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家庭教育支出結構分析
8.3.1.1 小學家庭教育支出結構
表8-2對小學生在校期間可能的花費進行了分項統計,包括交給學校的費用、購買學習用品的費用、在校期間的夥食費、往返的路費和補課費等。從總體的情況來看,縣鎮全樣本家庭開支最大的是補課費、飯費,各占26%左右,其次是路費,約占22%;而農村家庭開支最大的是交給學校的費用,占將近三分之一,其次飯費,約占23%,然後是路費,約占22%。對於低保家庭和寄宿家庭,區位因素的作用也非常明顯。縣鎮低保和寄宿家庭都是飯費比重偏大,占33%~36%;農村低保和寄宿家庭則是交給學校的費用比重偏大,占29%~31%。另外對於農村的寄宿家庭來說,孩子飯費的支出也較高,約776元,占總花費的29.4%。由此可以看出,雖然政府采取了各種減免措施,但在農村地區,小學生向學校繳納一定費用(如校服費、班費等)仍是不可避免的;目前寄宿生的生活費補助仍不足以滿足寄宿生的基本生活需求開支。另一需要關注的現象是,在那些較為重視教育的家庭,補課費也是一項較大的支出。
表8-2 各類家庭教育支出結構(小學)
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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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麵結合不同類型家庭的支出結果(見圖8-1到圖8-2〗),進行具體分析。
圖8-1 全樣本家庭教育支出結構(小學)
(1)全樣本家庭教育支出一般在兩三千元,山東省偏高,河北省偏低。
從表8-2中可以發現,不同省份的家庭在支出結構上有所不同。比如同樣是縣鎮,河北省和山東省的家庭都在飯費上支出最多(27.49%和26.23%),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家庭則是在補課費上支出最多(32.33%)。
與省際支出結構差異相比,縣鎮和農村之間的支出結構差異要更加明顯一些。以河北省為例,縣鎮家庭最大的教育支出在飯費上,而對於農村家庭來說,最大的支出則在路費上。這可能是由於農村學校布局調整的原因,導致很多農村家庭的孩子上學更遠,因此在家校之間往返所需的費用也更多,達到1340.74元。相比之下,縣鎮家庭的路費開支僅為477.11元。這也是河北省的農村家庭在教育總支出上要超過縣鎮家庭的主要原因。
圖8-2 低保家庭教育支出結構(小學)
(2)低保家庭教育支出普遍要低於全樣本家庭,在河北省尤其明顯。
與(1)中類似,農村低保家庭也受到學校布局調整的影響,普遍存在路費較高的問題。在山東省的農村特別明顯,其路費支出達到1760元,約占教育總支出的一半。低保家庭的飯費占教育總支出的比重也較高,這一問題在縣鎮尤為凸顯。河北省縣鎮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縣鎮低保家庭的飯費占教育總支出的比例均約30%。
與全樣本家庭相比,低保家庭在補課費上的支出明顯偏低,這說明家庭經濟條件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家庭對子女的接受課外教育的投入程度。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在河北省和山東省,低保家庭交給學校費用都明顯要低於全樣本家庭,但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低保家庭交給學校的費用反而超過全樣本家庭。這說明,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低保政策落實不到位,沒有能夠切實減輕低保家庭的負擔。
圖8-3 寄宿家庭教育支出結構(小學)
(3)對於寄宿家庭來說,飯費仍然是教育支出中占比重最大的一塊。
