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通往天堂的道路

Ⅵ.26 先知的神跡

《聖經》裏所說的“先知回鄉無人敬”這句話,在西方文化之中已經成為人人皆知的一句成語——當年耶穌在家鄉傳道的時候,當聽眾們發現他不過就是本地木匠約瑟的私生子時,便一哄而散,於是耶穌就說出了這樣的話來,後來引申為隻重來曆而不看學識之意,與中國文化中的俗語“遠來的和尚好念經”相仿佛。當然,無論是在文化的意義上,還是在宗教的意義上,先知與和尚都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因為和尚是人人可以做的,是人對於神的選擇,而隻有少數人才能夠成為先知,因為這是神對於人的選擇。

《聖經》之中的“先知”一詞,並不是在《聖經》裏麵也出現的預卜者和先見者這兩個詞的同義詞,而是各有所指,分別代表著不同的人。“先知”一詞在希伯來語言之中就是指拉比,最先的意思是沸騰,其後借以描述那種人在心潮澎湃之中話語將脫口而出的特殊心理狀態,然後引申為在此狀態之下,將上帝的旨意傳達給世人的人。這樣,《聖經》之中的先知,也就具有了拉比的兩重角色功能:上帝的代言人與進行預言的人。

顯然,先知在本質上是上帝的代言人,而先知作為上帝的代言人,同時也就是進行預言的人,因為先知所進行的預言,在根本上就是上帝的旨意,隻不過是以預言的方式表達出來罷了。

很明顯,預卜者與先見者不過是能夠進行預言的人,而不像先知那樣能夠成為上帝的代言人。正是因為先知必須而且也隻能是上帝的代言人,所以,《聖經》將那些背棄上帝而信奉異教神的所謂先知,特別是那些僅僅以進行預言來自稱先知的人,統統命名為偽先知。偽先知往往是:或者背離上帝的律法和道而妄說預言的人,或者假托上帝的名義而妄說預言的人,或者憑個人好惡來編造夢境、異象等等而妄說預言的人,以及那些為圖謀私利而妄說預言的人。因而,《聖經》將偽先知稱為披著羊皮的狼,並且一再指出偽先知必定會受到上帝的懲罰,以告誡人們不要聽信偽先知的妄言。

雖然耶和華這個自稱是全能神的唯一神,在將亞伯拉罕命名為完全人之後,又首次任命他為先知,但是,在摩西以前出現的那些先知,並沒有能夠真正完全地扮演先知的角色,而隻是具有先知的部分功能,因而往往需要耶和華本人親自出馬,來直接說出自己的意願與允諾,因為隻有他自己才具有把握人類命運與世界創造的權力。也許,耶和華已經看到,從創造了人類那一天開始,自己就從亞當到亞伯拉罕不斷地說個不停,並終於難於在越來越多的人麵前親自出馬了,而如今自己又已經擁有了眾多的選民以色列人,於是選擇代言人的時機也就趨於成熟了。

現在的關鍵是,耶和華必須要找到一個這樣的人,在能夠作為耶和華忠實的代言人來傳達出耶和華的當下意願的基礎之上,及時地顯現出耶和華對於未來的允諾,以完全體現出唯一神那至高無上的意誌與絕對無疑的權威。因此,全能神的耶和華應該也能夠確立一個全能先知的人,這個人必須在忠實地服從耶和華的同時,又擁有顯赫的身世與神奇的經曆,隻有這樣,才能夠在得到眾人信賴的前提之下,來履行全能先知的職責。

這個人就是“以色列”雅各的孫子摩西!這個多國之父亞伯拉罕與多國之母撒拉的嫡係後代,將遵從耶和華的意願,帶領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向迦南挺進,去實現耶和華關於多國建立的允諾。

“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作為在埃及暫居的以色列人的人口迅速繁衍,使暫居國的埃及法老,決定采取兩條措施來對付這一人口膨脹可能造成的潛在威脅,因為他所擔心的正是:“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什麽爭戰的事,就聯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應該承認法老的擔心並非是多餘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他可以采取種族奴役與種族滅絕這樣的巧計,來排除這一可能發生的隱患。然而,在弄巧成拙之中,非正義的行為,乃至暴行,必將得到同樣的回報,甚至更加悲慘的下場。

埃及法老的第一條巧計是“埃及人嚴厲地使以色列人做工,使他們因作苦工覺得命苦,無論是和泥,是做磚,是做田間各樣的工作,在一切工作上都嚴嚴地待他們。”不僅僅是將以色列人當做奴隸使用,更為險惡的第二條巧計將是使以色列斷子絕孫,埃及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裏,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這樣,在從肉體上消滅以色列人之中的全部男性的同時,還可以把以色列人之中的所有女性用來獲利。真是一石二鳥的巧計,但願埃及人不要為此暴行而付出沉重的代價。

