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曆史觀就是關於人類曆史發展一般規律的科學,曆史規律問題因此是馬克思主義曆史觀研究的重點。20世紀90年代以後,對曆史規律的研究獲得了較大的進展和突破,這集中體現在以下共識上,即曆史規律並不是存在於人的活動之外或淩駕於人的活動之上的“絕對計劃”,曆史規律就形成、存在並實現於人的活動之中,表現為最終決定人類行為結局的力量。曆史規律參與並製約著人的活動,決定著曆史發展的趨勢,從而使人的活動具有曆史性,同時,人在其實踐活動中能夠認識、運用和駕馭曆史規律。曆史規律形成並存在於人的活動之中,這是本體論意義的統一;人在實踐活動中對曆史規律的認知,這是認識論意義的統一。當然,在研究和討論過程中還存在著較大的分歧,主要集中在關於曆史規律的客觀性、曆史規律的實現機製以及曆史發展的決定性與選擇性關係這三個問題上。

一種觀點認為,曆史規律既有客觀性,又有主觀性或主體性。其主要論據是:曆史規律是主體與客體、主觀與客觀辯證統一的規律,由人的需要、目的、意誌和活動構成的曆史規律內在地包含著主體的目的、意誌和自覺性因素。從認識論的角度看,曆史規律的客觀性的含義隻能是:相對於構成曆史規律的條件來說,曆史規律是在人之外的客觀存在,如果這些條件不發生任何變化,曆史規律就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但是,沒有人們的需要及反映需要的意識、目的,就沒有曆史規律,曆史規律的變化決定於社會條件的變化,而人類的需要、目的和意誌就是重要的“主觀”社會條件,它通過實踐發揮作用必然導致客觀社會條件的變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曆史規律的變化性取決於人的需要、目的、意誌和活動的變化。同時,由於社會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複雜性,曆史規律也有多種可能性,人們對於曆史規律不僅有認識和遵循的義務,而且有選擇、設計的權利。因此,應放棄“凡規律都不依人的意誌為轉移”的觀點。

另一種觀點認為,曆史規律是主體運動的規律,這是因為:(1)曆史主客體的相互作用形成曆史規律,主客觀關係是曆史規律的本質和核心,即全部曆史規律都滲透著主客觀關係;(2)曆史規律既不是機械的因果規律,也不能歸結為統計規律,而是一種自為的規律,正是這種自為性,表明曆史規律是主體的自由運動的規律,是主體的組織規律,或者說,自為性是曆史規律的集中體現。

這兩種觀點有其合理性,即看到了曆史規律的形成和實現都離不開人的活動,人是社會曆史的主體,社會生活的確具有主體性,但我們不能由此認為曆史規律具有主體性。這是因為:曆史規律的形成和實現離不開人類的活動,不等於說人類活動就是曆史規律,人的活動可以符合規律,也可以違背規律,曆史規律是社會結構和各要素之間的本質的、必然的聯係,並以社會結構及其要素為載體。如價值規律產生於人的經濟活動之中,但其載體卻不是人而是“物”,即商品,隻要有商品生產就存在價值規律,這不以任何人或集團的意誌為轉移。我們應把活動本身和活動的規律區別開來,不能把構成活動的要素當成構成規律的要素。這是其一。

其二,應正確把握曆史規律與人的自覺性的關係。曆史規律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是由人的意誌決定的還是相反,在這一層意義上,曆史規律與自然規律沒有區別,都不以人的意誌,包括自覺性為轉移;曆史規律是自覺還是自發地實現,是在人的活動意誌與活動結果的一致性中產生和起作用,還是相反,在這一層意義上,曆史規律是否以人的意誌或自覺性為轉移,是由人們的實踐水平決定的。

這就涉及曆史規律實現機製的問題。有的學者認為,曆史規律實現機製就是曆史活動的主體、客體、目的、手段、環境、結果等各種要素之間的相互製約、相互作用的過程、關係和功能,具體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客觀機製,即曆史規律通過社會環境對直接主體的影響,以及直接主體為追求自身利益和發展自己而進行的適應環境的行為方式;二是主觀機製,即主體依據其對基本社會關係及其發展規律的認識和價值選擇,主觀地設計出來的一套關於社會發展目標和道路、社會成員的地位和利益關係等規範化的法律、規章、政策、條例、慣例以及為製定、實施具體法規而設立的機構,采用的控製手段等相互製約的、具有特定功能的製度體係。兩種機製在社會運行中各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

探討曆史規律的實現機製必然涉及曆史發展中的決定性與選擇性的關係。所謂曆史發展的決定性,是指曆史運動具有規律性、必然性和因果製約性。具體地說,曆史領域中具有普遍的因果關係,曆史活動的每一個結果以及實際發生的曆史事件都有其內在原因,曆史中的主要因果關係形成曆史必然性的序列,並使曆史運動過程呈現出一定的軌跡、趨勢。馬克思主義曆史觀確認曆史運動的規律性、必然性和因果關係的普遍性,並認為曆史發展具有“終極原因”,即人與自然的相互作用以及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運動,因而是一種曆史決定論。

