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雪的時候,陽光正鑽進樹梢,一點點地打量著茫茫原野。雪已淹沒了土地,改變了萬物輪廓,空間的顏色與氣溫也沒了差異。視野裏的前方,是河床?道路?陷阱?田野?或是無人區?能判斷的參照物找不到了,嗬口氣歎個息也有了平庸的形狀,陽光普照也成了尋常物。這讓視線既欣喜又困惑。但現在的問題是這樣的,我將走過這片雪地,向左,或者向右,都會在雪上留下腳印,一頭長,一頭短,有時深,有時淺,不變的是都將留下腳印,通俗說是一邊五十步,一邊一百步。如果說其間有差別的話,五十步的選擇,留下的腳印畢竟少些,能同步確定的是,陽光隨之少了,雪後的風景也短了,寒風吹刮的感覺也薄了。理智自言自語說應該走五十步,感覺自問自答說應該走一百步。可樹梢的影子不知不覺移了位子,那是陽光走了幾步,日子廢了一截。樹上忽啦啦掉下一堆雪花,鳴叫聲裏我看見一隻鳥兒飛遠了。雪花一點點縮小,我也一陣陣縮著身子。想再走上幾步,待會兒,理智贏了就聽理智的,感覺贏了就聽感覺的,反正五十步也是可以笑一百步的,一百步也不過是兩截五十步。還想,還好隻是走幾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