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原來那天晚上霍辰燁徹夜不歸,是和譚勁他們去處理郡王爺那邊的後事去了:現場毀跡,偷回手信兒,送走小叫花……做了一番安排。他不讓譚勁告訴她,是想著等郡王爺這案了解了再說,免得她知道人家無辜喪命和她有關而驚惶難過。——她卻誤會他去和什麽人鬼混。
而慶安親王府的變故之後,他迅速去查看現場,當然不是為了救治黃鶯,而是為了尋機去現場放那張弓弩。
——郡王爺死後,霍辰燁本就覺得這事兒可能是黃鶯幹的。隻有她,既對郡王爺不爽,又很方便嫁禍明玫,並且她逃遁在外,最好的辦法本就是混跡下九流中掩藏行蹤。賈府設宴明玫肯定會去的,黃鶯若有心,知道明玫的行蹤並不難。那小叫化子一路高調叫嚷,被有心人聽到利用,十分便利。
無論如何這事兒最好速結,免得七牽八扯到明玫身上。霍辰燁便迅速備好了弓弩和相同的箭支,想找個“凶手”出來先結案再說,沒想到這般迅速便派上了用場。
——他在為她收拾爛攤子,她卻隻介意那時候他沒有一直陪在身邊。
他對她很好很好,說過的,做到的,她都知道,她都明白。但她卻對他關懷很少,信任更少,一有風吹草動就總把他往不堪的地方想像。
明玫對自己這種錯怪十分懊悔,也有些難過。
不過也怨他,誰讓他總是惹來桃花不斷,又總對女人心軟,讓她心裏難安。
明玫想著,又想起他怒衝衝出去,半天不回,也不知去哪兒了,這一生氣就走的毛病真讓人鄙視。
完全忘了是自己攆人家走的。
想起他憤然出門時,腳上還帶著傷,也不知道那人那麽死倔,有沒有包紮一下。
明玫在屋裏轉了幾圈,最後讓人去門口守著,若霍辰燁回來了,就過來報她。
這天晚上,霍辰燁一直沒有回來。倒是讓身邊小廝送信兒回來,說是他從賀府出來走在路上,被人截去京兆尹配合查案去了,讓家裏不要擔心(主要是讓某人不要胡思亂想)。
明玫接了信兒,解讀出了男人的意思,知道男人之前暴走不過是去了老嶽家,現在顯然已經沒有了暴走時的怒氣,並且還試圖安撫她呢,心裏美了下,便沒有再胡思亂想。
其實霍辰燁這晚,卻正是和某人孤男寡女密室獨處了,倒適合明玫胡思亂想下的……可見心態決定事態,一點兒不差。
霍辰燁這晚的情形,要從白天說起。
白天慶安親王府內,黃鶯死於當場,然後京兆尹辦案,現場勘查到她鬼祟跟蹤的腳印,確定了她欲行不規的重大嫌疑。然後又有旁的佐證和人證,於是黃鶯行凶一事證據確鑿。加上她本就是董府案的逃犯,沒什麽可說的,死了實屬罪有應得。
所以這件事兒算完結。
後又有專業人士檢查發現,黃鶯的腰間竟然插著一支短弩,所用箭支與承福郡王爺身上所中箭支相同。
於是黃鶯被列為承福郡王致死案的頭號疑凶。
加上有承福郡王府的護衛早先就指明,承福郡王所以會夜入四印橋下,是因為有人送來紙條相約,上麵隱約畫著隻鳥,可不就應了黃鶯之名麽。並且他們也確實聽到郡王爺提到了黃鶯,還有郡王爺也曾向小叫花子詢問過送信女子的樣貌,和黃鶯本人一比照,絲毫不差啊。
老來喪子,沒想到她兒子還死得這般窩囊,老郡王妃早哭得頭腦昏饋。如今這種種嫌疑黃鶯一一對上,自然認定她是凶手沒錯的。她咬牙切齒,隻覺得黃鶯這般死了太過便宜,恨不得讓黃鶯活過來讓她重新反複各種**痛宰N遍才解恨。
老郡王妃說要將黃鶯挫骨揚灰,要把當夜圍堵郡王爺的四名黑衣人一並捉拿歸案,要京兆尹尋找是否有幕後黑手,以及捉拿小叫花子。
