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
7月14日生於湖南長沙。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
進長沙雅禮學校念書。
1911年(宣統三年)
考入清華學堂。
1914年
赴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留學,始學商科,後改學政治學。
1917年
從賓夕法尼亞大學畢業,入哥倫比亞大學學習。
1918年
獲哥倫比亞大學文學碩士學位。碩士論文題為《州長的財政權》。
1919年
研究政治思想史,由讀T·H·格林的著作而激發起哲學興趣。
1920年
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題為《T·H·格林的政治學說》。
1922年
在英國倫敦進修和從事研究。研讀羅素的《數學原理》和休謨的《人性論》,接受分析哲學的訓練。
1925年
回國。
1926年
在清華大學任教,創辦了清華大學哲學係,任教授兼係主任。教哲學、政治學、政治思想史、邏輯。
6月,在《晨報·副刊》(第57期)上發表《唯物哲學與科學》。
8月,在《晨報·副刊》(第59期)上發表《自由意誌與因果關係的關係》。
10月,在《晨報·副刊》(第61期)上發表《說變》。
1927年
4月、6月,在《哲學評論》第1卷第1—2期上發表“Prolegomena”。
8月,在《哲學評論》第1卷第3期上發表《論自相矛盾》。
11月,在《哲學評論》第1卷第5期上發表《同等與經驗》。
1928年
8月,在《哲學評論》第2卷第3期上發表《休謨知識論的批評(限於Treatise中的知識論)》。
12月,在《哲學評論》第2卷第3期上發表《外在關係(External Relation)》。
1930年
3月,在《哲學評論》第3卷第2期上發表《知覺現象》。
8月,在《清華學報》第6卷第1期上發表“Internal and External Relations”;在《哲學評論》第3卷第3期上發表《A. E. I. O. 的直接推論》。
1931年
赴哈佛大學進修,隨謝非教授學習邏輯。
7月,在《哲學評論》第4卷第1期上發表《論事實》。
1932年
1月,在《清華學報》第7卷第1期上發表《思想律與自相矛盾》。
在北京大學講授符號邏輯課。
1933年
6月,在《清華學報》第8卷第2期上發表《釋必然》。
10月5日,在大公報《學界思潮》副刊上發表《彼此不相融的邏輯係統與概念實用主義》。
11月,在《哲學評論》第5卷第2期上發表《範圍的邏輯》。
1934年
在The Monist第44卷上發表“Note on Alternative Systems of Logic”。
4月,在《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上發表《不相融的邏輯係統》。
9月,發表《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載《中國哲學史·附錄》,商務印書館)。
1935年
出版《邏輯》,清華大學出版部。
3月,在《哲學評論》第6卷第1期上發表《關於真假的一個意見》。
4月,為中國哲學會第一屆年會提交論文《手續論》(摘要)。
1936年
1月,在《清華學報》第11卷第1期上發表《論手術論》。
4月,為中國哲學會第二屆年會提交論文《形與質》(摘要),該文12月發表於《哲學評論》第7卷第2期。
9月,在《哲學評論》第7卷第1期上發表《道,式,能》。
12月,在《哲學評論》第7卷第2期上發表《可能底現實》。
《邏輯》一書被商務印書館收入“大學叢書”重新出版。
在哲學係討論會上主講《真實小說中的真理》。
1937年
1月,為中國哲學會提交論文《現實底個體化》(摘要),3月發表於《哲學評論》第7卷第3期。
7月,盧溝橋事變發生後隨清華大學南遷,開始寫作《論道》。
在T’ien Hsia Monthly第4卷第4期上發表“Truth in True Novel”。
1938年
西南聯大成立,任文學院心理學係教授兼清華大學哲學係主任。
1939年
在T’ien Hsia Monthly第4卷第4期上發表“On Political Thought”。
1940年
出版《論道》,商務印書館。該書獲中國最佳學術著作評選二等獎。開始寫作《知識論》。
在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第37卷第7期上發表“The Principles of Induction and Apriori”。
1941年
4月,在《清華學報》第13卷第1期上發表《論不同的邏輯》。
為徐孝通、王浩講《現象和實在》一書。
