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亞瑟·瓦雷(Arthur Waley)出版了一本書,題為《古代中國的三種思維方式》(Three Ways of Thought in Ancient China),通過翻譯重要文獻的節選,首次向西方讀者介紹儒家、道家的觀念和他所謂的“現實主義”思想。1
“文化革命”(1966-76)期間,人們對始皇帝及其政策重新產生了興趣,更簡單地描繪出了當時的哲學,將所有的思想家和學者分為兩大陣營,即儒家的追隨者(壞的)和法家的追隨者(好的)。按照這種分類,孔子(公元前551-479年)是反動的,念念不忘傳說中的過去,一心隻想用繁文縟節的禮教來支持統治者,而不關心受苦農民的命運,其思想在整個中國帝製曆史中被奉為圭臬。法家則是好人,因為他們建立了由能人們運營的行政機關,通過鼓勵農業、實行標準化和改善交通來促進經濟增長,並製訂所有人都要遵守的明確的法律。法家注重實踐,而儒家不切實際。不幸的是,戰國和秦朝時期中國思想的狀況比這種描述要複雜得多。
就曆史記載而言,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史料。從秦朝以前留存下來的書籍中,沒有一本書是由單個作者撰寫的。正如一位學者所說,我們所有的這類書籍,“不論署上了誰的名字,顯然都是在數個世紀中‘增厚’的‘多層’文獻,或疑似有所增補,或是在主要作者(如果存在的話)死後經過采納、整理或拚湊而成的”。2
按照慣例,人們認為孔子與五經有關。五經中的兩種,是始皇帝及其丞相李斯明確要求焚毀的。《詩經》,曾被始皇帝正式禁止,包含三百零五首詩歌,習慣上認定為編纂於公元前1000年左右,但其中有許多詩歌出現於幾個世紀之後。盡管傳說這些詩歌是孔子本人收集起來的,但此事其實與他毫無幹係,而他隻是讀過這些詩歌而已。3另一份文獻,如今被視為五經之一,始皇帝與其丞相曾將之挑選出來下令燒毀,是一部曆史著作,名為《書經》。盡管人們聲稱此書出現於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7世紀,但其中隻有很小一部分出現得那麽早,似乎這份文獻部分被毀,然後於公元3世紀或4世紀經過了大部分的重組,所以與孔子關係甚小,或者毫無關係。4
五經中的另一部與孔子相關,但為遭到始皇帝的譴責(他放過了預言書),即是《易經》,有可能編纂於公元前9世紀,比孔子早了很久。它發明了一種用蓍草占卜的方法,要借用八卦來解釋,而所謂八卦,就是“三條整線或斷線組合的序列”,或者說,當人們使用的是六條線時,就會有六十四個六線形。5在公元前2000年,商朝國王們已經使用了借助牛胛骨和龜殼的加熱來預告行為結果、預測自然現象,但《易經》將占卜應用到廣泛得多的領域。
就連提供了有關孔子本人最重要信息的那部文獻,即《論語》,肯定也是在他去世後寫成的,最後的段落是於公元前250年左右增補進去的,該書顯然記錄了他與其弟子們的談話。6它記載了孔子生平的一些事情,例如有一次他拒絕去見一位大臣,因為他認為此人是個小人。該大臣送給他一頭豬,心想如此循規蹈矩並很有禮貌的一個人,一定不得不為此而感謝自己。然而,那位狡猾的哲人挑選了他知道該大臣不在家的時間去表達他的謝意。7孔子似乎是一個有些難纏的人物,若是席墊沒有擺正,他就坐不安寧,堅持要穿比自己長一倍的睡衣,並且在餐桌上不肯說話。8而他一旦開口,據說他都是談到自己:“吾心向道,吾身立德,以仁為本,以藝為樂。”
由於個別理論家的思想是通過多人之手傳遞給我們,如果我們不去關注這些理論家,而隻是關注先入為主的成見,那麽在描述直到並包括始皇帝在位那個時期的哲學與政治理論,就會比較方便一些。