一時間,以色列人已經無法承受因埃及人施行如此“巧”計而給他們造成的巨大災難,便向耶和華祈禱:“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苦役加在我們身上,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和欺壓,他就用萬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用威力無窮的神跡、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著奶與蜜的地方賜給我們。”全能的耶和華終於伸出了萬能的手,這隻萬能的手就是全能先知摩西。不過,如果人要成為先知,必須經過神的考驗,才能最後得到神的確認。

所以,盡管摩西一出生,就麵臨著被丟在河裏淹死的可怕威脅,可是仍然能夠得救:雅各的兒子利末的妻子“生一個兒子,見他俊美就藏了他三個月。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將孩子放在裏頭,把箱子擱在河邊的蘆荻中。孩子的姐姐遠遠站著,要知道他究竟怎麽樣。法老的女兒來到河邊洗澡,她的使女們在河邊行走,她看見箱子在蘆荻中,就打發一個使女拿來。她打開箱子看見那孩子,孩子哭了,她就可憐他,說:‘這是希伯萊人的孩子!’孩子的姐姐對法老的女兒說:‘我去在希伯萊婦人中叫一個奶媽來,為你奶這孩子,可以不可以?’法老的女兒說可以,童女就去叫了孩子的母親來。法老的女兒對她說:‘你把這孩子抱去,為我奶他,我必給你工價。’婦人就抱了孩子去奶他。孩子漸長,婦人把他帶到法老的女兒那裏,就作了她的兒子,她給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是說:‘我把他從水裏拉出來。’”

從摩西被拋棄又最終獲救的整個過程來看,與神人之子的類似故事相比,前者顯得更加完整而生動,因而也就更加合情合理。在這個傳說中,無論是被迫拋棄的原因,還是最終獲救的經過,完全是人間性質的,它將諸神置換成了法老及其女兒,而摩西本人則不過是一個平民的兒子。特別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摩西的小姐姐對於小弟弟的關心,呈現出神話經過人化之後的曆史性還原,即在先民的生活之中,是有可能發生這類事件的。反過來,這類事件的發生,也為神人之子的類似故事提供了生活的藍本。

當然,這裏隻是一般地說到了神話與曆史之間的互動關係與置換特征,事實上,從《聖經》中有關摩西的文本形成的年代來看,不可否認的是,摩西的故事明顯地受到了來自神人之子故事的影響,摩西小姐姐在故事之中的出現,一方麵留下了對於神話進行改寫的痕跡,一方麵更是表明了對摩西所進行的人的還原,以使其有利於扮演先知這一角色:隻有作為人,摩西才有可能成為唯一神耶和華所確認的先知,否則,將有可能發生某種權威性的對抗,直接影響摩西對於耶和華的忠誠。同時,摩西也不能是與其以色列同胞兄弟一樣的普通人,如果是那樣的話,耶和華確認摩西為先知也就無法進行選擇。

事實上,摩西至少在口才方麵就不如他的哥哥亞倫,他曾一再推托耶和華交給他的鼓動以色列人逃出埃及的使命,以致於耶和華在生氣之中,不得不答應讓亞倫來幫助摩西;同時,摩西還一直沒有施行割禮,這也使耶和華發怒,甚至威脅說要殺死摩西,直到摩西的妻子西坡拉給自己的兩個兒子施行了割禮,才平息了耶和華的怒氣。顯然,是摩西作為法老女兒的義子,在埃及宮廷中生活了40年,有著王者風範與淵博學識,並且還獲得了祭司稱號的特殊經曆,才使他具有了被選中成為先知的先天條件,而這一切,是除了摩西之外的任何以色列人都不具備的。

這就表明,在《聖經》裏麵,先知之所以能夠成為上帝的代言人,必須經過嚴格的選擇,因而也就隻有少數人能夠成為先知了;而先知作為信徒之中的出類拔萃之輩,則更容易被神化,或者說是在經過神化之後,才出現在世人麵前的,從而一開始就表現出其異乎常人之處,這對於全能先知來說,他的出現也就更加不同凡響。所以,摩西這一《聖經》之中的全能先知形象,必須在神人之子的基礎上來進行人化,與此同時,正是因為如此,在對摩西形象進行人化的過程中,也就不斷地顯露出塵世生活的曆史痕跡來,在消解了神秘之後,神跡將不再神異,奇事將不再怪誕。

自從摩西在40歲時因殺人逃出埃及以來,已經在距埃及450公裏遠的沙漠中的米甸當了40年的牧人,就在摩西80歲的那一年,飽經憂患的他終於等到了被耶和華召喚的那一天:“一日領羊群往野外去,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裏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耶和華神見他過去,就從荊棘裏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裏!’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實際上,摩西所看到的大異象,並非是什麽奇跡,而是真實與想象相伴的陳述。因為在如今埃及的西奈半島上,確實生長著一種被當地人稱為吉普特的荊棘,它能夠分泌出一種揮發油,很容易在熾熱的陽光照射之下自燃起來,並發出紅藍色的火焰,而荊棘本身卻不會燒毀。對於在沙漠地區生活了40年的摩西來說,這種荊棘燒而不毀的現象應該說是司空見慣的,而真正使摩西感到驚異的應是耶和華的召喚,因為這意味著摩西在被迫隱居了40年以後,將麵臨一次生死攸關的選擇:是作上帝的代言人,還是繼續作在野外放牧羊群的牧人?