老郡王妃既然這般發了話,京兆尹就好辦多了。黃鶯人在江湖,四個黑衣人自然是她雇用的江湖人士,不行死囚裏找幾人冒充也是手到擒來的事兒。隻是小叫花子難辦,可能人已經逃出京城去了,不過人家隻是個跑腿的,沒犯啥事兒,最多算個證人,抓人家本就不合理。總之京兆尹勸著老郡王妃,郡王爺這案子主凶已經伏誅,可以敲雲板報喪了,讓郡王爺早點入土為安吧。
當然府衙也迅速將承福郡王之死案作了陳情折子,表明主凶已伏誅,幾個幫凶小嘍羅也跑不脫等等,已經將折子及時遞到了宗人府交差,端看明日上麵怎麽說吧。
死了皇親國戚這種事兒吧,可大可小,既然郡王妃這邊已經安撫住了,結不結案什麽時候以什麽方式結案,就等聖上的意思了。
於是這夜近子時,承福郡王府終於敲響了雲板。
本來可以早些敲的,但老郡王妃就想在深更半夜裏敲,讓聲音更響些,傳得更遠些,最好更顯淒厲些,能吵醒最好嚇死一些人才好。這種微報複社會的心理不用去研究,總之她本來想到深更半夜再敲效果更好些,奈何禮部會根據響板時間來計算停靈日期,敲太晚算第二天,就表示他兒子會多停靈一天晚入土一天了。
老郡王妃聽著那雲板聲憤恨不已,也哀傷不已。這麽一敲,就好像這才把她兒子真敲走了似的,恨不得抓住誰咬幾口才好。
第一時間入郡王府致奠的,是慶安親王府的慧香公主。她漏夜上門,表達了自己濃濃的哀傷,親切的問候,以及深深的質疑。
話說讓明玫不幸言中的是,的確是慧香公主遇到了黃鶯,兩人怎麽勾搭上的不詳,總之是慧香公主把黃鶯帶回府裏去的。
所以慧香公主十分明白,黃鶯身上壓根沒有那支弩那些箭。
當然她不能真說她清楚黃鶯身上有什麽沒什麽的,她隻能旁敲側擊地針對自己府裏命案提出種種不解:既然黃鶯有弓弩,為什麽不用箭射賀氏卻用匕首貼身去刺,還在雪地上追逐折騰那麽久導致自己喪命?既然黃鶯能請動江湖人士,為什麽這次沒有江湖人士相幫,隻她孤身一人?為什麽賀氏竟然有隨身護衛保護,那護衛既然能瞞過眾人進入王府內,為何不早些將黃鶯抓到,端等到最後時候才現身出來?
總而言之就是,郡王爺之死,霍家少夫人,那傳說中的受害者賀氏其實嫌疑也很大啊有木有。黃鶯死了(這是實情),賀氏昏了(這個太好裝了吧),剩下在現場的一個是她丫頭一個是她護衛,都是她的人,這整個一出戲誰知道是不是她的苦肉計呢?畢竟她脖子上一小口,人家黃鶯脖子上一大口,命也交待了去。那所謂凶器弓弩,誰知道是不是她乘機放人家身上的呢。
這女人幾乎真相了。
於是老承福郡王妃聽她這麽一分析,得,合情合理,可不就是這樣麽。前番她爹那般找郡王爺事兒,如今說她為姐鳴不平心存報複完全說得通啊。再說沒有證據又怎樣,寧可錯殺不能漏過啊不是?
可惜雲板已敲,京兆尹已做結案陳情上報了,估記聖上禦覽也過了。明早朝會這麽一講就定了性了,到時金口禦言一出,想翻案,那得有比結案還瓷實的證據才行啊。
可是這事兒明顯不容易找出什麽有力的證據啊,那霍都督也在現場,其他一幫在現場的都是他的狐朋狗友,這人又那般護妻,還不把事情處理得溜幹淨?還有京兆尹這麽急著結案,分明也是護著對方啊。他們那些當權的官官相護,根本就是一丘之貉好不好。
老郡王妃越想越覺得這事兒得鬧,得往大處鬧,讓聖上不好息事寧人維護功臣,她兒子才有機會大仇得報啊。這般義憤填膺想著,儼然新凶手已定似的,恨不得賀家霍家合族給他兒子陪葬才來得更痛快淋漓。
於是老承福郡王妃便攜同郡王妃一起,披掛整齊去跪宮門去了,去哭求聖上把明玫當作嫌犯先行看管起來,細細查證清楚。一品夫人了不起啊,她還是內命一品呢。老郡王妃如今別說對有嫌疑的人了,就是無辜的人她也恨不得多殺一些給她兒子陪葬才好呢。
這麽的事情轉來轉去,最後卻還是落到了明玫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