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事情明明是上級耽誤了或處理不當,可在追究責任時,上級卻指責你沒有及時匯報,或匯報不準確。
一家公司出了一樁嚴重的安全事故,上級部門要來追查責任。負責人對下邊的人懇求說:“你們就說那天我有事正好不在,是你們自作主張。隻要我免於處分,我自有辦法保護你們。”
有幾個下屬竟然同意了。他們中間,各有各的想法。有的認為,頭兒對我不錯,關鍵時刻不能出賣他。有的則想,這是大夥的事,也不能叫頭兒一個人承擔,他倒了,我們也沒個好,不如先保下他再說。還有人認為,頭兒要我們保他,不保也不行,保就保吧。
其實,這種替上司“背黑鍋”的行為是十分危險的。
一般而言,有關工作的指示和命令,是由上級發出的,下屬隻是執行而已。照理說,責任是在上級。
希望通過幫助上級逃避責任來解救自己,是十分幼稚的想法。責任是大家共同承擔的,好比多人抬一塊大石頭,一個人扔掉了,另一個肩膀上隻會重點而不可能輕點,這是顯而易見的。隻有大家共同來承擔責任,每個人所得到的才是應該屬於自己的那一份。
事情有大小,責任也有輕重。有的老實人習慣於替上級“背黑鍋”,但黑鍋也有大有小,大的黑鍋你去背會把自己壓垮。
不要以為替上級“背黑鍋”將來總會有些好處。"好處"應該是光明正大爭取來的,用“背黑鍋”的辦法去換,既不光彩,也未必合算。或許,上級能給予你的好處,比起你“背黑鍋”所受的損害來,隻有百分之一。
所以,如果有人來求你,讓你替他分擔責任時,你一定要搞清這種責任的性質,不可隨便答應,以防後患。
當然,這種情況畢竟是少數。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請求、幫忙的事兒像這麽嚴重的畢竟不多,大多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事情無論大小,都應小心對待。為人處世,老實人首先要懂得自我保護,使自己的利益、名譽等不受損害。以下幾種情況必須積極為自己辯解開脫,千萬不可輕易“背黑鍋”。
一些惡性事故,某種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影響的事故,應該據理為自己申辯。這裏已經不存在情麵和技巧的問題。如果你仍然為顧全上級的麵子而把苦果往自己肚子裏吞,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在涉及觸犯國家法律的事情時,也應該毫不客氣地、實事求是地進行有力地申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還要為上級或某人掩飾,就隻能是害了自己。而且,在法律麵前,誰都不能徇情保護你,也不要寄希望於那些虛假的承諾。
如果是某些其他人為了推卸責任而往你身上栽贓,或者是有人對你有意見而故意向上級打小報告,陷害你,那麽,你完全可以進行申辯,以有力的事實向上級證明你的能力和忠於職守,並揭露那些心術不正的人的種種詭計。否則,你隻能吃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