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等查該職婦林戴氏前以伊子林文明被林應時挾嫌捏控、委員淩定國索銀未遂與台灣道黎兆棠潛謀陷害各情,遣抱赴臣衙門呈訴;同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奉上諭:『著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確切詳查,奏明辦理』等因,欽此。十二年五月,該督谘請展限在案。茲該職婦複遣抱呈稱:京控後,該省督、撫飭台灣府周懋琦查覆;淩定國串同周守捏詳,經該督駁斥,批調王文棨到省,飭淩定國據實照覆,並提林應時解交福州府讞局審辦。林應時供詞狡展,前後互異。該職婦呈控林應時之兄林泉從逆實跡並罰捐案據,經府詳查屬實。淩定國恐林應時案敗禍及,嗾同王文棨央求台灣道夏獻綸授意彰化縣孫繼祖串捏二十年前無案可稽之黃連蒲命案,捏證詳請歸案辦理。案閱六年,讞員袒護同官,本省難望照雪各情。此案自請展限後已逾二年,該省督、撫尚未查明覆奏。現據該職婦以前情覆控前來,臣等不敢壅於上聞;應如何辦理之處?恭候欽定。謹抄錄原呈,恭呈禦覽;伏乞聖鑒訓示!
再,據該抱告結稱:林戴氏在本府控告一次,台灣府、台灣道各控告二次,臬司衙門控告七次,藩司衙門控告一次,巡撫衙門控告六次,總督衙門控告九次,均未親提;合並聲明。謹奏。
奉旨已錄。
四月初二日(公曆四月二十五日——即禮拜二)
香港近聞
香港前幾日到有華官查訪事件,聞係因前年台灣之役曾有委員來港陸續購買洋鎗一萬三千杆,報價每杆三兩半;其鎗甚劣,即以中國以前所用之鳥鎗改作銅帽搪塞而已。現在丁中丞留心吏治,所以委員確查。軍火為前敵要需,倘竟其中有弊,則貽誤軍需,難免軍法從事也。訪查之員,已於英曆四月初七日回閩矣。
四月初四日(公曆四月二十七日——即禮拜四)
閩撫丁(日昌)奏為任事日期折(三月十九日京報)
督辦船政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恭報微臣任事日期,叩謝天恩;仰祈聖鑒事。
竊臣渥荷溫綸,補授福建巡撫,奏奉諭旨「毋許固辭」;即經具折恭謝聖恩。一麵將船政緊要事宜分別部署,當於二月初八日晉省;據福州府知府林慶貽、署撫標中軍參將莊鎮藩齎送王命、旗牌、關防、文卷前來,臣恭設香案,望闕叩頭,祗領任事。
伏念臣質等駑駘,衰同蒲柳。恐病軀之貽誤,並非存高尚之懷;荷覆幬之深仁,惟有竭涓埃以報。查福建吏治固積疲已久,餉需尤決裂堪虞。驟欲除蠹,則謗書盈篋,眾怨必致害身;虛與委蛇,恐委靡成風,因循又將誤國。但值此時事艱難之日,豈臣子懷安自便之時!惟有不避怨尤,實事求是,與將軍臣文煜、總督臣李鶴年和衷商辦;振刷一分精神,即以挽回一分風氣:庶冀仰報高厚鴻慈於萬一。至臣現在力疾任事,所有公牘文件,皆親自料理;其謁廟、見客等事,尚未能一律照常:合並聲明。
除將到任日期恭疏題報並將船政緊要事宜仍行兼顧外,所有微臣接印任事日期並感激下忱,謹恭折附驛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奉旨:『知道了。欽此』。
四月初六日(公曆四月二十九日——即禮拜六)
恭錄諭旨
三月二十六日,奉旨:『這會試,滿洲取中九名、蒙古取中三名、漢軍六名、直隸二十五名、奉天四名、山東二十三名、山西十二名、河南十九名、陝西十五名、甘肅九名、江蘇二十六名、安徽取中十八名、浙江二十五名、江西二十三名、湖北十五名、湖南十五名、四川十五名、福建二十名、台灣二名、廣東十六名、廣西十三名、雲南十四名、貴州十二名。欽此』。
四月初八日(公曆五月初一日——即禮拜一)
諭旨(三月二十二日京報)
上諭:『李鶴年奏「籲請陛見」一折,李鶴年著來京陛見,閩浙總督著文煜兼署。欽此』。
四月初九日(公曆五月初二日——即禮拜二)
上諭(三月二十四日京報)
上諭:『文煜等奏「請將舞弊侵餉各員革職審辦」一折,據稱同知銜黃德沛在台灣經理營務,與參將黃德桂通同舞弊,有盜用關防、私賣功牌、侵蝕餉銀等情。似此骫法營私,亟應從嚴懲辦。副將銜參將黃得桂著即先行革職,同知黃德沛著即斥革,交文煜等嚴行查辦。餘著照所該辦理。該部知道。欽此』。
四月初十日(公曆五月初三日——即禮拜三)
兼署閩撫李(鶴年)奏為籌解西征軍餉片(二月二十五日京報)
李鶴年片:
再,閩省應協陝甘軍餉,先經竭力籌解;嗣因辦理台防,庫款支絀,解難足數。茲陝甘督臣左宗棠統師出塞,需餉孔殷;於萬分為難之中,設法摒奏銀四萬兩發商匯解西征糧台,以資濟應。據善後局司、道具詳前來,除分谘外,臣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
再,閩浙總督係臣本任,勿庸會銜;合並陳明。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四月十一日(公曆五月初四日——即禮拜四)
閩浙總督李(鶴年)奏為遴員請補海外水師副將折(三月二十六日京報)
頭品頂戴閩浙總督臣李鶴年跪奏:為遴員請補外海水師副將,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補福建金門協副將唐守讚病故,遺缺準到部谘,輪用預保;該省現無預保,應用揀發班。閩省揀發各項,俱無應補人員輪用;應升、應補人員,行令按照例章揀補。經臣以閩浙水師盡先補用副將王國才年壯才明、樸誠勇敢、鎗炮素嫻,奏請補授。
茲準兵部核覆:『內地參將四員均不合例,現無補應人員;惟查有台灣艋舺營參將李榮升是否合例?折內並未聲敘。今請以盡先補用水師副將王國才補授,核與輪缺章程不符,應令另揀現任人員請補』等因。臣查定例:台灣水師武職人員,無論在台曾否升轉,各按本任曆俸五年之後,準其升補內地等語。現準部谘,所請之台灣艋舺營水師參將李榮升係於同治九年九月初二日領劄到營任事,核計金門協副將唐守讚於光緒元年六月十五日病故、是年七月二十八日奉旨出缺之時,該員李榮升台俸尚未曆滿五年;是金門協副將一缺出缺在先、李榮升台俸期滿在後,與台營升轉內地定例稍有未符。惟查有前請補授斯缺之閩浙水師盡先補用副將王國才,現年三十六歲,安徽舒城縣人;由行伍,曆年隨軍剿匪迭著戰功,遞保花翎盡先參將。旋於防守關潼及赴陝剿匪尤為出力保獎,同治十一年三月十七日奉上諭:『王國才,著以副將仍留兩江盡先補用。欽此』。續因來閩投效輪船訓練洋鎗炮隊,奏請改留閩浙水師盡先補用;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奉旨:『著照所請。兵部知道。欽此』。該員現署烽火門參將篆務,辦理裕如;於閩省南北洋麵以及營伍、地方情形,均極熟悉。以之請補斯缺,洵勘勝任。合無仰懇天恩,俯念外海水師副將員缺緊要,仍準以閩浙水師盡先副將王國才補授,於營政、洋防均有裨益。如蒙俞允,俟部覆到日,給谘送部引見,恭候欽定。
臣為要缺需人起見,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彭楚漢合詞恭折覆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兵部知道。欽此』。
四月二十日(公曆五月十三日——即禮拜六)
光緒二年恩科會試題名(節取)
第一百七十三名,施土潔(福建台灣)。第二百七十九名,黃裳華(福建台灣)。
四月二十六日(公曆五月十九日——即禮拜五)