所以,摩西口中所說的的大異象,不過是用來掩飾他自己心中的大動**而已,摩西所要去看的,是想要弄清楚是何方神聖在召喚。可是,此時的耶和華在大聲告誡摩西必須心懷虔誠的同時,又向摩西宣稱自己是從亞伯拉罕以來一切以色列人所信奉的唯一神,於是,摩西心裏受到強烈的衝擊,在油然而生的敬畏之中,“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神。

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製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摩西對神說:‘我是什麽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領出來呢?’”

正處於惶恐之中的摩西,怎麽也沒有想到耶和華要求自己去完成如此重大的使命,無論耶和華怎樣訓導摩西,摩西仍然心存疑慮:“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這就是說連摩西本人也不太相信已經被耶和華確立為全能先知,何況其他的人呢!所以,必須像耶和華一樣,施行“一切的奇事”來樹立全能先知的代言者權威,既能傳達上帝的意願,又能顯現上帝的允諾,而當務之急將是以奇事的施行,來鞏固剛剛成為先知的摩西的信心。於是耶和華教會摩西三招神跡:牧杖變蛇、麻瘋立愈、河水成血。

果然,耶和華憑借這三招,使摩西徹底相信了自己的確是耶和華選定的全能先知,也就接受了將以色列人領出埃及的使命。摩西於是回到埃及,並立即召集以色列人聚會,在傳達了耶和華的旨意以後,隻見摩西將手中的牧杖往地上一扔,就變成一條蛇,隨後他又用手抓住那蛇的尾巴,蛇又變成了牧杖;接著,摩西把自己的手放進懷裏,拿出來以後手上就長滿了大麻瘋,他再把這隻手放進懷裏重新拿出來,手上卻一點毛病也沒有了;最後,摩西叫人取來河水,往幹燥的地麵上一潑,潑在地麵上的清亮的河水竟立即變為了一灘鮮血,所有以色列人於是紛紛低頭下拜,承認摩西就是他們的全能先知。

然而,法老卻並沒有把摩西放在眼裏,反而用埃及的法術與摩西的神跡相對抗。這時候,“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進去見法老對他說,耶和華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你若不肯容他們去,我必使青蛙糟蹋你的四境。’”隨後,全埃及都相繼出現虱子、蒼蠅、瘟疫、膿瘡、冰雹、蝗蟲等神跡所造成的災難,接連不斷地使埃及人大吃苦頭,而暫居埃及的以色列人卻絲毫不受這些災難的影響。最可怕是摩西將牧杖一舉,全埃及立刻三天三夜都是漆黑一團。為什麽埃及人會遭受如此之多的災難呢?這並非是法老不買帳,而是耶和華有意為之,借以來顯示自己的意誌與權威。

所以,“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進去見法老,我使他和他臣仆的心剛硬,為要在他們中間顯我這些神跡,並要叫你將我向埃及人所作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跡,傳於你兒子和你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由此可見,較之摩西那無傷大雅的魔術似的三招,耶和華這些災難性的神跡,顯然是以埃及人的生命作為代價,促使以色列人信奉自己,從而暴露了民族宗教之神的狹隘與冷酷。不過,正是這些災難性神跡的發生,產生了一個直接的後果:不僅以色列人可以蒙恩“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而且使摩西得以“在埃及地法老臣仆,和百姓的眼中,看為極大。”

直到這時候,耶和華才最後決定要給埃及人一次慘痛的教訓,而以色列人則開始動身離開埃及。於是,摩西第一次以全能先知的姿態出現,毫不理會法老曾經發出的再看見他就要他的命的威脅,充滿自信地向法老宣告:“埃及遍地必有大哀號,從前沒有這樣的,後來也必沒有。至於以色列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搖舌,好叫你們知道耶和華是將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分別出來。你這一切臣仆都要俯伏來見我說:求你和你的百姓都出去。然後我要出去。”於是摩西怒氣衝衝地離開法老的宮廷。摩西就這樣正式開始了他的全能先知的生涯。

