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指出別人的錯誤,要比直接說出口來得溫和,且不會引起別人的強烈反感。
◇為了不觸犯對方的自尊心,即使發現了對方的錯誤,也不要立刻指出,而應采取間接的方式。
我們在批評別人時,常常會犯這樣一個錯誤,就是當發現對方有明顯的錯誤時,會不客氣地批評對方說:“那是錯的,任何人都會認為那是錯的!”這樣一來,對方的自尊心會受到傷害而突然陷入沉默,或挑剔你的言詞來拒絕你。
因此,為了不觸犯對方的自尊心,即使發現了對方的錯誤,也不要立刻指出,而應采取間接的方式。
據說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年輕時非常喜愛辯論,尤其是對於別人的錯誤更是不能容忍,總是窮追到底。因此,他的看法常常不能被人接受。當他發現了自己的缺點之後,便改以疑問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意見,後來他的成就是眾所周知的。
由此可知,不要用“我認為絕對是這樣的!”這類口氣威壓對方。用“不知道是不是這樣?”這種委婉的態度與對方交談效果會更好。
批評是我們常用的一種手段,但我們有些人批評起來簡直讓他人無地自容,下不了台階。在生活和工作中,我們不可能沒有批評,但要學會巧妙地批評,讓他人既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盡快改正,同時也理解你善意批評的意圖,使他內心裏對你心存感激。
一天下午,查理·夏布經過他的一家鋼鐵廠,撞見幾個雇員正在抽煙,而他們的頭頂上正掛著“請勿吸煙”的牌子。那麽夏布先生是如何處理此事的呢?他並沒有指著牌子說:“你們難道不識字嗎?”而隻是走過去,遞給每人一支煙,然後道:“老兄,如果你們到外邊抽,我會很感謝你們。”員工當然知道自己破壞了規定,但是夏布先生不但沒說什麽,反而給了每個人一樣小禮物,你能不敬重這樣的老板嗎?誰能不敬重這樣的老板呢?
不直接說出對方的錯誤,而是通過間接的方式讓對方自己去發現並改正自己的錯誤;在禁止對方不要做某件事時,不使用直接禁止的語言,而是勸說對方做與之完全相反的事情。如果直接禁止對方隻會招致反感,而采取不禁止,隻是勸說對方做與之相反的事情的方法,卻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對那些對直接的批評會非常憤怒的人,間接地讓他們去麵對自己的錯誤,會有非常神奇的效果。羅得島,溫沙克的瑪姬·傑各在我的課堂中提到,她如何使得一群懶惰的建築工人,在幫她加蓋房子之後清理幹淨。
最初幾天,當雅格太太下班回家之後,發現滿院子都是鋸木屑子、她不想去跟工人們抗議,因為他們工程做得很好。所以等工人走了之後,她跟孩子們把這些碎木塊撿起來,並整整齊齊地堆放在屋角。次日早晨,她把領班叫到旁邊說:“我很高興昨天晚上草地上這麽幹淨,又沒有冒犯到鄰居。”從那天起,工人每天都把木屑撿起來堆好在一邊,領班也每天都來,看看草地的狀況。
在1887年3月8日,美國最偉大的牧師及演說家亨利·華德·畢奇爾逝世。就在那個星期天,萊曼·阿伯特應邀向那些因畢奇爾的去世而哀傷不語的牧師們演說。他急於作最佳表現,因此把他的講演詞寫了又改,改了又寫,並像大作家福樓拜那樣謹慎地加以潤飾。然後他讀給他妻子聽,寫得很不好——就像大部分寫好的演說一樣。如果她的判斷力不夠,她也許就會說:“萊曼,寫得真是糟糕,行不通。你會使所有的聽眾都睡著的。念起來就像一部百科全書似的。你已經傳道這麽多年了,應該有更好的認識才是。看在老天爺的分上,你為什麽不像普通人那般說話?你為什麽不表現得自然一點?如果你念出像這樣的一篇東西,隻會自取其辱。”
她稱讚了這篇講稿,但同時很巧妙地暗示出,如果用這篇講稿來演說,將不會有好效果。萊曼·阿伯特知道她的意思,於是把他細心準備的原稿撕破,後來講道時甚至不用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