福州將軍文(煜)等奏為特參在營舞弊並侵蝕銀兩之文武各員請旨分別革職折(四月十一日京報)
福州將軍臣文煜、頭品頂戴閩浙總督臣李鶴年、督辦船政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特參在營舞弊作奸並侵蝕餉銀之文武各員,請旨革職,以肅戎行;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臣等前因台灣北路各營勇多礦缺,飭據台灣道夏獻綸稟複「有管帶福靖新右營參將黃得桂,短缺勇丁一百餘名」,業經奏明,令水師提督彭楚漢前往查辦在案;一麵批飭夏獻綸再行確查。茲續據稟複,以已故福寧鎮總兵宋桂芳各營勇糧,均係黃得桂之弟同知銜黃德沛經理支應,與黃得桂狼狽為奸。據遊擊李文龍稟揭黃德沛等盜用關防、私賣功牌,其冊報各營截礦銀兩,查覆尚多不實不盡;即挪用各款,亦多虛浮:難保非黃德沛等從中侵蝕,稟請參辦前來。
臣等查參將黃得桂管帶勇丁,短額甚巨;茲又與其弟黃德沛通同舞弊,盜用宋桂芳行營關防、私賣功牌,複敢侵蝕截礦銀兩、任意浮冒:營私骫法,實屬膽大妄為!若不參革嚴辦以儆效尤,台事難期起色。適提督彭楚漢接準臣日昌函催,於二月十八日乘坐輪船由廈門晉省,與臣等麵商台北整頓布置事宜;即於三月初四日,帶印東渡。現經臣日昌谘會該提督:一麵將黃德沛等解郡,由夏獻綸審辦;仍派妥員調齊各營收發底簿,查明侵冒確數,分別追繳。一麵會商中路統領總兵吳光亮查點北路各勇,汰粗留精,扼要分紮,慎擇營官認真訓練,以期養一兵、得一兵之用。相應請旨先將副將銜留閩盡先補用參將黃得桂革職,並將同知銜黃德沛斥革,以便嚴審追辦。
除谘部查照外,臣等謹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
再,此折係臣日昌主稿,合並陳明。謹奏。
奉旨已錄。
四月二十七日(公曆五月二十日——即禮拜六)
閩洋大風
昨日上海接有電信,知福州至台灣之洋麵近發狂風,外國船竟失其六艘;惟其詳,則尚未悉耳。
福州消息
前所購辦軍械之委員因從中舞弊,經丁中丞參革;而總理通商局之道員,現亦被參。相傳此缺,或唐君景星可以承授。惟福建藩憲,恐亦因此受累耳。又稱天津地方,亦查有作弊事雲。
船政大臣去閩
新放福建船政大臣吳公讚誠來滬公畢,已於昨日起程乘輪船至閩;聞擬於出月初一日接印任事雲。
五月初一日(公曆五月二十三日——即禮拜二)
海舶遭風
日耳曼船名「地亞蒙」者,前在海麵小有損壞,昨已回本埠修葺。先是,十四日,從台灣開行前往燕台。十八日,西南風大作,約一時許便息;越半點鍾工夫,風又改為東北,似台颶□然。此時船極難行,中桅之下篷及前桅之篷均被括亂。二十四日,東北風又發。正在顛簸時,適有一中國船相撞,致頭桅擦去、船板亦微有損,水涓涓滲入;華船之兩桅,倒落於外國船上。當兩相碰擊時,中國一水手恐致出事,即攀登而上。在後華船揚開,而外國船已有積水;幸人皆竭力吸出,又遇風順,始得駛入上海雲。據西人相傳:此次兩舶相碰,實由華船不照行海規例所致。故已托人查訪此中國船主,擬令賠銀也。
諭旨(四月十四日京報)
奉上諭:『文煜等奏「劣員侵吞工費請革職追辦」一折,花翎福建補用道遇缺即補知府淩定國經營建造台灣安平口三鯤身炮台,膽敢任意侵蝕;現經查出浮冒各款已有一萬四千餘兩之多,實屬貪劣。淩定國,著即革職,嚴訊究追。倘延不措完,即行嚴參治罪。餘著照所該辦理。該部知道。欽此』。
五月初四日(公曆五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五)
殿試分甲
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二名,施士潔(福建台灣)。
五月十七日(公曆六月初八日——即禮拜四)
福州將軍文(煜)等奏為特參侵吞炮台工費之道府各員革職追辦折(五月初一日京報)
福州將軍臣文煜、頭品頂戴閩浙總督臣李鶴年、督辦船政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特參侵吞炮台工費之花翎補用道候補知府,請旨革職追辦,以儆官邪;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台郡安平口三鯤身地方建造洋式炮台,本係知府淩定國、副將周振邦監督辦理;所有一切工料,俱歸淩定國經管。臣日昌先經訪聞淩定國有侵吞工料銀至巨萬情事,即於二月飭令台灣道夏獻綸認真查辦;並諄囑其不可含糊徇隱,代人受過。旋據夏獻綸稟複:『督同台灣府周懋琦、台防同知孫壽銘前赴安平查點大小工人數目,均有短少;所給工價,亦較冊報有減。淩定國撥有勇役、廚子、夥夫,仍每日提用小工二十人;洋人轎夫巳在巡洋項下開銷,則又混稱在內。淩定國經手領過銀十二萬九千四百餘兩,內有浮開短給之項,計應追銀一萬四千三百七十七兩零。尚有磚瓦灰土及各項雜料並無細數呈出,其中尚未知侵吞若幹?至安平馬頭,另歸周振邦管理;俟核用款稟辦』等由。經飭切實催追;並飭呈出細數與各行店原單核算,以期水落石出。茲據夏獻綸函稟:『提集管帳謝斌等嚴訊,均諉淩定國及其弟定邦經手。而傳訊淩定邦,又皆諉之淩定國』具覆前來。
臣等覆查洋式炮台,事屬創始;苟能滴滴歸源,原不能限定價值之多寡。而安平為全台保障,事關軍工要務,宜如何竭力經營,杜虛糜而求實濟。乃該員淩定國於兩年來辦理此項要工,竟敢肆其侵蝕;即按照夏獻綸所刪浮冒各款,已有一萬四千餘兩之多。勒限追繳,一味諉延。似此貪劣之員,若不嚴參懲辦,台事何由起色!除安平口炮台工程已由夏獻綸委令周振邦專辦,仍飭查明周振邦馬頭用款另稟外,相應請旨將花翎福建補用道遇缺即補知府淩定國即行革職,澈訊追究。倘敢延不措完,另再嚴參治罪,以為貽誤軍需、藉工漁利者戒。
除谘部外,臣等謹合詞恭折附驛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
再,比折係臣日昌主稿,合並陳明。謹奏。
奉旨已錄。
閩撫丁(日昌)奏為參革知縣守備各員歸案嚴審懲辦片
臣丁日昌跪奏:
再,前署彰化縣知縣朱幹隆,先經臣訪聞縱勇殃民、劣跡甚多,奏請撤任參辦;欽奉諭旨:『著該撫嚴參懲辦,以儆貪頑』等因,欽此。嗣查朱幹隆之家丁湯金貴等並帶勇哨弁夏錫漢、謝銘鍾均有藉案勒索情事,密飭台灣道提郡發府審定。茲據台灣府知府周懋琦提到湯金貴等研訊,湯金貴供明朱幹隆藉案科罰,先後得贓,並供指夏錫漢亦得受贓銀;屢詰夏錫漢,俯首無詞而堅不承認,顯係恃符狡展。質之謝銘鍾,諉為不知;亦難保非扶同隱飾。又訪聞該弁等所帶勇丁,均不足數;錄供稟請革審前來。
臣查朱幹隆藉案科罰數至盈千,已據家丁湯金貴供指鑿鑿。且該令尚有縱放要犯以及此外劣跡甚多,先已逐案飭令台灣道夏獻綸分別委查提審。至該令所部哨弁守備夏錫漢等帶勇擾民、短額侵餉,夏錫漢現已訊有得贓,竟敢恃符狡展,謝銘鍾扶同隱飾;均應澈究嚴辦,以儆貪婪。除批飭勒提案內丁役一並解郡外,相應請旨將藍翎福建補用同知直隸州盡先補用知縣朱幹隆革職查辦;守備夏錫漢、千總謝銘鍾,均革職歸案嚴審,照例懲辦:庶可仰副聖慈整飭官常、除暴儆貪之至意。
除谘部查照外,臣謹會同閩浙總督臣李鶴年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
五月十九日(公曆六月初十日——即禮拜六)
論閩省電線事
頃有西人言及閩省設立電線一事,深為中國惜者久之。
餘細詢其故,歎息而言曰:惜哉!電報一事,事之至善者也;中國竟不能成而用之此誠事之至可惜者也!
