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境遇中推進當代中國的治理進程,必須明確治理的方式和目標。現在中國的發展正處於重大機遇期,同時又處於矛盾凸顯期。各種社會矛盾、問題不斷湧現並交織在一起,使發展與改革到了“深水期”。要使發展順利進行,必須加強治理。治理涉及社會治理和全球治理以及二者之間的關係,同時涉及治理的機製即多元治理主體之間的分化整合關係等。
在全球化時代,治理主要包含兩個層次,即主要針對跨國關係的全球治理與主要針對民族國家內部的社會治理。隨著全球化的不斷深入發展,民族國家內外界限日益模糊,內外兩個相互區別的層麵日趨聯係緊密。全球治理既是社會治理的外部背景,又是其內在因素,因而不能離開全球治理來談社會治理,也不能離開社會治理來抽象地談全球治理。
先來看全球治理。“全球治理”是指世界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和全球社會組織通過具有約束力的國際規製解決由全球無政府狀態所產生的各種全球性問題,從而建構合理的國際秩序的過程。為了在全球範圍內對資本的跨國運動以及其他重要國際問題進行合理規製,就需要將國內問題與全球問題聯係起來進行解決,發展世界各國政府之間的合作關係,發揮各種正式的國際組織和非正式全球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在全球化條件下,“將國內問題與全球治理相聯係就不再是烏托邦了,因而二者已經在實踐中緊密地聯係了起來。……全球性治理已經出現,並且全球性公民社會也已經出現”[31]。全球治理的目標,正是為了實現“全球民主”。而全球公民社會的出現以及國家政府和國際組織之間合作關係的廣泛建立,為全球民主的實現奠定了基礎。
全球治理就是要通過國家內部以及國家之間各種組織和團體的廣泛合作來實現對跨國資本和市場機製的調節與引導。跨國資本所支配的市場,在斯密那裏表現為自然形成的“看不見的手”,而在馬克思那裏則常常被看作失去控製而反過來支配人類的“異己力量”,吉登斯則使用“駕馭巨獸”的比喻來形容克服異化、重新支配資本的力量。不管怎樣,盲目的資本與市場的發展,客觀上需要加強治理。按照馬克思的觀點,要真正實現全球治理,關鍵是要對資本邏輯及其發展有一個合理的把握。第一,要從全球資本積累的矛盾邏輯出發來理解全球分裂的根源與實質。隨著資本的全球化布展,每個國家的發展越來越依賴於世界市場,越來越受製於全球資本積累的邏輯。而且,資本的矛盾一旦爆發,就會引發各種經濟政治危機,這種危機不會再像資本主義初期一樣僅僅停留於一國內部,而是會沿著世界市場的網絡蔓延到世界各個國家,由此產生全球危機。全球性的混沌、無序正是資本邏輯盲目推行所導致的無政府狀態。第二,要從全球資本積累的內在發展趨勢出發來理解全球治理的基礎與前提。世界規模的資本積累,開創了世界市場,形成了全球性的利益依賴關係,擴大了全球性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交往。這種狀況的出現,既可能引發全球危機,同時也構成了全球治理的基礎和前提。由於資本市場的全球運行將世界所有國家都牢牢地捆綁在一起,因而每一國家都與其他國家保持著十分緊密的利害關係,任一國家的經濟動**和政治衝突都有可能涉及其他國家,以致嚴重影響到整個世界的發展。也正因此,各種矛盾與問題的解決以及全球危機的克服,迫切需要世界各國來共同治理,這就為國際社會推動全球治理提供了動力和條件。第三,要從全球資本主義矛盾的超越來理解全球治理的實現。資本積累進程本身的矛盾便是資本主義世界體係的基本矛盾,這種矛盾必然引發國際無政府狀態以及不平等的國際秩序,從而導致全球分裂與全球無序。要從根本上克服這種分裂和無序,必須克服全球資本積累的基本矛盾。因此,全球治理的最終目標不應當僅僅是現有資本主義世界體係的自我完善、不平等政治經濟秩序的內部調整,而應當是揚棄資本主義世界體係的內在矛盾,建構更為公平公正的新型世界秩序。
再來看社會治理。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就是要完善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治理格局,全麵提高社會治理科學化水平,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
政府負責是社會治理的關鍵。實行政府負責,是國家履行社會治理的主體職能的必然要求。社會治理中的政府負責,關鍵是要更加注重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落實好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主要包括管理和規範社會組織、協調社會矛盾、保證社會公正、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麵的職能。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就是要做到職能到位,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自律能夠解決的,行業和中介組織能夠解決的問題,政府就不去幹預,而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則應當管住管好。國家要通過製定法律法規、完善社會政策、健全社會管理體係、培育和管好社會組織、暢通公民參與渠道等方式,來發揮政府在社會管理中的主導作用。要建立和完善社會管理考核機製,研究製定科學的社會管理考核指標,把考核結果作為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獎懲和使用的重要依據。
社會協同是社會治理的依托。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如果各種社會性、公益性事務都由政府管理,其結果是管不了,也管不好。因此,必須優化社會協同機製,發揮社會各方的協同作用。社會協同,主要是發揮好群眾組織、自治組織、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等的協同作用,形成政府與社會力量互聯、互補、互動的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網絡。基層單位是社會協同管理的基礎,要加強以城鄉社區為重點的基層基礎建設,在基層構建全麵覆蓋的社會治理體係,切實把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解決在基層。各類社會組織是社會協同管理的重要力量,要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推動包括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介機構、誌願者團體等在內的各種社會組織發展壯大,堅持鼓勵發展和監管引導,提高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協同能力。要規範發展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和服務體係建設,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企業事業單位負有社會治理的重要責任,要強化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治理責任,鼓勵和支持它們繼續承擔有關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的責任,包括發揮好各類所有製企業在社區建設、安全生產、處理勞資關係、發展慈善事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麵的作用。
