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士兵突擊》中士兵許三多的一句車軲轆話說起。

引起無數觀眾、尤其是青年觀眾強烈反響的電視連續劇《士兵突擊》的主人公許三多有一句名言:“活著要做有意義的事,做有意義的事就是要好好活”。

許多人聽了這車軲轆的話笑起來了,但也有許多人覺得這句話背後好像很有道理。到底怎麽回事?

其實,這兩種反應都有道理。車軲轆的話,通常被認為是沒有什麽信息量的話。因為這裏存在著一個循環定義或循環論證。有一則酸奶的廣告,說這款酸奶的味道像“初戀”一樣。小孩子不懂初戀是什麽,問媽媽:那麽“初戀”的味道是什麽呀?媽媽隻好說:“初戀的味道像酸奶。”從甲到乙,又從乙回到甲,繞來繞去沒有產生任何新的信息。類似的循環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邏輯錯誤。

但實際上,在生活中有些循環非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至關重要的。

2.邏輯循環不一定是邏輯錯誤。

最重要的一種循環,發生在我們的語言交往中。當我們每聽懂一句話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可以說在與一種循環打交道了。我們通常都用句子來表達自己的意思,而句子是由單詞所構成的。句子由單詞構成,因此先得理解單詞的意義才能理解句子的意義。比方說《三字經》的第一句是:“人之初,性本善。”要懂得這句話的含義,我們先得懂得句子中包括的這六個字的各自含義。但我們知道,一個單詞往往有不同的含義;理解漢字在特定語境中的含義,尤其需要與語境結合起來。比方說,“人之初,性本善”中的“性”不是“性別”的“性”,其中的“本”也不是“書本”的“本”。所以,這裏有一個循環:要理解整個句子的含義,先要理解句子中單詞的含義,而要理解句子中單詞的含義,又要理解整個句子的含義。這個循環是一個無限循環,是一個無休止的繞來繞去。如果說這種循環或“繞”是一個邏輯錯誤的話,那我們的全部語言交流活動和理解活動就是建立在邏輯錯誤的基礎上了。

3.貌似邏輯循環的東西背後可能有重要的東西。

這樣的循環之所以不是一個簡單的邏輯錯誤,關鍵在於這種循環的發生實際上是有一個背景的,是有背景知識作為支撐的。

比方說,對於那小孩子來說,當他在酸奶的味道與初戀的味道之間繞來繞去的時候,他事先已經有了對酸奶味道的親身體驗,知道那是“酸酸甜甜”的。但小孩子不知道初戀的味道是什麽,所以他隻能從酸奶的味道出發猜測“初戀的味道”,而無法從初戀的味道聯想到酸奶的味道,但那則廣告的本意,則恰恰是要通過喚起消費者對初戀的那種感覺,來加強對於那款酸奶的好感。這則酸奶廣告之所以並不是一個簡單的邏輯錯誤,就因為有著消費者的體驗作為背景。

同樣,當我們聽懂一句話的時候,我們並不僅僅在與這句話打交道,也不僅僅在與這句話的整體和部分之間的關係打交道,而同時也在與我們的背景知識打交道,在與我們關於這句話之外的許多東西打交道。我們並不簡單地是依靠單詞的意義來理解句子的意義,也不簡單地是依靠句子的意義來理解單詞的意義,而是在一個知識背景下理解句子的整體及其各個部分的意義,這個知識背景包括與這個句子以及構成這個句子的單詞有關的許多其他知識。這些背景性的知識,不管是有關語言用法的知識,還是有關社會事實的知識,或者有關文化價值的知識,通常並沒有在我們眼前清晰地呈現。背景知識之所以為背景知識,正是因為我們雖然擁有著這種知識,卻常常並沒有對之有清晰的意識,更沒有對它們之間的關係有清晰的意識。但恰恰是因為有了這些背景知識,“人之初,性本善”這個句子的整體的含義和句子的部分的含義之間的循環,並沒有讓我們陷於一種無休止繞來繞去的邏輯困境,相反卻實現了我們對一個重要文本的理解。