前歲日本侵犯台灣,閩省大吏先恐用兵,慮藉海船傳報軍情有致貽誤耽延時日,特邀上海電線行中西人與該,由省城至廈門設立電線以期傳言迅速;法至良也,意至美也。當該價銀一百四十萬洋。興工之後,民間往往毀壞,官吏亦常訪拿;後聞總理衙門不願此舉。然日本之事尚未該妥,仍舊舉辦;民間亦知畏法,不敢再行毀壞。迨至日本和該已定,不須用兵;總理衙門谘止其事,故爾停止。其價如約照付,未減分文;然電線僅成數裏之長。後因不願辦理,遂聽民間毀壞;現在想已全無縱跡。惟是中國此舉已費如此巨款,不令此事成功,一可惜也。
此事若成,而西人之貿易於省垣與廈門者及華人之業茶者,均可藉之以傳市價信息;每歲所入傳報之貲,不但可獲利銀,即本銀亦可漸次餘積。今則毀而不用,二可惜也。
電線之事,此為中國第一創始。若令長久用之,華人知其有益,或可陸續照辦;豈非上下均利之事!今不使成,三可惜也。
或曰:電線一事,中國不徒上不願有,即下亦願其無;是以屢次毀壞。或又曰:日前民敢毀壞,實官吏使民為之,以示民不願有之意,免致西人又欲踵行其事。然均不得其詳。今已毀之不用,亦無庸再該也。特是電線一舉,傳遞音信,莫速於此。本館早已常言:泰西各國深知其有益無損,故皆欲有之。或其國之力微薄,不能辦者,鄰國亦常出貲代為成之。蓋欲是處皆有傳報信息便易;若使一國不有,恐致中斷消息,是以情願代成也。倘中國各處均有電線,則馬加利之案何致延捱數年!左伯相之信,何致毫無確實乎!何為中國立意不願有此也?
或曰:閩省電線之不成,實由於總理衙門不允俄羅斯請設電線之舉也。籲!計亦左矣。其不允俄國此舉者,殆疑俄國之有異誌乎?然俄國果有異誌,即無電線,彼亦必狡焉思逞;若無異誌,即有電線,彼未必改計而圖。故謂:實不在乎電線之有無也。今西商之在上海與香港者,均已設有電線;而西人仍然安分貿易,亦未見其常萌異誌,於此不已足見一斑也!
夫電線之設,利則均利、害則均害;未必一設電線,僅有利於西人、反有害於中國也。現日本亦深知其有利而無害,故今國中各處皆設電線也。何以中國固執己見,決意不肯為之!閩省之已成者,尚願虛費巨款而仍毀壞之,此真不可解也!故深為中國惜之也。
五月三十日(公曆六月二十一日——即禮拜三)
閩浙總督李(鶴年)等奏為遞署府縣各缺片(五月十五日京報)
李鶴年等片:
再,福州府知府林慶貽援例捐歸道班補用,所遺福州府知府係首郡要缺,應即遴員接著,以資表率。查有準補台灣府知府張夢元尚未飭赴新任,堪以調署;遞遺台灣府缺,查有台防同知孫壽銘堪委署理。又,泉州府知府徐震耀撤任,遺缺查有延平府知府董兆奎堪以調署;遞遺延平府缺,查有試用知府張其曜堪委署理。又,署福防同知事、補用同知鍾觀濂委署霞浦縣;所遺福防同知員缺,查有本任鹿港同知石鳴韶堪以調署。又,福清縣知縣魏弼文因案撤參;所遺福清縣缺,查有卸署霞浦縣事、本任福防同知王冕南堪以委署。臣丁日昌到任未及三月,例不出考。臣李鶴年查該員張夢元才明識練、辦事精詳,孫壽銘守□才長、不沾習氣,董兆奎樸誠練正、為守兼優,張其曜幹練有為、長於聽斷,石鳴韶安詳厚重、悃幅無華,王冕南年強才裕、辦事勤能;各該員本任內並無應緝盜案將屆四參限滿,以及經征錢糧有關降調處分。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除檄飭遵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閩浙總督李(鶴年)等奏為曆年拿獲例應斬犯核明分飭斬決片
臣李鶴年、臣丁日昌跪奏:
再,台灣各屬曆年拿獲例應斬梟重犯,均係由台勘明就地懲辦。茲據台灣道夏獻綸以光緒元年分據所屬淡水、台灣、彰化等廳縣拿獲解勘之曾寶、陳鄉黨嬰、陳烏頭、陳寬柔、陳洋、林提、周海、葛魚池、遊心婦、陳傳等十犯,或搶劫殺人、或戕害營勇,均屬情罪重大,未便稽誅;當由前辦台防大臣沈葆楨、前撫臣王凱泰批飭暨由道核明,分飭斬決梟示:具詳請奏前來。臣等覆查無異。
除開單谘部查照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閩浙總督李(鶴年)等奏張夢元調署福州府篆務片
李鶴年等片:
再,張夢元由福寧府準調台灣府,應即飭赴新任。惟查福州府知府林慶貽援例捐歸道班,必須遴員接署。福州為首郡要缺,承辦通商並發審事宜;現在清理積案,非精明幹練、熟悉情形之員,不能勝任。張夢元曾任閩縣及福防同知,百姓甚為愛戴;於福州人地相宜。此外,實無堪委之員。現經臣等將其調署福州府篆,限其將從前積案次第清理;蓋以台灣重於福寧,而福州又重於台灣故也。謹並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閏五月初一日(公曆六月二十二日——即禮拜四)
閩浙總督李(鶴年)奏為前辦海防招募豫軍來閩現極安謐應即全數遣撤片(五月十六日京報)
李鶴年片:
再,閩省前因籌辦海防,經臣會同將軍臣文煜、前撫臣王凱泰奏報飭調記名提督李承光招募豫軍五營來閩;在事一年有餘,擇要分駐地方,藉資鎮靜,頗為得力。並查海防無事,屬境亦極安謐,應即全數遣撤,以節餉需。飭據該提督據報分起派員管帶,妥為遣散回籍前來。除谘行查照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閩五月十二日(公曆七月初三日——即禮拜一)
兼署閩浙總督文(煜)等奏為特參虛冒克扣及販買洋藥之文武各員折(五月二十六日京報)
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臣文煜、福建巡撫丁日昌跪奏:為特參虛冒克扣及販買洋藥之文武各員,請旨分別革職正法,以肅軍律;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台灣帶勇各員漁利營私,弊端百出;節經臣丁日昌密飭台灣道夏獻綸等分路點查,據實稟辦。茲據覆稱:『管帶鎮海左營總兵朱名登,於上年調赴南路楓港駐紮,因夏秋疫瘴盛行,勇多病歿:雖經陸續挑補,尚有礦缺。朱名登不能整頓,諸形廢弛;幫帶遊擊郭珍明、哨官都司何積祖、支應委員從九品郭秉義通同克扣勇糧,各弁勇皆深恨之。郭珍明、何積祖複販運洋藥,賣與勇丁吸食;查訊供證確鑿,朱名登猶為郭珍明等袒護。請即參辦』前來。並據椷報:已將該營勇丁汰弱留強,另派營官歸並訓練。
臣等查總兵朱名登以專閫大員委帶營勇,竟敢礦缺虛浮;且於幫帶哨官與支應委員克扣勇糧及在營販賣洋藥,始終袒護:實屬荒謬胡塗!至勇丁一經吸食洋煙,精壯著漸成弱疲;遇有調遣,即至畏搜不前。是以洋藥一項,軍營禁令最嚴;乃郭珍明、何積祖以本營幫帶、哨官,輒敢賣與勇丁吸食,藉謀利而壞營規。若不從嚴懲辦,恐各營相率效尤,必致勇皆無用、餉盡虛糜,台事更不可問。相應請旨將提督銜閩浙補用總兵朱名登、花翎留閩補用遊擊郭珍明、藍翎盡先補用都司何積租、從九品郭秉義,一並革職;朱名登、郭秉義均永不敘用,不準投效各路軍營。郭珍明、何積祖,並請於軍前正法,俾以昭炯戒而簡戎行。