一切應該發生的都發生了。先由全能先知摩西告誡以色列人每家都要殺一頭羔羊,並且要將羊羔的血塗在自家的門上。到了半夜,耶和華看見誰家門上沒有羊血,就將那家的長子殺死,連一切頭生的牲畜也都殺掉了,從法老到平民,全埃及沒有哪一家不死人,哭聲震天動地。法老連夜召見摩西,答應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與此同時,以色列人乘此機會大肆搶奪埃及人的金銀財物,然後立即出發。這一天正好是1月14日,從此,這天被稱作逾越節,以紀念以色列人終於離開暫居地埃及。不過,正是在這一天,耶和華越過以色列人而擊殺了埃及人。

事實上,全能先知的確立之日,也就是民族宗教基本形成之時,唯一神耶和華以懲罰埃及人的血腥手段,來訓誡以色列人,使他們服從自己的意誌與權威,並且恩準他們搶奪埃及人的財物,以及向埃及人複仇。在恩威並用之中,不僅鞏固了全能神的至高無上的絕對地位,而且促使摩西成為自己忠實的代言人與預言者,這就開始了以色列人由一盤散沙轉變成一支大軍,在摩西的率領之下實現多國之夢的曆史行程。

Ⅵ.27 通往天堂的道路

應該承認,這一曆史行程確實是在以色人最後定居的迦南大地上勝利結束的。在通向勝利的過程之中,無數神跡的出現,在為曆史增添幾分魁力的同時,又為曆史增加了幾分質疑:究竟是曆史被神的介入而神奇,還是曆史因人的附會而神秘?

其實,無論是神奇,還是神秘,都與曆史存在的本身直接相關:神奇是出於對曆史的崇敬,人就是神,因而出現了神奇的曆史,隻要消除神的光環,也就成為人的曆史;而神秘則是基於對曆史的迷戀。神就是人,因而出現了神秘的曆史,必須進行人的參照,才可能使人的曆史還原。民族宗教的曆史,更多的,或者說主要的是神秘的曆史,神的意誌無所不在;而世界宗教的曆史,主要的,或者說更多的是神奇的曆史,人的信仰貫穿始終。

因此,埃及人所受到的青蛙、虱子、蒼蠅、瘟疫、膿瘡、冰雹、蝗蟲,乃至三天三夜的黑暗,這些所謂的神跡式的懲罰,實際上,都是在埃及地區曾經發生過的自然災害,如並不少見的牲畜瘟疫與蝗蟲遍地,甚至難得一見的特大冰雹等;或者是至今依然存在的自然現象,如虱子蹦跳和蒼蠅亂舞,以及人長膿瘡;即使是青蛙成災也與尼羅河的洪水泛濫緊密相關;至於三天三夜不見天日,更是與常常在大沙漠中發生的巨大沙暴直接有關。這些出現在埃及的自然災害與自然現象,暫居在埃及的以色列人應該說是十分熟悉的,因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

由此可見,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暫居也算是足夠悠久的了,因而他們不僅熟悉這些自然災害與自然現象,甚至還可以說他們本身也已經不斷地領教過這些自然災害與自然現象所帶來的危害。因為在長達430年的暫居生活中,難道說以色列人的牲畜就沒有發生過瘟疫,以色列人的莊稼地裏就沒有飛來過蝗蟲,沒有落下過冰雹?難道說以色列人的屋子裏麵居然連一個虱子,甚至連一隻蒼蠅也沒有,以色列人的身上就從未長過膿瘡?

難道說尼羅河水長了眼睛,隻是灌進埃及人的家,讓青蛙成為新的主人,而鋪天蓋地的沙暴也偏偏隻遮蓋了埃及人頭上的那片天空,特地為以色列人留下光明?

事實上,如果以色列人確實在埃及受到了埃及人數百年之久的欺壓的話,那麽對於一直生活在苦難之中的以色列人來說,埃及出現的所有這些自然災害與自然現象,必定更是加重了他們的那份兒水深火熱,因而也更能給他們留下災難深重的銘心刻骨的記憶,並且開始在自己的想象之中,企盼著奇跡的發生。在自己獲得解救的同時,讓那些埃及人也嚐一嚐自己曾經飽受的苦難。所以,摩西以魔術式的三招神跡顯示,使以色列人看到了獲救的希望,他們終於有了自己的全能先知,而耶和華接二連三地向埃及人降災,更使以色列得到了出頭的機會,他們終於有了自己全能的神,從而可以向埃及人索取金銀,快意複仇,並離開埃及這個罪惡與苦難之地,踏上實現自己的多國之夢的征途。