4.哲學的任務是澄清理解活動的背景知識。

其實,不僅句子和構成句子的部分之間有這種循環關係,我們作為理解者和我們所要理解的文化、社會乃至世界,都有這種循環關係。我們自己身處文化之中、身處社會之中、身處世界之中,是其中的組成部分,因此我們每個人與我們所要理解的文化、社會乃至世界,也有一個部分與整體之間的所謂“解釋學循環”。我們要獲得對文化、社會和世界的理解,也是要處理好這種循環。比方說,要理解世界的意義,就得理解我這個理解者的生活的意義;而反過來說,要理解我這個理解者的生活的意義,又離不開我生活於其中的世界的意義。要處理好這種循環,我們也要設法運用在這種循環背後起作用的背景知識,比如我們所具備的文化傳統,我們所運用的社會規範,我們所掌握的世界知識,尤其是我們自己的包括著種種複雜內容的人生經曆。

哲學的一個重要任務,甚至可以說是哲學的最重要任務,就是設法澄清我們已經擁有的但往往並不自覺的那些背景知識,那些使我們正確地參與著種種循環的背景知識,那些使我們有能力作一些被認為“正常的”、甚至“明智的”判斷和選擇的背景知識,包括我們往往不經意地使用著的範疇、不自覺地運用著的標準、不清晰地表達著的價值,等等。

5.到底什麽是理解活動所要把握的意義。

那麽,到底什麽是“意義”的意義呢?剛才講的內容,已經涉及了這個問題,但主要是從如何理解意義的角度來說的,比方說如何理解酸奶的味道,如何理解“人之初,性本善”的內容。我們說了,要進行這樣的理解,我們必須以恰當的方式與一係列循環打交道。現在我們的問題是:我們所要理解的這種東西,這種被稱為“意義”的東西,它本身到底是什麽東西?

在某種程度上,問到底什麽是“有意義”,什麽是“意義”的意義,就像問什麽是“走路”一樣,是問一件人人本來都知道,但一問卻發現並不那麽知道的東西。我們都知道什麽是“走路”,但要回答到底什麽是“走路”,要對“走路”下一個定義,就不是太有把握了。但是,不知道“走路”的確切含義的人,照樣會走路,也照樣會用“走路”這個語詞。同樣,不知道“意義”的意義的人,照樣會過有意義的生活,也照樣會用“意義”這個語詞。

那麽,有沒有必要對“意義”這個語詞進行研究呢?

6.“意義”的意義之所以有必要研究。

對一個平時經常使用的語詞,至少在三種情況下需要深入研究。

第一,如果這個語詞要用來做具體的事情,這個語詞就要精確一些。比方說,“走路”這個語詞在界定“競走”的含義,在區別競走運動員是否犯規的時候,就要作出確切的界定。我們知道,根據有關規則,競走與跑的根本區別在於,走步時兩腳必須與地麵輪換接觸,不能像跑步的時候那樣有騰空階段。

第二,如果這個語詞不僅用來做事情——用來描述事實,用來規範動作,等等,而且人們對它有許多種不同的用法,為了避免誤解,就要好好研究。“走路”這個詞比較簡單,但“進步”這個詞就比較複雜了,有空間位置意義上的“進步”,有個人成長意義上的“進步”,也有社會發展意義上的“進步”,等等,於是我們就要仔細研究,“進步”這個詞到底是什麽意思?

第三,即使大家對這個詞的抽象理解是相同的,但對它的具體含義是什麽有分歧,也需要進行研究。比方說,假如我們說的是社會發展意義上的“進步”,即“社會進步”,那麽,到底什麽是社會進步呢?是指生產力更強大,還是指人際更和諧,還是指文化更繁榮,等等。

在上述三種情況中,“意義”這個詞之所以值得研究,不是因為我們要用這個詞來做具體的事情,比方說製定測量某件事情的“意義”的指標(或許有人想這麽做,但這種想法要落實起來比較困難),而是因為我們要用這個詞來表達我們對某件事的評價(說某某事情是“有意義”的),而這個詞有多種用法(有句子的“意義”,語詞的“意義”,活動的“意義”,生活的“意義”,等等)。即使對其中的一種用法,對它的具體的含義也有不同的理解。假如我們說的“意義”都是指生活的意義,而不是指句子的意義或語詞的意義,我們仍然可能對什麽是“生活的意義”產生分歧。

