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倫·巴菲特被稱為“奧瑪哈來的智者”“股神”和“世界上最精明的人”。但他一切的成功,似乎自他小時候就可看出一些端倪。

4歲就想賺大錢

不知是巧合還是家人有意的培養,沃倫·巴菲特從小就不斷接受來自長輩的財富信息。他擁有的第一個玩具,也是他最喜歡的玩具之一,就是一個綁在手腕上的金屬貨幣兌換器。有了這個玩具,他經常把計算複利利息當成自己的娛樂方式。

4歲那年的聖誕節,愛麗絲姑媽又送給他一個很漂亮的鍍鎳錢包作禮物。巴菲特把錢包很自豪地拴在皮帶上,走到哪裏都帶著它。爸爸見他很開心,便對他說:“兒子,我給你幾枚硬幣吧,有錢的錢包才是真正的錢包!”

巴菲特拒絕了爸爸的好意,他說:“它不會永遠空著的。我要用我自己的手把它裝得滿滿的。”

“你有這樣的誌向,很好!”爸爸鼓勵說。

巴菲特並非說說而已,過不久,他就開始實施自己裝滿小錢包的計劃。有一天,他把媽媽的一盒口香糖拿到外麵去,擺了一個小攤子,坐在那裏兜售。媽媽發現後,既驚訝又迷惑,因為她不能肯定兒子的做法對不對。她說:“我知道你想裝滿你的錢包,可你不能賣媽媽的口香糖啊!”

“這是我向媽媽借的本金。等我賺了錢,一定會買一盒還給你。”巴菲特顯得胸有成竹。

不過,他的口香糖最終沒有賣出去,因為大人們不願向一個4歲小孩買口香糖,而小孩子又沒有錢。

第一次“經商”失敗,巴菲特並不氣餒。不久,他又和鄰居小朋友拉塞爾擺了一個攤,賣檸檬水。可惜他這次生意也沒有成功。

6歲開始做生意

6歲時,巴菲特與家人去郊外度假,媽媽給他1美元,讓他去一家商店買東西。他跟店主討價還價,用25美分買了6聽可樂,然後在湖邊以5美分一聽的價格賣給遊人。這一次,他將6聽可樂成功推銷出去了,賺了5美分。這是他平生所賺的第一筆錢。受到這一次成功的激勵,巴菲特更是信心十足,雄心勃勃,此後,類似的賺錢活動便從未停止過。

8歲時,巴菲特開始利用課餘時間在祖父歐內斯特的雜貨店“打工”,賺取每月的零花錢。他能幹的活很少,跟他的工錢正好相稱。祖父是個講商業原則的人,絕不會因為他幹一分錢的活而付給他兩分錢。這個家庭和美國許多富裕家庭一樣,他們不缺錢,但他們將金錢視為一種人生價值和一種成功的標誌。巴菲特很小的時候就接受了這種價值觀,並根植於頭腦中。在以後的歲月裏,雖然巴菲特擁有龐大而驚人的財富,卻從不在金錢麵前止步,因為他追逐的不是金錢本身,而是自我實現。

9歲開始做投資風險評估

9歲那年,巴菲特有了一個小小的變化,他不再熱衷於記錄汽車號碼或統計報上的字母頻率了,而是對撿瓶塞產生了興趣。他和朋友拉塞爾每天傍晚都要站在加油站自動售貨機邊,認真清點地上散落的瓶蓋,仔細記錄後,將所有瓶蓋裝進一個大口袋,然後帶回自己家裏。

巴菲特的母親利拉發現家裏的地下室幾乎已經被瓶蓋淹沒了,而她的寶貝兒子還在像小田鼠一樣,天天往家裏運瓶塞。

有一天,利拉終於忍不住提出疑問:“沃倫,你收集那麽多瓶蓋幹什麽?”

“這不是收集,而是一項市場調查。”巴菲特回答,“我和拉塞爾想知道,那個售貨機一天能賣出多少橘子汁、多少可樂和無酒精飲料。”

利拉驚訝地問:“這項調查對你有什麽好處呢?”

“如果我知道哪種飲料售量最大,我選擇我經營的飲料時,就能選得更準確,賣得更快,賺的錢更多。”

原來如此!利拉意識到,兒子已經具備了了不起的生意頭腦,不能再把他當小孩子看了。

經過調查,巴菲特發現百事可樂對孩子們的吸引力更大。因為那時每瓶百事可樂的容量是12盎司,而可口可樂卻隻有6盎司,但是,兩種可樂的售價卻是相同的,大多數孩子都願意花更少的錢買更多的可樂。因此,他從爺爺的商店批發飲料時,就以百事可樂為主。這成了他最喜歡賣的飲料。

對這件事,巴菲特的早期合夥投資者之一、俄克拉荷馬州塔爾薩市伯克希爾公司的股東歐文·封斯特說:“大多數孩子都心滿意足地喝著從機器裏倒出來的汽水,但他們從來不去多想什麽,隻有巴菲特撿起汽水機旁被人們丟棄的瓶蓋,把它們分門別類並數一下各種瓶蓋的個數,看看哪種牌子的汽水賣得快。”

俗話說:世上無難事,隻怕有心人。沃倫·巴菲特賣飲料,能夠想到先進行市場調查,真不愧是一個有心人啊!由於具有與他的年齡不相稱的商業頭腦,他成了小夥伴心目中的偶像。他們都樂意跟他一起賺錢,都樂意聽他侃侃而談,講述生意經。隻要巴菲特一開口說話,他的朋友們就會立刻豎起耳朵,他們已經被他深深吸引。他的父親霍華德曾經很驕傲地形容兒子是“一個吸引飛蛾的火球”。能夠吸引合作者和追隨者,也是沃倫·巴菲特成功的一項資本。後來,當他決定從事投資時,他的朋友們毫不猶豫地將錢交在他手裏,任由他支配,因為他們深信他是一個能為他們帶來財運的人。

智慧絮語

4歲就想賺大錢,6歲開始做生意,9歲開始做投資風險評估,擁有這樣頭腦的人能不富有嗎?我們之所以沒能成功,真正的原因可能就在於沒有像沃倫·巴菲特那樣的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