對於農村寄宿家庭來說,交給學校的費用偏高(29.32%)。這在山東省尤其明顯,由圖8-3可知,山東省農村寄宿家庭交給學校的費用占整個教育支出的32.77%,超過了飯費(26.21%)。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縣鎮和農村的差別非常明顯。在縣鎮,寄宿家庭向學校支付的費用要明顯比全樣本家庭高出50%,而在農村,寄宿家庭向學校支付的費用卻要低50%。我們推測,這可能與不同地方的學校寄宿成本有關。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寄宿製在提高住校成本的同時,大幅降低了交通成本。最明顯的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縣鎮,小學寄宿生的交通費用僅為全樣本小學生的50%。而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山東省的農村,寄宿生的交通費用也比其他學生少支出25%。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寄宿製還是能夠減輕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的。
8.3.1.2 初中家庭教育支出結構
表8-3與表8-2類似,按照交給學校的費用、購買學習用品的費用、飯費、路費和補課費五項對初中生的教育開支情況進行統計。從總體上來看,縣鎮全樣本家庭的飯費支出比例最高,占36.27%;其次是補課費,占24.6%;然後是交給學校的費用,約占20.79%;剩下的路費和學習用品費用加起來才18.33%。對於農村全樣本家庭,夥食費和交給學校的費用兩項占比較多,分別為37.39%和29.87%,其餘三項都在15%以下。可見,農村家庭都麵臨著學校收費偏高的情況。
對於低保和寄宿家庭,縣鎮和農村也存在這較大的結構差異。在縣鎮,無論是低保還是寄宿家庭,都以夥食費為最大支出,約占一半,特別是寄宿家庭,高達52.76%。而在農村,飯費也是最大支出,但隻占三分之一,還有三分之一是交給學校的費用。
表8-3 各類家庭教育支出結構(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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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對家庭教育支出結構進行分析,我們按照不同類型繪製了條形圖(見圖8-4到圖8-6)。
圖8-4 全樣本家庭教育支出結構(初中)
(1)對於全樣本家庭來說,無論是河北省、山東省還是廣西壯族自治區,飯費支出都是最高的,在農村地區尤其明顯。
在河北省,縣鎮全樣本家庭初中生夥食支出占教育支出的33.93%,而農村全樣本家庭夥食支出占45.39%,比縣鎮高出20%多,接近整個教育支出的一半。通過比較其他支出項目可以發現,這一差距主要是由河北省農村初中生補課費支出較低造成的。
山東省縣鎮家庭在教育支出結構上與河北省縣鎮較為類似,都是飯費和補課費偏高。這說明縣鎮家庭課外補習的意願更強。而對於山東省農村家庭,飯費仍然是最高的,占35.03%,交給學校的費用也非常高,占29.43%。與山東省農村家庭類似的,還有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家庭,在這裏,初中生不僅夥食費支出高,超過40%,而且交給學校的費用也高,達到28.17%。這說明,對於農村家庭來說,交給學校的費用是造成他們教育負擔率高的主要原因。
圖8-5 低保家庭教育支出結構(初中)
(2)對於低保家庭來說,由圖8-5可知,在教育支出結構上,與全樣本家庭相差並不大,但是飯費所占的比重明顯提高。
特別是縣鎮,提高了將近10%。在飯費之外,占比較大的就是交給學校的費用,這點在山東省農村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特別明顯,分別為22.18%和33.71%。說明在山東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低保家庭的教育負擔比較重,無論是飯費和交給學校的費用,都造成了家庭較大的負擔。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河北省農村的低保家庭在路費支出上的比重過高,占24.23%,比其他地區高出將近一倍。這說明河北省農村學校布局調整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使得農村學生上學出現了一定困難,增加了他們的路費負擔。
圖8-6 寄宿家庭教育支出結構
(3)對於寄宿家庭來說,飯費仍然是最大的支出,而且明顯比去全樣本家庭和低保家庭還要高,在縣鎮為52.76%,在農村為38.12%。