7.哲學對回答意義問題所能提供的幫助。

本文開頭的那句話,表達了士兵許三多對生活的意義的理解;對這個問題,《士兵突擊》中的其他官兵各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不僅許三多,而且我們每個人,包括各門學科的專家,也包括哲學家在內,都會思考生活的意義。哲學家也有七情六欲,也要衣食住行,因此也會不僅作為一個專家,而且作為一個普通人,思考生活的意義。

與普通人相比,與其他專業的專家相比,哲學家作為哲學家思考生活意義的問題有一些特點。哲學的特點是反思;它不僅思考,而且對思考進行思考。生活的意義是思考的對象,哲學家和他人一樣思考生活的意義,但他進而還思考人們在思考生活意義的時候所預設的前提,所運用的概念和範疇,所出發的角度,所遵守的規範,等等。一個好的哲學家,不一定是一個對自己的生活意義本身思考得很好的人,但必須是一個對人們用來思考生活意義的時候所使用的概念、範疇、角度和規範作深入、係統、獨創並且言之成理的研究的人。

比方說,哲學家會把人生的問題分為人和自然的關係問題(物我關係)、人和他人的關係問題(人我關係)、人和自己的關係問題(吾我關係),在這些關係中考察生活的意義問題。意義問題首先是關於人和自己的關係問題,是問自己:我是誰?我是從哪裏來的?我要成為什麽樣的人?我的生活還缺了什麽?我最在乎的是什麽?在回答這些問題的時候,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我們生活於其中的自然世界和社會世界,要涉及物我關係、人我關係,以及人與文化的關係。文化可以說介於人和物之間:文化是我們享受、欣賞、閱讀、思考、評價等的對象,但這個對象並不是自然存在的,而是人類創造的。細分之下,生活的意義又與不同類型的文化相關聯,與器物文化、製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相關聯,與我們的衣食住行有關,與社會的法規章程有關,與精神活動及其產物有關。

這段話裏用了不少範疇,作了不少範疇區分。對範疇的推敲,對範疇之間關係的琢磨,是典型的哲學性質的工作。

8.生活有沒有意義。

下麵我嚐試對什麽是“意義”的意義的問題作比較展開的回答。我這裏的“意義”不是指語詞的意義,文本的意義,活動的意義等,而是指人生的意義,或者說人的生命和生活的意義。當我們說“生活有意義”的時候,我們覺得生活是重要的,是有價值的,是值得過的,是值得細細品味、認真解讀的。這些含義,就是“生活的意義”的意義。

作這樣理解的話,生活意義的問題其實包括了兩個方麵:生活有沒有意義?如果生活是有意義的,它有什麽樣的意義?

對“生活有沒有意義”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生活當然是有意義的。因為即便我回答“生活是沒有意義的”,隻要我自己覺得這句話不是廢話,而是有意義的,那麽,說這句話的這個人,也就是我自己,其生活至少就此而言,至少在說出了“生活是沒有意義的”這句有意義的話這一點上,是有意義的。在某種程度上,“生活是沒有意義的”這句話是一個自相矛盾:如果這句話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可以不去管它;如果這句話是有意義的,那麽至少就這句話是有意義的而言,生活就不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對“生活有沒有意義”的問題進行思考的那個人的生活,是對這個問題的任何回答的前提;而對這個問題的任何回答——包括說“生活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是有意義的話,那麽,作出這個回答的那個人的生活就也是有意義的。一個會在“生活有沒有意義”這麽一個重大問題上進行思考的人,一個會對這麽重要的問題作出自己回答的人,哪怕這個回答是一個否定回答,這個人的生活不會是沒有意義的。

9.生活到底有什麽意義。

生活的意義問題的第二個方麵是:生活到底有什麽意義。對這個問題,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在這方麵,哲學家並沒有什麽特權。自上而下地頒布或者傳達生活意義,曾經是宗教的使命,也是一些傳統哲學體係想做的事情。但在現代社會,對生活於多層社會、多元文化和多邊世界中的人們來說,任何理論都隻能提出建議,而很難提出命令或提出絕對權威、不容置疑的解釋。前麵說過,生活意義的問題首先涉及的是吾我關係,也就是人和自己的關係問題,涉及“我是誰”“我希望我是誰”這樣的問題。我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對生活意義有獨一無二的回答。造成我們的獨一無二性的不僅有遺傳性狀,而且有家庭環境,社會遭遇,個體經曆,等等。所有這些因素都極其複雜,不可能完全一樣。