就人類總體曆史而言,馬克思主義曆史觀確認社會發展是一個決定過程,表現為“五種社會形態”依次更替;就具體民族曆史而論,曆史運行並不是嚴格地按照“五種社會形態”的序列演進的。這裏,曆史選擇性表現出重要作用。所謂曆史選擇,是指曆史主體以一定的方式在可能性空間中,有意識、有目的地指向確定對象的活動。當一個民族的曆史處在一個轉折點時,曆史發展往往顯示出多種可能的途徑,這多種可能性中的哪一種能夠實現,則取決於這個民族的選擇,取決於這個民族內部不同階級或集團力量的對比。

曆史選擇可以使一個民族跨越一種甚至幾種社會形態,通過不同的道路走向較高級的形態。一個民族之所以作出這種或那種選擇,有其特定的原因:(1)民族利益。民族的利益是一個民族進行曆史選擇的直接動機,從根本上規定著該民族曆史選擇的方向。(2)國際交往。國際交往常常為一個民族的曆史選擇提供“曆史的啟示”。正如馬克思所說,“民族本身的整個內部結構也取決於自己的生產以及自己內部和外部的交往的發展程度”[8]。(3)對曆史必然性以及本民族特點把握的程度。一般來說,一個民族對曆史必然性以及本民族特點的把握程度,直接製約著該民族曆史選擇的內容和方向。

曆史的選擇性並不是對曆史決定性的否定。相反,二者具有內在的統一性。首先,曆史選擇的前提或對象——可能性空間是由人們不能自由選擇的生產力所決定的;其次,人們通過曆史選擇而實現的“跨越”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歸根到底是由生產力決定的,而且“跨越”隻是在所有製和政治製度上超越某種社會形態,而不可能跨越這種社會形態內所存在的現實的生產力。例如,日耳曼人在征服了羅馬帝國之後越過了奴隸製而直接走向封建製,但這種“跨越”歸根到底還是由生產力決定的。正如馬克思所說,“封建製度決不是現成地從德國搬去的。它起源於征服者在進行征服時軍隊的戰時組織,而且這種組織隻是在征服之後,由於在被征服國家內遇到的生產力的影響才發展成為真正的封建製度的。”[9]

曆史的選擇性並不是對曆史決定性的否定。相反,二者具有內在的統一性。首先,曆史選擇的前提或對象——可能性空間是由人們不能自由選擇的生產力所決定的;其次,人們通過曆史選擇而實現的“跨越”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歸根到底是由生產力決定的,而且“跨越”隻是在所有製和政治製度上超越某種社會形態,而不可能跨越這種社會形態內所存在的現實的生產力。例如,日耳曼人在征服了羅馬帝國之後越過了奴隸製而直接走向封建製,但這種“跨越”歸根到底還是由生產力決定的。正如馬克思所說,“封建製度決不是現成地從德國搬去的。它起源於征服者在進行征服時軍隊的戰時組織,而且這種組織隻是在征服之後,由於在被征服國家內遇到的生產力的影響才發展成為真正的封建製度的。”[10]

在關於曆史發展的決定性與選擇性關係的討論還有以下幾種主要觀點值得注意:

一是認為,馬克思主義曆史觀既是曆史決定論,又是曆史選擇論。馬克思主義曆史觀的曆史決定論,是基於實踐的自我決定論或曰實踐決定論。從實踐觀點出發,既可以引發出曆史決定論,又可以推導出曆史選擇論,二者在馬克思主義曆史觀中達到有機統一。按照這種觀點,社會物質條件和物質的社會關係,雖然不是人們隨心所欲的產物,卻是人們實踐活動的結果;人們的能動性受著社會物質條件和物質的社會關係的製約,但並非是它們從屬的附帶的產品。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矛盾、衝突和解決,歸根到底,隻能是人們之間的利益的矛盾、衝突和解決。整個人類曆史是合乎規律的過程,也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進行選擇、創造的過程。奴隸製、封建製、資本主義、社會主義都是人們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利益對社會關係進行選擇的結果。如果僅僅停留在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抽象的“決定作用”和“反作用”的層次上,把社會的物質條件、物質關係當作“主詞”,把人類自身活動當作“賓詞”,那在根本上就沒有超出機械決定論的範圍,實際上是類似自然決定論的東西。

二是認為,曆史主體的任何活動都是選擇性與非選擇性的統一。這是因為:選擇性普遍存在於一切生命活動中,其特點在於自覺性,它是主觀能動性的體現,非選擇性即主體活動具有不以主體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性質,即客觀必然性,表明主體活動受到種種客觀條件的製約,選擇性與必然性雖為一對現實矛盾,但主體活動卻是二者的統一,這種統一體現在人類能動活動的自我製約上,其客觀依據是事物的根本性質和發展趨勢,其主觀根據則是主體自身的狀況。

三是認為,馬克思主義曆史觀的曆史決定論是以人的主體活動為基礎的能動決定論。對曆史規律的認識和揭示,正是為了使人們能以日益合乎規律的活動,自覺地創造自己的曆史。按照這種觀點,曆史規律不一定是單值對應的線性因果關係,而往往是多值的非線性因果關係。因此,曆史規律給人的活動所提供的並不是一種唯一的現實可能性,而往往是多種現實可能性,這多種可能性中哪一種能夠實現,則決定於人的曆史選擇,而人們活動的曆史環境以及認識或意識上的差異,又使一種可能性的實現具有多樣的具體形式,同時,曆史規律是非直接的、統計性的,隻是作為一般趨勢、一種平均數而存在,曆史規律即曆史必然性以偶然性為其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