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維一

留聲機也是洋玩意兒,可是咱們中國人並不管它叫“格拉姆風”。或許是當年引進這玩意兒的人知道自己既不能像語言大師林語堂把“幽默”譯得那麽傳神,也無法像大詩人徐誌摩把“雪茄”譯得那麽雅致,倒不如實實在在地起個中國名字,於是就叫做“留聲機”。不管這個名字是誰給起的,我倒是挺喜歡這個名字。

我不但喜歡留聲機這個名字,而且從小就喜歡留聲機這個洋玩意兒。人可以生生死死,可是借助留聲機,聲音卻可以長駐人間。

我的第一架留聲機是父親用他一個禮拜加夜班翻譯文章掙來的稿費買給我的。

那時候是五十年代,我還沒上小學,當時沒有電動馬達作動力的留聲機,我的留聲機是靠手柄搖緊發條作為動力。唱頭也不是靠電,而是靠唱針在音槽中的抖動,帶動金屬膜片震動空氣發音。一句話,與愛迪生發明的留聲機在原理上大同小異,隻是不像他那個時代的留聲機,支在半空中的喇叭高昂著頭,神氣活現的。我的留聲機的喇叭是縮在機箱裏麵,顯得含蓄得多,共鳴效果也還不錯,低音尤其豐富。

有了留聲機,還得有唱片,就跟有了槍,還得裝子彈一樣。可是形勢一天比一天緊,找一張有意思的唱片還真不易。所以除了革命歌曲之外,我最先擁有的唱片是一套老家湖南的花鼓戲《劉海砍樵》,聽得我莫名其妙。

然後是父親的朋友送的幾張解放前出版的老唱片。現在還記得其中一張是馬連良唱的,片子一開頭並不是馬先生的唱,而是一個令我這麽大的小孩乍一聽還真有些害怕的啞嗓兒,隻聽他大聲喝道:“高亭公司特請馬連良老板唱《空城計》頭段!”接著是鑼鼓點兒大作,然後才是馬先生的一唱三歎。慢慢兒地,我也聽出點味兒來了。荀慧生的《紅娘》,周信芳的《徐策跑城》,程硯秋的《荒山淚》都入了我的收藏,他們大段的西皮流水或是二黃原板逐漸可以讓我搖頭晃腦了。有一陣子,我還真和幾個小學同學商量著去投考戲曲學校。

隔壁住的是音樂學院的一位張教授,他家的鋼琴上時時能流出好聽的音樂。人家是搞音樂的,在家彈兩下外國曲子也不能算是過分,再搭上那時候的政府管得還不算太嚴,所以我也就能時不時地聽上兩回“蹭兒”。好東西真不怕老聽,久而久之,我就對這些洋曲子也上了癮。尤其是在北京的冬夜,躺在暖暖和和的被窩兒裏,聽著隔壁隱隱約約傳過來的急章慢板,伴著西北風中小販叫賣五香花生米時嘹亮的吆喝聲,那個勁頭兒,你在現在絕對體會不出來。怨不得直到現在,我還時時做夢回到了那個時候的北京城!

聽了一段京戲唱片之後,最使我向往不已的就是能擁有一張唱片,上麵的曲子是像隔壁張教授家飄過來的旋律。

人人都說心想事成,我成天吵著鬧著,家裏大人就得想辦法。可巧父親的一位老朋友也是個音樂迷,早些年到過瑞士工作,從國外帶回一堆古典音樂唱片,見我這麽喜歡,就說送給我了。

父親覺得對不起人家,一再對人家說是暫時借去聽。我喜歡壞了,趕緊抱回家,還買了個專門裝唱片的木盒子裝起來,每個唱片套上還貼上標簽。

這時候的收藏,就我目前的記憶,至少包括貝多芬的小提琴協奏曲,勃拉姆斯的《匈牙利舞曲》和舒伯特的《未完成》。唱片的廠家那時候我可不懂,但記得上麵大多數都畫著個乖乖狗在聽留聲機的大喇叭裏放出的音樂,父親告訴我說,下麵的一行英文字寫的是“他正在聽他主人的聲音”,我就管它叫狗喇叭公司出品。其中貝多芬的小提琴協奏曲最使我難忘,尤其是慢板樂章的華彩,如怨如慕,大師胡伯曼真是發揮得淋漓盡致。

在我的童年,父親給我買過不少玩具,可留聲機我用得最久,帶給我的樂趣也最大。

後來有一回,不知是我用力過猛,還是使用過度,總之嘎嘣一聲,發條斷了。父親找到修理行,想換一條新發條。修理師傅打開唱機仔細一看,便對父親道:“您瞧,這外殼蒙了一層皮麵,燙上‘人民唱機’幾個字,瓤子可是瑞士製造的。您知道,這唱機使的是瑞士發條,瑞士鍾表第一,所以發條也第一。”這位老師傅不像現在國內的商人那麽損,動不動就想蒙錢。師傅建議不用換新的,他給接上,說比新的還強。父親見他胸有成竹的樣子就答應了。