但即使這樣,哲學家在人們思考生活意義問題的時候,也可以提供一些幫助,甚至提供一些“專家意見”。哲學家的“專家意見”並不像醫生、律師或會計師的“專家意見”;在醫學問題或法律問題、財務問題上,專家意見無疑高於非專家意見的。但在人生意義的問題上,我們通常並不認為有哪個專家的意見和建議對自己來說有那麽高的準確性和權威性。但是,哲學會告訴你,你如果要比較係統比較深入地思考生活意義問題的話,可以從哪些角度思考,可以運用哪些概念去思考,可以參考哲學史上、思想史上的哪些觀點,等等。尤其是,對於什麽是“(生活的)‘意義’的意義”這個有關生活問題的“元問題”,哲學可以幫助我們思考一些基礎性的問題。比方說,我們的生活意義是我們進入生活的時候被現成地給予的東西,還是由我們自己賦予生活的東西?生活意義是相對的還是絕對的?生活意義是工具性的還是內在性的?生活意義是理論性的還是實踐性的?……

下麵我們對這些問題依次作一些討論。

10.生活意義是給定的還是賦予的。

有人說,生活本沒有意義,生活的意義是人們賦予的。這話有點道理。人生是一個過程,包括過去、現在和未來三個階段。在物理世界中,過去發生的事件是現在發生的事件的原因,現在發生的事件是未來發生的事件的原因。但在人的世界中,我們每個人,每個人此刻生活著的人們,顧名思義當然都首先生活在當下、生活在現在。但“現在”的特點是,一當我們用“現在”這個概念來描述它,它就成了一個已經過去的對象,就已經進入了“過去”。從這個意義上說,先有“現在”,才有“過去”;“現在”成了“過去”的前提。另一方麵,對於“現在”來說,“未來”還未來到,但人隻有先生活在“現在”,才可能奔向“未來”。從這個意義上說,“現在”也構成了“未來”的前提。

這些說法可能都太玄了一些。這些說法的實際意思是:活著的人們,顧名思義都是處於“現在時”的人們,而人們生活著,同時也理解著,“有理解地生活”可以說就是人的生活與動物的生活的根本區別。當然,“理解”的程度有千差萬別,但任何對自己生活的“理解”,都包括著對過去生活的回憶,對未來生活的展望。盡管回憶的內容是過去,展望的內容是未來,這“回憶”和“展望”本身卻都是發生在當下的活動。因此,不管是認為生活本身產生意義,還是認為對生活的理解產生意義,我們都可以說生活的意義都是由生活著的主體即人所賦予的。

但既然說生活的意義是由生活著的人們所賦予的,就不能說生活本身沒有意義。再說一遍,“有理解地生活”可以說就是人的生活與動物的生活的根本區別,“理解”本來就是生活的一個方麵。所以,即使是對於主張對生活的理解而不是生活的本身產生意義的人,也應該承認生活本來就是有意義的。

11.生活意義是相對的還是絕對的。

有人說,生活的意義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這話也有點道理。打一個比方,假如有三個建築工人在砌牆,你問他們在幹什麽,就可能得到三種回答。問第一個人“你在幹什麽?”他回答說:“我在砌牆。”問第二個工人“你在幹什麽?”他回答說:“我在造房子。”問第三個工人“你在幹什麽?”他回答說:“我在建設我們的城市。”三個人做著同樣的事情,但對所做的事情有不同的理解,因為他們把所做的事情放在不同的參照係中,因而從中讀出不同的意義來。從這個意義上說,生活的意義確實是相對的。

但盡管三位工人理解自己工作的參照係不同,這三個參照係還是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都是從不同角度對人之為人的活動進行的描述。砌牆、造房子、建設自己的城市,都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動。馬克思說過,最蹩腳的建築師也比最靈巧的蜜蜂高明,因為建築師作為一個人,作為一個勞動的主體,他在現實中造成一幢房子之前,先已經在頭腦中,在觀念中把這幢房子建好了。換句話說,他把他自己的活動當做一個實現他自覺形成的理想的實現過程。理想可大可小,有遠有近,但理想之所以為理想,都包含著知識、需要和想象這些要素。講到知識就要涉及真假之辨,講到需要就要涉及善惡之別,講到想象就要涉及美醜之分。所以,真正意義上的人類生活,都或多或少地包括求真、明善和審美的成分。從這個意義上說,生活的意義又是絕對的。

