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個人的生命中,都背負了許多已經獲得,又舍不得放棄的東西,同時,還牽掛著沒有到手,但又充滿渴望的東西,這個東西就是欲望。適度的欲望可以激勵人不斷進取,但過分的欲望就是貪念,就是貪婪,就是一種毒藥,會讓人迷失在物欲橫流之中,搞得眼花繚亂,卻找不到自己,得不到輕鬆。
有兩個人聽說在東海深處的一個小島上,有一種奇特的樹。隻要你站在樹下許願,樹上就會結出你想要的東西。於是,他們決定前往這個令人神往的地方,去實現自己的夢想。他們結伴而行,在大風大浪之中相互團結,乘風破浪,曆盡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了這個傳說中的小島,也找到了那種神奇的樹。
第一個人來到一棵小樹麵前,閉上眼睛,虔誠地許願,當他睜開雙眼時,發現樹上真的出現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一碗白花花的米飯,還有幾道可口的菜。他十分高興,坐在樹下很知足地吃了起來。吃完之後,他許願想要一種能治好妻子病的藥,結果真的得到了那種藥,然後他拿著藥,準備離去。這時,他想起了自己的同伴,於是去尋找同伴。
當他找到同伴時,發現同伴正在那裏許願,樹上有大把大把的金幣滾落下來,砸在他頭上。樹下的金幣堆積如山,快把同伴掩埋了,他也不在意。同伴怕他跟自己搶錢,就把他打發走了。沒走多久,他又擔心同伴,於是折了回來,結果發現同伴已經被成堆的金幣埋葬了……
天下人熙熙攘攘,皆為利來,皆為利往。哪個人不是癡迷地追求金錢和財富?就像那個不斷許願獲得金幣的人一樣,拚命地把錢往口袋裏裝,最終貪婪成性,負累的是自己。而那個節製欲望,懂得知足的年輕人則不然,他懂得珍惜真情,而非金錢,因此,他在如願以償之後是那麽快樂。
英國著名的思想家約翰·米爾頓曾說過:“一個人如果能控製自己的**、欲望和恐懼,那他就能成為國王。”麵對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你所求的越多,往往失去的也越多。當有一天,你迷失了自己,失去了快樂,不知道生活的意義時,你就明白了:原來過度的欲望是幸福的毒藥,毒害的是自己的身心,毒害的是自己的靈魂。
其實,人的一生並不需要太多的金錢,也不需要太多的名望。房子再豪華,我們也隻睡一張床;山珍海味再多,我們也隻有一張嘴,一天也隻能吃那麽幾頓。如果在短暫的生命裏,你的眼裏隻有錢而沒有其他,沒有享受生活,沒有珍惜真情,那麽當你死去的那一刻,一切的一切對你來說都是浮雲,你帶不走,更享受不到。
生命的意義不在於擁有多少,而在於快樂地活著。要想快樂地活著,就應該節製欲望,不讓欲望埋葬我們的幸福。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曾說過:“放縱自己的欲望是最大的禍害,不知自己的過失是最大的病痛。”他並不否認人應該有欲望,他隻是告訴人們:欲望要有所節製。
一位父親帶著女兒去看畫展,展廳裏正在舉行拍賣會。父親認為,拍賣會是一個競爭激烈的地方,但也是一個鍛煉人的地方,於是決定帶女兒參加拍賣會。
父親蹲下身來,對女兒說了競拍的規則,並讓女兒選了一幅即將被拍賣的作品作為競拍的目標。然後,他問女兒:“你覺得這幅作品值多少錢?”女兒說:“1000元。”父親說:“好的,我再給你200元的籌碼,如果你能在1200元內拍下那幅作品,他就是你的,錢由我來付。”
竟拍開始了,小女孩顯得有些緊張,因為對手有好幾個,大家並沒有因為她是小孩,就讓著她。當叫價到達1000元時,小女孩緊張極了,當叫價超過1200元時,她還想繼續叫下去,但是被父親製止了。
拍賣會結束後,父親對失落的小女孩說:“今天你雖然沒有得到那幅作品,但是你已經學到了很有價值的東西,那就是人的欲望是無限的,你必須學會給自己的欲望設置一個底線。很多人不知道給自己的欲望設置底線,所以被欲望操縱了,結果成了欲望的奴隸,徹底迷失了自己。”
有欲望沒有錯,錯的是欲望之火迅猛地燃燒,一發不可收拾。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團欲望之火,我們既不能讓這團火熄滅,也不能讓它燒得太過猛烈。因為欲望之火熄滅,意味著人不思進取,沒有鬥誌,沒有追求;欲望之火燒得過於猛烈,意味著欲望讓人痛苦,讓人迷失。
欲望過多,就是貪婪,它就如同雜草一般,在心中任意滋長,讓人心智大亂,變得盲目而衝動,變得沒有人性。在生活中,我們經常聽說這樣的事情:一些人為了賺錢,賣假貨、走私販毒、偷竊、搶劫,無所不用其極。還有一些女性,為了賺錢,不惜出賣肉體,出賣靈魂。這就是他們自我迷失的表現,這樣下去,即使他們獲得了財富,也是為人不齒的,他們失去的將是自己的尊嚴,失去的是純真的快樂和溫情的真愛。
貪婪會把人帶入罪惡的深淵,讓人失去理智,失去自我。貪婪會讓人心變得險惡,讓人與人之間充滿了欺詐,讓親朋好友反目成仇。貪婪的人也許能一時得意,但終將會落魄失意。貪婪的人總是苛求獲得更多,直到有一天從欲望之巔摔回現實的地麵,摔得“四肢殘缺”時,才意識到自己當初的迷失是多麽可笑。例如,在股票市場上,人的貪婪之心一覽無餘,賺了錢還想賺更多,最後可能失去了全部。所以,還是醒醒吧,學會克製自己的欲望,學會知足,學會珍惜,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快樂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