公眾參與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公眾參與社會治理,就是要充分發揮人民管理國家的作用,引導公民依法理性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公眾參與是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建立新型社會治理格局的重要途徑。公眾參與既有利於在社會事務治理中得到群眾的支持,又能有效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是我們國家性質的必然要求,是我們黨的群眾路線的生動體現。依靠公眾參與治理社會事務,也是實現有效管理的重要形式。大力培育公民參與意識,履行公民義務,探索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機製和途徑,拓寬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常規渠道,為公民參與社會治理創造條件;同時要提高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能力。在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同時,加快組建專業社會工作者隊伍,大力發展信息員、保安員、協管員、巡防隊等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真正把社會治理建立在廣泛的群眾基礎之上。積極開展誌願服務活動,健全社會誌願者服務長效機製,努力形成社會治理“人人參與、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麵。
加強社會治理,必須建立健全社會治理機製。所謂社會治理機製,主要是指多元治理主體之間的權責界分機製與中介統合機製。簡單說來,就是如何協調作為治理主體的政府因素與非政府因素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多元主體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最為關鍵的社會治理機製是通過協商民主來製定公共政策,以協調各方利益。社會治理中的公共政策製定和執行的過程,實質上是一個利益選擇、利益綜合、利益分配和利益落實的過程。因此,治理就是要運用公共政策對社會中出現的各種利益矛盾進行協調、平衡和控製。由於社會生活中包含著非常複雜的利益關係和多元利益主體,因而會經常麵臨各主體之間利益的對立和衝突。公共政策的主要目標就是對利益進行協調,協調的任務就是在各個利益階層或利益群體之間謀求平衡,通過平衡重新調整、規範人們之間的活動及其關係,以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利益協調機製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利益衝突源於利益矛盾和利益差異。大多數社會矛盾衝突都是由利益矛盾和利益差異引起的。社會治理中的很多公共政策正是為了不斷平衡社會各方麵的利益關係、調動社會各方麵的積極性、增強社會凝聚力而製定的。因此,可以通過民主協商製定行之有效的公共政策,發揮其平衡職能,消除利益主體間的摩擦和衝突,以實現協調。利用公共政策對社會進行協調治理要注意兩點:一是公共政策要有民主性和公共性。在利益衝突中,如果公共政策明顯偏向於利益衝突的某一方,則利益衝突就會轉化為社會上一部分人甚至大部分人與政府之間的衝突,這種衝突發展下去就會影響社會穩定。二是公共政策的質量要有保證。許多矛盾正是由於公共政策的水平有限、各級執行者素質不高,或者由於人們對政策不理解而造成的,這些矛盾有可能造成公眾與政府的對立,進而影響到社會穩定。
社會治理有其多種實現路徑,重要的是理順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係。加強社會治理,從根本上還是要靠人民民主,即真正由人民當家作主,讓人民對社會生活進行公平的管理,促進社會正義。然而,當代的世界性政治難題在於:在民族國家內部,權力與資本往往糾纏聯姻,政治體製與市場機製相互較量又彼此糾纏,這就構成了發展的嚴重困擾。權力與資本的聯盟,排斥了人民對公共生活的積極參與,從而會引發民主危機,威脅到社會的凝聚與發展。因此,僅僅依靠市場機製,是不能實現社會治理的;隻有依靠人民民主,才能從根基上保障和發展社會治理。
就我國的情況而言,加強社會治理,主要的目標和任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麵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裏所說的“國家治理”,就是黨領導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國家治理體係”就是指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製度體係,它包括人民代表大會製度這一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製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基層群眾自治製度等基本政治製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以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製機製、法律法規。這些構成了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製度,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依托。