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裏,我和斯嘉麗是好朋友。
天中裏充滿各種奇葩式的女生,而斯嘉麗走的是臭美加白癡的路線。除了裝腔作勢和研究美容書,她沒有別的愛好。而我,是個典型的草根,草根於池子巴結上校花斯嘉麗,我知道大家會怎麽想。但我不在乎,因為我太知道,斯嘉麗願意跟我好的原因,而單單這一個原因,就足矣讓她在我麵前永遠抬不起頭來。
私下裏,我叫斯嘉麗“斯斯公主”,而她則稱呼我“元氣小姐”。我們看上去相親相愛,有空的時候,就會粘在一起。可是,友誼的真正分量究竟在我們倆處心積慮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我們誰也說不清楚。
“女生之間的好朋友,就是把耳朵借給你,聽你說出所有的秘密,並最後把它公之於眾的人。”這是我不經意在網上瞄到的一句話。太經典,簡直說到我心裏去。所以,為了和斯嘉麗強大的美貌和身材組建的小宇宙相抗衡,不說贏,至少跟她打個平手吧,除了她強加給我的莫須有的“元氣”,我還得靠一點點智慧——
說白了,就是心機。所以,我必須學會藏得住秘密。而秘密的最表麵,就是謊言。我對斯嘉麗撒的第一個謊就是:“段柏文是我的男朋友。”
“那他親過你嗎?”斯嘉麗不甘心地說,“要親過嘴唇的,才算正式。”
我隻是微笑。
撒謊到半路,要想不穿幫,微笑絕對是最好的武器,點到為止,欲說還休。對方不管怎麽猜都行,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什麽都沒說,落不下任何把柄。
其實我並不想把自己搞得如此複雜,我也曾經幹淨透明,心裏容不下一粒細砂。可誰叫在成長這條路上,想要披荊斬棘乘風破浪,就非得有點手段不可呢。
我真的是被逼無奈。
有時候我忍不住想,如果當年我媽和我一樣,在暗戀這樁事情上,也用一用心機的話,她會不會多靠近幸福一點點?
我確定我媽不幸福。
每個周末回家,看到她在廚房裏孤零零地忙碌,我都會這麽想。特別是在我撞破她藏了三十二年的秘密之後,我對她的愛裏就深深摻進了同情的成分。事實證明,她絞盡腦汁變著花樣做那麽多的好吃菜,除了把我培養成一個大胃婆之外,並沒有起到別的任何功效。這個比所有九零後都要“腦殘”的六零後,她的秘密不僅沒有開花結果,反而徹底變成一個巨大的腫瘤。良性惡性未可琢磨,因此隻能無望地等待。
我發誓,這件事情如果同樣在我身上發生,我一定在這個腫瘤上放一個巨大的炸彈,讓我和我的秘密一起,死無葬身之地。
所以,我必須做點什麽。
某個黃昏,我從莫文蔚的歌裏得到啟發:“也許放棄,才能靠近你,不再見你,你才會把我想起……”
於是為了試驗“距離才是美”的理論,我做了如下犧牲:選擇理科班,關掉手機,放棄到食堂吃飯,絕不在校園裏遊**。我把自己藏到最不顯眼的地方,隻是想試探一下,我到底可以離開他多長時間。
可是,即使這樣,我等待的“美”還是一點兒也沒看到。
我不在他身邊的日子,他甚至連個問候的短信都沒有,有時候我裝模作樣地從天台上走過,想看看他是否會出現在走廊,也在那個瞬間抬頭望見我,但是這種幾率目前為零。倒是好幾次撞見橫刀對我來個狂亂的眼神,嚇得我慌忙低頭逃跑。
我想念他四十五度低頭的側臉,想念他寫鋼筆字時的最認真的最後一筆,想念他想問題時總是用尺子輕輕敲擊太陽穴,想念他發短信時兩個圓圓的可愛的大拇指,想念他身上若有似無的青草味——醫學研究證明,這正是令愛情產生的原因:費洛蒙!
他的費洛蒙很對我的嗅覺,可是我的費洛蒙卻出了問題。不然他為什麽總是說:“於池子,什麽怪味?”卻從來沒發現,我一直在為了他,試用各種香水呢?!
我沒錢買香水,那些香水,均來自斯嘉麗。
她有一抽屜的香水,一個試衣間,一個超豪華的浴缸,一堆長得怪頭怪腦的高端玩具。周末,她邀請我到她家做客,坐在她房間裏試了一百套衣服都不滿意以後,費力地對我喊出:“我討厭我現在的生活!”
當時我心裏的潛台詞是:我討厭你!