飯費支出比例最高的山東省縣鎮地區,達到了58.42%,超過了教育支出的一半。這顯然會影響其他教育支出。在河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縣鎮,飯費所占的比例也接近一半,分別為49.44%和47.22%。因此,對於寄宿家庭來說,經濟上的最大支出就在夥食費上,如果能夠切實減輕寄宿家庭的夥食負擔,整個教育負擔也會得到有效的降低。
在夥食費以外,交給學校的費用所占比例也較高,這點在農村地區尤為明顯,除了河北省農村為7.33%以外,山東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別為27.79%,24.89%,都高於縣鎮家庭。這說明,農村學校由於資金有限,更容易將成本轉嫁給學生。
從圖8-6中還可以看出,寄宿家庭的路費占比確實比全樣本家庭要低1%~2%,說明寄宿製還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學生的路途奔波,有利於他們在學校安心學習。
通過以上對樣本縣不同家庭教育支出結構的分析,我們發現,對於所有家庭來說,無論家庭經濟條件如何,無論孩子是否寄宿,夥食費都是比重最大的一項支出,至少占整個教育支出的三分之一。而對於部分家庭來說,夥食費確實成為家庭經濟的負擔,這一點對於山東省縣鎮低保家庭的小學生和寄宿家庭的初中生來說,尤其如是,這兩類學生的夥食支出都占總支出的50%以上。
在夥食費以外,我們發現農村家庭交給學校的費用明顯比縣鎮高,這可能與農村地區學校“兩免一補”政策的落實不到位有關,也與地方低保政策的執行力度有關。這點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地區體現的尤為明顯,低保家庭交給學校的費用超過30%。
這些都說明,政府仍然有必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補助力度,特別是飯費。這方麵,2011年年底實施的“營養改善計劃”收到了很大的成效,將在下一節進行討論。與此同時,對於貧困生和寄宿生的資助政策應該加大,特別是低保家庭的學生,應該實行“全包”的政策,才能保證他們正常學習。
8.3.2 家庭教育負擔率分析
8.3.2.1 小學家庭教育負擔率
表8-4呈現了調研省份各類家庭2010年的收支及義務教育負擔的基本情況。從總體上來看,無論是縣鎮還是農村,全樣本家庭的義務教育負擔率都在10%左右,與既有文獻的估算結果大致相當。不過,我們也注意到,對於低保家庭和寄宿家庭來說,義務教育負擔率明顯高於平均水平,特別是縣鎮的低保家庭,義務教育負擔率高達18.7%,而寄宿也使得家庭義務教育負擔率提高了1~3個百分點。
表8-4 各類家庭收支及教育負擔率(小學)
為了更為直觀地比較不同省份和區位之間的家庭收支差異情況,我們按照不同家庭類型繪製了條形圖(見圖8-7、圖8-8和圖8-9)。下麵結合圖表對家庭各項收支進行一些具體分析。
圖8-7 全樣本家庭收支情況(小學)
注:“比率”指“年教育支出”與“年生活費”之比,下同。
(1)對於全樣本家庭,縣鎮的義務教育支出一般大於農村,但農村家庭的義務教育負擔率往往更高。
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為例,縣鎮家庭教育支出在3502.79元,而農村家庭教育支出為2213.53元,比縣鎮低1300元,但是從負擔率上來說,縣鎮為14.7%,農村則高達18.7%。主要原因是由於縣鎮家庭的收入明顯要高於農村家庭,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兩者之間相差超過一倍。另外,從表8-4中的最後一列也可以看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教育支出與生活費之比要稍高,即與縣鎮家庭相比,農村家庭義務教育支出更容易擠占其生活開支。
在山東省,縣鎮家庭收入與農村家庭收入相差較小,不到14%,而縣鎮家庭義務教育支出也僅比農村家庭高出14.3%,因而兩類家庭義務教育負擔率基本相同,在9.5%左右。而在河北省,農村家庭教育支出高出縣鎮家庭很多(500元左右,約21.1%),農村家庭年收入比縣鎮家庭低26.2%,因此其義務教育負擔率比縣鎮家庭高出4.3%。而兩類家庭年教育支出占年生活開支的比例相差無幾,可見河北省農村家庭與縣鎮家庭對子女教育的重視和投入程度相當。
圖8-8 低保家庭收支情況(小學)