“國家治理能力”則是指運用國家製度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能力,也就是製度執行力。這種能力體現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麵。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係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係的效能。從國家治理與社會治理的關係來看,國家治理涵蓋現代化建設五位一體總布局和黨的建設,而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層麵。社會治理要服從於國家治理總布局;反過來,隻有搞好社會治理,才能搞好國家治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社會治理的主要方式:一是係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麵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二是依法治理,加強法製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三是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範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係,協調社會關係,解決社會問題;四是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麵各層次利益訴求。當前,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32]
社會治理的理想狀態是“善治”,即“好的治理”。治理過程不排除失效的可能性、出現偏差的可能性,所以才有“善治”的提出。所謂“善治”就是一種可以使全體人民的公共利益得到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善治的本質就在於它是作為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而存在的,它是社會與國家一種全新的關係,是正確處理二者關係而達到的最佳狀態。那麽,何謂“善治”之“善”?“善治”之“善”包含一係列要素,構成了一係列衡量治理實踐的評價標準。具體來看,“善”應當具有這樣一些特點和屬性:
一是治理正當。正當性指的是已經建立的社會秩序和權威被廣大公眾自覺認可和服從的一種性質和狀態。正當性被認可的程度也代表著善治的程度。要提高合法性的認可度,必須盡最大可能使廣大公眾增加對社會秩序和權威的共識和政治認同感。這就要求相關的管理者和管理機構能夠最大限度地協調和處理各種利益矛盾,隻有這樣才能使公共管理活動得到廣大公民的認可和同意。
二是堅持法治。所謂法治,就是指法律是政府或相關政治機構進行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準則,任何政府機構的成員和全體公民一樣,都必須依法辦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雖然法治最直接的目的是約束和管理,但其最終目的卻在於保護廣大公民自由、平等和其他基本政治權利。全體公民必須要有生存、發展和安全的保障,而這一切隻能通過法治來實現。沒有法治,善治就會失去其最基本的保證;沒有健全的法製,沒有對法律法規最基本的尊重,善治就不過是一種“烏托邦”。
三是政務公開。這裏指的主要是政治信息的公開性質。要實現有效治理,必須做到信息渠道暢通,以利於全體社會公民了解及時情況,做到行政透明。每一位公民都有獲得相關信息的權利,包括政策製定、立法活動、法律條款、政策實施、行政預算、公開支出和其他有關的政治相關信息。在透明性度高的情況下,上述相關信息能夠及時通過相關渠道為廣大公民所了解,公民也因此能夠更加方便有效地參與公共決策,更加有效地監督公共政治管理。從一定意義上說,透明程度的高低標誌著善治程度的高低。
四是職責分明。各種治理機構在其治理過程中,必須明確自己的責任,向全體人民負責,同時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就要求治理的權力與義務相統一。失職,或者說缺乏責任心,沒有履行或不適當地履行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其治理的效果肯定不是“善治”。各種管理機構和公職人員的責任心越大,善治的程度就越高,因而善治必然要求提高治理主體的素質。
五是管理高效。善治的一個重要指標,就在於管理效率的提高。管理效率的提高有兩方麵的含義:一方麵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麵科學設置管理機構和管理程序。管理有效性越高,善治程度也就越高。如公共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能夠對廣大民眾的要求做出及時的反應和回饋,能夠主動地向民眾征收意見、回答問題和解決問題等,無疑就能提高管理的效率,同時也提高了善治的水平。
六是公民參與。所謂公民參與,不僅僅是對政治生活的參與,還應當包括對其他各種社會生活的參與。善治在一定意義上講,就是國家權力向社會的回歸,或者說,善治就是還政於民。善治是公民與政府、社會與國家之間的一種良好合作。從實際動作來看,善治固然不能離開政府,但更離不開廣大民眾。善治隻有在公民對權威的自覺認同和自願合作的基礎上才能形成,沒有廣大公民的積極合作和廣泛參與,最多隻能是善政而不會產生善治。
七是社會穩定。隻有社會穩定,才能實現國內和平、生活有序、公民團結、居民安全,才能達到善治。公民的基本人權、民主政治和經濟的持續發展都是建立在社會穩定基礎之上的。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社會穩定更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相對落後,製度化程度較低,社會不穩定因素比較突出,能否保持社會穩定,對於社會治理和社會發展至關重要。就此而言,衡量是否善治,就看社會是否穩定。
八是社會公正。所謂社會公正,一般是指不同性別、階層、種族、文化程度、宗教和政治信仰的公民擁有相等的政治經濟權利。而作為善治的公正,特別要求不斷降低和消除窮人與富人、窮國與富國之間的兩極分化,維護好低收入群體、廣大婦女等弱勢人群的最基本的權利。同時要積極治理腐敗,因為腐敗可以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不僅會增大公共支出,增加交易成本,打擊投資者自信,更重要的是會破壞法治,腐化社會風氣,損害社會公正,削弱公共權威的合法性。因此,政府公職人員必須加強廉潔自律。[33]
