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這位先生是個瘋子。他簡直沒救了。”
委托人A銀行法務負責人深深地歎了口氣。A銀行是我供職的法律事務所長期代理的企業。從五年前開始,有位姓鄭的人士就聲稱自己蒙受了損失,並執意提起民事訴訟,這讓A銀行法務負責人大傷腦筋。
鄭某的主張是這樣的。他在六年前向A銀行申請了5億韓元的貸款,但是在放貸的當天早晨,他急忙打電話要求銀行的該事項負責人停止發放貸款。因為當時有一個對其享有債權的客戶得知了鄭某貸款一事,並申請了對貸款收款的賬號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從銀行的立場來看,因為已經在總行得到了貸款批準,所以不能中斷放款。最終鄭某雖然獲批從銀行取得貸款,卻完全沒能使用,其公司也以破產告終。
鄭某以銀行沒有中斷貸款為由提起了訴訟,但是銀行主張說是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放款的,賬戶被申請財產保全是因為鄭某欠下了債務,這並非銀行的問題。
從法律層麵來看,鄭某的主張很難被法院受理。當然,銀行方麵也有考慮不周之處——銀行不顧鄭某的特殊情況,隻顧避免要完成中斷貸款程序所要麵對的麻煩。但即便如此,也很難追究銀行的法律責任。
鄭某認為,銀行不敬業的處理方式導致自己的企業被破產清算,因此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訴訟程序向A銀行討回公道。他將相關人員全部申請為證人,並申請將他們傳喚到法庭,還向法院申請提交文件,要求銀行方麵持續提供相關資料。銀行相關負責人對此早已不勝其煩。
對於銀行相關人員來說,作為證人出庭本身就是很大的負擔。對人們來說,如果就發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作證,由於記憶的偏差,可能會在某些細節上做出與事實不符的陳述。在證人作證過程中,鄭某一發現證詞與事實不符,就立即以偽證罪對相關證人提起刑事控告。已經有兩名相關人員因涉嫌偽證罪正在接受調查。
鄭某還通過申請書證提出命令,從A銀行拿到了多種文件,找出問題後,還申請了追加證人審問並提出了新的書證提出命令申請。雖然訴訟結果以A銀行的勝訴告終,但在此過程中,A銀行及相關人員所承受的壓力是不言而喻的。
一直以來,都是其他前輩負責鄭某的訴訟案件,但他們都被弄得焦頭爛額,一來二去,案子轉到了我這裏。
仔細閱讀鄭某提交的訴狀後,我感覺到他確實是一個非常執著的人,但並非銀行法務負責人所說的那樣精神錯亂,而是更像受到傷害卻因被無視而苦苦支撐的人。在發現鄭某和我母親同歲後,我心裏也有些觸動。鄭某和銀行長時間處於膠著狀態,因此我覺得有必要多多考慮打破僵局的可能性。
開庭當天,在法庭上,我去給等候在旁的鄭某打招呼。我向警惕地看著我的鄭某行鞠躬禮後,遞上了名片。鄭某看著我,用挖苦的口氣說:“這次換了律師呢!”
