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型式的謬誤/語意的謬誤/不相幹的謬誤

“吳先生,常常聽到有人說,說話和寫文章必須合乎邏輯,這話對不對呢?”周文璞問。

“唔!……”老教授沉思道,“通常都是這麽說的,……但是,真正弄邏輯的人,可不這麽想。所謂說話、寫文章是否必須合乎邏輯,看你的目標是‘說理’,還是‘服人’,而且,還要看你所說的話是哪一種話,所寫的文章是哪一種文章。

“我們通常有一種錯誤,以為‘合理’者可以服人,‘服人’者也一定合理,其實不然。‘合理’者不必能服人,服人者不必是合理的。在事實上,服人的語言,常極不合理,極不合理的語言,反而因能動聽而極服人。反之,合理的語言,常常使人漠視;有時使人憤怒,甚至仇視。這就構成人生的悲哀。”

“您是不是說,合理的話一定都是不足以服人的,服人的話一定都是不合理的呢?”周文璞問。

“不是這麽說的。為了表示得清楚些起見,我用邏輯的方法來表示剛才所說的。我們把‘合理的語言’當作一類,並且用R來表示;我們把‘服人的語言’當作一類,並且用C來表示。現在用一個範式圖解來圖示R和C這兩個類之間的關係。”老教授用粉筆在黑板上慢慢畫著:

“請二位注意呀!”老教授解釋道,“這個圖解中的兩個類,構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R而不是C;第二部分,是C而不是R;第三部分,既是R又是C。R–C表示有合理而非服人的語言;C–R表示有服人而非合理的語言;RC表示有既合理又能服人的語言。從這一解析,我們可以知道,既有RC,即有既合理又能服人的語言這一部分,可知並不是凡合理的語言一定是非服人的語言,也不是凡能服人的語言一定是非合理的語言。是不是?……不過,既然第三部分隻是三個部分中的一部分而已——除了第三部分以外,尚有合理而非服人的語言,以及服人而非合理的語言,可見合理的語言與服人的語言,至多隻有一部分重疊,而不能相等。……合理的語言和服人的語言不能完全符合起來,這就是人類社會不夠愉快的一大原因。舉個已經提到的例子說吧!希特勒的演講詞,在今日看來,實在沒有什麽太多的真理,可是,在當時卻能使廣場上的人如癡如醉,如瘋如狂,樂於為他作火牛,這不能不說是服人了。……當然,如果凡合理的語言必不能服人,而且凡能服人的語言必不合理,那麽邏輯就可以不必學了。不獨邏輯可以不必學,其他科學知識、倫理建構,也一概歸於無用。人類隻有長期停滯在野蠻狀態之中,與猛獸為伍了。好在並非如此。在我們的語言中,畢竟有既是合理又能服人的那一部分。邏輯研究之直接或間接的作用,就是擴大這一部分,使凡合理的語言就能服人,而且,凡能服人的語言,也就是合理的語言。這也就是說,使合理的語言與服人的語言符合。當然,這是不可能完全達到的目標,不過,如果人類趨向真善美的動力是不息的,那麽做到一分就算一分;增加一點,就改善一點。所以,現在放在我們麵前的問題,倒不是合理的語言與服人的語言能否完全符合的問題。這是‘求全’。求全不遂,最易趨於幻滅。現在我們所麵臨的問題,乃服人的語言是否能逐漸變成合理的語言,果能如此,那也就是表示,人類的錯誤逐漸減少,盲動減少,而理知則逐漸增加,這樣,人類就可以向著好的方向走去。……各位的意見怎樣?”

“您說得很清楚。”周文璞說。

“而且把理知的發展,與人生的關係也帶出來了,是不是?”王蘊理接著說。

“是的,是的。”老教授笑著點頭,“不僅邏輯是如此,在實際上,科學研究在這種發展上也大有幫助。……我們還是把話題拉回頭吧!