除批飭夏獻綸先將郭珍明、何積祖扣留嚴行看管、候旨遵行,仍再查明礦缺克扣實數、分別追繳暨谘部查照外,臣等謹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
再,福州將軍係臣文煜本任,毋庸會銜;合並陳明。謹奏。
奉旨已錄。
閏五月十四日(公曆七月初五日——即禮拜三)
閩撫丁(日昌)奏為船政事宜交卸片(五月二十八日京報)
丁日昌片:
再,準吏部谘,奉上諭:『順天府府尹吳讚誠著開缺,以三品京堂候補辦理福建船政事宜。欽此』。臣自任閩撫後,所有船政一切工程,均仍由提調道員吳仲翔認真整頓。頃吳讚誠已航海來閩,當於五月初一日將船政關防、文卷委員齎交吳讚誠接收任事。其廠中一切財物、經費等件,本係吳仲翔一手經理;應由吳仲翔就近交盤查點。
除谘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及吏、戶、工三部查照外,臣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閏五月二十日(公曆七月十一日——即禮拜二)
兵部驗放奉旨(五月初四日京報)
兵部驗放奉旨:『……奏補福建台灣澎湖水師協左營都司鬱文勝、奏補台灣鎮標中營守備張得升,均著照例準其補授。欽此』。
閏五月二十一日(公曆七月十二日——即禮拜三)
閨浙總督李(鶴年)奏革千總片(五月初五日京報)
李鶴年等片:
再,台北管帶練勇後營千總馮安國,據台灣道夏獻綸訪查:該弁聲名甚劣,兵民交怨,未便稍事姑容。查該弁已經沈葆楨會保盡先都司,留閩補用。相應請旨將馮安國即行革職,以示懲儆。除飭查該弁所帶練勇有無短額虛冒口糧另行辦理外,臣等謹合詞附片具陳。謹奏。
奉旨:『馮安國,著即行革職。欽此』。
六月初二日(公曆七月二十二日——即禮拜六)
東事再述(一則)
日本國家該令琉球人如到中國,必須先行稟明,給發文照,方準前往。查琉球為中國外藩,世效貢獻,恪恭厥職。今日本以其毗連,恃勢要結,欲使琉球歸其宇下,不顧侮慢天朝、得罪上國;何夜郎自大,一至於此!
六月初五日(公曆七月二十五日——即禮拜二)
發抄奉旨(五月十六日京報)
彭楚漢奏「過台查辦事畢並請假」,奉旨:『知道了。欽此』。
文煜奏「兼署督篆」,奉旨:『知道了。欽此』。
六月十四日(公曆八月初三日——即禮拜四)
兼署閨浙總督文(煜)奏總兵暫緩引見片(五月二十八日京報)
文煜等片:
再,記名提督吳光亮,奉旨補授福寧鎮總兵,應行請覲北上。惟吳光亮自帶勇渡台以來,督辦中路撫番辟地事宜,規畫精詳,民懷番服;前經臣等奏明派令會同福建水師提臣彭楚漢查辦北路營勇,該總兵即馳往與彭楚漢親曆內山一帶查點各營勇丁,汰弱留強,籌該分紮布置,悉臻周密。彭楚漢受瘴致病,內渡就醫。所有台北統領,自宋桂芳病故後因無員可派,迄尚虛懸;始準彭楚漢谘商,擬請即派吳光亮兼統,較為合宜。臣等查吳光亮樸誠勇敢、任事實心,且駐紮中路將及兩年,熟悉全台情形;令其兼統台北,則中、北兩路指臂相聯,不致稍形隔閡,於台事洵有裨益。已飛谘吳光亮居中妥為調度,選擇營官認真整頓訓練;一麵招墾撫番。辦理正值吃緊之時,驟難更易生手。合無仰懇天恩,俯準該總兵暫緩入都陛見,俾竟全功。除谘部外,臣等謹附片陳請,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欽此』。
六月二十九日(公曆八月十八日——即禮拜五)
東倭考
毗連中華之島國,同文同軌者有四:曰日本、曰朝鮮、曰暹羅、曰琉球。朝鮮,箕子之後,祚最綿遠;與琉球恪守藩服,世奉中國正朔。日本,則叛服不常,前代且為邊患。
按東倭地土磽瘠,貪利亡命。世係,不可考。或謂秦始皇惑於方士,遣徐市載童男女三千人浮海求神仙、覓不死方,徐無以報,即在海島僑寓播種,童男女隨意野合,生齒漸繁,居然成國;則倭人,本中產也。隋開皇五年,始通貢中國。唐興,無表貢。迨太宗征高麗,海邦震懾,遣陪臣齎表謝罪,呈進方物。終唐之世,無或異。五季禮教淩遲,職方久廢。趙宋初,即遣使通貢;禮文之敬,於唐有加焉。仁宗以後,屢詔頒賜書籍。其時,日本國王命使臣歸國,必購取坊刻經、傳、子、史以及唐、宋詩文著述,並延聘中華士人訓迪世子;設立國學、鄉校,官員子弟、民間俊秀鹹使就學。於是文風漸啟,朝鮮通聘、暹羅**,彬彬然幾為海外衣冠文物之邦矣。而日人推本淵源,以為布帛、菽粟,無非天朝雨露之恩;禮義、倫常,都是聖教綱維之力:服膺恐後,戴德彌虔。故於有宋一代,恪恭恪順;不敢以遠居荒服,稍後趨承。及至南都鼎革、有元應運,遣使詔示,竟不奉命,而且辱其使臣;蓋猶不忘趙氏之遺澤也。元祖兩次專征,皆未得利;中、東不通轍跡,殆將百年。明永樂時,信使複通。初用國書,所司敕邊吏令易表文。因思藉供張之便,可懋遷中國貨財,勉強遵依;已駸駸乎存與國之意矣。嘉靖中,分宜當柄,海氛不寧。浙盜徐海、汪直通倭寇邊,趙文華督師與胡宗憲斂財賄盜,冤殺張經;倭貪賂忘信,去而複來。自浙東、西至江南沿海溜河、崇明,直達南京、蔓延安慶,無不遭其**;明季遂以防倭為海疆要政。我朝龍興,四夷賓服;鑒勝國之弊,海禁重申,並不責其貢獻;屢求通市,亦未該準。銅商領照出口,均有期限程約,不得或逾。自通商之該起,援例以請;廷該一視同仁,附名盟府。越年,即開台灣之釁;以生番戕害琉球遭風難夷為辭,強丐恤典。夫台灣,中國之境土也;琉球,中華之屬國也。或應辦剿、或應撫恤,堂堂中國,自有權衡;日人不得而過問也。無如政府偷安,自貽伊戚:始答以模棱之詞,妄思推諉;繼問諸師旅之事,積習委靡。調集無數兵勇至台東,飲椰子酒,可稱大餔(椰子酒,猢猻所釀)。交鄰有道,師出何名?費總可輸,聲靈安在!既昧「尊周」之義,潛伏「爭鄭」之心。當事不察,良足慨也!
昨閱琉球使臣陳日本書牘,據稱『前明洪武五年,已臣屬中國;後嗣百餘年,方與東國聘問。就使中、東皆是我主,亦難棄舊從新。況中、東條約,並未載明琉球專屬日本,實不敢謝絕中國』。且謂「與其無信而生,不如守義而死」;忠悃可昭日月。嗚呼!我中國將何以慰其向往之誠哉!邇年東瀛行西教、改西法,媚西人,借西債;耀師黷武,外強中幹。如陳相之用夷變夏,效呂政之焚書坑儒,人皆謂富強可冀;殊不知已自滅其國也!噫!愚矣,悖矣。
七月十二日(公曆八月三十日——即禮拜三)
論開礦
日昨本館有雲:香港近到一船,內有開礦機器及工匠等;聞不多日,即擬載往台灣之雞籠山也。有主西學者曰:『此後中國礦務大興,乃中國致富之兆也』。有辟西學者曰:『此非佳兆也;獨不見明萬曆時之開礦,而明因此多事乎』!籲!此可謂因噎廢食之見也。
夫萬曆時之開各礦也,主其事者,閹豎耳;任其事者,土棍耳;從役其間者,遊手好閑之無賴耳。一旦舉而行之,恃朝廷之勢力,毀閭裏之墳廬;而且無惡不作,有事為能:官司之政令難行,民間之怨聲載道。故廷臣言之、疆吏劾之,不得已始行停止;閹豎則均怒大臣,煽惑在事之人。而土棍無賴,既無所得、又無所歸,始聚而為盜賊也。若使主事、任事之人,皆為端士;而從役於其間者,又皆有業之人:即聚而複散,各有所事,何至盡從而為盜賊哉!古今之事,不揣其本而齊其末者,大抵如斯;豈徒一礦務而已哉!