老師傅說得還真不賴,自從讓他給接上之後,我一直使了好久發條也沒壞。前幾年我跟一個學金屬材料的朋友談及此事,他還將信將疑:“瑞士的發條有那麽厲害嗎?”我心裏明白,這是真事兒。

多少年之後,在美國新澤西州的愛迪生故居博物館,我看到一架跟我的那架一模一樣的留聲機,不由得讓我連聲稱奇。我承認留聲機是愛迪生他老爺子發明的,可是我堅信他的留聲機的美國發條肯定不如我的,我的是瑞士發條。瑞士鍾表第一,所以發條也第一。

我的這架留聲機盡管發條好,可是下場卻並不好。

說實話,這還真怨不上“**”。紅衛兵破四舊,可是並沒有衝進我們家的院子。我們家是心甘情願地自己破四舊,一看街上的陣勢不對,趕緊把惹麻煩的東西斬盡殺絕,頭一樣就是我的唱片。我把所有的唱片拿到院子當中,用砍劈柴的斧子一通猛砸。你還別說,幾斧子砍下去,“人民唱片廠”的那幾張唱片立刻身首異處,可人家洋人的唱片個個不軟,非得請父親幫忙用力剁,它們才不情願地折成兩半,可還是藕斷絲連,不肯分離。

完了事兒,父親望著院中的一大堆“四舊”垃圾,沉默不語,最後牽起我的手回房間去,邊走邊感歎道:“看來,酒還是要藏得久的才醇!”

我的留聲機當時之所以沒有被“破”掉,是因為我跟父親說它也能唱革命歌曲,父親長歎一口氣就手下留情了。後來過了不久,一個中學同學幹了一會兒“革命”,覺得無聊,借我的留聲機去聽音樂。沒幾天就聽說他被警察抓了進去,然後被寬大處理,從派出所放了出來。聽他說才知道,原來他一不留神,聽了幾支蘇聯老掉牙的歌曲,像《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山楂樹》什麽的。我趕緊問他留聲機的下落。他說,警察不給,說這是作案的工具。我也沒敢吱聲兒,那時人小,膽子也小。倒是後來警察不錯,通知我去派出所取回留聲機。我千恩萬謝,拿回家一看,發條又斷了!我的那位同學得了便宜還賣乖,跟我說:“那幫丫頭養的,不定聽多少遍呢!”

以後一過就是七八年。我把隊“插”完,回了北京,一直就想再買個留聲機。

這時候,大家夥兒都管留聲機叫電唱機,因為有了電動的馬達驅動唱盤,再也不需要人搖緊發條了。唱頭也不再用鋼針,而是晶體的,特輕,接到收音機上放大之後,從電動喇叭裏放出來,聲音可大可小,隨你調節。

不過這時候的電唱機已經劃歸為革命宣傳器材,商店裏也明碼標價,但是並不賣給一般人,僅供文藝宣傳用。我心裏覺著革命形勢不能總是這樣,無論如何我先攢錢,等形勢一變,或許就能讓我買上這玩意兒。要是沒攢夠錢,形勢再怎麽變,商店裏肯定也不讓白拿。

插隊回城之後,我給故宮看大門,一個月有四十塊的工錢。除了吃飯,還能剩下倆錢兒。那時候都時興穿“的確良”的衣服,特別禁磨,輕易穿不破。就是穿了洞,打個補丁,人前人後還可以落個“艱苦樸素”的美名。所以我硬挺著不買衣服,沒到一年就攢下了買電唱機的錢。

然後我就到處打聽,托人情,找機會買電唱機。功夫不負苦心人,總算有個雲南插隊時的朋友交遊廣闊,弄到一張中央政府部門的介紹信,坐長途汽車到離北京一百多裏路的河北省固安縣,買回來幾台電唱機。幾個朋友歡天喜地,一人分了一台。眾人問他為何跑到那麽老遠去提貨,他不無得意地說:“你們哪裏知道,這介紹信是假的,北京城裏騙不過,隻有到鄉下去才成!”眾人少不得喝聲彩,連呼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多少年之後,這位朋友果然成了政治人物,看來人真是能夠三歲看到老,此是後話。

用我的新電唱機聽的第一張唱片想不到竟是我在一年前偶然撿到的。當時我正借住在沙灘後街老北大的西齋。一天正上完廁所,走在過道裏,忽然在門邊看到有一堆垃圾,其中露出一個夾子,五顏六色的,煞是好看。我左右望望,見樓道裏沒人,抽出一看,原來是一張唱片!心中又驚又喜,也顧不得上麵的髒土,趕緊把唱片往汗衫中一塞,快步跑回家。反鎖上門,打開一看,原來是大衛·奧依斯特拉赫演奏的貝多芬的小提琴協奏曲!後來和朋友一說,大家自然喜不自勝。