“照我看來,一般所謂‘合乎邏輯’之說,意謂是很含混的。說這種話的人很多,可是不見得個個習過邏輯,從何而知道某話是否合乎邏輯呢?許多人往往以為,我們說話和寫文章,不是合乎邏輯,便是不合邏輯,隻有這兩種可能。如果是這樣分別,那麽是不對的。在合乎邏輯與不合邏輯之間,還有第三可能,就是無所謂合乎或不合乎邏輯。用英文來表示比較清楚:(1)logical;(2) non-logical;(3)illogical。(1)意即合於邏輯的;(2)意即非邏輯的;(3)意即違反邏輯的。從這一列舉,我們就可明了合邏輯與違反邏輯之間還有非邏輯的。

“什麽是合於邏輯的呢?如果各位已經了解我們這些時所討論的,當然可以明了。所謂合於邏輯的,就是合於一切邏輯規律的推論,可是,在一般情形之下,許多人常常把非邏輯與違反邏輯二者混為一談。許多人以為非邏輯即是違反邏輯,其實二者是有區別的。

“所謂‘非邏輯的’,意即無關乎邏輯的,或說邏輯以外(extralogical)的。‘卵有毛’‘雞三足’‘火不熱’‘輪不輾地’,這些話都是非邏輯的,這些話之為非邏輯的,與‘三角形是冷的’之為非邏輯的完全相等。‘三角形是冷的’這句話之為非邏輯的,與‘太陽是發光的’‘凡金屬是有重量的’‘一切動物是細胞構成的’這些話之為非邏輯的完全相等。在這些話中,有些是假的,有些是真的——‘雞三足’‘火不熱’等話顯然是假的。‘太陽是發光的’‘凡金屬是有重量的’等話顯然是真的。一般人容易以為真話就是‘合於邏輯’的話,假話就是‘不合邏輯’的話,其實,就剛才的解析看來,真話可以是非邏輯的,假話也可以是非邏輯的。語句之真假與否,與其是否合於邏輯,簡直毫不相幹(irrelevant)。從我們在許久以前關於真假對錯的討論看來,隻有在推論關聯之中才能決定一個語句是否合於邏輯。一個單獨的語句,不在任何推論關聯之中,像不在軌道之中的遊離電子一樣,是無所謂合於邏輯與否的。依此推論,一切語句,特別是經驗語句,都可以視作是非邏輯的語句,即邏輯以外的語句。邏輯以外的語句有的真,也有的假,依此,假的語句可以是非邏輯的,真的語句還是照樣可以是非邏輯的。總而言之,語句之真假,與其是否合於邏輯,是毫不相幹的。”

“這樣說來,非邏輯的語句還可以是真的,那麽我們說話、寫文章就不必一定要合於邏輯了。是不是?”王蘊理問。

“一般所謂‘說話、寫文章必須合邏輯’之談,其意謂的恐怕是‘要求正確’之意。在一般情形之下,所要求的‘正確’,含意是非常之多的;而‘合於邏輯’恐怕是其中不算重要的要求。這是因為邏輯無關乎經驗陳述之真假,而且邏輯永遠不特定地支持某一特定的論證。人總想以特定的論證來支持他自己的意見,或好惡,或意誌,甚或利害,而邏輯並不能支持特定地幫這些忙。一般人對真正的邏輯不發生興趣,他們所要求的‘正確’,主要地並非合於嚴格的邏輯之推論。如果所謂‘必須合邏輯’之說的意思真正是說,‘說話、寫文章必須合於邏輯書上那些規律’,那要看所說的話是什麽話,所寫的文是哪一種文。如果所談的話是家常話,所寫的文是散文,或非理論性的文,那麽當然不必要合於邏輯規律。如果在這些場合中要合於邏輯規律,等於在戲院裏要人讀經,那才是呆子哩!”