(2)對於低保家庭,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山東省的義務教育負擔率都很高,但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教育支出相對低,而山東省的教育支出則比較高。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縣鎮低保家庭的教育支出接近3000元,比全樣本家庭低600元左右,但是與全樣本家庭14.7%的負擔率相比,低保家庭的負擔率接近30%。農村低保家庭的負擔率明顯降低很多,但也在20%左右,比全樣本低2個百分點。縣鎮和農村低保家庭的義務教育支出占生活開支的比例均高達28%,對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影響較大。在山東省,縣鎮低保家庭的教育支出高達5000多元,超過全樣本家庭,而教育負擔率更是高達25.9%,比全樣本家庭高出16.4%。縣鎮低保家庭義務教育年支出占年生活開支比例已經高達45%,嚴重影響其家庭生活水平。對於農村低保家庭來說,教育支出也比全樣本家庭高出400元,達到3600多元,負擔率比縣鎮低保家庭要低很多,僅為14.4%。這與山東省農村低保家庭收入高於縣鎮低保家庭有關。在考慮統計誤差的情況下,我們仍然有理由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山東省低保家庭在教育上的負擔過重,特別是政府對城市貧困人口的轉移支付力度不夠,造成縣鎮低保家庭義務教育負擔仍居高不下。
河北省的情況相對來說要好一些,縣鎮和農村低保家庭的教育負擔率與全樣本家庭基本相同,分別在9.1%、12.4%,明顯低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山東省低保家庭的義務教育負擔率。這與河北省縣鎮和農村低保家庭義務教育年開支占年生活開支比例較低有關(分別為13%、20%),低於三省低保家庭平均水平,也低於三省縣鎮家庭平均水平。
圖8-9 寄宿家庭收支情況(小學)
(3)對於寄宿家庭來說,由於樣本量有限,圖8-9僅呈現了總體、山東省農村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情況。
從樣本總體來看,縣鎮寄宿家庭教育支出比全樣本家庭要低,但負擔率高出1%,農村寄宿家庭教育支出比全樣本家庭低200元左右,但負擔率高出2%。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縣鎮為例,寄宿家庭教育支出為2600元左右,比全樣本家庭少900元,但是在負擔率上卻相差無幾。究其原因,我們發現,無論縣鎮還是農村,寄宿家庭的年收入均低於全樣本家庭,而且農村寄宿家庭的年教育支出占年生活開支比例高出農村全樣本家庭4%。據此,寄宿家庭屬於中低收入的比例較大。而根據現有的對於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並沒有對減輕寄宿生家庭尤其是農村寄宿生家庭的義務教育負擔產生顯著成效。因而,政府理應繼續提高對於寄宿生的生活補助標準,加大對於農村寄宿生的補助力度。
8.3.2.2 初中家庭教育負擔率
從表8-5中可以看出,調研省份的縣鎮和農村在教育負擔率上的差異不大,特別是全樣本家庭,負擔率都在12%左右。這一數值比小學的情況高出2%左右,但與既有文獻13%的結果大致相當,我們認為還是比較合適的。但是不同類型家庭的教育負擔仍然存在這較大的差別,特別是低保家庭的教育負擔過重,縣鎮負擔率達到20.5%,而在農村也有17.7%,因此,貧困家庭的學生補助仍然有待提高。另外,分縣鎮和農村來看,不同類型農村家庭的教育支出和教育負擔率都要低於縣鎮家庭。這一方麵說明了“新機製”確實保障了農民的受教育權利,減輕了農民受教育負擔,另一方麵也提示政府,縣鎮貧困家庭的受教育保障措施也應該得到重視。
我們也可以從教育支出與生活費的比重上看出教育開支對於家庭日常生活費的影響。表8-5的最後一列給出了相應的數據。從區位差異上來看,縣鎮比農村的值要高一些,這主要是因為縣鎮的家長更加重視教育,支付意願也更強,特別是補習班之類的費用。從家庭類型上來看,低保家庭麵臨更多困難,教育支出與生活費之比偏高,在30%以上。
表8-5 各類家庭收支及教育負擔率(初中)
續表
為了更為直觀地比較不同省份和區位之間的家庭收支差異情況,我們按照不同家庭類型繪製了條形圖(見圖8-10、圖8-11和圖8-12)。下麵結合圖表對家庭各項收支進行一些具體分析。
(1)對於全樣本家庭來說,河北省縣鎮比農村教育支出高,從而負擔率也高;在山東省,縣鎮教育支出比農村高,但負擔率低;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無論縣鎮和農村的負擔率都很高。
