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打怪是需要裝備滴
王路、陳薇、王比安,三個人六個眼珠子,齊齊盯著桌子上的兩個煤氣罐。
這是用來野營用的室外簡易煤氣罐,也就拳頭大小。
王比安上小學後,王路突然發了興致,一向是宅男的他,嚷嚷著說要去野營搞什麽父子情深。
家裏從網上購買了帳蓬、燒烤爐、睡袋、氣墊什麽的一大堆,這其中,就包括了兩個小煤氣罐,裝上簡易爐頭,放上個平底鍋,勉強也能燒個麵條啊煎個雞翅啊什麽的。
買來後,卻沒用幾次,第一次全家外出野營,跑到清涼山上,晚上遇上了陣雨,好死不死,王路紮營時,擔心泥地裏蟲子多,把帳蓬搭在了一個水泥小廣場上。那晚雨水下得又猛又急,水泥小廣場周邊的護沿反而擋住了雨水外流,結果平地積水半尺深,水漫進了帳蓬內,硬生生把全家逼了出來。最後的結果是,全家滴著雨水,在盤山路上開了2個多小時車,又回到了家裏。
所以,這煤氣罐買來多年,裏麵還有氣。
“還有一罐多呢。”王路拿起一罐放手裏晃了晃:“這罐是滿的,壓根兒沒用過,剩下這個罐,也就用了兩三次。”
陳薇盯著王路手裏的煤氣罐:“用這燒飯太費氣了,燒麵條吧,放些鹹肉啊什麽的。”
王比安身舔舔嘴唇:“媽,快燒吧,就吃麵條好了。”
陳薇摸了摸王比安的頭:“這孩子,這幾天天天吃零食,也吃反胃了吧。以前你可喜歡吃薯片了。”
王比安嘀咕道:“拿薯片當飯吃,吃得我都要吐了。”
王路深有同感的點了點頭,自煤氣斷後,一家人又堅持了一星期。
一開始,全家吃的是陳薇乘還有煤氣時,提前燒好的飯,裏麵夾有肉和菜,雖然一鍋大雜燴,味道實在不咋的,但現在也不是挑剔的時候。
二天後,雖然燒好的飯還有,但已經有些餿味了,王路不顧陳薇的勸阻,把足夠全家再吃一天的飯都從窗戶扔出去了。
開玩笑,要是為了吃這個生了病,找誰去治啊?
然後,全家就開始吃零食。
花生、瓜子、巧克力、牛肉幹、豬肉脯、話梅、薯片、酥餅――靠著吃零食,硬生生又撐了三天。
現在。零食吃光了。
其實就算零食沒吃光,一家人也撐不下去了。
吃飽了飯吃零食,是件幸福的事,可你試試看光吃零食不吃飯――――陳薇早就發現了,這零食根本不墊饑,吃完一袋子花生,灌半肚子水,也就頂一小時,又餓了。
總得吃點熱乎的啊。
陳薇舉起了用過的煤氣罐:“就用這罐吧。”
王路剛要點頭,猶豫了一下:“算了,留著吧。這兩罐煤氣,出門時還是應急用的。現在就用掉了,太浪費了。”
他抬起頭,大聲道:“我出去一趟。”
陳薇和王比安都瞪起眼,陳薇半響才明白王路的意思,聲音都發顫了:“老公――”
王路笑了笑:“遲早要出門的啊。”
雖然笑著,話音裏卻滿是無奈。
陳薇眼眶紅了:“老公,實在不行,咱們用太陽能熱水機裏的熱水泡吧,我看了,這幾天天天大晴天,上麵熱水都有90多度了。把米一泡,放高壓鍋裏,應該能泡個七八分熟。”
王路搖搖頭:“那水,是保命用的,不到最後時刻,絕不能用。”
陳薇咬了咬唇:“你就算是出去找些方便食品來,也頂不了多長時間的。”
王路笑了笑:“我不去找食品,我去找煤氣。”
“什麽?”王比安嚷嚷起來:“老爸,你不是說煤氣管道已經斷了嘛?你還找什麽煤氣啊?”
王路摸了摸王比安的頭:“你這傻小子,你忘了,有個玩意兒叫煤氣瓶。”
王比安還沒反應過來,陳薇已經手一拍:“對了對了,雖然我們小區用的都是管道煤氣,可那些外來打工租住在車棚裏的,用的都是瓶裝煤氣。”
王路點了點頭:“小區門口那家雜貨店,就專門向他們供應煤氣瓶,那兒應該有煤氣吧。”
一瓶煤氣,省著用,用上一個月是沒問題的。
水是斷了,但家裏事先貯藏的,還有不少,電斷了,這倒是無所謂,隻要有煤氣,就還能在家裏住段時間。
陳薇心裏也明白,全家遲早要到外麵的生化世界裏“討生活”,可看看身邊的王比安,雖然個子比自己還高,卻一臉稚氣,那生化世界裏的生活,能晚一天是一天。
陳薇重重點了點頭:“好,你去背瓶煤氣上來。”
王路家住在78號506室。
小區第二排,出了樓道門,向右50米,就是大門口。雜貨店就在門口。
以往,就是下雨天,王路去雜貨店,也從來不帶傘,幾步路,就是淋雨,也淋不到幾滴。
但現在,卻是生化危機的世界。
赤條條跑出去,肯定是不行的。
王路站在客廳中,問陳薇和王比安:“這樣行不行?”