“哈哈!”周文璞笑道,“有許多學究就是這麽的。”

“人生也有這麽一格。人生有了這麽一格,趣味就多一點。”王蘊理說。

“可是,如果所談的話是用於正式討論問題,所寫的文用於表達理論,那麽一定得合於邏輯規律。……”老教授停一停,又說,“我們普通言談辯論或研究學問,其正確的目標,無非在求真。然而,很少人先花幾年工夫,將邏輯訓練好,再去談話、寫文章、研究學問的,而多半是走一步、探一步的。在這走一步,探一步的過程中的人,隻要不是太笨,總可慢慢探出一個理路來。得到這個理路的人,就可慢慢明白起來。明白了的人,如果才智再高一點,也可以多少有點建樹,或有所發現,有許多人不一定究習邏輯,但可探出真理,不過,無論如何總沒有用邏輯之效率高,尤其想搞通理論時,總沒有借用邏輯來得有把握。所以,想要造深高的學問,最好先學學邏輯。”

“研究哲學需要學邏輯嗎?”王蘊理問。

“研究哲學也是需要的。……照我看來,恐怕比研究科學更需要。因為,研究經驗科學,有實驗條件、客觀事物等等條件來限製它;研究純理論科學,有符號語言、方程式、公式來限製它;研究哲學則沒有什麽限製它,即使有也很少很少。甚至於可憐的自然語言這一工具也被一部分弄哲學的攪得亂七八糟,結果,徒徒增加彼此之間的困難,局外人更不用說了。所以,弄哲學常常弄得漫無邊際,言人人殊,不容易得到準確的知識。如果這是一病的話,那麽此病須靠邏輯來醫。”

“這樣看來,邏輯隻有理論方麵的用處了。”周文璞說。

“是的,邏輯的應用,主要也止限於理論方麵,但是,通過這種應用,也可以影響到實際。當然,這種影響大多不是直接的,然而,卻很深遠。”吳先生吸了一口煙,“不過,說到這裏,我要順便表示一下,我們不要把‘用’看得太直接、太現實,而輕視理論方麵的用處。巴黎油畫有什麽‘用’?蠟人館裏陳列的蠟人有什麽‘用’?現在讀希臘文有什麽‘用’?弄純數學有什麽‘用’?如果所謂‘用’隻限於吃飯穿衣睡覺,那麽人類的生活與其他低等動物也就很相近了。哎!目前流行的一種空氣,什麽都隻講直接效用,結果,人類的菁華快磨掉了,人變成有生命現象的機器。”老教授深深歎一口氣,不住地抽煙。

他們二人相視微笑。老教授牢騷這樣多,像自來水一樣,一扳動機關,就不住向外流。

“我們讀書人,”老教授提高嗓子道,“切勿為這種瘟疫所感染。除了講求實用以外,我們還要有一種為學問而學問的興趣,為真理而真理的態度。邏輯就它的本身說,是一種純粹科學。邏輯之學,自亞裏士多德軔創以來,經過中世紀,到九十餘年前,一直是在冬眠狀態之下。而自十九世紀中葉布爾(Boole)等人重新研究以來,突飛猛進,與純數學合流。由於晚近邏輯發展之突飛猛進,引起數學對於其本身的種種根本問題之檢討與改進。形勢幾何學(topology)就很受組論(mengenlehre)的影響。寫文運思而依照邏輯方式,是一件頗不易辦到的事;在這個世界上,全然健康的人也不多見。很少人能說他的運思為文全然無邏輯上的毛病,即使是邏輯專家,也不能完全辦到這一點。邏輯訓練,除了積極方麵可能助長我們的推論能力以外,在消極方麵可以多少防止錯誤的推論,而且直接或間接可以幫助我們免除種種常見的謬誤。”

“吳先生可以將邏輯直接或間接可能免除的謬誤講一點給我們聽嗎?”周文璞問。

“可以的。我們現在將謬誤分作三類:第一是型式的謬誤;第二是語意的謬誤;第三是不相幹的謬誤。

“型式的謬誤(formal fallacy)是嚴格的邏輯謬誤。如果邏輯的一切推論規律都是有效的,那麽,一言以蔽之,凡違反這些有效推論規律之推論都是型式的謬誤,這類謬誤是有效推論的反麵。這類的謬誤之中的某些種,我們在以前的討論中,已經隨時提出過,現在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起見,我們再提出一些來。