唱片質量破壞得不大,隻是缺了一角,像是被斧子砍的。經過大家仔細分析,第一樂章是肯定聽不成了,第二樂章有一小部份也壞了。但是我最喜歡的就是第二樂章,我不聽眾人勸阻,每次聽的時候就用手提著唱頭,好在電唱頭也不沉,看到唱片轉到完整處,馬上放下唱頭,看看一到殘缺處再趕緊把唱頭提起來。過了那一段砍破了的,樂曲就走上了陽關大道,不再用我扶持了。當然,盡管唱片破了點兒,聽音樂的時候大家還是不敢大意,先把房門關死,窗戶用棉被堵嚴,然後派個人在外麵試過,絕對聽不到屋子裏的動靜才成。就這樣,在那個年頭也算馬馬虎虎享受了一回。

這樣的好事其實不容易碰到,後來一直就再沒有撿到過唱片了。我的新電唱機主要是用來放外語教學唱片。

記得那是毛主席閉眼以後不久,領導大張旗鼓地提倡學外語,政府內部的翻印公司就翻版了好些外國的語言教學唱片,反正隻當是洋人不知道,其實洋人知道了也別指望會給他們錢。因為沒有版權,所以賣得很便宜。我就是靠著這些便宜的外語唱片學會了幾句洋人的話,後來還靠著這些洋人的話,走南闖北。

當時買的這台電唱機,用了我一個多月的工資,是貴了點兒,可是現在想起來覺得真值。你得想想,單位介紹信是有錢也沒地方找的啊!

後來到德國留學,總算開了眼。看著商店裏堆得滿坑滿穀的唱機,沒有一台需要單位介紹信,給錢就讓拿走。剛開始還真有點不習慣,後來一來二去的也就想開了,賣給誰不是賣呢?不過以我當時的收入,買個唱機還真得掂量掂量。盡管我拿的是德國人給的獎學金,可是領導說,錢不能全花完,得給政府留點兒。我們前手從基金會拿來獎學金,後手就上繳給大使館了。說也怪,真是沒有不透風的牆,也不知道是誰那麽嘴快,把咱們中國人自己的這點兒小九九捅給了德國人。洋人一聽,挺不高興,說這是基本生活費,再刮走一層,人就別活了。人家揚言,要是再這樣鬧,就通通都不給錢。領導上一瞅,為這仨瓜倆棗兒的和洋人抓破臉鬧僵了,麵子上也下不來,就說算了算了,洋人給的錢都歸你們自己吧。

第一個月拿到“全額”獎學金之後,我就給自己買了一台格龍地的電唱機,人家商店真的沒跟我要介紹信。

唱片當然也是隨便買,你喜歡就買,商店不限製。我買了不少。想想父親的老朋友當年在瑞士大概就是這麽樣買的唱片,所以回國後也不當個事兒,隨便就送給了我。

人世間的事兒就是這麽怪,容易得著的,不懂得愛惜;不容易得著的,什麽都是個寶貝。

現如今,當年的手搖留聲機,經過電唱機,早已演變成了激光唱機。後來又出了更新奇的DVD,不但有聲兒,而且還有影兒,放送質量絕對逼真,價錢也不離譜。在德國,用四天的獎學金就買下了格龍地,在美國,DVD花了不到一天的工資。新玩意兒好是真好,可我心裏頭總忘不掉四十多年前父親用一個禮拜加夜班掙來的錢給我買的留聲機,還有就是我自己攢了快一年的錢買的電唱機。患難與共,當然敝帚自珍。

我不但時常想念我的老留聲機,也時常想念我的老唱片。那些唱片政府先是讓大夥聽,後來又禁止大夥聽,再後來,回過味兒來,又讓大夥聽。大家夥兒也沒什麽可說的,順著政府的話,買了砸,砸了買。可是翻來覆去折騰了幾回之後,我還真是養出了個毛病,對唱片有股過分的愛惜。

兒子也有一台激光唱機,是我這個做父親的,學著當年父親的樣兒給兒子買的。不過我沒有像父親當年那樣打夜班。

跟我一樣,兒子也是個音樂迷,可他聽的那些玩意兒我不滿意。我承認,現在那些孩子們聽的東西我不懂,但我知道,那些玩意兒剛一編好就讓孩子們唱開了,想怎麽唱就怎麽唱,從來沒有被禁過。說句實話,既沒人想禁,也沒人敢禁,據說這就叫言論自由。對這樣的玩意兒,我不待見。我一直就這麽看:好東西要被禁過的才能算是真好,禁得住時候的才能算是有真本事。正像三十多年前紅衛兵破四舊那工夫,我在自家院子裏用斧頭砸唱片的時候,父親說的話:“看來,酒還是要藏得久的才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