這一天終於來到了:“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遵守,是以色列人世世代代該遵守的。”逾越節之夜,耶和華以擊殺埃及人的方式來與自己的選民以色列人開始了約法,在拯救以色列人的同時,又通過摩西來充分滿足了以色列人的渴望:“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思,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這是一支充滿憤怒的可怕的軍隊,因為它將在征服之中去奪取勝利;但是,這也是一支充滿混亂的可憐的軍隊,因為它隻能在逃亡之中來開始未來的征戰。

這是一支龐大而雜亂的隊伍:“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又有許多閑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這樣一來,這支以色列人的隊伍,總人數至少超過兩百萬!再加上眾多的牛羊,他們組合成了一幅龐大的洪流滾滾的行進場麵。據說,這龐大的人群是在430年之內,由當初到埃及寄居的雅各一家,共70個人繁衍出來的,可是,以色列人果真有那樣多的人口嗎?根據有關專家的計算,如果兩百多萬人帶上牛羊在埃及西奈半島上行軍,那麽,這一行軍的隊列將形成一個寬200公裏、長30公裏的縱隊,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夠解決水源及牧場的問題,而西奈半島的綠洲是根本不可能提供這樣多的水源與牧場的。

那麽,以色列人從埃及出走的時候,究竟有多少人呢?有關專家指出,《聖經》中出現的“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可能是一個因對語言的誤解而造成的錯誤:6O萬在希伯萊語言之中被寫成600千,而表示“千”的名詞“埃列夫”還有“家族”的意思。因而步行的男人並不是600千,而是來自600個家族。那麽,600個家族的成年男性成員大約又有多少呢?如果按照雅各一家有他及12個兒子來計算,步行的男人就應該約有7800人,即隻有這些以色列男人才是這支隊伍裏麵手持武器的戰士。

這樣,如果再加上婦人孩子及閑雜人等,也就是按照雅各一家有70人來計算,這支以色列人隊伍的總人數大約在42000人左右,因而行軍的陣勢也就不太壯觀了,大概隻有4000米寬而600米長的樣子,這樣,西奈半島便完全能夠提供充足的水源與牧場,來維持這樣數量的以色列人的生存。同時,這也表明,以色列人為什麽要倉皇出逃,因為他們隻有數千名戰士,卻要保護數萬人的安全,難以與埃及人的大軍相對抗,要是他們果真擁有60萬戰士的話,也許就沒有必要如此慌忙地逃走了。

這是一支饑餓的隊伍,“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原沒有發起,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也沒有為自己預備什麽食物。”所以,耶和華決定還要繼續考驗以色列人,看一看他們是否服從自己——“法老容百姓去的時候,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所以神領百姓繞道而行走,走紅海曠野的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由於不能迅速地逃離埃及人極有可能發動的追擊,也就難免使匆匆逃命的以色列人內心動搖,一時間人心浮動,一種暗暗的不安在表麵的歡樂之下彌漫。

在這種情形之下,耶和華再次運用了施行“一切的奇事”這個法寶,以穩固人心,並征服人心。一方麵,“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麵前。”使以色列人感到他們是與神同行,因而有所安心;另一方麵,“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靠近海邊安營,法老必說以色列人在地中繞迷了,曠野把他們困住了。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便在法老和他全軍上得榮耀,讓他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這樣行了。”促成法老的追擊並加以毀滅,不僅可以使埃及人喪膽,更是要使以色列人感到神的威力,因而不再有異心。

果然,法老率領“600輛特選的車,和埃及所有的車,每輛都有車兵長”,在戰馬飛奔之中疾速地追擊,很快就逼近了以色列人在紅海邊的營地。“法老臨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見埃及人趕來,就甚懼怕,向耶和華哀求。他們對摩西說:‘難道在埃及沒有墳地,你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麽?你為什麽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

我們在埃及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打攪我們,容我們服事埃及人麽?因為服事埃及人比死在曠野還好!’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隻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你們隻管靜默,不要作聲!’”

神跡出現了:在埃及人與以色列人之間,火柱的一邊閃亮,而另一邊暗淡,使彼此不能接近,隨後摩西遵照耶和華的旨意,對著紅海舉起牧杖,耶和華就刮起大風來,在一夜之間使海水退去,海底露出一條平坦的大路來,以色列人迅速走過,兩邊的海水如同高大的城牆。當法老的追兵也來到海底大路的時候,隻見摩西又將牧杖一舉,大路兩邊的海水突然合攏,埃及人全軍覆沒。就這樣,耶和華的目的達到了,“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行的大事,就敬畏耶和華,又信服他和他的仆人摩西。”正是神跡的顯示,促使以色列人真正承認了他們的唯一神及先知。不過,一次這樣的神跡顯示,還並不能夠促使以色列人的這一承認堅定不移。

“摩西領以色列人從紅海往前行,在曠野走了三天找不到水。到了瑪拉不能喝那裏的水,因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瑪拉。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什麽呢?’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顆樹,他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如果說耶和華在讓以色列人通過紅海海底逃脫性命的同時,又消滅了埃及人的追擊大軍,這算得上是一個具有神秘色彩的大奇跡的話,那麽,使沙漠之中的苦水變甜則比不上前者,最多隻能算是一個不足掛齒的區區小奇跡罷了。更為重要的是,這個小小的奇跡說到底,連一點神秘之處也沒有。這是因為,凡是在沙漠之中生活過的人,都知道怎樣來使苦水變甜!