她的衣服真的太多了,但我從來都沒見她在學校裏穿過。我很想問她這樣用力打扮到底是要去見誰,可是我沒有問出口,因為我怕答案是我害怕或者不喜歡的。我隻是試聞著她的香水,想象他會喜歡哪一款。
“他喜歡這款。”斯嘉麗好像讀懂我的心,把一個黑色的小瓶子遞到我麵前來,對我說,“男款的,你送給他,算聖誕禮物。”
“這算什麽!”我當然拒絕。
“咱倆誰跟誰呀,我買的是女款,買一送一,我又沒男朋友,留這裏也是浪費。拿著!”斯嘉麗一麵硬把香水瓶遞給我,一麵湊近我,看著我臉上的皮膚,大驚小怪地說,“怎麽起了小疹子?”
我伸手去摸,她一把用力打掉我的手,說:“不能用手摸臉,這是最壞的習慣。來吧,我給你做個麵膜,救個急。”
我躺在她家的沙發上,任由她往我臉上貼冰涼的怪玩意兒。她熱情為我忙乎的時候,其實我就一直在想這瓶香水我是無論如何都不會收的,她可真是有心計,不露痕跡和他搖身一變情侶款,我還欠她一個人情,想得倒美!
就在我眼睛被擋上,嘴也不能好好說話的時候,斯嘉麗對我說道:“元氣小姐,我有一個秘密要告訴你。”
“唔。”我含糊不清地應著。
“你可要穩住,但真不能瞞你,不然太不義氣。”
“說。”
“你家老段,貌似知道你劈腿的事了。”
雖然早猜到她會這麽說,但我等這一刻還是等得太久了。
我把麵膜揭開一個角,裝作緊張地問她:“怎麽呢?”
“因為……”她幫我把麵膜重新罩回去,吞吞吐吐地說,“其實,接下來這個才是真正的秘密,你家老段,好像也在劈腿了。而且那個人好像還不是普通人,就是高三那個韓卡卡,文學社社長,都出過好幾本書了。現在這個時間,他倆應該在仙蹤林約會。”
韓卡卡並不新鮮,我早就知道了。她個子很小,很瘦。高三了看上去像個初一的破小孩,因此人送外號:天山韓佬。我見過她在學生大會上發言,我們班有一大半的人,都覺得她長得和我們原來的班主任小耳朵老師有九分神似!
這個沒出息的東西!
“哦,他跟我說過的。”盡管心裏很不舒服,我還是裝作風平浪靜寬宏大量地答,“他們不過是談校刊改版的事。”
“你也真能被騙,談校刊為啥不在學校,明明就是借口!而且,韓卡卡最近沒事就來我們班找他。你說,就天中一個小小文學社,犯得著他們如此日理萬機嗎?”
我坐了起來,直接質問斯嘉麗:“是你告訴他橫刀的事情了嗎?這件事我隻告訴過你一個人。”
“絕不是我!”斯嘉麗舉手發誓說,“你可別忘了,這裏麵還有個當事人橫刀,你這樣錯怪我,就不怕傷了我的心嗎?”
“哦,對不起。”我重新倒下去。
“你要不要去仙蹤林碰個巧什麽的?”斯嘉麗唯恐天下不亂地建議,“我可以陪你。”
“要去我也自己去。”她想當場看我的笑話,門兒都沒有。
“那好。”斯嘉麗說,“我可以在不遠處接應你,你隨時給我來電。”
“作家會打人嗎?”我問斯嘉麗。
她顯然比我更不了解作家,隻能茫然地搖搖頭。
“就算會打,也不一定打得過我的。”我說。
斯嘉麗一陣誇張的亂笑,笑完後她還是勸我:“公共場合要冷靜,人家是名人,要是被狗仔拍下來,你也麻煩大哦。”
“士可殺,不可辱!”我一把扯掉那該死的麵膜,和斯嘉麗一起走出她家的大門。這時已經是十二月,聖誕的氣氛漸漸濃烈。街道兩旁的樹上裝飾了一閃一閃的小霓虹燈,商場的玻璃窗上噴著五顏六色的祝福話語,不知道哪裏掛的鈴鐺,風一吹,就呼啦啦直響。到處都是熱熱鬧鬧的,我的心卻幾乎碎得像紙屑。
三年,這是我自己定下的期限。
那時我們應該是大二。到大學裏,也已有足夠的時間選擇過一輪,他也成熟到分得清好壞與否適合與否。如果到那時,依然沒有任何指望,我發誓,我絕不會再浪費一分一秒的時間。我會徹底忘掉過去,開始屬於我的新生活。
但在這三年裏,我要看清每一個程咬金的模樣,並與她們死磕到底。
我穿著我媽給我買的長風衣,把自己從頭到腳裹起來,還是覺得冷。斯嘉麗卻還穿著低領的毛衣,執著地秀她的鎖骨。一個心形的吊墜貼在兩截鎖骨的中央,像炯炯有神的第三隻眼睛似的。我們來到仙蹤林的附近,我讓她在對麵的一個服裝店裏等我,吩咐她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露麵。然後我一個人過了馬路,推開了仙蹤林的大門。
當我走進門以後,我在門邊停了五秒鍾,然後,我把帽子拉嚴實,低頭,左拐,躲進了女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