說生活意義有絕對的一麵,還可以作另一種說明。生活的意義與對生活意義的理解密切相關。離開了對生活意義的理解,生活意義就是一句空話。前麵說過,對生活的意義理解本身就是生活的組成部分,甚至是人之為人的最根本的組成部分。因此,隻有那些使得理解活動成為可能,或者說隻有那些維護、至少是不破壞理解的根本條件的生活,才是有意義的。理解的前提是人有生命,不僅有生命,而且有理解力,這進一步意味著不僅有形成理解力的條件,而且有運用理解力的條件。承認這些前提,就意味著尊重每個人的生命,珍視人類文明的成果,維護人與人之間的自由平等交往的條件,等等。

12.生活意義的工具性與內在性。

剛才把人類生活理解為一種有目的的活動,並且說生活的意義很大程度上就是有生活所要實現的目的所確定的。於是有高中朋友就產生這樣的困惑:我們今天辛苦學習、複習,目的是為了考上大學。一旦考上大學,我們今天所做的事情就不再有意義了。為了這麽短暫的意義,我們今天如此辛苦值得嗎?

確實,“手段”和“目的”是我們在思考人生問題時候最經常用到的一對概念。我們在考慮意義問題的時候,也確實常常談論一件事情的“工具意義”或“內在意義”。說一件事情有“工具意義”,就是說它本身沒有什麽意義,隻是相對於它所要實現的那個目的而言才是有意義的。辛苦學習為了考上大學,辛苦學習這件事情的意義就是相對於考上大學這個目的而言的工具性的意義,而不具有內在意義。

那麽考上大學的意義是什麽呢?相對於“辛苦學習”來說,“考上大學”是目的,但考上大學,就好像當初大家考上重點中學一樣,也隻是人生的一個階段,也隻是達到下一步目的的一個手段,比方說是實現“找到一份好工作”這個目的手段,因此也隻具有工具價值,而沒有內在價值。

不難想象,對“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我們同樣可以說它隻是用來實現進一步目的的手段,也隻具有工具價值而沒有內在價值,等等。

說到底,我們會說,我們要追求的是一種好的生活。高中學習,考上大學,找到工作,賺取高薪,等等,都是為了過一種好的生活。好的生活才是真正具有內在意義的東西,其他東西都隻是實現這個目的的手段,都不具有內在意義。

但到底什麽是好的生活呢?到了人生的哪一刻,我們才有理由說:“這就是好的生活”呢?如果把事業成功甚至發財致富作為一種好的生活的標誌的話,最有可能的是,當我們說“這就是好的生活”的時候,我們已經垂垂老矣。錢確實掙了不少,但很大程度上那隻是遺囑上的幾個阿拉伯數字而已。

實際上,當我們要對“好的生活”下一個定義的時候,我們不僅會包括事業成功、物質富裕這樣的內容,我們也會包括其他許許多多內容,其中多半會包括兩條,那就是經曆豐富、品質優秀。如果“經曆豐富”可以作為好的生活的內在成分的話,那麽,我們為考上大學而度過的高中歲月,為找到如意工作而度過的大學生涯等,就不僅僅因為它們所通往的目的而有意義,而也因為其自身而有意義,因為正是它們構成了豐富的人生經曆的組成部分,它們被包括在“好的生活”這個概念的定義之中,因此與“好的生活”具有一種“概念關係”(如德國哲學家喜歡說的那樣)。同樣,如果“品質優秀”可以作為好的生活的內在成分的話,那麽我們的豐富經曆中的那些艱難困苦、挫折失敗,也具有了正麵的意義:如果沒有艱難困苦、挫折失敗,那麽,勇敢、堅強、吃苦耐勞、見義勇為等優秀品質,至少是無從表現的,很可能是根本就無法形成的。

其實,我們每個人的“自我”都是由我們過去的經曆所構成的,我們的經曆並不因為它們已被“經曆”而消失得無影無蹤。恰恰相反,昨日之我已經沉澱下來,已經成為今日之我的內在成分。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對自己的生活的任何部分,都不能像對一個物理對象那樣,看做是隻有工具價值而沒有內在價值的東西。