倘謂礦不可開,上古之時,姑無其論。而「禹貢」一書:揚州之貢,惟金三品;荊州之貢,亦惟金三品;梁州之貢,璆鐵銀鏤。其金、銀、銅、鐵等物,果由何而得乎!豈皆如山出器車、河出馬圖、泗濱浮磬諸物,均自呈祥,可以不勞人力而取乎?抑彼時已通歐洲,而諸物皆購自歐洲以充三州之貢,可以不勞中國自取於地中乎?不然,則三州之諸金,果何由而得也!商、周而後,國家開礦之事,史策雖未列書;然民間如蜀之卓氏,是以鐵冶致富甲於一時者,未聞其因此致亂也。蜀郡至今,民間亦尚有開釆五金之礦與鹽井、火井者;其小民之爭鬥時亦難免,若謂因此而致亂,則未有也。餘生也晚,道光以前之事,未能目見;然幼時在滇,亦尚聞雲南各處有關釆五金之事。他且無論;即以點銅錫一事言之,道光以前,販賣此錫一業,盡歸江西撫州一府之人承辦。而雲南省城之撫州會館,其館內之花園與館外之房屋,值銀總在百萬兩以外;餘尚有他州縣之會館,不在此內:其富可知矣。販賣者尚能獲此厚貲,開釆者更無論矣;販賣之厘金已能如此之多,其貲本利息亦無論矣。點銅錫一項且如此,其它更無論矣。幼時尚聞雲南故老聚談:幹、嘉之時滇省大富,皆由於礦務之多。今則已不如昔,然猶有蒙自諸礦,尚能差強人意。但其中之弊,亦實難免。地方初得一礦之時,豪強相爭,遂成械鬥殺斃多命之案;一經呈控,地方官從中取利,稟由官辦。於是在礦傭工一切衣食日用之物,皆由親丁、書役辦賣,任意取盈;因而激出事端,戕殺各人者有之,但從未聞戕官者。上台或恐滋擾,從而停開者有之;但封閉之後,亦未有敢再開者。可見非礦之不可開,皆由於辦理不善之故也。若能禁止一切,而礦豈有不能開者!奈何鑒明之失,遂謂礦不可開乎!實未免因噎而廢食也,豈不深可惜哉!
諭旨(六月二十四日京報)
上諭:『文煜、丁日昌奏「已故總兵虧短銀兩請飭提還歸款」一折,已故福建福寧總兵宋桂芳,前在台灣北路統領兵勇虧挪公項銀兩,現尚短銀二千三百九十餘兩之多;著黎培敬飭提該故員家屬勒限追繳,解閩歸款。如敢延不完繳者,從嚴參辦。欽此』。
七月二十四日(公曆九月十一日——即禮拜一)
署閩督文(煜)奏已故福寧鎮總兵宋桂芳短給口糧片(七月初六日京報)
文煜等片:
再,上年已故福寧鎮總兵宋桂芳在台灣北路統領兵勇時一切口糧,頗多不實不盡。先據台灣道夏獻綸稟:均係參將黃得桂之弟同知銜黃德沛經理支應,與黃得桂狼狽為奸,凡截礦及挪用各款均多虛冒;當經會折奏參,一並革審在案。旋又據該道等複稱:『業經查出宋桂芳有虧空銀一千三百四十七兩零、濫支應追銀二千五百五十兩零、截礦未報銀二千四百六十二兩零,共計銀六千三百六十五兩零;此外有無追款,俯容續查另辦。現據黃德沛呈出宋桂芳在日有寄存福州省城新泰厚票號四千七十六兩零,飭據委員何恩綺查覆相符;請飭提回解台』等語。經劄善後局司道查提去後。茲據呈覆:『據新泰厚號商具稟:宋桂芳向與該號交易,按帳結算,僅存庫平洋銀三千九百六十九兩零;計不符銀一百六兩零。複派同知何應棠調核號簿,尚無捏混。所有提回前銀,俟有便員解台還款;宋桂芳實尚餘銀二千三百九十兩零,請追』前來。
臣等查宋桂芳以專閫大員派充台北統領,輒敢恣意虧空並有匿報濫支,甚將公項私行寄頓,實屬辜恩溺職!雖已病歿在台,未便稍為回護。除再查宋桂芳此外有無短款分別核辦並飭將革員黃德沛等由台嚴行審追暨分谘外,查宋桂芳係貴州平越州人,應請旨敕下貴州撫臣轉飭提□限追,解閩歸款。該故員已奉諭旨交部該恤;如果延不措完,另再奏明辦理。
是否有當?臣等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奉旨已錄。
七月二六日(公曆九月十三日--即禮拜三)
福州近事
香港西報雲:近得福州來信,知丁中丞前所查究之辦軍裝委員二人,現已分別擬定:一斬,監候;一絞,監候。但未知具奏後,果如所該否耳。
八月初三日(公曆九月二十日——即禮拜三)
生番作耗
台灣自經相度地勢、開辟荒野以來,或別築新城、或仍其舊壘,或駐兵彈壓、或設官巡查。所有曩日生番,皆藏匿於深林密箐中,不敢擅出。聞前月間,忽然乘夜而來,疾若飄風、勢如潮湧;防兵猝不及防,傷亡四十餘名。並聞彰化、嘉義所屬,有蠢動之信。如此醜類,是非益烈山澤而焚之,不足以絕後患也。
八月初八日(公曆九月二十五日——即禮拜一)
兼署閩浙總督文(煜)奏官員查拿棍徒片(七月十八日京報)
文煜等片:
再,台北、彰化一帶,每有棍徒擾害良民;官司捕之急,則以內山為逋逃藪,動致養廱貽患。廖有富一案,其明證也。臣日昌抵任後,訪有彰化沙連匪犯林位——即林文位,惡跡昭著。正飭拿間,據台灣道夏獻綸詳報:『林位被控,拘案訊釋後,仍複滋事;飭縣提案收禁。該署縣朱幹隆轉交典史吳元烺看管,私行釋放』。經於奏參朱幹隆片內,聲明該令縱放要犯,並將吳元烺谘部革審;一麵飭據夏獻綸委令候補知縣何鑾前往密查。林位曾將民人陳定國、陳元先後擄禁勒索,又糾搶金長興銀物及洽芳洋藥鋪,並將葉吳氏之女猜涼強擄**,由台灣府知府周懋琦提到葉吳氏母女及要證林來,訊供相符。是林位多年稔惡,鑿鑿可據;迭飭認真購緝去後。茲何鑾以據網民查報,林位潛至內山附近之觸口坪麵地方;擬俟端午節後,挈眷同入內山。該員即密商現署彰化縣知縣彭鏊、署林圯捕汛都司劉全等督帶兵勇、差役,於五月初五日夜赴彼掩捕;該匪竟敢率眾開鎗抗拒。劉全等冒險直前,當將林位格斃,壯勇受傷三人;另獲匪黨吳賢一名,餘匪紛紛竄逸。遠近各鄉被其害者,無不同聲稱快。聲明將吳賢另行究辦,稟由鎮、道轉報前來。
臣等查林位——即林文位,黨與繁多,無惡不作;若任其遁跡內山,必與著匪廖有富為一氣。該委員何鑾等密購眼線、設法掩捕,因其恃強抗拒,倉猝格殺,洵能為地方除一大害,未便沒其微勞。除彭鏊、劉全係該管文武應另外酌獎,朱乾隆、吳元烺歸案擬辦外,可否仰懇天恩,俯準將花翎福建補用同知候補班前盡先補用知縣何鑾加知府銜,以應升之缺即行升用,俾昭激勸之處,出自逾格鴻施。是否有當?臣等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奉旨:『著照所請。吏部知道。欽此』。
八月二十七日(公曆十月十四日——即禮拜六)
發抄奉旨(八月初八日京報)
沈葆楨奏「台灣開山保案部駁員弁,請核準注冊」;奉旨:『該部該奏。欽此』。
八月二十九日(公曆十月十六日——即禮拜一)
上諭(八月初十日京報)
上諭:『文煜等奏:「請將撤任之副將革職」等語。前署台灣北路協副將郝富有,聽任汛弁、營書圖利朦聳,將無辜民人陳葉作為陳慍命案辦凶送縣訊辦,拖累良民;又將已裁營汛濫委軍功藍得勝代理,以致誣良窩匪,釀成命案,複為營兵回護開脫:實屬謬妄!郝富有,著即行革職,永不敘用,以肅營務。餘著照所該辦理。該部知道。欽此』。
九月初七日(公曆十月二十三日——即禮拜一)
兼署閩浙總督文(煜)奏為棍徒開場聚賭飭屬緝獲片(八月十九日京報)
文煜等片:
