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後。
繁華的一條街道,多如繁星的高樓大廈矗立著,令人沒想到的是,如今這裏已經是有名的國際交往中心、文化中心了。
比起4年前,要熱鬧得多了呢,真的。
走在路上,路旁的大小商店中會傳出一致的歌聲。那歌聲實在好聽,仿佛是來自靈魂深處靜謐的聲音,以至於總是讓人忍不住要佇立著默默聽上幾句。不管是路旁的樹蔭下,還是炎炎酷熱之下,總有人手持著海報四處奔走。
化妝品公司的巨型廣告上是一個美麗的女人,畫著煙熏妝,微微地側著身,隻一個回眸的眼神便叫人失魂落魄,長長的睫毛下深邃的海洋藍的眼睛,那樣的魅惑,那樣的嫵媚。說是傾國傾城毫不為過。這個城市,不,不止這個城市,無數的人在為這個女人癲狂著。
那個女人就是我。
我是譚沫櫻,不,現在已經不是了,這個名字4年之前就不再屬於我了。現在,他們喚我作熏憐,這真是個奇怪的名字,我還是喜歡“譚沫櫻”呢,可是,那些日子卻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我站在街道之上,看著眼前匆忙行過的路人,我看得到他們,他們卻看不到我。看著他們一臉激動地念著我的名字,我隻能冷冷一笑,滿眼默然,仿佛我的心早已死去。
“怎麽出來了?”冰淩不知道什麽時候出現,冷不丁冒出來。
“一個人無聊。”早已習慣了他的突然出現,微閉上眼,我淡淡回答,“冰淇淋,你喜不喜歡被風撕裂的感覺?”我彎彎唇,張開雙臂,作飛翔狀。
“櫻櫻。”冰淩轉過頭看我,一貫沉靜的眼神卻充滿慌亂,叫著這個不再屬於我的名字,心下一片淒然,我仍是微微笑,一臉溫柔地看著他。
“你在害怕什麽?我不會離開的。”我安慰似的回答。
“我說過的,會守護著你的。”冰淩鄭重地說,冷酷的臉很肅穆。
“好啦好啦,總說這些,不無聊嗎?”我無奈地擺了擺手轉過頭,耳朵上的耳環劇烈地晃動起來,扯得耳朵生疼。
“我啊,輾轉幾年,終究還是回到這裏呢!”深深地凝望著遠處那座高樓,上麵有著“魅哲服裝設計公司”幾個大字,在陽光的照耀下熠熠閃光。
太陽一點點地落下,終於再不見一絲光輝。
“走吧。”我驀然轉身,笑得一臉明媚,沒有誰還會記得我一臉陰霾的樣子呢!
“好。”我看到冰淩的眼神中的心疼疊成一摞摞的,直紮得他的心生生作疼,我知道的。垂下眼簾,我再一次習慣性地去無視那樣的疼痛。
華麗的住所,奢華的一切一切,一切都美得不屬於我似的。客廳裏亮著的燈刺得我眼睛疼,我更習慣於熄
了所有的燈,一個人躲在角落裏麵。
走過客廳,我沒有停留,而是徑直走入了另一道門。門一開,便是個奇幻的世界,漫山遍野都開滿了一種花,很是美麗。很少有一朵花單獨地開放著,因為那樣的花,很容易就會枯萎的。仿佛是雙生花一般,每兩朵花之間便會緊緊挨近,也許也會有三朵花挨在一起,隻不過,三朵花中終有一朵會枯萎。那種花,聽說叫生生命定。
滿目的妖嬈,紅色的花朵印入我的眼神,真是美麗。
“這次的。”冰淩再一次的突然出現,遞上一張照片。
照片上可愛的女孩笑得一臉燦爛,男孩也是笑得一臉溫柔,多麽美麗的場景,害我又一次想起那些過往。手微微一顫,險些把照片扔下,但我還是緊緊地抓住了它,那份美好。
“他們看起來很好啊。”我輕聲道。
“有一些誤會。”冰淩皺皺眉,也是輕聲道。
“了解了。”我亮起一個冷冽的笑容,抬眼在冰淩眼中看到了一個笑得滿臉寒冷的女人。
深夜。
我一襲黑衣,輕輕躍過牆角,微微笑。
“你是誰?”男孩滿眼驚愕地看著我,大概是想像不到會有一個人憑空出現在他麵前吧!