13.生活意義問題的理論性與實踐性。

討論生活意義的問題,運用概念範疇是非常重要的;除了上麵提到的那些範疇,我們所熟悉的另外一些範疇,比如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必然與偶然、必然與自由,理由與原因等,也非常重要。但這裏我想要強調的是,生活意義的問題不是單純的理論問題,而首先是一個實踐問題;它不僅需要理論的解答,而且需要實踐的解答。

比方說,假如一個人隻是坐在那裏思考“生活的意義”,卻不從事實際工作,不去設定和追求任何實際目標,不去了解社會、結交朋友、破解難題、實現理想,他可能恰恰忽視了體驗生活意義的一些重要途徑,因而妨礙了對生活意義的問題作出恰當回答。

又比方說,假如一個社會中的人們頻繁地提出“生活有意義嗎”或“生活有什麽意義”這樣的問題,我們或許不能隻問人們的意識狀態和認識水平出了什麽問題,而更要問客觀的社會狀況出了什麽問題,進而考慮如何通過對客觀社會狀況的改造來解決問題。

一般來說,社會從傳統進入現代,就容易使人的生活意義問題成為一個問題。在傳統社會中,有關生活意義的問題即使提出,也有“標準答案”或權威回答,就此而言它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問題。但到了現代社會,任何答案,包括曆來被當做權威的答案,都要在理性的法庭上接受審問。任何個人的成長過程,都是對社會的價值規範和意義係統的內化的過程。在一個失去了神聖的(宗教—形而上學的)意義框架的社會裏,個人的生活意義問題與個人所處的社會環境的關係更加值得我們關注。大體來說,在一個合理的健全的社會中成長起來的個人,有比較明確的合理的參照係來確定自己的生活意義;而在一個不合理的、病態的社會中,在一個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尖銳對立的社會中,在一個隻可能在利己主義和自我犧牲之間進行選擇的社會中,就比較容易出現價值缺失和意義迷惘的情況。

簡而言之,如果社會環境讓其中的個人覺得自己的生活被殘酷地撕毀、自己的生活意義被無情地否定,他就會覺得自己的遭遇全無道理,自己生活於其中的這個世界荒謬至極。中國有古話說“艱難困苦玉汝於成”。但有的時候,人們麵臨的是根本上摧毀人性的邪惡力量,在這種力量麵前,連“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也無法做到。小說《蘇菲的選擇》中的女主人麵臨的就是這樣一種處境:納粹讓她在兩個孩子之間進行選擇,選擇哪個被殺死,哪個被留下。麵臨這樣的問題,蘇菲不可能找到任何有意義的答案;任何一個不再相信有一個上帝或上帝的替身來提供意義、裁決善惡的現代人,也無法對之給出一個理論詮釋。現實生活有時候就是如此沉重、如此荒謬。

但是,正如馬克思所說,“凡是把理論引向神秘主義的神秘東西,都能在人的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決”。解決蘇菲麵臨的荒謬問題,關鍵在於改造社會,改造使這種荒謬問題成為可能的那個荒謬社會。這裏也存在著本文最初所說的一種“循環”:消除個人生活的荒誕感要求消除社會環境的荒謬性,而對社會環境的改造反過來又要求對生活於其中的個人的改造:“環境是由人來改變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馬克思語)為了走出這個循環,或者確切地說,為了恰當地進入這個循環,馬克思寫道:“環境的改變和人的活動或自我改變的一致,隻能被看做是並合理地理解為革命的實踐。”

按照本文一開始的觀點,環境和個人之間的“循環”或“繞來繞去”要有意義的話,就必須發生在“革命的實踐”的背景之下。這種“實踐”之為“革命”的,不一定非驚天動地、改天換地不可;日常生活實踐同樣是個人修養和社會改善的重要途徑,甚至是更重要途徑。哲學的作用,理論的任務,就是去詮釋這個背景,解讀“革命的實踐”的目標、前提和動力,並努力使這種詮釋和解讀成為實踐的內在要素,使我們的實踐更加自覺,更加自願,也更加自如。隻有在這種實踐的背景下,我們的社會環境才會更加合理,我們的個人生活才會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