根據《聖經》中所提供的線索,考古學家在瑪拉古城遺址處發現了那裏至今仍然還有一眼苦泉,通過對苦泉之中苦水的化驗,發現苦水的苦是由於其中含有一定數量的硫酸鈣所造成的,隻要往裏麵放入一定數量的草酸,硫酸鈣就沉澱了,而苦水也就會失去苦味兒。所以,當地的牧人自古以來就知道利用一種叫**力華的灌木樹枝來使苦水變甜,因為在這種樹枝裏麵含有不少的草酸。這個苦水變甜的秘密,數百年以來暫居埃及的以色列人,很可能完全不知道,但是,在沙漠裏麵放牧了數十年的摩西則完全有可能是知道的,因而這一神跡也就不能成為神秘的奇跡,不過是一個欺瞞無知者的小把戲。

事實上,耶和華也知道,如果僅僅是依靠神跡來維持自己的權威性,恐怕最終將前功盡棄,因而就在苦水變甜讓以色列人飲用的同時,“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裏試驗他們。又說:‘你若聽耶和華你神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留心聽我的誡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這是耶和華第一次提出準備與人來一個約法三章,盡管在試驗過程之中仍然采用了允諾與懲罰的兩手並舉,來誘導以色列人與唯一神約法。

然而,當以色列人在麵臨威脅自己生存的饑餓來臨的時候,又開始向摩西大發怨言了:“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耶和華的手下,那時候我們坐在肉鍋旁邊,吃得飽足,你們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是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對於全能先知的不信任,實際上也就是對於全能神的開始懷疑,因而耶和華決定先用神跡來鎮住以色列人,以便在最後與他們約法。於是,“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到第六天他們要把所收進來的預備好了,比每天所收多一倍。’摩西就對以色列眾人說了。”在這裏,約法的內容將被嚴格按照民族宗教的要求來製定,因而為了在第七天的安息日專門禮拜耶和華,所以第六天要比平常的數量收多一倍,以備第七天所需。

這樣,“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我已經聽見以色列人的怨言,你告訴他們說,到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吃肉,早晨必有食物得飽,出門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到了晚上有鵪鶉飛來,遮滿了營;早晨在營四周的地上有露水,露水上升之後,不料地麵上有如白霜的小圓物。這食物,以色列人叫嗎哪,樣子像元荽籽,顏色是白的,滋味如同攙蜜的的薄餅。”這些食品果真是耶和華恩賜的嗎?根據有關專家進行的考察,無論是從天而降的鵪鶉也好,還是在地麵上出現的嗎哪也好,在西奈半島上都是真實的事情。

從古至今,在西奈半島上空,每年的春天都會出現大群大群的鵪鶉,這是從非洲內地飛往歐洲繁殖地的候鳥。這些鵪鶉由於飛行中的勞累,通常要在西奈半島上一些有水的地方歇息,其中不少的鵪鶉會因為體力消耗太大,一旦歇息下來之後,往往就一動不動地呆著,即使有人去抓它,也不能夠一下子飛走。當地的居民常常在這個時候去抓鵪鶉,隻需空手去抓,就可以收獲不小。顯然,當初的以色列人就遇見了這樣的一次好時機。不過,當他們吃了一次鵪鶉以後,就再沒有鵪鶉可吃了,因為活著的鵪鶉全都飛走了。

當然,後來以色列人還吃過一次從天而降的鵪鶉,隻不過,這一次吃鵪鶉,與第一次吃鵪鶉時感到味道鮮美、十分可口的效果大不一樣,凡是吃了鵪鶉的人幾乎都得了重病,有的人還因此送命。這又是為什麽呢?根據《聖經》裏麵的說法:第一次以色列人能夠吃到鮮美可口的鵪鶉,是耶和華的恩賜,以平息他們的怨言;而第二次以色列人隻能吃到使人患病喪命的鵪鶉,卻是耶和華的懲罰,以告誡他們的怨言。同樣都是以色列人在吃鵪鶉,隻是因為出於耶和華的恩賜或懲罰,鵪鶉就由食品變成了毒藥,難道神的意誌與權威果真能夠隨便改變鵪鶉是否可吃的特性嗎?

