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有雲:“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並且強調“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
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聽來玄虛,其實是一句有關人性人情的至理名言。一個“報”字,表現了人性中類似“反作用力”的深刻含義。給予善待,則尋求報償,結果是“多個朋友多條路”;施以惡毒,則伺機報複,結果是“多個仇人多堵牆”。人生在世,有如旅行,是暢通無阻還是寸步難行,全在自己怎樣待人。
處世無方,最易得罪他人而招來橫禍。有一天,一位旅客在飛機場上看見一位衣冠楚楚的商人在大聲斥罵搬運工沒有處理好他的行李。商人罵得越凶,搬運工越顯得若無其事。商人走後,那位旅客稱讚搬運工有涵養。“噢,是嗎?”搬運工笑著說,“你明白嗎,那家夥是到佛羅裏達去的,可是他的行李嘛,將會運到密歇根去了。”與你共事的人——即便是下屬——隻要受了你的氣,就會跟你搗蛋。
相反,隻要你精於處世之道,即使犯了嚴重的錯誤也沒關係,很多能力平平的管理人員都能安然無恙地度過公司的人事變動,其原因就在這裏。他們處世待人通情達理,討人喜歡,一旦犯錯誤,支持他們的人總會幫助他們通融補過。他們偶爾犯了一次錯誤之後,如果老板覺得他們能以負責幹練的態度來糾正錯誤,說不定會提攜他們。
處世之道是後天培養的技巧,可以越練越精,就像禮貌一樣,人人都可以學會。
飛蛾撲火,自取滅亡,其招惹禍因的根源在自身;果實的種子播種後發芽開花,花又結出豐碩的果實,其福報的由來仍然在自身。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果報應是一種客觀規律,既不玄虛,也非迷信。
既然因果報應既不玄虛,也非迷信,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就應該盡可能多做有益於他人和社會之事,而杜絕一切於他人和社會有害之事。這既是一個必然的結論,也是人們事事順風的必然要求。
俗話說“要想人愛己,先須己愛人”,“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一個人應該時刻存有樂善好施、助人為樂、成人之美的心態。這在某種意義上很像在銀行的儲蓄,一個人隻有養成平時儲蓄的習慣,遇到不測時才不至於手忙腳亂,儲蓄越多。他的未來就越有保障,越可能幸福。同樣的道理,人們也隻有在平時努力地去做有益於他人和社會之事,才能使生活的道路越走越寬,事業越做越大,最終實現自己的遠大目標。
善於與人合作
現代社會裏,誰被孤立誰就會失敗;失敗了還要堅持孤立,那這個人就是個徹底的失敗者了。在這個現代社會的大舞台中,個人的力量是渺小的,是微不足道的,而善於合作,則是你不可或缺的重要途經。
喬治馬秋·阿丹說:“幫助別人往上爬的人,會爬得最高。”這句格言的意思是再明白不過了,能幫助別人往上爬的人,肯定有幾點能力。一是他要站得比受幫助的人更穩,更高,說明其自身素質很好;二是一直幫助別人往上爬的人定會善於與人合作,而投有人不願意和幫助自己的人合作;三是他有領袖能力,他要一直幫助別人往上爬,至少他能為別人指明方向,引導別人向前,向更高一步發展,否則那就會幫倒忙了。再往深處想一想,人人都願意和他合作,團結合作的力量肯定比自己單打獨鬥強,加上他自己較強的自身素質,這人肯定是能夠成功的。
1+12的道理許多人都懂,可一旦具體實施,就不一定做得到了,要麽不努力去找人合作,要麽不善於與人合作。總之,真正理解並很好地運用這個公式並能深刻理解這道題的人不常見。你沒必要獨自一個人去實現你的夢想,也不應當這樣。
一個叫瑞凡的小孩子跟小夥伴在廢棄的鐵軌上單獨行走,看誰走得最遠。結果瑞凡和朋友隻走了幾步就都跌了下來。
後來,瑞凡跟他的朋友分別在兩條鐵軌上手牽著手一起走,他們便可以不停地走下去而不會跌倒。這就是互幫互助的“合作精神”。如果你幫助其他人獲得他們需要的事物,你也能因而得到想要的事物,而且幫助得愈多,得到的愈多。
沒有人是三頭六臂,你個人不可能有太多的精力;你在此方麵是天才,可能在彼方麵卻近於弱智;你在此領域呼風喚雨,卻可能在彼領域寸步難行。
一個巴掌拍不響,眾人拾柴火焰高。
一般而言,大凡古今中外的事業有成者,往往都是團結合作的好手;都是能將他人的聰明才智“集合”起來的高手;都是能將合作者的潛能充分調動、發揮的能手。漢高祖劉邦在平定天下、設宴款待群臣時很有感慨地說:“運籌帷幄,決勝千裏之外,朕不如張良。治國、愛民,蕭何能有萬全計策,朕不如蕭何。統帥百萬大軍,百戰百勝,是韓信的專長,朕也甘拜下風。但是,朕懂得與這三位天下人傑合作,所以朕能得到天下。反觀項羽,連唯一的賢臣範增都團結不了,這才是他步入垓下逆境的根本原因。”
有人問:“我也想與人合作,但就是合作不了,是什麽原因呢?”