再,先經臣等訪聞台灣嘉義縣轄有棍徒開場聚賭、拒傷營官,該營、縣延不獲犯情事;當飭台灣道夏獻綸確查。茲據稟複:『本年二月間,據嘉義營都司李連枝稟報帶隊下鄉巡查,二月十八日至縣轄大埔林地方,見有賭館多間,當場拿獲賭棍四名;被薛國鼇等糾眾將犯搶回,刀傷該都司頭額,兵丁亦皆受傷。當即由道會同台灣鎮飭令署嘉義縣知縣楊寶吾、署嘉義營參將周善初兩次赴鄉拿辦,並無獲到正犯。複委候補知縣何鑾馳往,查明該處迎神賽會,有遊民與汛弁雷飛鵬說明開場聚賭,都司李連枝帶兵往拿,被賭棍薛國鼇等奪犯拒傷屬實。雷飛鵬先已由營撤防,請谘革責辦』。並據台灣鎮總兵張其光揭參前來。
臣等查台灣各屬賭風甚熾,最為地方之害,迭飭實力禁拿;乃署嘉義縣知縣楊寶吾並不認真遵辦,致釀奪犯、毆官之案。雖事後兩次會營拿辦而正犯迄無弋獲,該營外委雷飛鵬得規庇縱;均屬荒謬!楊寶吾尚有縱容幕友挾妓飲酒,並另案得賄委拿無辜、非刑斃命各等情,已另折奏參革審;雷飛鵬亦已谘部斥革,歸案查辦。至署嘉義營參將事、浙江定海右營遊擊周善初,於棍徒聚賭、奪犯傷官,先既失於覺察、事後又無獲犯,亦難辭咎。相應請旨,將周善初交部照例該處。
除嚴飭勒拿此案賭棍薛國鼇等務獲訊擬詳辦外,臣等謹合詞附片陳請,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周善初,著交部照例該處。欽此』。
九月初八日(公曆十月二十四日——即禮拜二)
發抄奉旨(八月二十一日京報)
文煜奏「已革副將楊在元監追刑訊」,奉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
又,「台灣守張夢元調福州守」,奉旨:『吏部該奏。欽此』。
又,「請將謬妄不職之知縣楊寶吾革職查辦」,奉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
九月十二日(公曆十月二十八日——即禮拜六)
發抄奉旨(八月二十六日京報)
文煜折「請將傅鴻猷補台灣嘉義營守備由」,奉旨:『兵部該奏。欽此』。
九月十九日(公曆十一月初四日——即禮拜六)
恭錄諭旨
九月十一日,奉上諭:『閩浙總督,著何璟補授。欽此』。
丙子科福建鄉試題名(節取)
第三十四名,曾雲峰(彰化,監)。第四十一名,張繼芬(台灣,貢)。第五十二名,陳登元(台灣,附)。第五十五名,徐仲山(台灣,附)。第六十名,連日春(台灣,附)。第七十名,陳楷(台灣,廩)。第九十四名,李春瀾(噶瑪蘭,廩)。
兼署閩督文(煜)奏為侵吞營餉之已革副將請旨刑訊監追折(九月初三日京報)
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臣文煜跪奏:為侵吞營餉之已革副將提訊供詞狡展,請旨刑訊監追,以儆官邪;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照告病開缺之閩浙督標中軍副將楊在元前署台灣鎮總兵任內,查有侵吞營餉、濫委營缺、私收練兵貼費各情,經臣在前次兼署督篆任內會同前撫臣王凱泰奏奉諭旨,飭令楊在元迅赴福建聽候勒追查辦等因,欽此。續經督臣李鶴年催據署台灣鎮總兵林宜華查明楊在元短給裁兵舊餉銀七千四百四十二兩零、虛報留台戍兵侵冒銀二百四十六兩零,又提同治七年截礦未還各營俸餉短銀三千七百六十八兩零,任催未繳。複會折奏參革職,勒限兩個月完繳;如逾限不完,再行奏請查抄監追;其濫委營缺、私收貼費各節,提省訊明,一並按律定擬。欽奉朱批:『著照所請。兵部知道。欽此』。恭疏行司移提人證、卷宗到省,由司飭發福州府訊辦,僅就提到人證研究;楊在元則僅取親供,從不令其到堂聽審。該革員毫無忌憚,於應繳之款,絲毫未擬繳完。迨上年八月,據前臬司郭嵩燾督同福州府提訊,楊在元僅認虧短銀二千九百三十兩零;並稱因公挪移,照數賠繳。其留台戍兵,諉為皆由內地派撥,原營有冊可稽,無從虛報冒銷。又私收貼費一層,堅不承認;稱係道標與鎮標中營別有轇轕之故。又委林謙代理大甲□□員缺,則稱因一時無弁可委,準予暫代;並無賄□情弊:狡供避就。而該革員輒於九月請假回籍,稟經督臣李鶴年批準□本年□□□□擬回閩銷假。□接任後,即□□□□□藩、臬兩司嚴追澈訊。適候補道尹西銘卸署汀漳龍道晉省——該道係由刑□□員擢放外任,讞獄精□;並經會□□□□□□□委該道會審。乃楊在元任意狡展,刁猾異常。
伏查楊在元侵冒營餉數至巨萬,或有請餉營冊可據、或有各營查覆折稟可憑;而私收練兵貼費,亦據都司鄧熙林供指鑿鑿。至林謙捐納虛銜、委代守備員缺,參革副將林珠率行稟保、楊在元遽予批準;謂無情弊,亦不可信。查李鶴年原參本請勒限兩月,逾限抄追。今案已懸宕五年,該革員逞刁狡展,僅據繳銀一千九百餘兩;其餘堅不認繳,致案內人證均受拖累。若不從嚴追辦,何以懲貪冒而儆官邪!相應請旨將已革副將楊在元即行監追;如提審仍前刁狡,並準刑訊。
除飭司先將該革員收禁,一麵會同尹西銘趕緊嚴審勒追、按擬詳辦外,臣謹會同福建巡撫臣丁日昌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
兼署閩督文(煜)奏為調補省會知府要缺折
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臣文煜、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遵旨調補省會知府要缺,以重職守;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準吏部谘,光緒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奉上諭:『福州府知府員缺緊要,著該督、撫於通省知府內揀員調補。所遺員缺,著劉國光補授。欽此』。恭錄轉行欽遵去後。
查福州府為全閩首郡,政務殷繁;時有發審案件,並委兼辦通商。非精明幹練之員,弗克勝任。臣等與藩、臬兩司於通省知府內逐加遴選,查有準調台灣府知府張夢元,年四十八歲,直隸天津縣人;由揀選知縣,選授邵武縣知縣。鹹豐十年、十一年辦理防剿出力,奉旨「以同知盡先補用,賞戴藍翎」;曆署閩縣知縣、福防同知。同治四年分,大計卓異。五年,前督臣左宗棠匯保政續,奉旨「交部帶領引見」,題補汀州府汀軍同知。續調邵武府邵軍同知,籌備甘餉,換戴花翎。前署閩縣並福防同知任內,辦理通商得力,以知府留閩補用,並案給谘送部引見。十年六月回省,奏補福寧府缺。十二年十一月,□準調台灣府,委署福州府篆務。該員深厚精明、能耐勞苦,所曆各任並現署府篆,辦理裕如。以之調補福州府知府,洵屬人地相宜;且係首府要缺,向不計扣曆俸。相應據實聲明,專折奏懇聖恩俯準,以前準調台灣府張夢元調補福州府知府,實於地方吏治有裨。如蒙俞允,該員先由福寧府調補台灣府,其初任內奏該罰俸係在光緒元年正月二十日欽奉恩詔以前,例免完繳;而現任知府調補首府,銜缺相當,並可無庸引見。至遺缺知府劉國光,現亦尚未到閩;堪否補授台灣府知府抑補台灣府遞遺之缺,俟到閩後察看另辦。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臣等謹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敕部核該施行!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吏部該奏。欽此』。