“噓。”我勾了勾唇角,做了一個噓聲的手勢。男孩不再做聲,隻是他看著我的眼神裏充滿了驚訝,他認不出我是誰,我蒙著麵紗來著。又有誰會想到,那名揚萬裏的“熏憐”竟會半夜三更出現在別人家裏呢!
看他沒有再說話,我隔著麵紗又是一個笑,心中暗道:乖孩子。
“你愛她嗎?”我把照片擺到他的麵前,微微彎下腰,認真地指著那個女孩問道。
猛地瞳孔收縮!他一臉危險地看著我,陰惻惻地問道:“你到底是誰?”
“喲,那麽關心她啊!那為什麽讓她傷心呢?嗬嗬。”我笑得一臉的嫵媚,撫了撫耳邊的幾縷發,故作誇張地挑他的傷疤。
“住口,我不需要無關的人來討論這些問題!你是誰?”他始終執著於“我是誰”,漂亮得像洋娃娃的臉蛋有些倔強。
“那麽重要嗎?我是誰?”我不再笑,冷冷道。
“很重要。我要保護她。”他認真地回答著,那副神情叫我看得心底一陣痛楚,那樣的眼神,是不是曾經在哪看過呢?見過那麽多的人了,這個人真的和別人不一樣啊!別的人,他們的所謂幸福都是我強塞給他們的,而這個人,竟也會那麽執著地說著“我要保護她”麽?
“我……我是愛神呢!”我挑眉,笑道。我是誰?我怎麽知道呢!非人,非神,非妖,我什麽都不是。讓我以神之名拯救你們的愛情吧!可是,那幫家夥哪有這麽好心呢!明明相愛的一
對,非要拆散開來,若神真有眼,又豈會如此無情?
“神?你要糊弄誰?我又不是三歲小孩!”他不屑地撇撇嘴,一點也不相信。
“別誤會一些東西。她……也很愛你的。”我沒有再管這些,淡淡地說。
“你說是誤會便是誤會?”他一臉的鄙夷。
“相信我。”看出了他的鄙夷,我俯下身子,與他對視,肯定地說出了這三個字。
他微微一愣,似乎沒想到我隻說了這麽三個字。待他回過神來,我早已消失不見,逃逸到沒有人的地方。那花,該是開了吧!嗯,一定很美。
客廳。
“修。”走進家門,一眼瞥見了悠閑地坐在沙發上的黑衣美男,喚了聲他的名字算是打了招呼。
“回來啦?那兩個人怎麽樣?”修低聲問道。
“會沒事的。”我淡淡道。
“你怎麽樣?很心痛吧,看著別人幸福。那是什麽煎熬的感覺呢!”修笑得一臉得意,依舊是那樣魅惑的眉眼,滿身都是妖嬈。他仿佛是得到了糖果的孩子般開心,隻是那開心實在太過邪惡。
“痛並快樂著。”我扯扯唇,丟出一句連自己都覺得牽強的話。
他沒有再說什麽,隻是冷冷地看著我,半晌,終於還是一言不發地走了。我突然覺得他很可悲。
剛到這個城市,又要搞什麽勞什子的演唱會了!
“熏憐!熏憐!我好愛你!”台下的一個男人站起身來奮力地喊著。
我冷冷地扯扯唇,實在是寒得不知道要說什麽才好。
台下混亂起來,每個人你擁我擠,大聲呼喊著“熏憐”,那個於我而言太過可悲的名字。我握緊了拳卻隻能鬆開,彩色指甲上的櫻花圖案在閃光燈的照耀下,顯得異常妖冶。寒冷的眼神令自己都不禁打顫,場內一片混亂,我卻仿佛置身事外。你,看得見我嗎?不,我看不到我,你也看不到我。
譚沫櫻已經死了。
這種混亂的場景我並不是第一次見到了,自從離開之後,修竟打算把易容之後的我捧成大明星。我奇怪了很久,不是要報複麽?為什麽要用這麽奇怪的方式呢?做夢也想不到的是,修說,他曾經想讓媽媽當大明星,那是媽媽初到人間的第一個願望。想來真是搞笑,我竟成了他與媽媽未完成的夢想的延續,真想不到啊!但這果然也是個讓我痛苦的方法,你看,難道不覺得現在的我很可悲嗎?
我還是抱著我的小提琴,那個銀白色的小提琴,我最最鍾愛的小提琴。
場內的混亂一時間是無法控製的,我微閉上眼睛,仍由眼底的**浸濕雙眼,真是的,這是4年來第一次有淚呢,莫非是因為回到了這個連氣息都熟悉到不行的城市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