱關節。計八。今八正之虛風。(二至二分四立為八正合於東西南北東南西南西北東北之八風)即八風以傷人。張雲。九以法風。而合於人之股肱八節。言八節。則通身骨節皆其屬也。

\x溜不能過於機關\x 馬雲。其流不能過於機關大節。張雲。凡**邪流溢於肌體。為風為水。不能過於關節而壅滯為病者。必用大針以利機關之大氣。

\x為之治針\x 甲乙。針上有大字。簡案、官針篇雲。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針。知是大針。

乃去水針也。

\x令小大如挺\x 趙府本。張本。小大、作尖一字。簡案、考九針十二原篇。亦作尖。當改。

\x巾針\x 甲乙作布針。張雲。按、巾針、絮針綦針等製。必古針名也。未詳其義。簡案、證類本草。

布針用縫布大針也。

\x寸半卒銳之\x 甲乙作半寸。張雲。卒、尾也。此針身大。其近末約寸半許。而漸銳之。共長一寸六分。主瀉去陽氣。故治熱在頭身。簡案、此針通計長一寸六分。其寸半而卒銳之。則其餘有一分。豈有此理乎。

不若當從甲乙作半寸。卒、暴也。此針之製。長寸六分。其去末五分之所暴銳之。其刺淺而瀉表陽氣也。此說出本邦前輩芳恂益。今從之。

\x 其身而卵其鋒\x 張雲。 如竹筒也。卵員如卵銳也。此針直其身員其末。故但治分間之氣。而不使傷其肌肉也。

\x按脈取氣\x 張雲。九針十二原篇曰。按脈勿陷。以致其氣。蓋利於用補者也。

\x鋒鐵\x 張雲。九針十二原篇雲。刃三隅以發痼疾。蓋三棱者也。本篇言按其身者。似或有誤。

\x兩熱爭者也\x 張雲。言寒熱不調。兩氣相搏也。

\x綦針\x 博雅雲。綦、綺彩也。

\x大小長短法也\x 張雲。按以上九針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餘之實邪。則針不宜於治虛也。

\x九野\x 張雲。即八卦九宮之位也。誌雲。九州之分野也。簡案、考下文。張注為是。

\x左足應立春\x 甲乙作左手。張雲。此左足應艮宮。東北方也。立春後、東北節氣也。寅醜二日、東北日辰也。故其氣皆應於艮宮。然乾坤艮巽。四隅之宮也。震兌坎離。四正之宮也。土王於四季。故四隅之宮。

皆應戊己。而四正之宮。各有所王。後仿此。

\x左脅應春分\x 甲乙。脅、作胸。張雲。此左脅應震宮也。左脅、正東方也。春分後、正東節氣也。乙卯日、東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x左手應立夏\x 甲乙作左足。張雲。此左手應巽宮。東南方也。立夏後、東南節氣也。戊辰、己巳、東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x膺喉著頭應夏至\x 張雲。胸前曰齊。齊喉首頭應離宮。正南方也。夏至後、正南節氣也。丙午日、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x右手應立秋\x。 張雲。此右手應坤宮。西南方也。立秋後、西南節氣也。戊申、己酉、西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x右脅應秋分\x 甲乙。脅、作胸。張雲。此右脅應兌宮。正西方也。秋分後、正西節氣也。辛酉日、西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x右足應立冬\x 張雲。此右足應幹宮。西北方也。立冬後、西北節氣也。戊戌、己亥、西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倪仲玉雲。氣從下而上。故左足應立春。右足應立冬者。氣複歸於下也。

\x腰尻下竅應冬至\x 張雲。此腰尻下竅應坎宮。正北方也。冬至後、正北節氣也。壬子日、北方之正也。

故其氣皆相應。

\x六腑膈下三髒應中州\x 甲乙。腑下有及字。三作五。(簡案三作五恐傳寫之訛)張雲。此膈下應中宮也。膈下、腹中也。三髒、肝脾腎也。六腑三髒俱在膈下腹中。故應中州。

\x其大禁大禁\x(止)\x及諸戊己\x 甲乙作其口大禁。是。張雲。大禁者。在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日。蓋戊己屬土。雖寄王於四季。而實為中宮之辰。故其氣應。亦如太一。出九宮八風篇。按、太一如冬至居葉蟄宮四十六日。立春居天留宮四十六日之類是也。但彼止言八宮。而不及中宮。此節乃言中宮太一所在之日。意者於八宮太一數中。凡值四季土王用事之日。即中宮太一之期也。惟博者正之。