兼署閩督文(煜)奏為特參謬妄不職之知縣折
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臣文煜、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特參謬妄不職之知縣,請旨革職查辦,以肅官方;恭折奏祈聖鑒事。
竊臣日昌訪問署嘉義縣知縣楊寶吾種種謬妄,物該沸騰;即飭台灣道夏獻綸確查稟複去後。茲據該道具稟,以飭委候補知縣何鑾馳往查覆:上年九月間,該署縣楊寶吾飭差吳洪等赴萆麻莊查傳控案人犯,差夥陳經記等到鄉奈擾,被沈阿血等致傷陳經記斃命;楊寶吾會營親往拿辦,僅獲案外無辜多人。內沈卯辛一名,被勒洋銀四百餘圓,始準摘釋;賴嶽一名,非刑致斃。且聞得賄,尚不止此。又,本年二月間,大埔社地方賽會聚賭,嘉義營都司李連枝隨帶兵丁前往捕拿,被賭棍薛國鼇等犯拒傷該都司頭額一案,由縣會營兩次赴鄉查辦,正犯尚無弋獲。楊寶吾又於上年十月,縱容幕友金姓娶妓為妾,鼓吹乘轎直入縣衙;複又親往道喜,招集群妓在署酣飲。其承審林隆藥店被竊拒斃事主一案,兼有誣良為盜情事。至該縣詞訟,查有匿報一百四十九起,且有批駁之詞列入「實存」,諒係留待下月作審結具報;又押犯十九名,核與冊報姓名不符,尤見任意捏飾。由道據實稟揭,經藩、臬兩司詳請參辦前來。
臣等伏查知縣為親民之官,宜如何束身圭璧,整飭地方!乃該署縣楊寶吾於賭棍拒捕傷官及竊賊拒斃事主之案,或延不獲犯、或刑逼成招;造報詞訟,押犯又多不實不盡;並縱容幕友,挾妓入署飲酒:昏憒胡塗,實出情理之外!其萆麻莊一案,先已任差勒詐生事;繼複貪賄,累及良民。甚將事外無辜之賴嶽一名非刑致斃;尤見利欲熏心,草菅人命;未便稍事姑容。除行司先將該令撤任、幕友驅逐並委員確查實在如何得賄,一麵提拿胥役人等解府澈究外,相應請旨將嘉義縣在任候選同知、準調彰化縣楊寶吾先行革職,聽候查辦。
除谘部查照外,臣等謹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
兼署閩督文(煜)奏請參將降補都司片
文煜等片:
再,查台灣營伍積弊已深,亟須力籌整頓;而整頓之方,首在舉錯。務使各營將領得人,則大法小廉,庶足以挽頹習。
茲查有台灣嘉義營參將洪金升,先因擅挪練餉,據台灣鎮總兵張其光稟經督臣李鶴年將該員撤任。雖查明所挪練營火夫截礦工食銀一百八十六兩係製各練兵號衣之用,有案可稽;以公濟公,並無別項情弊。惟不先行稟明,實屬專擅。且查該參將在任兩年有餘,營務諸形廢弛;習氣頗重、才具平常,實難勝參將之任。相應請旨將福建台灣嘉義營參將洪金升以都司留閩降補,俾肅戎行。所遺嘉義營參將員缺係台灣陸路題補之缺,俯容另行揀員請補。此外,各營應舉、應劾員弁,並容隨時察查辦理。除谘部查照外,臣等謹合詞附片陳請,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兵部知道。欽此』。
九月二十九日(公曆十一月十四日——即禮拜二)
閩省近聞
福建信息雲:官軍在台又被生番攻擊,殺傷營勇甚多;其駐劄之所,亦被奪去。公曆本月初二日,由福州調去炮船兩艘,藉壯聲勢雲。又聞中國欲將台灣地□所產,盡行開挖——如煤油、火油井等,不獨煤礦已也。現於製造局內選擇一員,委為總辦,專理其事雲。
十月初五日(公曆十一月二十日——即禮拜一)
領事更調
現署寧波領事固君,聞已升任;九江副領事署翻譯官霍君,亦加級升授翻譯官實職。所有寧波之領事員缺,以正任台灣領事啊君調補。惟啊君現在廈門,須俟星領事自外國來華回福州本任後,始得署福州之斐領事回廈門;而啊領事乃可來寧波,固君亦可赴九江新任也。聞星君業已動身,刻下當在半途雲。
上諭(九月十九日京報)
上諭:『丁日昌奏:請將濫收陋規之知縣革職等語。前因嘉義縣知縣楊寶吾濫收陋規,經丁日昌奏參查辦,委候補知縣何鑾前往署理。乃該員到任後,收受書吏稅契陋規,不惟不肯酌減,且欲多增;實屬不知自愛!何鑾,著先行革職;倘查有需索逼勒情弊,即行從嚴參辦。丁日昌以誤保在前,自請該處;著加恩寬免。餘著照所該辦理。該部知道。欽此』。
十月十六日(公曆十二月初一日——即禮拜五)
閩撫丁(日昌)奏革知縣並自請懲處片(十月初一日京報)
臣丁日昌跪奏:
再,台灣吏治黯無天日,牧令能以撫字教養為心者,不過百分之一、二,其餘非性耽聤逸,即剝削膏脂;百姓怨毒已深,無可控訴,往往鋌而走險,釀成大變者:台灣所以相傳「無十年不反」之說也。臣今年到任後,查訪各情,即將科派百姓捐輸津貼州縣倉榖、自盡命案株連拖累及牛捐諸弊政,嚴行裁革;仍恐該廳、縣陽奉陰違,複飭將告示勒石摹搨分貼各鄉,俾百姓永遠周知,不致再受訛索。其差役誣良為盜、佐雜擅押平民以及詞訟延不造報,無不隨時參辦。諄諄告誡,不啻管禿唇焦。所有貪酷各員——如彰化縣朱幹隆、嘉義縣楊寶吾等,均已先後據實嚴參,請旨查辦在案。
楊寶吾之撤也,臣以嘉義百姓久在水火之中,若由省派委,轉致礦日持久;候補縣何鑾在彰比格斃著匪林位,新立巨功,既專折奏請獎勵,複飭就近接署嘉義縣篆。所以期望而鼓勵之者,不可謂不至矣。並經函囑夏獻綸轉飭何鑾,務須振作精神,不可沿緣舊習;仍密加察訪,如該員不能奮發有為,即行據實嚴參。茲據該道稟稱:『何鑾到任後,收受書吏稅契陋規,不惟不肯酌減,且欲多增;請將該令撤委』等情前來。臣查嘉義稅契,浮收至重。新官到任,書吏必有點規,從前四、五千圓,近年竟加至一萬餘圓;而書吏轉攫之於民者,又不啻倍蓰!以致一官新至,勢必稅差四出,隳突叫囂;鶪犬無聲,民不安枕。楊寶吾前因催收稅契,釀成命案,甫經查辦;而何鑾委署此缺,複敢尤而效之!若不認真嚴劾,民困何由得蘇、吏役何由得肅!該道夏獻綸僅請將何鑾撤委,未足蔽辜;除嚴飭台灣道、府將各屬稅契陋規全行裁革並由臣出示勒石永禁,仍飭司另委賢員前往署理嘉義縣外,相應請旨將署嘉義縣事、花翎補用同知候補班盡先補用知縣何鑾先行革職;仍飭夏獻綸澈底確查,如有需索逼勒情弊,再加嚴辦。其前次格斃著匪林位,保準加知府銜以應升之缺升用,並請旨敕部一並撤銷。
至臣誤保劣員,雖不敢徇隱於後,究屬無知人之明。應如何懲處之處?伏候聖裁!
