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利諾伊州的新塞勒姆寫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好友亨利·龐德是當地的律師,他跟我說了很多次:
“你應該去拜訪吉米·邁爾斯舅舅,他的舅舅赫恩頓是林肯的法律合夥人,而且吉米的一個姑媽曾經營著一家旅館,林肯夫婦在那裏住過一段時間。”
這聽起來是條有趣的線索,於是,一個七月的星期天下午,我和龐德先生坐上汽車,趕往新塞勒姆附近的邁爾斯農場——過去,在步行前往斯普林菲爾德借法律書的途中,林肯常常停下來,到這裏講幾個故事,換一杯蘋果酒喝。
我們到了以後,吉米舅舅拉來三把搖椅,大家坐在院中一棵大楓樹的樹陰裏,一聊就是幾個鍾頭。半大的火雞和小鴨子在周圍的草地裏,又跑又叫。這期間,吉米舅舅提到了林肯的一個頗具啟發性又讓人倍感同情的故事——至今未被刊載過。故事是這樣的:
邁爾斯先生的姑姑凱瑟琳嫁給了一個名叫雅各布·M.厄爾利的醫生。大約在林肯進入斯普林菲爾德一年以後——準確地說,是1838年3月11日晚上——一個陌生男人騎馬來到厄爾利醫生家門外,他敲了敲門,把醫生叫到門口,對著他把雙筒霰彈槍裏的子彈打個精光,然後跳上馬迅速離開了。
盡管當時的斯普林菲爾德規模很小,但是凶手始終逍遙法外,直到今天,這起殺人案依然懸而未決。
厄爾利醫生隻留下了一份微薄的遺產,他的遺孀便把房間出租,以養活自己。婚後不久,林肯夫婦就住到了厄爾利太太家。
吉米舅舅告訴我,他經常聽他的姑媽——也就是厄爾利醫生的遺孀——說起這個故事:一天早上,林肯夫婦正在吃早飯,這時林肯做了一件事,頓時點燃了妻子的火爆脾氣。具體是什麽事,現在沒人記得。盛怒之下,當著其他房客的麵,林肯太太把一杯熱咖啡潑到了她丈夫的臉上。
林肯一句話沒說,帶著羞恥沉默地坐在那裏。厄爾利太太走過去,用濕毛巾把他臉上和衣服上的咖啡擦掉。這件事可能就是他們二十五年婚姻生活的縮影。
斯普林菲爾德共有十一名律師,不是所有人都能在那裏謀生,所以他們常常騎馬從一個縣城到另一個縣城,跟著大衛·戴維斯法官在第八司法轄區各地開設巡回法庭。周六,律師們都設法趕回家,和家人一起過周末。
隻有林肯不回去。他害怕回家,所以春秋兩季六個月裏,他一直待在外麵,東奔西跑,從未回過斯普林菲爾德。
年複一年,他始終如此。鄉村旅館的居住條件經常極其惡劣,可是比起回家聽妻子沒完沒了的指責和發瘋似的發脾氣,他還是更喜歡待在外麵。鄰居們都說“他被她煩得不得安寧”,他們曾親眼目睹,也常聽到她嚷嚷,自然非常了解。
貝弗裏奇參議員說:“從街對麵都能聽到林肯太太尖銳刺耳的嗓音,住在附近的鄰居能聽見她持續不斷地發飆,她的怒氣常常不隻表現在口頭上,她還曾無數次動手。這一點毋庸置疑。”
“她領著她丈夫跳了一支瘋狂而歡樂的舞。”赫恩頓說。
赫恩頓覺得他知道“她為什麽如此肆無忌憚地表達自己的不滿和憤怒”。
因為她想報複他。“他摧毀了她女性的驕傲,”赫恩頓暗示道,“她感覺在世人眼裏自己低人一等。但隨著複仇臨近,愛情消散了。”
她一直抱怨、指責她的丈夫,他渾身上下沒有一點兒合她口味:他駝背,走路姿勢也難看,他的腳直上直下地抬起又放低,像個印第安人。她抱怨他走路太僵,沒有彈性,姿勢一點兒都不優雅。她還模仿他的步態,喋喋不休地催他走路的時候要腳趾朝下,這是她從蒙特拉夫人的學校裏學來的。
他那兩隻大耳朵恰如其分地豎在腦邊,這也不招她喜歡。她說他的鼻子是歪的,下嘴唇又太突出,像是得了肺癆。還說他的手腳都太大了,腦袋又太小。
他對自己長相出奇地冷漠,這又刺激了她那敏感的神經,讓她痛苦無比。“林肯太太,”赫恩頓說,“也不是無緣無故就亂發脾氣。”有時,她丈夫走在街上,一條褲腿塞在靴筒裏,另一條卻懸在外麵。他的靴子很少擦拭或上油,領子很少更換,外套經常需要刷洗。
詹姆斯·格雷和林肯夫婦做了多年鄰居,他曾寫道:“林肯先生常來我們家,腳上穿一雙寬鬆的拖鞋,褪了色的褲子也僅有一根吊帶。”林肯把這吊帶叫做“加裏斯”。
天氣暖和的時候,他就走得遠一點,“上身披一件髒兮兮的亞麻布罩衣,背部的大片汗漬,好似一張美洲大陸的地圖。”
一位年輕律師曾經在一個鄉村旅館裏看到林肯,當時林肯正穿著“一件自家做的低至小腿的黃色法蘭絨睡袍”準備睡覺,看到這一幕,他不禁驚呼“這是我見過的最不虔誠的人了”。
他一輩子都不曾有過一把剃須刀,也不像林肯太太希望的那樣經常光顧理發店。
他很少打理自己馬鬃一般粗糙濃密的頭發,這讓瑪麗·托德異常惱火——她剛梳理妥當,不久就又亂糟糟的了,因為他總是把銀行存折、信件、法律文件都塞到帽子裏。