第一,與自己的私心太強有關。合作需要人的無私,需要利益共享。有些人的私心太強,什麽利益都想自己獨吞(或占大頭),凡涉及名利之事都想自己優先,都想將他人排斥在外,自己一點小虧都不肯吃;有些人的功利主義色彩太強,對合作者采取實用主義的態度,用到他人時,什麽都好商量,不用他人時,則采取將人一腳踢開、理都不理的態度。一個人若是對合作者采取這樣的態度,那麽是永遠合作不好的,而且合作不久也會馬上散夥的。
第二,與自己不能平等待人有關。合作需要人與人之間的平等,需要人與人之間的尊重。但是,有的人卻不是這樣,總是將自己看作是主人,將自己的合作者看作是“被恩賜者”,因而有意無意地露出一副優越感的樣子來,不懂得尊重人,缺少一點民主精神,在合作者麵前他永遠是個指揮者、命令者,讓合作者感到很不稱心,時間一長,這種合作也將是不歡而散的。
第三,與自己對他人的苛求有關。有的人雖然很有能力,私心也不多,對自己的要求也很嚴格,但是就是別人不願意在他手下工作。什麽原因呢?就是因為這類人不太懂得“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道理,往往將對自己的要求也強加到合作者的身上,自己在節假日加班加點,也不讓其他人休息,誰要休息,就是想偷懶,就是不好好工作,就批評指責他人。這類人還有一個毛病,即總是要將自己的意誌強加於人,什麽事情都得聽他的,都必須按他的意旨辦事,時間一長,誰能受得了?最後,一定是以合作的失敗而結束。
第四,與自己情感上的毛病有關。有的人什麽都好,就是自己太偏執,太怪僻,太憑印象辦事。對自己認為是“中意的人”,就一好百好,什麽事情都好說,而對那些自己感到“別扭的人”,整天板著臉,總是持一種懷疑、偏見和對抗心理去審視對方的一切,隻要是這些人提出的意見,他從內心就反感,更談不上去共同完成,有時甚至故意找茬發難,在這種狀態下彼此怎能合作得好呢?
那麽,我們應該怎樣加強合作精神呢?
要與他人合作得好,就必須克服自己的私心,不能隻顧自己,不顧別人,而是要做到“寧人負我,我不負人”,最起碼要做到“利益共享”,人家該得到的就要讓人得到,甚至得到的還要多一些。
要與他人合作得持久,就要像唐代大詩人李白所說的那樣:“不以富貴而驕之,寒賤而忽之”,讓他人感到自己也是合作項目的主人,感到很順心。
要與他人合作得好,就必須做到不苛求合作者(當然,這並不是說對合作者一味地無原則的遷就),不吹毛求疵,多一點寬容忍讓,做到“勿以小惡棄人大美,勿以小惡忘人大恩”,讓合作者感到他工作的環境和諧、融洽,這樣的合作能牢固、長久。
要與他人合作得好,必須要多為他人想一想,多多幫助對方,尤其是當合作者有困難時,更需關心他人,及時地伸出幫助之手,讓對方真切地感到你在同情他、幫助他,在替他分憂解愁。
要與他人合作得好,必須經常認真對自己反思,想一想最近的合作狀況。想一想自己有哪些過錯,還有哪些地方可以改進……多一點反思肯定會使與他人的合作更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