簡案、此即與幹鑿度鄭注符矣。王雲。遁甲經曰。六戊為天門。六己為地戶。故為天忌。

\x凡此九者\x 張雲。九、九宮也。正、正風也。八正即八方正氣之所在。太一之謂也。八宮定。則八正之氣可候矣。

\x所主左右上下\x(止)\x謂天忌日也\x 張雲。天地八正之方。即人身氣王之所。故所主左右上下。凡身體有癰腫之處。勿以所直之日潰治之。恐其走泄元氣。以犯天忌不吉也。馬雲。天忌、見素問八正神明論。前官能篇。按後世針灸法。最忌九宮尻神。九部尻神。十二部尻神。此固當遵。簡案、癰疽逐日逐時之忌。見甲乙經癰疽篇。行年血忌患癰疽。見劉涓子鬼遺方。

\x形樂\x(止)\x是謂形\x 嗌、諸本作喝。馬雲。喝、當作嗌。按、素問血氣形誌論。與此節同。但彼曰病生於咽嗌者為是。彼曰治之以百藥。此曰甘藥者是也。彼末句雲。是謂五形誌也。此節之末句有缺。簡案、筋脈、素問作經脈。似是。誌雲。喝、當作 。誤。

\x五髒氣\x(止)\x腎主欠\x 馬雲。此與素問宣明五氣論同。

\x六腑氣\x(止)\x為水\x 馬雲。宣明五氣論。與此大同。

\x五味\x 馬雲。與宣明五氣論亦同。但此多淡入胃一句。王遜雲。淡附於甘。故淡入胃。

\x五並\x 畏、甲乙作飽。注。一作畏。馬雲。與宣明五氣論亦同。但彼末有雲。虛而相並者也。王遜雲。

肺在誌為憂。精氣並於肝則憂者。所勝之氣乘之也。多陽者多喜。心為陽髒。精氣並之。故喜。經雲。神有餘則笑不休。精氣並於肺。則肺舉而液上溢。液上溢則泣出而悲。腎在誌為恐。五精氣並之。其間有所勝之氣乘之。所不勝侮之。故恐。土氣灌於四髒。而四髒之精氣反並於脾。故畏。此因髒氣虛。而餘髒之精氣並之。皆為病也。陰陽應象論曰。心在誌為喜。喜傷心。腎在誌為恐。恐傷腎。

乃有餘而為病。過猶不及也。

\x五惡\x 馬雲。與宣明五氣論同。

\x五液\x 馬雲。與宣明五氣論同。

\x五勞\x 馬雲。與宣明五氣論同。王遜雲。勞、謂太過也。夫四體不勞。則血氣不行而為病。是以上古之民。形勞而不倦。蓋不可久而太過也。久視損神。故傷血。久臥則氣不行。故傷氣。脾喜運動。故久坐傷肉。久立則傷腰腎脛膝。故傷骨。行走罷極則傷筋。是五勞而傷五髒所主之血氣筋骨也。

\x五走\x 馬雲。此即宣明論之五味所禁。較此更詳。

\x五裁\x 馬雲。與宣明五氣論同。王遜雲。裁者。酌其適中而不可多也。夫五味入口。內養五髒。外濡形身。病則嗜食。故宜裁之。(案素問作五禁)\x五發\x 趙府道髒正脈熊本張本。陰病、作以味。馬誌本作陰病發於肉。簡案、宣明五氣論。氣、作肉。當以馬本為正。張注。宣明五氣雲。按九針論。尚有以味發於氣一句。蓋食入於陰。則長氣於陽。故味發於氣也。

\x五邪\x 甲乙及諸本。巔、作癲。馬雲。癲、當作癲。喜、當作善。此與宣明五氣論同。以陽氣上升。

故項巔有疾。如頭痛眩暈等證也。誌雲。喜、當作善。宣明五氣章曰。陰出之陽病善怒。

\x五髒\x 馬雲。此與宣明五氣論同。但彼則腎止曰藏精。

不及誌。難經兼言腎髒精與誌。故言有七腎之說。

\x五主\x 馬雲。與宣明五氣論同。

\x陽明\x(止)\x出氣惡血也\x 馬雲。此節與素問血氣形誌論。本經五音五味篇。大同小異。當以素問為的。

此言陰陽合經。有血氣多少故刺之者。凡多者則出之。少者則惡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