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腦外交與會議外交密切結合,國內國外大戲連台,這是今年我國外交工作的一個重要特點。僅以今年下半年為例,參加完6月15日的上海合作組織上海峰會以後僅一個月,國家主席胡錦濤就趕往莫斯科參加7月15日的G8峰會,此後又接連參加10月31日的中國—東盟建立15周年南寧紀念峰會、11月4日的中非合作論壇北京峰會、11月19日的APEC越南非正式首腦會晤,下個月又將出席12月11日至13日在韓國宿霧舉行的東盟+中、日、韓(10+3)峰會、東盟+中國(10+1)峰會和東亞峰會。
首腦外交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因為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但會議外交的意義呢?會議外交常被戲稱為“麥克風外交”;用英國前外相傑弗裏·豪的話來說,“麥克風外交導致的是聾子的對話”。
在我看來,會議外交確實有可能成為“聾子的對話”,但它不一定都是“聾子的對話”;退一步說,即使真是“聾子的對話”,它也比完全沒有對話要好。
國際會議之為“會議”,一個明顯的好處是與會者“君子動口不動手”。人們常把“動口”稱做“言”,把“動手”稱為“行”,但根據20世紀語言哲學,“言”也是“行”,“言語活動”甚至是人之為人的最重要的行動!一個人若願意參加會議,那至少表明他願意出現在會場上而不是出現在戰場上,願意用語言來表達意見而不是武力來表達意見,願意在唇槍舌戰中交換詞句而不是在大動幹戈中交換炮火。偶爾會在屏幕上看到會場中幾個人扭打在一起,但這種在眾多勸架者在場時揮動老拳的舉動其實並不是真打,就像夫妻吵架往往挑聲音響但價值低的東西狠命摔砸一樣,其象征意義要遠多於它的實際意義。也就是說,國際會議之為“會議”的一大好處,是在那裏發生的典型事件充其量是“文鬥”而不是“武鬥”。
國際會議之為“會議”,還有一個明顯好處是它是一項有規則的活動。盡管不少會議是“真主意,假商量”,甚至還有一些會議是暗藏玄機的鴻門宴,但既然是會議,既然要把會議開下去,就不能沒有規則,這規則也不能不符合起碼的文明準則。當代世界通行的國際會議規則,就像當代世界通行的外交禮儀一樣,多半是從歐洲來的,但其中包含的禮貌、節製、平等精神,則是具有跨民族跨文化的普遍基礎的。一個習慣於參加國際會議、習慣於遵守國際會議規則的民族,不大可能是一個完全與現代文明隔絕乃至對抗的民族。
國際會議作為國際會議,又有一些不同於其他會議的特點。一個重要特點是它的多邊性。根據有關會展的國際組織或國際協會的有關定義,國際會議的必要條件之一是至少有三個國家的代表參加會議。“三”雖然僅比“二”多一個一,但已經打破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這條秘密外交的金科玉律。會場上出現了第三方,不僅意味著有可能(當然不一定)實行“少數服從多數”這個現代社會通行的決議和決策的機製,而且意味著必要時可求助於第三者作為“證人”“仲裁”或“斡旋者”。更重要的是,隨國際會議的多邊性而來的這種較高程度的公開性,相當於為會議設置了一個議題過濾裝置,與會代表腦袋裏或口袋裏那些擺不上台麵來的議題,常常用不著其他與會方的抵製,就已經被排除在會議議程之外了。在當今世界,不要說瓜分某個國家的領土,就是瓜分某個地區的勢力範圍,也不大可能堂而皇之地成為某個國際會議的主題。或許有些國際會議的實際目的依舊如此,但它要能獲得民眾和輿論的最低程度接受,必須繞好多彎、打好多馬虎眼才行。
