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條件句的真假
標題上的這句話出自正在參加“香港小姐”評選決賽的一位選手之口,她不是精神病人。她麵對電視鏡頭,侃侃而談,還贏得台下觀眾滿堂彩!這是生活中的一幕,還是小說中的虛構?還是先從阿凡提的故事說起。
阿凡提開了個小染坊,巴依想刁難他。有一天,巴依來染布,對阿凡提說:“我要染的顏色普通極了,它不是紅的,不是藍的,不是黑的,又不是白的,不是綠的,不是黃的,也不是青的……你明白了嗎?”
阿凡提說:“明白了,明白了,我一定照你的意思染,你就到那一天來取吧!那一天不是星期一,不是星期二,不是星期三和星期四,又不是星期五和星期六,連星期天也不是。我的巴依,如果那一天到了,你就來取吧!”
巴依給阿凡提確實出了個難題,他自以為得計,卻沒想到那麽快就失效了。巴依所要的顏色說是普通,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是不曾有的,事實上阿凡提也很難染出這種顏色來,更何況巴依的話裏隱含的意思是,他要的這種普通顏色不僅事實上具有的各種顏色都不是,連邏輯上假想的顏色也在排除之列。難題之難,難在根本不可能!
可是這樣一個難題一到阿凡提手裏,就迎刃而解了。解決的辦法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阿凡提沒有去正麵反擊,而是滿口答應,“一定照你的意思染”,來個欲擒故縱。接著就仿照巴依說話的方式,也提出一個要求。這個要求看起來數量上有所不同,巴依是要染無數顏色之外的一種顏色,而阿凡提選擇的卻是有限的一個星期七個日子之外的一天。巴依的要求根本無法實現,阿凡提的要求也不可能滿足。由於阿凡提滿口答應了巴依的要求,並在此基礎上提出自己的要求,換句話說,後一個要求是以前一個要求為依據,為前提的,因此,首先提出無理要求的巴依也沒有理由質難阿凡提。由於阿凡提所要求的那一天永遠不會到來,巴依所要的那種顏色也永遠不會出現。阿凡提就是這樣極其巧妙地“滿足”了巴依的願望。
有人說,阿凡提的戰法極其高明,他采用的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辦法,這樣說,誠然是對的。但是,這種方法的邏輯依據又是什麽呢?
我們可以把阿凡提的答話看成是一個假設句:假定有你說的那種顏色的話,那麽也一定會有我要求的那樣一天。
這個假設句的意思是,假定發生某一件事情,然後得出結論說,另一件事也存在著。我們知道,假設句的邏輯結構是邏輯蘊涵,也就是說,這個假設句的邏輯結構是充分條件假言判斷。我們用標準的邏輯語言把上麵這個假設句改造一下便成為:
如果有那樣一種顏色,那麽會有那樣一天。
這個充分條件假言判斷是真的還是假的呢?在日常語言中,判別一個句子是真是假,首先要考察前一句與後一句之間在內容上是否有必然聯係。由於形式邏輯不研究內容上的聯係,因此,“如果有那樣一種顏色,那麽有那麽一天”,其前、後件是否有必然聯係,這是很難回答的。換句話說,阿凡提根據心理因素,把前後兩件事扯在一起是否合理,這是沒有標準可言的。形式邏輯僅僅從句子的真假關係這唯一保留的內容因素來判別句子的真假。按照形式邏輯的判定方法,上述句子盡管前一句和後一句都是假的,但整個句子聯起來看卻是真的。
為什麽說阿凡提的這一句話,第一分句是假的,第二分句也是假的,但總起來看仍是真的呢?
根據經驗,我們知道,“如果下雨,則馬路濕”這個判斷是真的。
當著事實上在下雨,並且事實上馬路也濕了時,“如果下雨,則馬路濕”這整個句子是真的。
當著事實上沒有下雨,而馬路濕了,這整個句子仍是真的,因為它沒有排除其他原因會造成馬路濕,例如可能由於灑水車灑了水。
當著事實上沒有下雨,馬路也不濕時,整個句子還是真的,也就是說,前後兩個分句都是假的時,整個句子仍為真。因為它根本沒有斷定下著雨或馬路濕,而僅僅是說:如果下雨,則馬路濕。阿凡提的話,前後分句都假,就與這第三種情況相同。
隻有在發生了這樣的事,即同我們的經驗相反,下著雨,但馬路卻不濕,在這種情形下,我們說“如果下雨,則馬路濕”,才是假的。當然,這第四種情形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同樣,當我說:“如果你贏了這一盤,則我將自己的‘將’吃下去”時,我的意思是:第一,我想說,我造的這個複合句是真的;第二,我從這樣一個前提出發,即“我將自己的‘將’吃下去”這個句子是假的;第三,我想表明,在這種場合,第一句“你贏這一盤”也必然是假的。這個句子和“如果下雨,則馬路濕”不同,在被聯結的句子之間沒有內容上的聯係。聯係隻存在於被聯結的句子的真假方麵,這一點和阿凡提的話是大致相同的。
從“如果你贏了這一盤,則我將自己的‘將’吃下去”以及“我不將自己的‘將’吃下去”出發,就可推出“你贏不了這一盤”,即“您贏這一盤”是假的。這是一個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後件式。從邏輯形式上來看,是完全有效的。同樣,阿凡提的話裏也包含了這樣一個推理形式:
如果有那樣一種顏色,那麽會有那樣一天,
不存在那樣一天,(在阿凡提話中省略了)
所以,不存在那樣一種顏色。
當然,上述的分析是我們根據形式邏輯作出的,阿凡提不可能這樣來思考。隻不過是他的話中不自覺地運用了這種邏輯方法而已。
至此,我們可以看出,阿凡提雖然沒有正麵指出巴依的要求是辦不到的,但是,這個結論是必然地包含在前提中了。這一點,阿凡提清楚,巴依也很明白。
下麵我們要來解釋本文標題“我要嫁給希特勒!”是怎麽回事了。
香港小說《選美前後》中有這樣一個情節:香港選美進入決賽階段,主持人為了測試參賽的楊小姐的談吐應對技巧,便問道:
“假如要你在兩個人中選擇一個做你的終身伴侶,你會選擇誰呢?這兩個人,一個是波蘭大音樂家肖邦,一個是德國法西斯頭子希特勒!”
漂亮聰穎的楊小姐不慌不忙,語出驚人:
“我要嫁給希特勒!”
台下觀眾頓時**起來,追問她為什麽選擇希特勒。楊小姐微笑著回答:
“我希望自己能感化希特勒。如果我嫁給希特勒,第二次世界大戰就不會死那麽多人,也肯定不會讓他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
楊小姐知道,肖邦和希特勒都是曆史人物,要她嫁給哪一個都是不可能的,是假的。因為條件假,所以她可以隨意選擇而不需要兌現。回答嫁給肖邦會落入俗套,回答嫁給希特勒卻驚世駭俗。果然,她以自己的睿智贏得了全場觀眾的熱烈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