“關於位換的道理,在不習慣於邏輯之謹嚴的人看來,也許覺得瑣細。然而,稍一留心,便會感覺並非如此。一般人容易從‘北平人說國語’而以為‘說國語的人是北平人’,這便是不留心所致。懂一點位換的道理的人,這類毛病可能少一點。語句之對待關係也是值得注意的。我們很容易由I之真而肯定A亦真。比如,某人說了我一兩句不好的話,我便以為那人對我所說全部的話都是不好的,在一個地方旅行的人,看見那個地方一兩條街道不好(用I表出的),便說那個地方簡直不好(用A表出的),諸如此類的錯誤是很多的。明了對待關係的有效推論,就可以給我們一種防範。

“關於選取推論的謬誤。我們在前麵說過,對於相容而窮盡的選項,隻能由否定其中之一而得到肯定其餘的結論,但不能由肯定其一而得到肯定或否定其餘之結論。可是,由於心理聯想的影響,我們常常由肯定其一而肯定其餘,或由肯定其一而否定其餘。例如,有人告訴我們,那個人是一個壞人或者是一個騙子,我們一個不小心,常常容易由肯定那個人是一個壞人,進而肯定他是一個騙子。其實,當著那個人是一個壞人的時候,他也許是一個騙子,也許不是,而是一個扒手。‘他喜歡吃飯或喜歡吃麵,他喜歡吃飯,所以他不喜歡吃麵’,這個推論也是錯誤的。如果說這個推論是以中國南方人不喜歡吃麵為根據,那麽這更不能叫作推論,而是猜或根據經驗(推測),至少不是邏輯推論。從邏輯觀點來看,如果,‘吃飯’和‘吃麵’是可以相容的,一個人既可以喜歡吃飯又可以喜歡吃麵,那麽從他喜歡吃飯推論不出他一定不喜歡吃麵。但一般人容易這樣推論,這是因為根據心理聯想或日常經驗;心理聯想常常錯誤,經驗不是有效推論的保證。固然南方人喜歡吃麵的少,但並非沒有,則我們不能保證‘他’不是少數中之一。如根據剛才所說的邏輯規律來推論,便可萬無一失。

“相容而又不窮盡的選項,既不能借肯定其中之一而肯定或否定其餘,又不能借否定其中之一而肯定或否定其餘。但我們常常因心理習慣的支配,或受宣傳的影響,容易將相容而不窮盡的名詞當作不是相容而不窮盡的名詞。這類的實例,我在從前舉了許多,二位可以回憶回憶。

“不相容而又不窮盡的選項,肯定其一可以得否定其餘的確定結論;而否定其一則得不到確定的結論。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由於疏忽,或為日常經驗知識所囿,往往將不相容而又不窮盡的選項,由之借否定其一而肯定其餘。假定——究竟是不是,這係一實際的事象,我們不管——納粹黨徒與天主教徒不相容。如果X是一個納粹黨徒,那麽他一定不是天主教徒,也許他還可以不是自由思想者,不是和平崇拜者,……但是,無論如何,他至少不是一天主教徒。因為我們在語言約定上已經假定納粹黨徒與天主教徒二者不相容。二者既不相容,已知他是納粹黨徒時,當然就不是天主教徒,這個結論,在‘不相容’的語言約定之下,是站得住的。但是,如果說X不是納粹黨徒時,我們就不能斷定他一定是天主教徒,因為納粹黨徒與天主教徒雖互不相容,但並不窮盡。他不是納粹黨徒時,他可以‘是’的東西多得很。天主教徒不過是他可以‘是’的許多東西之一而已。X不是納粹黨徒時,他也許是天主教徒,也許不是,而是和平崇拜者,而是人道主義者,……總之,X不是納粹黨徒時,他可以‘是’的東西很多,不必然是天主教徒。可是,在這樣的關聯之下,人們容易把不窮盡的選項當作是窮盡的,於是由否定其一而肯定其餘。例如,我常常聽到人這樣問我:‘吳先生,你是讚成唯物論的嗎?’我回答:‘我不是唯物論。’他馬上就說:‘那麽吳先生是一個唯心論者了。’我一聽,這個人似乎缺乏起碼的思想訓練,他就是犯了這個毛病,把不窮盡的兩個選項當作窮盡的,因而從否定其一而肯定另一。其實,我不讚成唯物論時,也可以同時又不讚成唯心論。……請各位注意呀!”老教授又提高嗓子,“我在這裏所討論、所注重的,不是在唯物論和唯心論二者之間弄哲學的人究竟應否選擇其一的問題,也不是肯定二者是否真正不窮盡的問題。我在這裏之所以提到二者的名詞,不過是作為一例而已。當然,我也可以舉出別的例子。例如,二位在從前所辯論的消極和積極問題。我們說某人積極時,他一定不是消極的。但是,我們說某人不積極時,我們不可信口開河,說他消極,因為,消極和積極二者固然不相容,但是並非共同窮盡,不積極不等於消極。

