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履安先生有一個公子叫做陳宇銘,是哈佛大學的博士,也考取了美國律師執照。回到台灣後,就在佛光山北海道場的男眾佛學院裏研究佛學。經過一年的學習,他表示想為佛教做一點事,我便建議他到非洲去傳播佛法。

在非洲期間,一回,他一個人到海邊散步,突然衝來四個黑人把他包圍住,拿著刀威脅他交出錢來。當下他心裏很是懊悔,要是身邊帶一點錢,就可以與他們結緣了。回台時,他與父親談起這段事情,陳先生就問他:

“你當時怕不怕?”

“不怕!反而是那四個人很害怕,因為做了非法的事情,賊人膽虛。”

“在當下那一刻,你會恨他們嗎?”

“沒有,反而很同情他們。”

“你有菩薩心呢。”

陳先生把這段事情告訴我,我也歡喜讚歎。一個博士,一個律師,在社會上所發揮的能力與專才是不可限量的,卻在險惡的一刻,不但臨危不亂,不膽小怯懦,還懷有慈悲心,為對方的處境著想,願意幫助加害他的人,這些都是因為他心中有佛法。

孫中山先生說“佛法乃救世之人”,誠然不虛!

佛法救人,是從心改造,法律乃規範行為;心含大千,所能發揮的力量無遠弗屆,行為的限製畢竟隻是表象上修正,效果不大。佛法正可以補法律的不足,許多法律無法解決的問題,以佛法處之,都能獲得圓滿的結果,所以我說“有佛法就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