在河北省,縣鎮家庭教育支出在4500元左右,是調研省份中最高的,其教育負擔率是13.5%,比總體水平僅高出1%左右;農村家庭教育支出比縣鎮少1100元,為2400元左右,教育負擔率也明顯下降,為10.1%。這說明河北省的城鄉教育發展較為均衡,特別是農民的受教育負擔得到了有效地減輕。
圖8-10 全樣本家庭收支狀況(初中)
在山東省,縣鎮家庭的教育支出明顯較高,達到了4300多元,但家庭負擔率卻最低,不到9%。結合圖8-10也可以看出,山東省縣鎮由於經費發達,生活支出和教育支出也都比較高。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家庭負擔比較重,無論縣鎮和農村,教育負擔率都在20%以上,縣鎮還要更高一些。這主要是由於當地的收入較低的緣故。在農村,家庭負擔率也不高,接近11%,還是比較合理的。
從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政府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這樣的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教育投入還應該再加強。
圖8-11 低保家庭收支狀況(初中)
(2)對於低保家庭來說,也是河北省的負擔率最低,整體水平。在河北省的農村,低保家庭的教育支出在2200元左右,負擔率在10%。不僅如此,教育支出與生活開支之比也最低(21.6%),說明家庭可支配資金較為充裕,教育支出沒有明顯擠占生活費。
在山東省,農村低保家庭的收入要明顯低於河北省,與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差不多。山東省農村低保家庭的教育支出在2800元左右,比河北省高出30%左右(將近600元),但負擔率卻高出將近一倍,達到了23.52%。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縣鎮低保家庭收入和農村低保家庭收入相差千元左右,在教育支出上相差百元。不過從教育負擔率上來說,縣鎮家庭和農村家庭都在25%左右,沒有很大的差別。
另外,山東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在教育支出和生活費之比上也存在著很大的相似性,前者為38.9%,後者為40.7%,都大大超過河北省的水平。由此可以推測,在這兩地,教育支出很可能會擠占生活費,影響家庭生活質量。
圖8-12 寄宿家庭收支狀況(初中)
(3)對於寄宿家庭,河北省縣鎮家庭的負擔率要低於農村家庭,山東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則相反,農村家庭的負擔率要低於縣鎮。在河北省,寄宿家庭的教育支出較為合理,縣鎮的負擔率剛好為9%,農村負擔率稍高,但也沒有超過14%。通過圖8-10可以發現,縣鎮家庭的收入高,教育支出卻比農村家庭低,這是造成農村家庭教育負擔率高於縣鎮家庭的主要原因。
在山東省,縣鎮家庭的教育負擔率明顯高於河北省,為15.5%,而農村家庭的負擔率明顯低於河北省,僅為10.4%。寄宿家庭負擔最重的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特別是縣鎮,教育支出高達4200元,負擔率達到25.8%,所有地區、所有家庭類型中最高的。這說明寄宿政策給縣鎮家庭造成了比較大的負擔。這一點從教育支出與生活開支之比可以看出,廣西壯族自治區縣鎮在這一比重上的值最高,達到39.7%,說明教育支出擠占生活費的現象十分嚴重。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地區,負擔率為18.2%,比廣西壯族自治區縣鎮稍微減輕一些,但比整體水平明顯還是要高出5%。
通過對不同省份、區位的三類家庭進行對比,我們發現,總體來說河北省家庭的義務教育負擔要合理一些,山東省地區收入雖然高,但教育支出也高,從而造成了家庭一些的教育負擔。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收入就比較低,但教育支出仍然高,就給家庭造成了過重的教育負擔,而且還會擠占家庭的生活費。特別是對於低保和寄宿家庭,教育支出與生活開支之比明顯接近40%,明顯高於其他普通家庭。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這裏考慮的教育支出比較窄,還有很多費用(比如通信費)沒有包括進來,所以估算出來的負擔率還比較低。在實際中,可能家庭的負擔率會更高。
