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7月,第四軍醫大學空軍醫學係三年級學員、共產黨員張華,為搶救一位暈倒在糞池裏的69歲的老農民,而獻出了自己24歲的生命。圍繞張華救老農“值不值”的問題,人們提出了各種各樣觀點,《文匯報》為此組織了將近三個月的專題討論。26年之後,我們怎麽看待這件事情?2008年12月23日,受上海人民廣播電台著名主播秦暢邀請,本人有幸與當時以《文匯報》評論員身份具體組織這場討論的吳興人先生一起,在秦暢主持的《市民與社會》節目中與聽眾一起進行討論。下麵把我在討論中提出的觀點,以及受討論影響而產生的一些想法,作一個集中表述。
1.在思考張華救人是否“值得”的時候有些人不從道德角度出發,而從經濟角度出發,這與過去30年我國市場導向的經濟改革有很大關係。
對張華救人的不同意見,表明同一個事件,既可以從道德角度看,看它是否符合道德規範、體現道德價值,也可以從經濟的角度來看,把它看做是一個經濟行為、交易行為。認為張華作為年輕大學生救老農“不值得”,可能是從經濟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的結果。在當時即1982年,市場經濟改革已經慢慢開始,當時叫“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從那時以來,整個改革開放當中,經濟的重要性和正當性都大大突出,所以經濟和道德的關係就特別重要。有關張華救人的討論,固然涉及個人與集體的關係這樣的問題,但更具有時代意義的,是經濟與道德的關係問題。在過去的30年中,從經濟的角度進行評價,經濟價值在評價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是一個明顯事實。價值當然不僅僅是經濟概念;“價值”也是一個道德概念、價值論的概念,但在日常生活中,它更多的是作為一個經濟概念使用的。
2.在思考張華救人是否“合理”的時候,還可以分別從目的和手段兩個角度進行考察。
對張華行為的不同看法,還與這樣一個情況有關:同一個行為可以分別從目的和手段兩個角度進行評價。有聽眾提出張華作為一個大三的醫學院學生,不應該不知道沼氣對生命的威脅,不應該在沒有防護的情況下救人。那是把眼光集中於張華救人行為的手段,說這種手段不合理。這位聽眾其實並沒有否定張華救人的動機和目的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大部分聽眾像26年前的大多數參與討論的人一樣讚揚張華救人的崇高品質,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從事後分析的角度來說——都肯定張華當時所采取的救人方式。同一個對象可以從不同角度去看待,這些角度並不相互矛盾,而各有其合理性。但重要的是,當我們從一個角度看問題的時候,不要因此而否定其他角度的合理性,最好是把這些角度綜合起來。
3.時隔多年,多數人們仍然肯定張華的行為,但所提供的理由有一些重要區別。
在節目直播的時候,打進電話來的多數聽眾都充分肯定張華的英雄行為。時隔26年以後,大多數聽眾仍然充分肯定張華的行為,這是很讓人欣慰的。但在論證張華救人行為的正當性的時候,有兩個特點值得關注。
第一,在肯定共產主義道德的作用的同時,不少聽眾提到“尊重生命”“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以人為本”。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在張華事跡26年以後,在許多人那裏共產主義精神仍然是舍己救人的主要依據。但應該承認,現在的社會生活和價值觀念的多樣性程度比20世紀80年代初期要高得多。奔向汶川特大地震災區的那麽多誌願者,有共產黨員,但大量的不是共產黨員;不管是否共產黨員,他們都義無反顧地冒著餘震的危險奔赴災區,目的都是為了“拯救生命”。傳媒在報道汶川大地震期間中學老師譚千秋死死守護四位學生的事跡的時候,也沒有附加太多的政治色彩、提出太多的政治理由。在抗震救災動人事跡的宣傳報道中,以人為本、尊重生命是最普遍的理由,不同價值觀的人們在這兩點上達成了高度共識,而我們的主流媒體也理直氣壯地肯定這個共識。這是改革開放在價值領域帶來的一個可喜變化。
第二,一位姓張的聽眾在電話中說,建議我們去了解一下張華的家屬目前的情況,假如他們需要幫助的話,我們一起為他們做一些事情。這使我很感動,也使我很自豪。改革開放30年,我們國家各方麵取得重大進步,其中也包括價值觀領域。我不讚成對當前我國的價值觀狀況作太灰淡的描繪。聽眾張先生的來電很典型地表現了當代中國社會的這樣一個現象:許多人在讚揚英雄人物、道德楷模的時候,並不是僅僅作為一個評論者、旁觀者,不僅僅從理論上抽象地談,而是把自己也放進去,把自己的行動也放進去,願意為英雄人物及其親人做一些事情,默默無聞地做一些事情,不要宣傳,不要政治的理由,不要任何大的理由,隻希望默默無聞地為別人做一些好事。有一個報道,說一個單位的員工為災區捐款的時候,許多人都署名“譚千秋”。這是一個特別感人、也特別可喜的現象。道德問題不僅僅是理論問題;它首先是一個實踐問題。如果我們大家都像聽眾張先生那樣,像默默無聞地為需要幫助的人們而工作著、奉獻著的無數誌願者那樣,在思考道德問題的時候把自己放進去,把自己的行動放進去;如果我們的領導幹部,知識分子,所謂“精英”,都能夠盡自己的力量來實踐自己聲稱是信奉的價值,我們的社會就一定會更有道德、更符合人性。
4.對張華救人行為的評價,涉及我們如何看待“理性”和“本能”在道德中的作用。
