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佳蕙八歲的時候,家裏還是很富裕的,有花園有秋千,還有她自己的小庭院,吃的穿的遠遠超過同齡的小姑娘,盡管知道自己就是隻金絲雀,籠子一打開就是要去嫁人的,但她依然很快樂,並且為對此感到很滿足。

在八歲以前,她自認自己是天底下最嬌貴的小姐,她自己是嬌小姐,她的爹娘是書香世家出來的老派人物,也是彼此嬌慣著長大,男的是少爺,女的是閨秀,生下她,也照樣是個閨秀,爹娘倆都恨不得把兒子當賈寶玉,把女兒當成薛寶釵來養。

翁佳蕙的家是鎮上有名的大戶,大戶人家裏頭的小姐自然也不能差了,後來翁家落魄的時候,她為了在自己的同學麵前不落下麵子,還總是要提起自己當初‘輝煌’過的日子。

那時候,為了給家裏的大小姐早上喝上一口新鮮的老母雞湯,翁佳蕙的小丫鬟(那時小丫鬟也就隻比翁佳蕙大兩歲)在殺雞的時候不小心把自己的一根手指給剁了,當場就痛暈了過去,自此終身烙下了殘疾,一輩子沒有嫁出去。

隻可惜,在翁佳蕙剛剛被養成半個薛寶釵的時候,翁家就跟戲文裏的寧國府一樣,徹底地敗了,所以她家裏後來也實在沒錢供她上女中了,她的麵子也還是徹底地被掃在地上,

但小丫鬟這事兒,倒的確是真事兒。

有錢的時候,爹是老爺,娘是夫人;沒錢的時候,爹就成了吃軟飯的敗家子,娘就成了隻懂得哭的活寡婦。

不過翁佳蕙倒一直都是小姐,有錢的時候她是千金,沒錢的時候,她也依舊是‘千金’。

一千塊大洋一晚上,可真是不少的錢呢~

落魄千金不幸淪落風塵,成了個‘賣唱的’玩意兒,好像不管放到哪個時候,都沒什麽稀奇的,

頂多說起來的時候,能說的比較坎坷,比較能唬人而已。

翁佳蕙沒想到,自己接受自己的新身份,隻用了短短三天,三天後,她就跟著一位拉揚琴的老女人,開始學著怎麽唱評戲了。

並且她改了名,自覺沒有那個臉冠上本屬於自己的姓,

既然人人都說婊-子無情戲-子無義,那她就老老實實地做個婊-子好了。

從三天,再到三年,她仿佛走完了一輩子的路。

到了十四歲時,翁佳蕙憑著一出檀香扇,在美琪大劇院一炮而紅,不過短短一年,就成了滬上最紅的角。

一千塊大洋是一個最最大方的客人給的,那個客人自打她登台之後,就日日來捧場,送橫幅送花籃,盡給她弄最大最漂亮的排麵,恍惚間倒讓小蕙仙想起了曾經在女中的那段‘輝煌’。

那時候,她還是那個無憂無慮的金絲雀,每天早上都要喝一碗雞湯,偶爾也是加了牛乳的燕窩,還有小丫鬟為了給她殺雞,把自己的手指頭給剁掉了。

她攢了一筆小積蓄,不過並沒有全部地都存進去,這筆積蓄最後當然是盡數交給了家裏,但好笑就好笑在,她爹娘收了錢的同時,也徹底地跟她斷絕了關係,表示老死不相往來,然後拿著這筆錢頭也不回地就走了,走的那副姿態,據在場的那個老女人說,她的爹娘真是裝模作樣了一輩子,臨了為了多坑些錢,也真是實打實地不要-臉,白瞎了這麽多年的米飯,和教養。

這樣也好,小蕙仙想,她現在除了錢就是唱戲,是真正的一無所有,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爛到了根,反而就索性不再做從前的千金小姐。

沒了牽掛和拖累,她反倒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可以繼續享受這樣紙醉金迷的生活。

小蕙仙喜歡出風頭,也喜歡唱戲,更喜歡有人捧著自己,就像當年在女中那樣,那麽多女孩子為了能和她做上朋友,背地裏不惜惡語相向,擠破了頭,隻為了能在她身邊占有一席之地,可以享受花錢如流水的生活。

她現在依舊可以。

在小蕙仙剛滿十六歲的那年,她被溫老爺用一千塊大洋的錢,風風光光地‘娶’進了溫家。

對,是溫老爺娶,小蕙仙嫁,不是什麽偷偷摸摸地抬回去,也不是靜悄悄地,連個敲鑼打鼓的排場都沒有,那是最沒有行市的下等女人才會做的事,就算是要倒貼一個有錢的男人,也要貼的有手腕,有分寸。