“我們現在要討論假定推論裏一般易犯的謬誤。假定推論的規律,二位還記得嗎?周文璞,請你說說看?”

周文璞經這意外一問,答應不出來,瞪眼望著王蘊理。

“哦!不行,”老教授連忙搖頭,“弄邏輯最重要的是熟練,邏輯不僅是一種知識,而且是一種訓練,像數學一樣,僅僅聽聽,忘記了,沒有多大用處的。假定推論的規律是:肯定前件可以肯定後件,否定前件不可以否定後件;肯定後件不可肯定前件,否定後件可以否定前件。但是,一般人在作這種推論時最易犯兩種毛病:一是由否定前件而否定後件;二是由肯定後件而肯定前件。假若經濟貧困,那麽人民淪為盜竊。許多人由此推論,假若經濟不貧困,那麽人民不淪為盜竊。這種推論是不對的。‘經濟貧困’隻是‘淪為盜竊’的充足條件,而不是充足與必須的條件,因此,經濟貧乏時人民固然易於淪為盜竊,經濟不貧困時,人民不一定不淪為盜竊。經濟不貧困時,如果西部影片和江湖奇俠傳看多了,還是可作盜竊的。美國盜竊可不少,但是單純由於經濟因素而淪為盜竊的就不很多,所以,我們不能這麽推論。由肯定後件而肯定前件,也是一般人易犯的謬誤。‘如果他善於經營,那麽他有錢;他有錢了,所以他善於經營。’這個推論簡直不對。如果他善於經營,固然可以有錢,但他有錢了,不足以證明他善於經營。特別在一個亂糟糟的社會,當錢之來源常不正當時,有錢更不足以證明是善於經營之所致。‘如果蘇俄讚成和平,那麽他發動和平宣傳’,我們不能由之而推論‘蘇俄發動和平宣傳了,所以他是讚成和平的’。如果我們這樣推論,那麽正中蘇俄之意,上當不淺!是不是?在事實上,那些心理戰術家就是利用我們容易從肯定後件而肯定前件這一弱點而設計的。同樣,如果真正的民主國家必定實行競選,可是,我們不能由某地有競選之事,就斷定那地方是民主的。蘇俄也有競選之事,但它正好走到民主的反麵。人世間許許多多欺騙的事,都是利用人們易由肯定後件而肯定前件做出來的。西方觀察家過去常常因犯這類錯誤而受愚。

“三段式的推論之謬誤更多。凡違反三段式之有效的推論規律的一切推論都是謬誤。這種謬誤,我們在從前討論三段式時已經指出很多了,我們不在這裏贅述。

“……我們現在要討論語意的謬誤。至少,語意的謬誤,不都是邏輯的謬誤。不過,在語意的謬誤之中,至少有一部分與邏輯之關係很密切。語意的謬誤之與邏輯有關者很多,我們現在隻選擇常見的談談。

“分謂:一種語句或謂詞,對於全體說為真,但對於部分說則假。如果我們對於部分說了,便成謬誤。這種謬誤,叫作分謂。‘某國是好侵略的,某人是某國之一分子,所以某人也是好侵略的。’‘某國是好侵略’乃指某國全體而言,某人是分指某國之一分子而言。某國整個好侵略時,某一單獨之分子未必好侵略。敵對國家的人民常用這種方法攻擊對方。又如:‘美國那樣富,史密斯是美國人,難道他沒有錢嗎?’其實不見得。所謂美國富乃指美國這一整體國家而言,史密斯是美國人,乃分指他個人而言。整個國家富,一個人未必可以不窮。是不是?