綜上所述,在全球化境遇中推進當代中國的治理進程,必須采取合理的治理方式,樹立明確的治理目標。隻有全麵推進社會治理和全球治理,協調好兩者關係,才能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才能實現真正的善治。
[1]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3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12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 參見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論》,《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32頁,2002(1)。
[4] 參見韓源:《全球化與世界秩序的深刻變革》,《科學社會主義》,90~93頁,2005(4)。
[5] [美]芭芭拉·沃特、勒內·杜博斯:《隻有一個地球》,17頁,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6] 參見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論》,《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32頁,2002(1)。
[7] 參見[法]讓-皮埃爾·戈丹:《何謂治理》,97頁,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
[8] [印]哈斯·曼德、穆罕默德·阿斯夫:《善治:以民眾為中心的治理》,9頁,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7。
[9] 參見俞可平主編:《治理與善治》,31~49頁,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10] 俞可平:《治理與善治引論》,《馬克思主義與現實》,37~41頁,1999(5)。
[11] 參見俞可平主編:《全球化:全球治理》,298頁,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
[12] 參見[英]戴維·赫爾德:《民主與全球秩序——從現代國家到世界主義治理》,113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13] 參見[德]烏爾裏希·貝克、哈貝馬斯等:《全球化與政治》,23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
[14] 譚靜編譯:《非營利部門的崛起》,《馬克思主義與現實》,57~63頁,2002(3)。
[15] 陳家剛編譯:《走向真正的全球治理》,《馬克思主義與現實》,33~42頁,2002(1)。
[16] [德]烏爾裏希·貝克、哈貝馬斯等:《全球化與政治》,14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
[17] John Lewis Gaddis,“Living in Candlestick Park”,The Atlantic Monthly,1999,p.12.
[18] See Susan Strange,“The Defective State”,Daedalus,V.124 ,1995,pp.56-57.
[19] [德]烏爾裏希·貝克、哈貝馬斯等:《全球化與政治》,162、171頁,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
[20] 參見陳安編著:《國際經濟法論從》(第4卷),81頁,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21] 參見時殷弘:《全球化潮流中的國家——關於國家在當今世界政治中的地位、權能和積極作用的係統論說》,《戰略與管理》,91~97頁,2002(4)。
[22]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66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3]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431~43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4]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22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5]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18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6] 參見鬱建興、周俊:《馬克思的國家自主性概念及其當代發展》,《社會科學戰線》,63~72頁,2002(4)。
[27] 王紹光、胡鞍鋼:《中國國家能力報告》,6頁,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3。
[28] 世界銀行:《1997年世界發展報告:變革世界中的政府》,3頁,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
[29] 參見黃平、崔之元主編:《中國與全球化:華盛頓共識還是北京共識》,66~67頁,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
[30]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5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1] [英]安東尼·吉登斯:《第三條道路》,146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32] 參見《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人民日報》2013年11月16日;《習近平談治國理政》,90~91頁,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3] 參見俞可平:《治理與善治引論》,《馬克思主義與現實》,37~41頁,1999(5);肖孝毛編譯:《治理在國際關係中的正確運用》,《國際社會科學》雜誌(中文版),81~89頁,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