隨著中央集權統治的崩潰在戰國時期(公元前481-221年)達到極致,獨立國家之間的戰爭成為司空見慣的事情。於是,很自然地,人們傾向於緬懷這種衝突之前的時代,並將之理想化,因此會強調《書經》這類文獻的重要意義,因為它聲稱是講述古老的曆史。即便在混亂時期,家庭關係仍然是重要的,而家庭的責任與義務,尤其是孝道,即對父母與祖先的服從與尊敬,會通過對禮儀的注重表達出來。禮在家庭圈子以外也是重要的,因為它被視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一種手段(孔子強調這種禮不應該是空洞的,而應該總是有意義的、真誠的)。
好人或好的統治者被描述為具有道德力量(“道德”更常見的翻譯為“virtue”,但這個單詞如今對於我們有了不大相同的含義)。這種道德是個人自我培養的結果。老師與弟子、統治者與顧問之間的關係,也應該培養道德,人們認為其中的一個層麵是能夠聽取,因而也是能夠理解。仁(這是孔子強調的)是“君子”應有品格的另一層麵,而君子是“小人”的對立麵,小人是很難指望達到這種境界的。仁的延伸就是較為實際的教條,即為別人著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9
孔子討論過的一個主題,也是“法家”思想家和儒家辯論的問題,便是“正名”。他在這個問題上最著名的宣言便是他為社會穩定開具的處方:“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0這個簡單的句子規定每個人都要明白自己的地位,而這句話蘊含的意義是:人們應該執行恰當的禮儀,並維護道德。然而,在另一場合他進一步解釋道,若要治理國家,首要的事情就是必須“正名”,否則一切都會崩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11孔子隻是指向政府與社會,但後來的哲學家們將這種含義的觀念延伸到了難解之題:“非眼所見”(因為看見東西的是你),以及最富盛名的“白馬非馬”。公孫龍(約生於公元前308年)解釋說,你可以說一匹白馬不是馬,因為“‘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12白馬難題的出現可能先於這次談話,因為儒學的一位大信徒孟子(約公元前372-289)討論過一匹白馬的“白”究竟是否和一位老人的“白”一樣,後者的“白”是老年的象征,因此值得尊敬。13
孟子發展了孔子的基本教義,尤其強調了天賦人性傾向於善的觀念,以共享的人類價值如對美妙音樂、美好事物和美味食品的喜愛為例來加以說明,但他認為自我修養仍然是必要的,借此可以實現孔子關於仁、義、禮、智、信的理想。14他關於人之初性本善的看法,直接與荀子(約公元前310-210年)相對立,後者認為人必須通過不斷的教育才能達成一致。孟子還寫到了統治者的職責,即應該勸農並指責他所見到的無度的森林采伐。
另一個思想流派,即道家,如今常與自然及自然和諧產生關聯,在公元前3世紀尚未形成一個“學派”或團體,但包括了一批教師,他們實踐“呼吸技巧、冥想或簡樸飲食養生法,期望延年益壽或甚至長生不老”。16
與道家相關的兩份主要文獻和儒家文獻一樣“增厚”了。
《道德經》(公元前3世紀)似乎是多作者的合集,闡述本質上很神秘的道,即“玄之又玄”。17它部分建立在自然界萬物都分為陰與陽的老觀念之上,主張無為或不幹涉,換言之,這是一種聽任事物自然發展的信仰。統治者應該效法水,或效法婦女,她雖柔弱,卻是“柔弱勝剛強”。道家尊敬未經人工雕琢之物,如生絲和“原木”,並反儒家強**育之道而行之,指出如果放棄學問,便會“無憂”。18