理合將參撤署嘉義縣事何鑾濫收陋規緣由,謹會同署閩浙總督臣文煜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奉旨已錄。
十月二十九日(公曆十二月十四日——即禮拜四)
台疆近耗
台灣生番屢征屢叛,此由野性天成,非威愛並用,要不足以洗其心而革其麵也。前聞官軍小有不利,曾即列報;茲悉丁雨生中丞又添派精銳營勇五百名,前往助剿。兵力既厚,想不難一鼓而禽之也。
十一月二十二日(公曆正月初六日——即禮拜六)
福州近聞
香港報雲:聞新任閩浙總督何製府,下月中旬當可接篆視事。閩撫丁中丞於謁見後,即赴台灣查視煤礦、石腦雲。
十二月初二日(公曆正月十五日——即禮拜一)
兼署閩浙總督文(煜)奏拿辦匪犯折(十月二十九日京報)
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臣文煜、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拿辦淡水廳轄之銅鑼莊匪犯在事出力員弁,懇恩分別獎敘,以昭激勵事。
竊據台灣道夏獻綸先後具稟:『據淡水廳同知陳星聚稟稱:淡轄銅鑼莊著名積匪吳阿來、吳阿富等兄弟族眾,迭犯搶擄,無惡不作;節經設法拿辦未獲。本年五月三十日,吳阿富等複出擄搶紮厝,經差勇先後追捕,格斃首匪吳阿富、黨匪羅昌國二名;該同知陳星聚複募勇丁五十名、移營撥兵五十名,於閏五月二十日前往拿辦,弋獲匪黨林安古等三名。該匪吳阿來等遁入接近番界之老雞籠莊,將內山水源截斷;仍遣黨類四出擄人。該同知因地處險僻,未便輕進;商同北右營遊擊樂文祥攜帶炮火,添撥兵丁並號召各莊聯丁,□續齊集五百餘人,連日進剿,將老雞籠莊匪巢及銃櫃五座一律平毀,放出被擄蔡阿興一名。所塞水源,亦即開通。該匪逃竄新雞籠莊,隔溪踞守;於二十九日聚眾複出,仍欲奪回老雞籠莊。兵勇、聯丁迎頭堵禦,乘勢涉過溪南,該匪退入竹圍;續經樂文祥督隊進攻,憑高開炮擊斃賊匪二名,傷者無數,兵勇亦受傷六名。又盤獲匪黨林阿四、傅阿盛二名,訊係吳阿來每月以洋銀五圓雇來幫拒官兵者。斯時該處莊民以此次不為破獲,則兵退複出,毒害更甚於前;環乞留師,願為助剿。陳星聚目睹情形可憫,而辦理猝難得手,即就近移請管帶福銳新右營都司楊金寶帶勇二百名,於六月十六日由銅鑼灣莊進剿,攻破水井子莊匪巢,連毀銃櫃先後五座,斃匪多名;被賊銃斃莊丁羅相生一名,營勇受傷二名。二十三日,直搗鹿湖莊老巢,匪黨駭奔;鄉團立將匪巢焚毀。吳阿來向內山逃竄』等情。經臣等以匪首吳阿來在逃,必須添勇剿捕,並購重線緝拿,以除後患;批飭遵照去後。
茲據該道續稟:『都司楊金寶與遊擊樂文祥等協力剿捕,迭有擒獲。該匪竄踞黃麻團一帶,惟日久未能蕆事,恐致蔓延;由道飛飭練鎗營參將吳世添撥勇一哨交都司熊昭萬督帶,與楊金寶、樂文祥分路進攻,匪勢愈促。查黃麻團已在叢山之內,箐深林密,逼近生番;官軍驟難深入。先經淡水同知陳星聚懸賞一千圓;並訪有莊民吳定新曾被吳阿來擾害,避居後山、熟悉番徑,又由統領飛虎各軍總兵吳光亮派令守備吳三勝,密授機宜,馳赴鹿湖,諭飭吳姓□□□人拿犯。選集莊丁百餘名,隨同吳定新入山,於七月二十日將吳阿來圍住;該匪仍複死拒,莊丁間有受傷。陳星聚得信,立發洋銀五百圓,並濟以子藥等項,俾期踴躍。二十二日,攻破匪巢;將首匪吳阿來擒獲,由守備吳三勝押解出山。淡南士民,無不同聲稱快。惟吳阿來於拒捕時腹受鏢傷,又複患病;據營、廳馳報到道。當恐該匪幸逃顯戮,即飭嚴訊明確,就地正法,梟首示眾,以伸國法而快人心;餘犯另行訊辦。所有在事出力員弁,稟請分別奏谘獎敘』前來。臣等查吳阿來為台北積年著匪,擾害鄉閭;複敢擁眾抗拒官兵,形同叛逆。若任其遁跡番界,貽害胡可勝言。此次在事文武認真剿捕,得將首惡殲擒,洵為地方除一大患;似未便沒其微勞。除都司熊昭萬一員業已病故、軍功吳定新另行谘部核獎,其出力莊丁兵勇,由外酌給獎勵。合無仰懇天恩,俯準將尤為出力之台灣淡水同知陳星聚,以知府用,先換頂戴;署台灣北路右營遊擊、候補遊擊樂文祥,以參將仍留福建盡先補用;暫革福州城守左軍都司楊金寶,開複原官;花翎守備吳三勝,以都司留於福建盡先補用;台灣北路右營千總林金安,以守備盡先補用。布政使銜台灣道夏獻綸調度有方,並請旨交部從優該敘,以昭激勵。是否有當,臣等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陳星聚等,均著照所請獎勵。餘依該。該部知道欽此』。
十二月初六(公曆正月十九日——即禮拜五)
整頓台務
福州新報雲:丁中丞已起節前赴台灣,其意除將革除積弊外,複欲整頓軍務;須將生番征服,不使再行肆擾雲。至調兵助役一事,前報早經登錄,姑不贅述。惟台灣一隅,將見氣象一新矣。
十二月二十一日(公曆二月初三日——即禮拜六)
台疆要務
福州新聞雲:丁中丞現擬在台灣沿海各要隘,設立電線;蓋欲捷於通音、易於防生番反側也。並因台地官場習染已深,往往任意馭下;如得有電線通標,雖遠處之事亦可由上憲操縱,不啻身親見之也。竊思懸設電報,於國家政務本實相關;整頓吏治者,固莫要於此焉。今中丞果見及之而有此舉,想明智者未有不稱其善也。又傳得閩省將欲百廢具舉,未免出款不貲;現擬向西商告貸二百萬雲雲。是則開礦與設電報諸大端,或亦在內歟!
十二月二十六日(公曆二月初八日——即禮拜四)
改派日本使臣
頃接京中來信雲:內閣已於十二月初二日奉上諭:『二品頂戴直隸候補道許鈐身,著發往福建船政局差委。該員前派出使日本國,著改派三品銜升用翰林院侍講何如璋充出使日本國欽差大臣,並著賞加二品頂戴。即選知府張斯桂,著賞加三品頂戴,充出使日本國副使。欽此』。查張氏同懷昆仲,今冬均充皇華之選,一往東洋,一往西洋;實從來未有之事,亦可謂盛極一時矣。
台灣信息
香港報雲:公曆正月初二日,丁雨生中丞已移節至雞籠,閱看煤礦;並繞沿海之東岸,周視防兵形勢。閱畢,乃回由陸路而至台灣府城;人皆以閩撫不輕至台,爭相聚眺。未到之前,台地已多購洋布製造旗幟,並灑掃街道以待雲。又聞自用外國機器以開煤礦,現在已有就緒;從礦至海灘之鐵路,茲亦鋪好,火車可馳行矣。
十二月二十七日(公曆二月初九日——即禮拜五)
上諭(十一月二十八日京報)
上諭:『文煜奏「懇請陛見」一折,文煜著俟何璟到任後來京陛見;福州將軍,著何璟兼署。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