“合謂:合謂之謬誤剛好相反。對於一部分來說為真而對於全體來說便假的話或謂詞,如果對於全體說了,便成一種誤謬,這種謬誤,叫作合謂。‘正方形的每一邊是一條直線,所以一個正方形是一條直線。’這種說法顯然易見是不通的。前一句話是分別地對於正方形的每一邊而言的。後一句話則是合起來對於整個正方形而言。所以,前真而後假。

“模棱辭令:中國文特別多模棱辭令。記得在北平的時候,我經過一個胡同口,有一個人正在請看相先生替他麵相。看相先生將他的尊容端詳一番,開口說道:‘……您這位先生,父在母先亡。’那位先生大驚失色,連連點頭稱奇。……嗬嗬!這個人也太老實了。父母同年同月同日同時去世的情形在事實上非常少。將這個情形撇開,父母之存在可以有這幾種情形:

“第一,父母雙存。如果父母雙存,那麽可能有兩種情形發生:第一種情形是父親將會在母親去世之先而去世。如果是這種情形,那麽‘父在母先亡’的解釋是‘令尊大人在令堂大人去世以先將會去世’;第二種情形是母親將會在父親去世之先而去世。如果是這種情形,那麽‘父在母先亡’這話就是‘令尊大人尚在人世的時候令堂大人就會亡故’。無論哪一種情形,‘父在母先亡’總是講得通的。

“第二,父母俱亡。如果父母俱亡,那麽也有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父親先母親之死而死。如果父親先母親之死而死,那麽‘父在母先亡’的意思就是‘您的父親在您的母親死去之先就已亡故了’;第二種情形是母親先父親之死而死。如果母親先父親之死而死,那麽‘父在母先亡’意即‘您的母親當著您父親尚健在人世的時候她已經亡故了’。無論哪一種情形,‘父在母先亡’總是說得過去的。

“第三,父母一存一亡。如果父母一存而一亡,那麽也有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父親還在人世而母親已亡。如果父親還在人世而母親死亡,那麽‘父在母先亡’意即‘您的父親尚健在,不過您母親已經亡故了’;第二種情形是母親還在人世而父親已亡。如果是母親還在人世而父親已亡,那麽‘父在母先亡’很容易解作‘您的父親已經在您的母親之先而亡故了’。無論哪種情形都講得通。

“總括以上六種情形,‘父在母先亡’總是說得過去。是不是?”

“這真是極語義含混之能事。”王蘊理說。

“當然啦!”吳先生笑道,“要不然江湖上哪能騙得到飯吃?……不過,我們也不要隻笑江湖上的人,就是一般寫作之中,語意含糊的情形雖不若此之甚,可是也非常之多,不過一般人不易察覺罷了。要做到語意少含混,是一件很難的事,必須長時期的訓練。自然語言(natural language),尤其是中文,曆史很長,因而富於意象,富於附著因素,所以免除語義含混得大費氣力。

“最後,我們要談不相幹的謬誤。不相幹的謬誤,非常之多。X與Y相幹與否,大部分決於知識,邏輯不研究一個一個的不相幹的情形。但是,邏輯可以形式地界定(define)X與Y是否相幹。我們已經在以前說過:如果有X則有Y,而且如果無X則無Y,那麽X與Y相幹。我們還可以補充地說,如果有X則有Y,而且無X則有Y或無Y,那麽X與Y不相幹。不相幹的情形真是太多了,我們現在清理出幾條常見的,而且比較對人具有支配作用的談談好吧?”