1942年
在哲學係作“關於名言世界和非名言世界”講演。
1943年
為中國哲學會第四屆年會提交《勢至原則》,5月發表於《哲學評論》第8卷第1期。
7月,在《哲學評論》第8卷第2期上發表《歸納總則與將來》,後收為《知識論》第八章。
8月,赴美國芝加哥大學參加關於中國的座談會。
11月,在《哲學評論》第8卷第4期上發表《自然》,後收為《知識論》第九章。
撰寫《中國哲學》(英文)一文。
1944年
在《哲學評論》第9卷第1—2期上發表《思想》,後收為《知識論》第六章。
完成《知識論》之寫作,但在一次空襲警報中,在昆明北邊的蛇山躲藏時將手稿遺失。
1948年
當選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
12月,重新寫完《知識論》,手稿交付商務印書館(最終於1983年出版)。
1949年
9月,任西南聯大哲學係主任。
1950年
任清華大學文學院院長。
1951年
在《新建設》第4卷第5期上發表《了解〈實踐論〉的條件——自我批評之一》。
1952年
10月,在全國高校院係調整後,6所大學哲學係合並為北京大學哲學係,任係主任。
1953年
加入中國民主同盟。
1954年
任《光明日報哲學研究》主編。
1955年
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學部成立,任學部委員。9月底,任哲學研究所副所長兼邏輯研究組組長。
1956年
調往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任一級研究員。
9月起,在北京大學哲學係開羅素哲學批判課。
1957年
開始寫《羅素哲學批判》一書。
赴波蘭出席國際哲學會議——華沙會議。
1958年
3月底,以中國文化代表團副團長身份訪歐,在牛津大學作學術講演。
1959年
6月,在《哲學研究》第3期上發表《論真實性與正確性的統一》。
10月,在《哲學研究》第5期上發表《對舊著〈邏輯〉一書的自我批判》。
1960年
1月,在《哲學研究》第1期發表《論“所以”》。
1961年
1月,在《新建設》1月號發表《關於修改形式邏輯和建立統一的邏輯體係問題》。
7月8日,在《光明日報》發表《讀王忍之文章之後》。
《邏輯》一書由三聯書店再版,《對舊著〈邏輯〉一書的自我批判》作為序言。
1962年
3月,在《哲學研究》第3期發表《客觀事物的確定性和形式邏輯的頭三條基本思維規律》。
5月,在《哲學研究》第5期發表《論推論形式的階級性和必然性》。
12月,金等著《邏輯通俗讀本》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
1963年
主編的《形式邏輯》完成初稿。
1965年
寫畢《羅素哲學批判》。
1977年
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副所長。
1978年
在《哲學研究》第1—2期上發表《評羅素的所謂追求“永恒的真理”》。
1979年
8月,任中國邏輯學會會長。
《在全國邏輯討論會開幕式上的講話》載《邏輯學文集》,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10月,主編的《形式邏輯》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1980年
在英文版《中國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 in China)第1期上,發表1943年以英文撰寫的“Chinese Philosophy”(《中國哲學》)。
1982年
4月,任中國邏輯與語言函授大學名譽校長。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舉行“金嶽霖同誌從事哲學、邏輯學教學和研究工作五十六周年慶祝會”。
1983年
3月,任《中國大百科全書哲學卷》顧問。
出版《知識論》,商務印書館。
1984年
10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歲。
金嶽霖哲學成就巨大,張申府曾評價說“在中國哲學界,以金嶽霖先生為第一人”。金嶽霖還培養出了沈有鼎、王憲鈞、殷海光、王浩、馮契、周禮全等一批著名學者。
1985年
12月10日至12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學習委員會、中國邏輯與語言函授大學,聯合召開金嶽霖學術思想討論會。
1988年
出版《羅素的哲學》,上海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