以上僅是針對教育支出和負擔率進行的初步分析,還很難發現造成家庭教育負擔的原因。下麵,我們結合各類家庭的教育支出結果進行深入分析。
8.3.3 農村寄宿生生活開支及補助
通過前麵的分析,我們注意到,對於農村家庭來說,義務教育負擔率總體上仍較為合理。但是對於農村的某些家庭,特別是低保家庭和部分寄宿家庭,他們收入較低,但是教育支出的絕對量上並沒有比普通家庭減輕很多,因而負擔率大大加重了。這一點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農村地區體現的尤為明顯。
農村地區貧困生的生活困難問題,一直受到國家政策的高度關注,2001年,中央明確提出“兩免一補”。2005年,中央提出“新機製”,並下決心在2007年落實“兩免一補”。這其中的“一補”都是指貧困寄宿生的補助。但是,與“新機製”中對“兩免”政策資金分配方式的明確界定不同,“一補”政策所需資金由地方承擔,而且補助對象、標準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這就容易造成政策覆蓋麵偏小、資金缺口大等困難[9],也造成了各地方在“一補”政策上的差異。
表8-6是根據課題組在各省樣本縣調研所獲得的相關數據整理而得的,由於省內標準比較統一,因此不再分縣呈現。從表8-6中可以看出,各個省執行“一補”政策的差異還是比較大的。特別是在“新機製”尚未完全落實之前的2006年和2007年,山東省中小學貧困寄宿生的補助標準都是300元,而廣西壯族自治區小學生的貧困寄宿生補助僅為100元,初中也才160元,分別為山東省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這說明,在“新機製”的早期,由於中央財政支持不到位,“一補”政策顯得比較鬆散,缺乏約束。到了2008年,情況明顯發生了變化,雖然我們沒有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數據,但從河北省和山東省的情況來看,不僅補助額度有了大幅提升,而且充分考慮到了中小學生的身體發展需求。從2010年的數據,我們還看出,在中央再次明確提高“一補”標準的時候,各省的執行力度還是存在一些差別。如山東省在2010年就未落實,而河北省就很快的落實了。
表8-6 貧困寄宿生補助
以上是從政策文本來分析“一補”的實施情況。除此之外,我們也在思考,所謂的“一補”究竟應該包含哪些內容,補貼額度是否足夠?我們認為,“一補”如果僅僅隻包含夥食費,那還遠遠不夠。學校布局調整和由此帶來的寄宿製的普及是好事,但是不能讓學生及其家庭承擔所有的負效用(如夥食費的增加和來回路費)。因此,更加合理的“一補”政策應該至少能夠減輕貧困寄宿家庭在夥食費和路費上的負擔。表8-7呈現了課題組相關調研結果。
我們發現,就農村地區寄宿生來說,小學生三餐的夥食費在5.09元,初中生在5.14元,按250天在校時間計算,則需花費1271.83元和1285.33元,就目前的“一補”標準來說,還比較勉強。如果再加上表格最後一列所顯示的路費,所需補貼的額度接近2000元一年,與“一補”的距離更加遙遠。再看各省的情況,確實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河北省、山東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小學明顯偏高,僅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初中偏低。因此,我們認為,中央應該像支持“兩免”一樣,明確“一補”的財政責任分擔。這樣才能保證貧困寄宿生的生活。
表8-7 農村寄宿生夥食費和路費
令人高興的是,2011年年底,中央撥出專項資金啟動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按照每生每天3元,小學貧困寄宿生為每天4元,初中生貧困寄宿生每天5元的標準為試點地區義務教育學校學生提供免費夥食。以250天在校計算,一般中小學生每年享受夥食補貼750元,小學貧困寄宿生生為1000元,初中貧困寄宿生為1250元。按照表8-7中的數據,在考慮輕微通貨膨脹的情況下,該額度仍然能夠滿足大部分學生的夥食需求。因此,這項政策非常值得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