一天,他去芝加哥照相,攝影師讓他稍微“打扮”一下,他回答說:“打扮之後拍的照片,拿到斯普林菲爾德,人家就認不出這是林肯了。”
餐桌上他也很豪放隨意。他握刀的方法不對,刀子放到盤子上也不對。他用叉子就著麵包吃魚的時候更加談不上優雅,簡直一塌糊塗。有時,他會傾斜肉盤,然後把豬排撥到盤子裏,或是直接讓它滑落到盤子裏。他偏要用自己的刀子切黃油,為此,林肯太太跟他“大鬧了一場”。每次他把雞骨頭放到盛著生菜的副盤裏時,林肯太太都氣得幾乎要昏厥。
有女賓到訪時,他若沒起身迎接,沒熱心地幫她們拿外套,走的時候也沒送送她們的話,就一定會招來林肯太太的抱怨和責罵。
他喜歡躺著看書,從辦公室回來後,他就脫下外套、鞋子和衣領,放下肩膀上那條僅存的“加裏斯”,把椅子四腳朝上倒放在過道裏,在傾斜的椅背上放個枕頭,然後把頭和肩膀靠在上麵躺在地上。
他能保持這個姿勢看上幾個鍾頭——通常都是看報紙,有時也看《阿拉巴馬故事集》,比如一個關於地震的詼諧故事。他也常常閱讀詩歌,而且非常頻繁。不管看什麽,他都是大聲地讀出來,這是他在印第安納州的“胡喊學校”養成的習慣。他覺得通過大聲朗讀,對內容的印象既有視覺上的,也有聽覺上的,這樣就能記得更久。
有時,他會躺在地上,閉著眼睛背誦莎士比亞、拜倫或是愛倫·坡的詩,比如:
因為月亮的每一絲清輝都勾起我的回憶
夢裏那美麗的安娜貝爾·李,
群星的每一次升空都令我覺得秋波在閃動
那是我美麗的安娜貝爾·李。
一位跟林肯夫婦一起住過兩年的女士——是他們的親戚——說,一天晚上,林肯正躺在大廳的地板上看書,這時,家裏來客人了。不等仆人去開門,他就衣衫不整地起身,把客人領進了客廳,還說要“讓她們開開眼”。
林肯太太從隔壁房間裏看到女士們進來,也聽到了她丈夫的俏皮話。她立時氣不打一處來,滿腔怒火地跑出來。情況變得非常尷尬,他於是離開了家,反倒覺得高興,直到深夜才從後門悄悄溜進來。
林肯太太的嫉妒心異常強烈。她一點兒都不待見約書亞·斯皮德,斯皮德跟林肯是多年的朋友,她一直懷疑林肯是受了他的影響才逃婚的。婚前,林肯會在寫給斯皮德的信的末尾加上“替我向親愛的芬妮問好”。可是,結婚以後,林肯太太要求他把末尾的問候語改成“代我向斯皮德太太致意”。
林肯是個知恩圖報的人,這也是他的優點之一。為了表示感激之情,他許諾給第一個兒子起名叫“約書亞·斯皮德·林肯”。但是,瑪麗·托德知道以後卻大發雷霆,說孩子是她生的,名字也該由她起!況且,再怎麽著也不能叫約書亞·斯皮德啊!他會隨她娘家的姓,叫羅伯特·托德……
毫無疑問,孩子的名字就叫羅伯特·托德。林肯家有四個孩子,這是唯一活到成年的一個。艾迪1850年夭折於斯普林菲爾德——死時隻有4歲;威利在白宮裏夭折——死時12歲;泰德1871年死在了芝加哥——死時18歲;羅伯特·托德·林肯於1926年7月26日在佛蒙特州的曼徹斯特逝世——終年83歲。
林肯太太抱怨院子裏光禿禿的,沒有花草,沒有灌木,沒有色彩。於是,林肯種了一些玫瑰,但他對花草毫無興趣,所以,玫瑰很快因為疏於照管枯死了。她又讓他弄一個花園,有一年春天,他確實收拾出來一個花園,可是裏麵雜草叢生,比花都長得好。
盡管他並不喜歡體力勞動,但還是會喂那匹叫 “老巴克”的馬,他“養了牛並親自擠牛奶,還自己鋸木頭”。他一直都這麽做——哪怕在當選總統後——直到離開了斯普林菲爾德。
然而,林肯的二表弟約翰·漢克斯卻說“亞伯什麽活兒都幹不好,除了幻想”,而瑪麗·林肯[1]也認同他的看法。
林肯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常常莫名其妙地出神,似乎忘卻了周遭的一切。禮拜天,他會把孩子放到小車上,拉著他在房子前崎嶇不平的人行道上散步。有時,小家夥不小心滾落到了地上,可他還是在前麵拉著車繼續走,眼睛盯著路麵,全然不知孩子在身後痛哭。直到林肯太太從門內探出頭,尖著嗓子對他大聲怒吼,他才意識到。
有時,他從辦公室下班回到家,盡管看了林肯太太一眼,可分明沒意識到她的存在,話也不說。他對食物幾乎毫無興趣,做好飯以後,她經常還要再大費一番功夫把他弄到餐廳,叫他,他好像都聽不到。他會坐在餐桌邊,做夢一般直勾勾地看著天空,要經她提醒,才想起來吃飯。
晚飯過後,他有時會盯著壁爐,默不作聲地看上半個鍾頭。孩子們依偎著他,拉他的頭發,跟他說話,他都不為所動,似乎不知道他們的存在。然後,他會突然回過神,講個笑話,或是背誦一首自己最愛的詩:
人類啊!你何必驕傲呢?