然而,事情的真相卻並非如此。有關專家發現,在西奈半島上有時候的確會出現有毒的鵪鶉,經過跟蹤調查以後,人們才弄清楚了原因。原來那些有毒的鵪鶉,是由於在飛往歐洲之前,停留在非洲的蘇丹的時候,吃了生長在那裏的一種含有特殊生物堿的穀物,其後積蓄在鵪鶉身體中的這些特殊生物堿對於人類來說,是具有毒性的。顯然,第二次吃到鵪鶉的以色列人所吃的正是這樣的鵪鶉,因而造成中毒的後果,與第一次吃到鵪鶉的幸運的以色列人相比,他們的確是不幸的。隻不過,這一不幸,隻與鵪鶉的食物有關,而與耶和華毫不相幹。

所幸的是,鵪鶉一年最多能夠被吃到一次,並且在食用後人們生死之間的機會還不一定均等,故而用鵪鶉來對以色列人進行約法之前的有關訓誡,自然一時難以收到多少明顯的效果。因此,必須出現一種經常,甚至天天要吃的東西,才能以之來進行約法之前的有關訓誡,這就是糧食!不過,這種糧食必須打上耶和華的標記,結果就隻能是嗎哪。如果說暫居埃及的以色列人還認識什麽是鵪鶉的話,那麽,他們肯定不知道何物為嗎哪,因為在他們第一次看見嗎哪的時候,“以色列人看見,不知道是什麽,就彼此對問說:‘這是什麽呢?’”,後來天天都吃它,於是就稱為嗎哪。

不幸的是,盡管以色列人知道嗎哪滋味如攙蜜的薄餅,真是味道好極了,但是卻確實不知道嗎哪的來曆,總以為這是耶和華的恩賜。其實,根據專家的考察,在西奈半島上生長著一種怪柳,在春天到來的時節,怪柳會分泌出一種微甜的汁液,這種汁液在空氣之中很快就會凝結成白色的小球,形狀就像小小的冰雹。當地的居民直到現在仍然還采集怪柳上的白色小球來吃,一個人隻要一天能夠采集到1500克怪柳上的白色小球,就可以吃飽肚子,據說那滋味大概與攙蜜的薄餅的確差不多。

這樣的白色小球似的嗎哪,不僅數量多,而且產出的時間也長,正好適於以定量供應的方式來進行長期的訓誡,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要各按著各人的飯量為限。”因此,凡是超出飯量多收取的嗎哪,“就生蟲變臭了”。從此以後,以色列人就遵守耶和華的規定,連一點兒嗎哪也不敢多收取。經過這種特意設計的定時定量的嗎哪供應法,以色列人終於形成了凡是耶和華所吩咐的就一切遵守的條件式反應的本能。這種嗎哪試驗,全能神耶和華在全能先知摩西的協助之下,足足進行了多少年呢?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

正是在以色列人養成了徹底敬畏耶和華,並且完全信服他和他的仆人摩西的習性的前提下,耶和華決定與以色列人正式約法。為了最後一次證實這一前提的可靠性,耶和華借助摩西之口來對以色列人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結果,“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訓誡和試驗已經成功,約法即將開始,以色列人是否已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他們果真有福了?

Ⅵ.28 所羅門的智慧

以色列人在承認並接受耶和華的庇護之下,與耶和華約法。這將是神與人之間的上下約法,並具有絕對的性質:人必須遵守並實行神所規定的誡命,而這些誡命作為法律與道德的雙重規範性的宗教律法基礎,將發展出相應的律法體係。在極度地擴張著法律的強製功能的同時,又極度地拓展著道德的教化功能,由此顯現了神對於人的全麵控製,體現出宗教之神的絕對權威,因而任何人都不得違背宗教律法,否則,就將被視為叛教者。這一點,在民族宗教裏麵表現得特別突出,甚至影響到世界宗教。

過於強調,甚至強化民族宗教及世界宗教所擁有的宗教律法的作用,將會產生負麵的影響,在客觀上促成神與人之間的意識對立。比如,猶太教拒絕承認私生子結婚的合法性,就是因為猶太教的律法規定:“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而天主教拒絕承認教徒離婚的合法性,則是因為天主教的律法規定:“天主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有時候,固守宗教律法將會造成非常荒誕的現象,例如:根據“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戴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這一猶太教律法的規定,以色列前總理貝京曾向議會提出“承認女性基於宗教原因拒絕征兵的權利”的法案,結果遭到議會的強烈反對,致使貝京內閣險些倒台。

所以,神與人約法,既有可能促進社會的發展,也有可能阻礙社會的進步,如何把握這一點,也就非常重要,而關鍵仍然在人,因為宗教律法的規定是不變的條文,而遵守與實行這些條文的是不斷變化中的人。不同時代的人們可以也應該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來進行相應的調適。在古代,這樣的人將是先知或祭司,而在現代,則將是教皇或教士。《聖經》在表麵上代表以色列人,而實際上卻代表著全能神耶和華,來進行約法的是全能先知摩西:“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裏,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也可以永遠信你了!’”於是,約法的結果就有了所謂的摩西十誡。

