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陰錯陽差也是一種不可多得的機遇(4)
那個時候還沒有實行“無罪推定”的法律準則,所以也就沒有“犯罪嫌疑人”這個說法,警察們提到犯罪嫌疑人時都叫“罪犯”、“案犯”,老百姓甚至把勞改釋放以後的人也統稱為“勞改釋放犯”。盜槍案比起偷金子的案子自然要嚴重得多,丟一塊金子,盡管這塊金子很值錢,充其量也就是經濟上受一些損失而已,而槍丟了,很可能緊跟著後麵的就是凶殺人命案,而且會有多少人死在這支槍的槍口下誰也沒法預測,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如果這支槍的下落找不到,整個銀州市人民都將處於這支槍的威脅之下,因為誰也說不清楚偷這支槍的人將把槍口對準誰。再往嚴重裏想想,如果盜槍的是一個窮凶極惡的反革命分子,拿著這支現代化的殺傷力極強的槍支到省城、到都北京作案,那後果簡直讓人頭皮炸,不寒而栗,想都不敢想。所以,局長當機立斷,出了緊急動員令,所有警力都集中到這樁案子上來,於是彭遠大也總算有了從那塊沉重的大金子的陰影下解脫出來的機會。
那天晚上剛好姚破舊值班,接到報案後,馬上叫了刑偵組長蔣衛生一起到現場進行現場勘察,根據蔣衛生的匯報,可以初步得出這樣幾個結論:第一,有可能是內部作案,理由是如果罪犯不掌握武器庫的內部況和管理漏洞,就不可能貿然闖入盜竊槍支。第二,也可能是外部人員作案,理由是案犯破門而入,一路上撬開了鐵門的鐵鎖、木門的暗鎖、槍櫃的鐵鎖,盜取槍支以後從大門離開。第三,案犯可能頭腦聰明,有備而來,熟悉況,有恃無恐,理由是從現場來看,案犯作案手段大膽、熟練。第四,案犯也有可能是頭腦簡單、手段粗糙的低檔次作案,理由是案犯方式笨拙,一路對槍庫實施了強行突破,到處都留下了明顯的作案痕跡,足跡、手紋采集到很多。第五,案犯有可能是出於反革命政治動機,企圖偷盜武器製造反革命暴力事件。理由是四人幫被粉碎之後,很可能還有一些四人幫的殘渣餘孽對現實不滿進行反革命報複。第六,也不排除僅僅是一般性的刑事案件,案犯就是刑事犯罪分子,偷盜武器準備進行搶劫、偷盜、殺人等犯罪活動,理由是目前還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犯罪分子是四人幫的殘渣餘孽,而且案犯在現場也沒有留下任何足以證明這起盜槍案具有政治動機的線索……
彭遠大在案分析會上聚精會神地聽著人家匯集現場勘察結果、分析案、探討作案動機等,越聽越糊塗,好像什麽樣的可能都有,什麽樣的可能也都可以排除。果然,局長印證了他這種感覺的正確性,很不耐煩地打斷了正在作案分析的蔣衛生:“你們勘察現場的結果就是這也可能那也可能嗎?別說那些可能了,就說現場況,可能的事誰都會自己想。”
蔣衛生尷尬地幹咳著,麵紅耳赤。局長又問了一句:“現場你去過了嗎?”蔣衛生連忙表白:“接到報案的第一時間我就去了。”“你就給我說說你的印象、感覺,勘察報告別念了,我識字會自己看。”
蔣衛生開始按局長的要求匯報:“我們到現場的時候,新華印刷廠保衛科的工作人員已經把現場保護起來了,所以現場沒有遭到破壞。從現場看,武器庫的治安防範工作有明顯的漏洞。第一,鐵門僅僅用普通大鐵鎖,雖然鎖頭很大,可是如果用適當的工具還是能夠撬開的。第二,鐵門裏麵是普通的木門,僅僅安裝了一個普通暗鎖,熟練的小偷用一張撲克牌就能打開,偷槍的罪犯不是熟練的小偷,他是用刀子一類的東西硬將木門撬開的。第三,槍支彈藥都存放在鐵櫃子裏,但是鐵櫃子的鎖卻又是普通的明鎖,所以也根本不起什麽作用,隻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就在蔣衛生嘮嘮叨叨向局長匯報自己對案現場的看法、感覺時,彭遠大偷偷拿過桌上的現場勘察報告看了起來。現場勘察記錄做的還是比較專業的,有草圖、照片、痕跡模式等。他剛剛正在第三遍熟讀《刑事偵查學》,對現場勘察的知識還是熱乎的,看到現場勘察報告上有現場遺留的足跡、指紋照片,足跡、指紋的旁邊還有格尺標明長度寬度深度等,就開始根據足跡、指紋的基本況測算起罪犯的身高、體重、胖瘦等數據,越算越有興趣,蔣衛生的匯報聲離他越來越遠,後來幹脆充耳不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