在直播節目中,多數聽眾都不讚成說張華是在思考了什麽理想和原則以後才決定救人的,而認為張華根本就來不及思考,是憑著本能就跳下糞池救那位老農的。在26年前的討論中,這樣的觀點很少,較多的則是說張華的行為與他刻苦學習理論、懷抱崇高理想之間的關係。我比較讚同多數聽眾的觀點,即張華在跳下糞池前,未必會有時間來思考他的救人行動與理論和理想之間的關係。但我不讚同因此就說讓張華舍身救人是一種本能行為。如果一定要用“本能”這個詞,它也是一種高級本能,是把某種人生價值和社會規範內化到人格結構中去的結果。關鍵時刻作出的瞬間反應,比冷靜思考後作出的選擇,更能說明一個人的人格和素質。
說張華很可能是不假思索地決定救人,並不是說我們在理解張華事跡的時候,要把“理性”排除掉。讓張華不假思索地決定救人的那種“本能”,是平時的個人修養和社會培育的結果,而無論從個人自身的個人修養來說,還是從個人所在的集體對他進行的社會培育而言,理性都發揮了重要作用。理性在個人修養中的作用,也就是對道德規範的學習、對道德問題的思考和對道德情境的理性分析對個人修養的作用。在社會培育中,理性起的作用表現為社會的引領者和管理者對道德與涉及道德的種種因素進行理性分析,比方說分析道德與功利之間的關係,並根據這種分析來設計有利於個人道德修養的社會環境。
5.道德培育的關鍵,是要有一個不總是讓老實人吃虧的社會環境。
正如有聽眾所說的那樣,用利害盤算來看待張華的舍己救人,是不正確的。一個真正的道德行為,是超越功利考慮的。這點我很認同。但是,從社會的角度來說,而不是從行為者自身來說,我們不能讓老實人總是吃虧,也不能讓不老實人總是占便宜。老實人之所以為老實人,就是他並不是老想不吃虧,老想占便宜。但是,從社會的角度來說,要盡量有一個不讓老實人吃虧的社會環境。
從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看,總是讓老實人吃虧、讓不老實人占便宜的社會,是個人與集體對立、自我與他人對立的社會。這種社會之所以要不得,是如馬克思早期所說的,這種社會中的人們總要在“利己主義”與“自我犧牲”之間進行非此即彼的選擇。“利己主義”和“自我犧牲”這兩個方麵都是不好的;在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尖銳對立,自我利益與他人利益尖銳對立的情況下,你如果不想自我犧牲,你就隻好選擇利己主義;你如果不想選擇利己主義,你就隻好選擇自我犧牲。這是倫理學上所說的“道德兩難”的一種形式,就是兩種你都不想要的東西,你卻非得選擇其中之一不可。倫理學上另一種“道德兩難”,是兩種你都想要的東西,但你要了這個,就必須放棄那個;你要了那個,就隻能放棄這個,典型例子是忠孝未必兩全,“真”“善”未必一致,說“真話”未必是說“對話”,等等。
在現實社會裏,這些道德兩難如果要全然回避,是不大可能的。但一個人如果在生活中經常碰到這種兩難,一個環境如果讓人們處處為難,這個環境就一定是出了什麽問題。在這樣的環境中,英雄人物會作出舍生取義、殺身成仁、舍己救人、大公無私等選擇。對英雄人物我們當然要熱情謳歌、努力學習,“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但在讚揚英雄人物的同時,我們不能對讓英雄人物經受這種考驗的環境,作簡單的、盲目的肯定。張華為救老農獻出了年輕的生命,這本身是一件讓人痛心的事情。以前常有一種奇怪的思維,以為盡管出了一個大災難,但隻要出了一個或一批英雄人物,它就成了一件大好事,就有理由興高采烈,歡欣鼓舞。關鍵時刻會有英雄人物湧現出來,這固然是我們這個社會值得自豪的事情,但如果一個社會普遍地要求人們作自我犧牲,那隻能說明這個社會並不是馬克思所說的那種“真實集體”。“真實集體”並不是那種讓人們經常要在利己主義和自我犧牲之間進行選擇的集體,不是那種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相衝突、自我利益與他人利益相衝突的社會。恰恰相反,真實集體是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自我利益與他人利益根本一致的社會。它非但不是反對個人的,反而是個人全麵而自由的發展的條件。
6.創造這樣一個環境人人有責,領導幹部和主管部門尤其責任重大。
當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之間,自我利益與他人利益之間,不可能一點矛盾也沒有。如果一點矛盾也沒有,道德品質也就無從顯現,從而也無從培育,至少是缺少了道德成長的一個重要條件。但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對每個社會成員來說,尤其對設計製度、創造環境、營造輿論、實施獎懲的領導幹部、主管部門等來說,我們要努力創造一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社會環境,隻有在這樣的環境中,道德規範才比較容易作為一種合乎人性而不是反對人性的規範,而在社會成員(尤其是社會的年輕成員)的人格結構中內在化。
道德規範起作用有三個途徑,分別可以比喻為通過人的手腳、頭腦、心靈。通過“手腳”是指通過法律:法律強製地約束人們的手腳,你違反了就要受罰。通過“頭腦”是指通過理性:人們頭腦清醒的時候覺得應該照著道德規範去做,頭腦糊塗的時候就不照著做了。通過“心靈”也就是通過前麵所說的“本能”,這種本能實際上是內化了的社會規範、道德規範,它使人在不那麽複雜的情況下能夠不通過理性的判斷和推理,就去做好事。假如有兩種環境,一個環境是老實人總是吃虧的,一個環境是老實人不經常吃虧的,相比之下,後一種環境更能促成道德規範的內化,更能在人們心中植入前麵所說那種道德“本能”,那種在張華舍身救人那一刻發揮作用的心靈火花。這裏的“心”,應該就是孔夫子說“從心所欲不逾矩”的時候所說的那顆“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