我沒理會這句話,依然禮貌地回應道:“我仔細閱讀了您的訴狀。我知道您非常生氣,覺得非常委屈。雖然我是A銀行的代理律師,受A銀行的委托應對案件,但我也能理解您的心情。”
聽到這句話的瞬間,鄭某的眼睛似乎濕潤了。他看起來很驚訝,但沒有再多說什麽。當天的庭審隻表明了雙方的立場就結束了。
在一個月後舉行的第二次開庭審理的那一天,我也先去找鄭某打招呼。與上次不同的是,鄭某鄭重地回應了我的問候。
鄭某開始向我吐露,這段時間因為A銀行的失誤自己過得有多辛苦。雖然他的話在法律看來大部分都是毫無意義的訴苦,但其中也有讓人銘記的。在談話過程中,我得知鄭某除了與A銀行,還與B公司存在法律糾紛。我在當天審判結束後對他說了這樣一番話:“目前A銀行把案件委托給了我,所以我不能對現在的案件給您提供法律建議,否則是違反了律師從業相關規定的。但是對於社長您對B公司提起的訴訟,我可以免費提供幫助。如果您有任何想法,您可以隨時聯係我。”並向他遞出了名片。
鄭某第二天就給我打了電話,還拿著一箱飲料來到我的辦公室。關於鄭某和B公司之間的訴訟,鄭某勝訴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給了他建議。我還給鄭某寫了必要的書麵材料清單,也說明了需要注意的事項。
然而,鄭某不顧我的建議,在應對以A銀行為對象的訴訟上,向法院提交了多份書證提出命令申請及以四名相關人員為對象的證人審問申請,四人中有一人是副行長。A銀行的法務人員請求我想辦法在開庭之前阻止鄭某的波浪式攻勢。
即使要提出書證命令申請和證人申請,也必須在法庭當庭向法官重新申請。最終,我要做的是,無論如何都要再次說服鄭某,在下次庭審時,當麵向法官申請證人申請和書證提出命令申請。
第三個開庭日當天,我稍微提早了一點去了審判庭,見到了鄭某並表明了意見。
“鄭社長,您申請的證據大部分與案件沒有直接關係,我猜您也知道這一點。可是您想想,在這段時間的審理中,您為什麽一直敗訴呢?這是因為您沒找到問題的核心。在法官這邊,也可能會有對您不好的看法,認為您在無理取鬧。您的訴訟方式對您並不利。”
鄭某靜靜地聽了我的話,問我究竟如何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比較好。
“無論如何,這起案件的爭論焦點都是銀行沒有中斷貸款是否存在過失。最了解這個爭論焦點的人是金代理。那麽,隻有申請金代理為證人,法院才會認為您的證人申請是妥當的。當然,金代理不會說對自己供職的A銀行不利的話,但這終究是您必須克服的困難。”這樣解釋後,我坦率地表達了我的立場,“事實上,我也受到了來自A銀行的壓力。如果這麽多證人的申請都被接受,作為他們的律師,我肯定會被懷疑到底做了什麽。我希望您能考慮一下我的立場,鄭社長。”
“真是的。我也不希望曹律師為難……”
聽了他的話,我的心情好像緩和了許多。過了一會兒,庭審開始了。鄭某當庭表達了自己對證人申請的立場。
“我撤回書證提出命令申請,撤銷對其他證人的證人申請,隻保留金代理。”
不必進行不必要的證據調查,審判長看起來也好像鬆了一口氣。
“您能這樣做真好。本來,審判就應該集中在核心問題上。”我走出審判庭,向鄭某表達感謝之情,“鄭社長,非常感謝您,謝謝您這麽考慮我的立場。”
鄭某這樣回答:“我知道曹律師為我抽出了時間,也說了很多對我有幫助的話,所以我不能辜負曹律師。老實說,我也不期待在這個案件中勝訴,我隻是對A銀行感到很生氣。不管勝負,我都想找A銀行的麻煩。但是聽了曹律師的話,我清醒了。打官司不能意氣用事,總該想明白的。”
證據申請大幅減少,特別是對副行長的證人申請被撤回後,A銀行法務負責人鬆了一口氣。最終,該案件一審以A銀行勝訴告終。鄭某沒有提出上訴。
關於與B公司的官司,鄭某則取得了部分勝利,勝訴判決賠償金為2.5億韓元,這可以用來償還此前讓其飽受煎熬的高利貸債務。後來,我了解到鄭某的小兒子大學畢業因找不到工作而苦惱,於是把他介紹給了我擔任顧問的企業。鄭某現在每到中秋節、春節都會向我問好。
在這個案件中,我把鄭某看作是一個受傷的人而不是折磨我委托人的敵人,並努力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幫助他,緩解他的創傷。
傷口在一定程度上愈合了,我們才能正視讓我們受傷的人。頑強地進行訴訟也是一種自我愈合的方式。理解了這一點,我才散開長久以來積累的苦悶。
剛開始當律師的時候,我認為隻要相信委托人,成為為委托人服務的角鬥士,努力與另一方戰鬥就可以了。但是,在經曆了很多事件後我才切實領悟到,如果隻奔著勝訴提出應對方案,之後可能會遇到新的問題;如果沒有找到根本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問題的鎖鏈就永不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