約法現場彌漫著一派威懾與恐慌的神秘:

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都站在山下。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臨於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遍山大大地震動。角聲漸漸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說話,神有聲音答應他。耶和華降臨在西乃山頂,耶和華召摩西上山頂,摩西就上去。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下去囑咐百姓,不可闖過來到我麵前觀看,恐怕他們有多人死亡;又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於是摩西下到百姓那裏告訴他們。

這樣一來,也就確保了摩西做為代言人和預言者的全能先知地位,以致於“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致犯罪。’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處中。”由此可見,摩西將作為神權在塵世的現實性人物標誌,具有全能先知的身份,為了促成多國之夢的實現,使百姓歸屬於“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因而必須忠實地傳達出耶和華的誡命,以形成完整的宗教律法體係。

這樣,即使全能先知在政教合一的神權國家建立之前消失,繼之而起的祭司,亦將取先知而代之,來代表唯一神耶和華繼續統領以色列的百姓。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摩西十誡作為耶和華的誡命,實際上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是宗教律例,它確立唯一神的絕對權威,然後是宗教典章,它確立人間百姓的遵守義務;同時,在摩西十誡的基礎上,通過所謂“摩西五經”,即《聖經》中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末記》、《民數記》、《申命記》的不斷演繹而逐漸形成較為完善的宗教律法體係,來作為祭司治國的神權依據。

因此,宗教律例是根本,共有四條: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麽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發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什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什麽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人、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

這就高度強調了唯一神的絕對權威性,繼而不斷地進行完善,並且要求祭司帶頭監督實行:

你們不可作什麽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已作金銀的神像;你若為我築土壇,在上麵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為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汙穢了;你上我的壇,不可用台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這樣的祭耙規定應該說在客觀上起到了防止祭司斂財墮落的作用。不過,如果僅僅從字麵上一字不苟地遵守律法,在“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什麽人出去”這樣的規定下,難道外麵失火也見死不救嗎?這顯然有悖情理。

在宗教典章之中,包括這樣的六條: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子,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這些典章內容大多與漢漠拉比石柱法有著密切的關係,具體涉及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特別是以神的名義來規定了人與人之間正常的社會關係,對於社會秩序的穩定與鞏固無疑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成為宗教律法體係之中最具有合理性的構成,由此可見民族文化之間的相互影響。

同樣,宗教典章在承認耶和華的絕對權威的前提下,也在摩西這樣的先知與祭司之輩的努力下不斷擴充:“你在百姓麵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你若買希伯萊人作奴隸,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人若買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樣出去,主人選定她歸自己,如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

顯然,第七天定為聖日的影響,也擴張到了奴隸的解放日期上,盡管延長了365倍!

但是,這畢竟或多或少地承認了奴隸作為人的某種權利。

美中不足的是當男仆白白出去的時候,如果其妻子是主人所給予的話,那麽,他的妻子及子女將仍然必須留在主人家中為奴隸;更美中不足的是,婢女還將受到性別歧視,在主人已不喜歡的情況下,還得由自己掏錢來贖身;不過,主人若是故意要將她賣給外邦人、作兒媳不當女兒看待、歸了自己卻要遺棄她,她就可以不用錢贖身而白白地出去了。然而,最美中不足的是,類似的一些律法之中不僅表現出父權社會中固有的男尊女卑特征,而且還潛伏著以耶和華的選民自視的種族優越感,要是男女奴隸不是希伯萊人,那又會麵臨怎樣的命運呢?

如果說摩西在“年一百二十歲,眼目沒有花,精神沒有衰敗”的情況下就突然死去,在以色列人看來多少有點顯得神秘兮兮的話,那麽,對於摩西本人來說,則顯然是命中注定。“耶和華對他說:‘我必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現在我使你看見了,你卻不得過到那裏去!’於是耶和華的仆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隻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因此,具有曆史考據癖的人們,為摩西死亡之謎又頗費力氣地大傷腦筋,進行種種的解釋。其實,摩西不過是《聖經》之中象征著一個時期到來與過去的人物形象標誌,這個時期就是以色列人的民族宗教開始形成的時期。

這一時期也是全能先知出現與消亡的時期,“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麵對麵所認識的。耶和華打發他在埃及地,向法老和他的一切臣仆,並他的全地,行各樣神跡奇事;又在以色列眾人眼前顯大能的手,行一切大而可畏的事。”

繼這一時期而來的是祭司統領以色列人的時期,這既是民族宗教影響擴張的時期,又是開始具體實現多國之夢的時期,這一時期的標誌性人物形象就是約書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