第二部道家經典與莊子(約公元前335-275年)有關,如同儒家的《論語》一樣,主要由軼事構成,大部分具有似非而是的性質。當莊子夢到他是一隻蝴蝶時,究竟是他夢到自己是蝴蝶,還是一隻蝴蝶夢到自己是莊子?當他的妻子去世時,他並未感到人人都會有的悲哀,卻鼓盆而歌。他解釋說,他的妻子隻是睡在天地巨室之中,於是他接受了自然的進程。
這些似非而是的智力問題與儒家高尚的理想主義對注重實際的思想家沒有多少吸引力,他們要尋找具體的辦法來改善政治與民生。不讚同孟子有關基本人性看法的荀子,於公元前258年訪問秦國,這是在始皇帝上台之前不久,他對那裏正在實施的法家政策發表評論。雖然他相信管理權,但他認為秦國在使用權力對其百姓實行恐怖統治,用獎賞哄騙之,用刑
罰恐嚇之。19不論這位哲人的看法如何,秦國統治者實施的嚴密控製很快就使他們掌握了最高的權力,因為他們戰勝了所有的鄰國。
公元前4世紀秦國的宰相商鞅將儒家的許多德行視為對國家的軍事和農業成就有害的寄生蟲。他所說的“六虱”(因是成雙列舉,故實為十二虱)為“禮樂、詩書、修善、孝悌、誠信、仁義、貞廉、非兵和羞戰”。20於是,孔子所強調的仁,他到處兜售的禮,以及他所推崇而後來為始皇帝宣布為非法的詩書,都被指斥為會使一個國家穩吃敗仗的弱點。
商君也許啟動了一項計劃,要讓農夫們不再在貴族的莊園裏勞作,而是在自己的田地上耕種。他們進行了登記,分批住進小型的社區,每個社區由八個家庭組成。八個家庭的組合“互相保護……他們輪流站崗,生病時互相照顧,危難時互相幫助,有無調劑,節日裏互相邀請,為彼此安排婚禮,互相分享漁獵的成果。”21然而,這種體製有其缺點。八個家庭相互負責到了如此程度,一人犯罪,全體受罰,於是就有了為自保而互相監視、互相背叛的傾向。22
商君認為,隻有農業和軍隊才是國家大事。商人和學者可以養活自己,但唯有農業才能產出剩餘的糧食來供養軍隊,而唯有軍隊才能使國家強大,征服敵人。他對於遭到攻擊時的民間防衛提出了一些切實的建議。健壯的男子們應該拿起武器,集合起來,保衛城市,而所有健壯的婦女應該作為後盾,準備修築工事,挖坑陷敵,拆毀房屋。相應地,所有老人應該動員起來,照看牲口,收集糧食和水,供應給壯男健女。然而,必須將這三組人分離開來,以防戰鬥人員不能集中精力執行任務。23
不論何時,百姓都要受到法律控製,接受獎懲,顯然商君認為這些原則應該是清晰而嚴格的,必須加強管理,沒有仁愛的餘地。他還建議:“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24軍中有個事例說明了這種獎賞製度的效果,士兵們通過上繳所砍首級的數量來獲得提升,獲首級越多,地位越高。25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和猶太傳統不同,人們並不認為法律是由神傳布下來的,也不像在希臘一樣與哲人有什麽特殊的關係,它隻是一件實用的工具,為了實際的需要而開發出來的。26
雖然哲人荀子在訪問秦國時批評該國的法律過於嚴厲,但與始皇帝關係密切的那位丞相李斯卻是這位哲人的弟子,而他要對始皇帝治下的許多法家政策負責。摒棄儒家的仁與禮,並用法家的理論取而代之,這種做法在始皇帝死後不久便停止了。在繼之而來的漢朝,儒學被立為國家的意識形態,並一直在中華帝國的整部曆史中延續。盡管如此,法家的許多基本觀念也堅持得同樣長久,尤其是以法治體係來鞏固國家基礎的必要性,以及家庭組合與連坐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