像一顆轉瞬即逝的流星,一片飛馳而過的雲霧,
一道閃電,一個碎浪的泡沫,
人從生命進入他安息的墳墓。
林肯太太指責他從不指正孩子的錯誤。他那麽愛他們,“看不到他們的過錯”。“對他們的好的做法,倒從不錯過表揚的機會,”林肯太太說道,“他還宣稱:‘讓我欣慰的是,孩子們都自由快樂地成長,沒有專橫的父母束縛他們。愛是連接父母和孩子的紐帶。’”
有時,他給孩子們的自由之大令人吃驚。例如,一次,他正在跟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下棋,羅伯特走進來,告訴父親說該吃飯了。林肯回答道:“好,好。”雖然答應了,但他很喜歡下棋,就忘了叫他的事,還繼續下棋。
過了一會兒,羅伯特又過來,說林肯太太急著找他。林肯答應了,可也再次忘卻了。
又過了片刻,羅伯特第三次過來叫他,這一次,他又答應了,可還是繼續下棋。這時,孩子突然退後一步,把棋盤狠狠地踢到半空中,棋子散落一地。
“好吧,法官大人,”林肯微笑著說,“我想我們隻好另找時間再接著下了。”
顯然,林肯根本沒想過要指正兒子的錯誤。
林肯家的男孩子們經常晚上藏在籬笆後麵,從裏麵伸出一根木條,因為沒有路燈,所以過路的行人就會撞上木條,把帽子碰掉。有一次,孩子們錯把他們父親的帽子碰掉了,但他沒有批評他們,隻是告訴他們要當心,因為這可能會激怒別人。
林肯沒有宗教信仰,也極力避免談論宗教話題,哪怕是和他最好的朋友。然而,他曾告訴赫恩頓,他的信仰跟印第安納州一位名叫格倫的老人相同。林肯曾經聽他在一次教堂集會上發言:“當我做了善事,我會高興;當我做了壞事,我會內疚。這就是我的信仰。”
孩子們大一點兒以後,禮拜天上午他會帶著他們出去散步,但是,有一次,他把他們留在家裏,自己跟林肯太太去了第一長老教堂。半個小時後,泰德回到屋子裏,想找父親,於是就沿著大街跑進了教堂,當時牧師還在布道。他的頭發亂蓬蓬的,鞋上的紐扣散開了,襪子也垂到腳踝上,臉上和手上都沾滿了伊利諾伊州的黑色泥土。服飾華麗的林肯太太看到後,既震驚又窘迫,然而,林肯平靜地伸出一隻長胳膊,把泰德慈愛地攬入懷抱,讓兒子的頭緊貼著他的胸膛。
有時,星期天上午,林肯也會把孩子們帶到城裏的辦公室。在那裏,他允許他們亂跑亂鬧。“很快,他們就把書架折騰壞了,”赫恩頓說,“他們在抽屜裏亂翻,把箱子打得滿是洞眼,還砸壞我的金筆筆尖……他們把鉛筆扔進痰盂,打翻文件上的墨水台,還把信件扔得滿地都是,在上麵又蹦又跳。”
而林肯“一點兒都沒有責怪他們,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他是我見過的最慣孩子的父親了”,赫恩頓最後說。
林肯太太很少去他的辦公室——她去了以後,簡直被鎮住了。這也情有可原:這個地方毫無秩序可言,東西到處堆放。林肯會把一些文件捆起來,貼上標簽:“別處尋不到,可在此中找。”
就像斯皮德說的那樣,林肯的習慣“常常很不尋常”。
在一麵牆上隱約有個巨大的黑色汙點,這是之前一名法科學生把墨水台砸向另一個學生的腦袋,結果沒砸中,留下的印記。
辦公室很少打掃,幾乎沒有擦過。有些花種飄落至書架,就在上麵的塵垢裏生根發芽了。
[1]即瑪麗·托德,美國已婚婦女會隨夫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