小蕙仙是真喜歡溫老爺啊,他比她大了整整三十歲,她十六,他四十六,隻要她開戲,他就永遠是她的頭排觀眾,別人往台上扔金戒指和翡翠鐲子,溫老爺直接就把美琪大劇院給包了下來,帶她去見所有上流社會的人,讓她擁有充分的時間去講述自己的輝煌,講述自己曾經也是風光過的,她的小丫鬟為了給她弄雞湯喝,還不小心把自己的手指頭給剁了。

溫柔儒雅的溫老爺看起來一點也不老,頭發也沒有白,他仿佛永遠不嫌她說話說的多,不嫌她尖銳的嗓音刺耳,永遠都用一副淡然的口吻和姿態告訴她,以後她可以要什麽就有什麽,不想唱戲就不唱戲,想怎麽風光就怎麽風光,他大可以負責她一輩子。

翁佳蕙當時沒有哭,也沒有什麽反應,她在完成了自己最後一年的合約後,不顧劇院和老女人的阻攔,直接就封台罷唱,甘願嫁給這個大自己三十歲的男人做小。

當時,她已經有很多選擇,甚至有個銀行家的兒子開口,想把她娶回去做大老婆,

可翁佳蕙根本都沒有答應。

她是義無反顧地往火坑裏跳。

正月初一,是個大日子,那一天她穿了喜紅色的嫁衣,頭上披了塊紅蓋頭,被溫老爺牽著手一路領回去,是在眾人麵前過了明麵兒的姨太太。

如果按照當時的排行來算的話,她該是溫家的老三。

溫家的人一開始都是待她很好的,因為她脾氣潑辣性子直爽,正和溫老爺溫吞內斂的性子相反,所以一開始,一定是很得寵的,溫老爺那會兒愛極了她,讓她單獨住了一個院子,還多給她安排了下人,正房太太甚至有時候會親自來她的小院說話,挽著她的手一道去吃飯。

但火坑就是火坑,引火燒身,也不過是早晚的問題而已。

很快的,她就發現了不對,正房太太表麵上對她好,實則暗地裏手腕一點也不含糊,竟然趁著自己大著肚子,見縫插針似地往溫老爺身邊塞了個乖巧伶俐的丫鬟,後來又算準了她咽不下這口氣,在她跑去小丫鬟那兒耍蠻的時候,正巧讓溫老爺看見了她動手推人的樣子。

天地良心,誰知道她那一掌揮過去,那小丫鬟竟然會向後摔倒,摔的那麽結實不說,竟然還會流產呢?

好在小丫鬟的孩子沒了,她還是有的。

結果最後,三姨太懷了孩子,卻害的小丫鬟沒了孩子,溫老爺在正房太太的建議下,決定水要端平,不能有了孩子就忘了規矩,於是各打三十大板,小丫鬟挑釁三姨太,被趕出了溫家,而三姨太恃寵而驕更要不得,隻能送到外麵去靜心思過了。

當然,這也是正房太太特意去求了情才有的後果。

翁佳蕙當然是不願意去的,可她能怎麽辦,哭不能大哭,怕動了胎氣,吵不能大吵,怕再招溫老爺的厭棄。

幸好,他心裏終歸還是有她的,這麽多年的感情不至於白白的耗進去,她在外頭好吃好喝地度過了十月懷胎,期間溫老爺還常來常住,聽口氣也有點鬆動;盡管有些時候太過清淨,會讓她半夜裏偷偷抹眼淚以外,其他一切都很好,好的讓她差點生出了些許安於現狀的意思來。

可終究還是不安逸的。

生完孩子後,她左等等不來溫老爺,右等也等不到他開口說要讓自己回去,於是一急一怒之下,月子就沒有坐好,肚皮也跟泡發了的口袋一樣,不管她狠下心餓了自己多少頓,也再收不回去。

派了傭人回去報喜,那頭也隻是淡淡地派人送了一箱子嬰兒用的東西而已。

溫老爺好像是被新人絆住了腳,一次來的比一次晚。

到後來,他就不來了。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翁佳蕙自己生下來的孩子,從頭發絲到腳後跟,竟然一處也不像自己,反而像極了溫老爺,像極了他們溫家的人。

她的青春、她的年華、還有她唯一的愛,她所擁有的,或是曾經擁有的,這一切的一切都不屬於自己,

現在到頭來,連自己生的孩子,他也不是屬於自己的。

這個孩子的價值就隻是那一個箱子的東西而已。

這個孩子讓翁佳蕙由衷的感到絕望。

她活的太痛苦,但又沒有痛苦到足以去了結自己的程度,於是隻好將就一下,讓自己的孩子代替自己受苦。

翁佳蕙正式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小蕙仙,但是卻給自己的兒子取了個好名字,姓翁,跟著她們老家的人,遵照的是一樣的規矩,從的是玉字輩,

這個孩子叫翁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