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將這一情況帶回派出所,所領導兩個巴掌拍在一起說:“太好了,狐狸終於將尾巴露了出來。”
案情有了重大進展:說明摩的司機就在鳳城六路一帶居住,或者就在這一塊兒有他的落腳地——至少,他在這一片活動。
所領導立即決定,增派警力,奔赴鳳城六路,進行走訪、搜尋,並將摩的司機的視頻截圖剪輯、複製成照片,讓當地居民進行辨認。
隻要他在鳳城六路居住,不相信他能長上翅膀飛走了……
四五名民警迅速出動,奔赴鳳城六路。
然後,幾名民警就拿著摩的司機的照片,在鳳城六路的各個小區讓居民辨認。
可是,一個上午過去了,看過照片的居民竟然沒有認識摩的司機的。
一個下午又過去了,還是沒有居民認出摩的司機來。
就在民警心灰意冷準備撤退、第二天再來走訪時,有一位老大爺說他好像見過這個人,是一位租客,租住在一棟樓的最頂層,拖家帶口的,有個老婆,還有兩個孩子。
民警就讓那個老大爺帶路,來到了那個摩的司機的租處。
咚咚咚敲門,門開了,幾名警察一湧而進,摩的司機正好在,但摩的司機的妻子一見警察,嚇得夠嗆,臉唰的就白了。
好在摩的司機的兩個孩子還沒放學,警察的出現,沒有嚇著孩子。
摩的司機的老婆立即開始罵他:“你又在外麵幹了什麽見不得人的買賣,警察都找上門了?”
摩的司機一臉迷茫,說:“我也不知道,老婆,我真沒幹什麽?”
但摩的司機隱隱感到事情不妙,全市禁摩,而他還在用摩的賺錢養家,是不是要對他罰款,或者把他的摩托車無償沒收了?若是,那就慘了!因為,那輛摩托車,是他們一家四口唯一生存的工具呀!
這時,民警問:“你沒幹什麽?你再想想,是不是在皇後大酒店拉了一位客人?那人是你的什麽人?你是不是他的同夥?”
一聽這話,摩的司機心裏就踏實多了,隻要不是來沒收他的摩托車的,什麽都好說。
摩的司機就老實說:“是啊,我那天是拉了一位客人到皇後大酒店,他給了我七十元錢,讓我把他拉到酒店,然後在下麵等他,等他上去辦完事下來,再把他拉走。我還在想,我們一般拉一個客人,也就是十元二十元的,這個人出手好大方,一次就給了我七十元錢。我們摩的司機白天也不敢在大街上跑,隻能走小巷子,因此,我就從皇後大酒店後麵那條小巷子把他拉到了酒店,然後,在下麵等他。我也不知道那個人上去幹了什麽,反正他上去沒多會兒就下來了,下來就坐上我的摩托車,趕緊催促我離開,我一溜煙就把他送走了。”
民警告訴摩的司機,那人是上酒店砸場子的,把人家婚宴砸了,性質非常惡劣,社會影響很壞。
摩的司機知道實情後就表示,他現在就可以帶領民警去他當初拉上那個墨鏡男的地方幫助尋找。民警就把他帶上,一路向皇後大酒店背後那條小巷子奔去。
來到小巷子,摩的司機走到一個小區門口說,他就是在小區門口拉到的那個墨鏡男。
摩的司機說,他本來是在火車站附近攬客的,碰巧有個客人要到皇後大酒店背後那條小巷子,他就一路穿梭,都是走的小路,沒敢走大街,順利到達了那個小區。那個客人下來後,他剛要調轉車頭,墨鏡男就突然出現在他身邊,給了他七十元,要他到皇後大酒店去一趟,然後再返回來。沒想到,他原以為撿了一個大便宜呢,誰知卻拉了一位砸場子的凶徒。
根據摩的司機提供的線索,他從那個小區門口把墨鏡男拉到了皇後大酒店,然後再將墨鏡男拉回來,放在了那個小區門口。
這個情況充分證明,那個墨鏡男就是那個小區裏的人,或是居民或是租戶,或是在這片地方活動,總之,他絕不會走出這個範圍。
現在擺在民警麵前的難題是,墨鏡男的麵部特征根本看不清楚,怎麽才能把他挖出來?
民警將摩的司機放走後,就給所領導匯報,所領導一時也沒有什麽好主意。
所領導想起司馬南的第三個點子,就親自出馬,找到玫瑰小姐趙青梅的興業公司辦公室,趙青梅正在上班。
見了警察,趙青梅心裏一愣,她最近沒發生什麽事呀,怎麽會有警察找上門來?難道又有什麽案子牽扯到了她?她這一路走來,總是有不少的事情纏著她的,幾乎讓她應接不暇了。
趙青梅一邊給所領導泡茶,一邊問:“警官,你找我有什麽事嗎?”
所領導說:“不是你的事,是關於張小萍和她老公的事。咱們長話短說,前幾天張小萍錢九宏在皇後大酒店舉辦婚禮,王小妮宋金寶也在皇後大酒店舉辦婚禮,張小萍錢九宏的婚禮成功舉辦,王小妮宋金寶的婚禮卻遭到了打砸——當時你也參加了雙方的婚禮,因為張小萍是你的姐妹和副總,王小妮是你老公的秘書兼辦公室主任……我來找你的的意思是,我們判斷打砸王小妮宋金寶婚禮的幕後指使者多半是張小萍的老公錢九宏所為,想讓你動員一下張小萍,讓張小萍再做做錢九宏的思想工作,達到錢九宏到我們公安部門投案自首的目的。”
趙青梅問:“你們憑什麽判斷是張小萍的老公錢九宏所為?”
所領導說:“是我們通過大量調查,綜合所有線索研判出來的,希望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趙青梅有點猶豫,因為張小萍是她的閨蜜,她不能讓她剛剛新婚,就把她老公送進局子裏去,讓她獨守空房,好不寂寞。
所領導似乎看出了趙青梅的心思,就說:“其實這件事情也不大,如果錢九宏能投案自首,積極賠償當事人的損失,得到當事人的諒解,就不會關進局子以致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