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認識的過程看,人的認識要經曆兩個階段,即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過程具有內在的邏輯,這就是從感性具體經過思維抽象而達到思維具體。馬克思認為,認識有兩條道路:第一條道路是“完整的表象蒸發為抽象的規定”;第二條道路是“抽象的規定在思維行程中導致具體的再現”[3]。這兩條道路首尾相接,構成“感性具體—思維抽象—思維具體”的否定之否定過程。
感性認識屬於對事物的表象、外部聯係的認識。問題在於,人的感性認識不同於動物的感覺活動,它始終同人所特有的認識圖式相聯係。人的感覺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是沒有理性參與的純粹的感覺,它始終受既定的認識圖式的製約,而且主體的價值觀念和社會關係也無不滲透並影響著感性認識的形成。正如馬克思所說:“五官感覺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曆史的產物……憂心忡忡的窮人甚至對最美麗的景色都沒有什麽感覺;販賣礦物的商人隻看到礦物的商業價值,而看不到礦物的美和特性;他沒有礦物學的感覺。”[4]
理性認識是人們借助於抽象思維對感性認識進行加工、整理、概括而形成的對事物的本質、內部聯係的認識。理性認識包括抽象規定和思維具體,不僅表現為概念、判斷和推理的形式,而且還包括由概念、判斷和推理所組成的理論體係。理論體係是思維反映存在的係統形式,其任務就是把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在思維中從總體上、具體地再現出來。
在感性認識中形成的感性具體使置於人的感官麵前、具有感性規定性的具體事物,通過人的感覺和知覺在人腦中形成一個“完整的表象”、“直觀的整體”,即形成了對事物外部聯係的整體印象。從感性具體到思維具體需要經過抽象這一中介。所謂抽象規定,是指思維通過對感性具體的分析所抽取出來的一個個單一的規定性,尤其是本質規定;思維具體則是指在抽象規定的基礎上複製、建構出來的理性具體,“是許多規定的綜合,因而是多樣性的統一”[5]。
思維具體不同於感性具體。感性具體隻是一種混沌的表象,未深入到對象的本質層次,而思維具體經過抽象規定這一中介過程,不僅進入到事物的本質層次,而且把事物的規定性綜合和統一起來了,是經過理性分析後重新達到的對事物的整體認識。換言之,思維具體是關於某一對象的多種抽象規定的有機綜合,在理性層麵達到了對事物本質、規律和整體的認識。
思維具體不同於抽象規定。抽象規定已經包含著對事物本質規定的認識,但僅僅依靠一個個單個的抽象規定還不能把握事物規律和整體的聯係。隻有借助於綜合的方法,把反映事物的抽象規定聯係起來,形成關於事物整體的統一認識,才能真正從根本上和整體上把握客觀事物,才能真正達到主觀與客觀相符合。
包括思維具體在內的理性認識反映的是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具有抽象性、普遍性,但實踐活動總是具體的,理性認識的成果因此無法直接應用於實踐活動。換言之,要實現通常所說的理性認識向實踐活動的飛躍,就必須結合具體的實踐活動使理性認識具體化,形成和建立實踐理性即實踐理念。所謂實踐理念,是指人們在從事實踐活動之前建立起來的關於實踐的觀念模型、理想客體。馬克思指出:“蜘蛛的活動與織工的活動相似,蜜蜂建築蜂房的本領使人間的許多建築師感到慚愧。但是,最蹩腳的建築師從一開始就比最靈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蠟建築蜂房以前,已經在自己的頭腦中把它建成了。勞動過程結束時得到的結果,在這個過程開始時就已經在勞動者的表象中存在著,即已經觀念地存在著。”[6]這種觀念地存在著的實踐結果就是實踐理念。換言之,實踐理念是實踐活動所創造的實在客體的觀念原型,而作為這種實在客體的實踐結果就是實踐理念的對象化、物化。
實踐理念與理論理性都屬於意識範疇,但二者又有較大區別。如果說理論理性是關於對象本身的本質和規律的認識,那麽,實踐理念則是人們為了滿足自身的需要而製定的關於改造對象的目標、規劃、方案等。從內容上看,除了包含理論理性所揭示的關於對象,即客體的存在狀況、內部結構、本質屬性、運動規律等知識外,實踐理念還凝結著關於主體本身的需要、目的和活動的認識;除了包含關於客體“是什麽”和“怎麽樣”的知識外,實踐理念還加上了主體為了達到自身目的而作出的關於客體以及主體與客體關係“應如何”、“能如何”的判斷,包含著對客體意義的評價。因此,就認識過程來說,實踐理念是比理論理性更高的階段。
實踐理念的建立離不開理論理性,但它並不是理論理性的邏輯推演。實踐理性形成和建立的根據,是物的外在尺度和人的內在尺度的統一。一方麵,實踐理念的建立隻有在人們認識、把握客體的本質和規律時才是可能的,沒有理論理性,沒有對物的外在尺度的把握,也就無所謂實踐理念;另一方麵,實踐理念的建立又是以認識人本身的需要和本質力量為前提的。人們改造世界並不是簡單地重複和模仿客觀事物的現存形式,而是為了改變客觀事物的現存形式,創造出能夠滿足自身需要、適合自己發展的“為我之物”、“為我而存在”[7]的關係。“動物隻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對象上去。”[8]
實踐理念的形成過程,就是主體在觀念中按照一定的方式將其內在尺度運用到物的外在尺度上去,形成“理想的意圖”,創造出理想客體的過程。這裏,始終貫徹著科學抽象法。實踐理念不僅包含著關於客體的本質和規律的普遍性認識,而且包含著關於主體本身的需要,結合了實踐活動的具體要求,並將三者統一起來了。因此,實踐理念既是認識過程的最高環節,又是由理性認識向實踐活動轉化的中介環節,成為具有強烈現實感的實踐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