不僅會議的議題,而且針對議題所提出的觀點、對觀點所作的論證,國際會議的公開性也具有過濾作用,至少是限製作用:違反全人類準則的觀點,違反事實或違反邏輯的論證,很少有哪個國家願意**裸地拿到會議上來丟人現眼。比方說,美國政府不願意為減輕大氣汙染承擔相應責任,為避免在成員國會議上成為眾矢之的,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它幹脆退出了京都協定。今年八國峰會期間,布什和布萊爾私下聊天的時候身旁的麥克風沒有關,發現這個情況時他們嚇出了一身冷汗,因為他們私下聊天時說的那些話,很多是他們不願在公開場合說的。
考慮到大眾傳媒的因素,哪怕是雙邊的國際協商或會談,也可能具有國際會議所具有的那種公開性。盡管在雙邊會談中無法實行多數票決製,雙方發生爭執時也不可能有人來作證或斡旋,但隻要會談是通過媒體向公眾開放的,它也就具有了典型的國際會議即多邊國際會議所具有的那種公開性,因而也就有了隨公開性而來的那種過濾議題、約束立場、限製行為的作用。今年早些時候伊朗總統內賈德向美國總統布什下戰書,要就一些國際問題進行聯大公開辯論或電視直播辯論。對一個曆來把公開辯論當做民主政治重要部分的國家的總統來說,這是一個頗為棘手的挑戰。布什拒絕了內賈德的要求,其原因之一,顯然是布什政府國際戰略中包含著不少無法亮相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東西。內賈德的前任哈塔米曾經成功地使聯合國接受了他所提出的把2001年確立為文明對話年的建議;與哈塔米一樣,內賈德同樣看到哲學家所謂“交往理性”在當代國際政治中有著以往所沒有的作用或魅力。根據“交往理性”的觀念,人既然是一種說話的動物,就也是一種講理的動物,是有能力通過語言交往達成合理共識的。要準確理解會議外交在當今世界的意義和作用,交往理性是一個基本的概念。
當然,交往理性真要在國際關係中發揮作用,並不能隻靠在國際會議上進行不同國家代表的獨白串演,不能隻靠借助於麥克風進行的聾子對話,也不能靠電視屏幕上的語言決鬥。上麵所說的會議外交的好處,僅僅是從國際會議的形式著眼的:即使僅有形式而缺乏內容,即使僅僅是麥克風外交甚至聾子的對話,國際會議也有那麽多好處。但說到底,國際會議的好處根本上還在於它的實質內容:它提供了一種渠道或平台,使有關各方有可能就共同關心的議題擺事實,講道理,亮觀點,爭是非。在這個平台上,“理由”麵前人人平等;隻有“理由”的力量,才能真正使人“中心悅而誠服也”。關於什麽樣的“理由”更有說服力,不同利益立場和文化傳統的人們常常會發生意見分歧,但既然能坐在一起開會,就表明各方對如何澄清立場、消除誤解、達成妥協或求同存異,已經有了一些程序上的共識,甚至對什麽樣的程序才算是公正的、合理的,也有了一些未必明言、但心照不宣的共識。有了這些共識,會議外交不僅有可能幫助各方推遲甚至避免武力衝突,而且有可能幫助各方消除誤解、克服偏見、加強合作、增進友誼……
當然,這裏說的隻是“可能”。盡管這種可能常常並不能變成現實,盡管談論這種可能常常還會被嘲笑為空想甚至幼稚,但在我們這個高度全球化、高度科技化的時代,在這個全球各國麵臨同樣一些事關人類前途命運的全球性問題的時代,除了這種可能,除了努力把這種可能變成現實,我們大概還找不出更好的理由讓自己相信人類是有未來的,更不用說相信人類是有美好未來的。從1945年在舊金山召開的聯合國製憲會議,到1992年在裏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從1955年的萬隆會議,到不久前結束的中非首腦會議,許多曆史事實都表明,上述可能是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變成現實的,國際會議是可以成為這種可能性的實現途徑的,而篤信“與人為善”“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中國人,則是可以在會議外交中發揮重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