“好的!”周文璞連忙說。

“濫引權威是不相幹的謬誤之一。這種謬誤叫作訴諸權威辯論式(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權威不可隨便抹殺,在相當的範圍以內,權威是應該被尊重的。但在相當範圍以外,權威就應受到限製了。在相當範圍以外如不限製權威,便是濫引權威。濫引權威往往會得到不相幹的結論。一個人是物理學的權威,不必是政治權威。愛因斯坦是物理學的權威,如果請教他有關物理的問題,他的說法無疑很值得重視,但是,他對於政治問題則未必有如其物理學問題內行。可是,有人卻問他對於美俄前途及世界和平的意見,他憑在實驗室的心情予以解答。答案似乎不大相幹。

“利用群眾也是最大的不相幹的謬誤之一。這種謬誤叫作訴諸群眾辯論式(argumentum ad populum)。這種謬誤,卻不幸非常流行。許多年前,有一個研究生物學的人在一個著名的雜誌上發表一篇文章,說他已經從無機物造出細菌,證明了生物可以自然發生。當時南方某一大學有許多人紛紛反對此說,其實,發表這篇文章的人在做試驗時手術不慎,把細菌帶進試管,因而誤下結論。這個說法沒有不可反對的,可是,反對的辦法實在大成問題。那個學校所用以反對的方法是舉手:如果舉手反對此說的人多,便斷定此說為假,這真是太不相幹了。這類問題,不比食堂裏讚成吃飯還是讚成吃麵。讚成吃飯或讚成吃麵,乃是一個意願問題,而不是真假問題。碰到意願問題,當然以遷就大多數為宜,所以可用舉手方式表決。而真假問題,必須取決於試驗或推理,與大多數是否讚成毫不相幹。如果某一學說是假的,即使大多數人讚成,它也不因之為真;如果某一學說是真的,即使大多數人反對,它也不因之而假。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一出,當時遭到多數生物學家之揶揄非笑,現在,我們知道進化論雖遭遇多數人反對,還是真理。《聖經》上的生物特創論,曾受到多數人讚成,現在,我們知道它是站不住的。在科學進步史中,類此的例子不知凡幾,由此可證,學理之真假與大多數人之反對或讚成是毫不相幹的。……可是,”老教授歎一口氣,“這一種不相幹的辦法,正被許多人當作相幹的辦法,在許許多多場合擴大地應用著:多數人認為是真的就是真的。結果,是非不明,黑白不分。”

“這似乎是一個時代病。”王蘊理皺著眉頭。

“是的,”老教授連忙點頭,“年輕人看得出這是一個時代病,那我們就不至於永遠在黑夜裏行路了。

“訴諸暴力辯論式(argumentum ad baculum)也是一種不相幹的謬誤。這種辦法,就是拿暴力來支持辯論者自己的主張,弄到最後,甚至索性較力不較理。鄉下有句俗語:‘說不過就講打’,就是訴諸暴力辯論式。其實,這種辦法,目前應用甚廣,幾乎通行於半邊地球。如果你能夠拿起一根巨棒,那麽可以威脅對方,使他接受你所高興要他接受的任何說法。但是,可惜,這並不能證明你的說法是真的。在蕭伯納的Androcles and the Lion中,借羅馬兵丁對基督徒的談話,一再表現了這些謬誤。……但是,不幸得很,十九世紀的樂觀征兆像朝霞一般地逝去,如今人類又回複到羅馬兵丁與基督徒對峙的局麵;而且,由於技術之重大進步,這一對峙比羅馬時代要慘厲得多。”老教授一麵說,一麵凝思著,眉頭現出深刻的皺紋。

“我還要表示的一種不相幹的謬誤,就是攻擊人身辯論式(argumentum ad hominem)。這種謬誤幾乎隨時隨地發生。比如說,甲乙二人本來是討論一個問題的,後來甲的道理說不過乙,於是撇開道理不談,轉而攻擊乙的人身,說他操守不好、品行不良,不配談這個問題。這就是攻擊人身的辯論式。沒有理知訓練的人,沒有養成人與事分開之習慣的人,最易犯這種謬誤。這種謬誤在二十世紀,亦如其在過去,與訴諸暴力辯論式深結不解之緣。”

“您是不是說,我們在運思的時候要盡可能地免除這些毛病?”王蘊理問。

“當然啦!”老教授堅決地點著頭。

王蘊理陷入深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