他身上穿著一件羊絨大衣,外麵罩著兩件雨衣,腳上是高幫雨靴,手上帶著皮手套,頭上戴著王比安滑輪滑時戴的安全頭盔。
陳薇小心翼翼從頭到腳打量了一翻,遲疑到:“應該都蓋住了。”她頓了頓:“老公,你說這樣子真能防護住喪屍?”
王路費勁地把頭盔摘了下來――這頭盔實在太小了,如果是摩托車的那種全防護頭盔就好了。
他安慰陳薇道:“沒問題的。你想想,這喪屍雖然看著怕人,其實說到底,還是人變的,人身上的一些生理特別並不會變。”
他看陳薇皺著眉,歎了口氣,再一次解釋道:“你看,人的手指不象野獸,沒有尖爪,根本不利於撕扯,還有牙齒,人是雜食性動物,不象食肉動物有犬牙,咬東西並不方便。你從望遠鏡裏也看到了,喪屍的手指、牙齒都沒有什麽變化,還是老樣子,那它們的攻擊能力,和普通人也差不多。”
“我穿了這樣厚的大衣,還有雨衣,喪屍不要說用手指撕扯不動,就是用牙咬,也咬不穿。你要不信,你咬口試試。”
陳薇瞪了王路一眼:“都這種時候了,你還開玩笑。”但她遲疑了一下,掀起王路的大衣,選了個衣角,使勁咬了下去,還用力扯動。
王路看得目瞪口呆:“老婆,你還真咬啊。”
陳薇試了半天,鬆開口,看了看衣角,大衣上隻有牙痕,表麵有些破損,卻並沒有咬穿。她這才滿意地點了點頭:“還行,再加上雨衣,肯定咬不動了。”
但她又很快抿了抿嘴:“就怕喪屍有別的變異,力氣突然變大了。”
王比安在旁邊看得也笑了:“媽,你放心好了,我看啊,那些喪屍力氣並不大,對麵樓裏的那個喪屍叔叔,一直在拍打玻璃窗,可窗戶都沒碎過。爸爸早說了,雖然我們小區的窗戶是雙層的,可用上榔頭什麽的,用勁還是砸得碎,隻能說喪屍和普通人力氣一樣大。”
王路笨拙地摟住了陳薇的肩:“老婆放心,我還要帶武器下樓呢。”
說著,王路一舉手,手裏是一把寶劍。
其實,家裏共有3把寶劍,一把是王比安小時候在天童寺玩時買的,半尺來長,一把,是王路結婚後到杭州度蜜月時買來鎮宅的,俗稱的龍泉寶劍,長一米,不過,那劍是“軟劍”,一晃,整個劍身都象彈簧一樣會顫動,王路自認沒有飛花落葉都能傷人的內功,用這軟劍,連螞蟻都弄不死。
剩下的,是一把去年到武當山玩時買的劍。很標準的劍,七十厘米長,不長也不短,劍身也夠硬。
王路用磨菜刀的磨石,給劍勉強開了鋒,如今,就舉在手裏,做威風凜凜狀。
陳薇唇角一揚,剛想笑,又咬住了唇:“你就別瞎鬧了,你看電影裏演的,喪屍連子彈都不怕,你弄根光能切切菜的不鏽鋼有什麽用。”
王路也知道,這劍也就是切切菜,想切肉都不頂用,可有比沒有好吧。他打起精神道:“老婆安心啦。喪屍那不是不怕子彈,而是子彈打得地方不對,打它腦袋不一樣死定了。”
陳薇更擔心:“你不會指望這破棍能砍下喪屍腦袋吧?”
王路一舉手中的劍:“砍不下腦袋,用來砸還不行?砸胳膊,砸腿都行啊。老婆你想想,喪屍就算不會死,可它的手啊腳啊骨頭如果斷了,肌肉啊神經啊什麽的破壞掉了,一樣不方便抓人啊走路啊什麽的。沒準我運氣好,一劍捅到它眼窩裏,肯定讓它死得不能再死。”
這就是所謂的聊勝於無吧。
其實王路知道,自己這話有點自欺欺人,喪屍的變異是出乎常人的想像的,比如說――萬含月的弟弟,那個被喪屍保姆吃了的孩子,如今已經複活了。肚子被掏了個大洞,半截腸子掛在洞口的孩子,卻在房間裏爬來爬去。喪屍的運動機理,肯定是變態地強。
在喪屍身上,生理常識是指望不上了。王路唯一指望的是,正常的物理定律還能起作用,比如,如果喪屍被自己砍斷腿後,就算還能動,但平衡肯定是保持不了了,追起來,也不如原來的靈活。這樣,自己就又多了點逃生的機會。更進一步,把喪屍的雙手雙腿都打斷,甚至砍斷,喪屍光剩下張嘴,又能拿自己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