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一片愛情讓你淚流滿麵
結婚後她一直給他做洋蔥吃:洋蔥肉絲、洋蔥燜魚、香菇洋蔥絲湯、洋蔥蛋盒子……因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親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訴她———雖然他從不挑食,但從小最愛吃的是洋蔥。
她是圖書管理員,有足夠的時間去費心思做一款香濃的洋蔥配菜,但他卻總是淡淡的。母親為他守寡近20年,他瘋狂愛著的女子母親卻不喜歡,他對她的選擇與其說愛,不如說是對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並沒有什麽察覺,百合一樣安靜地操持著家,對他母親也照顧得妥帖周到。婚後第四年,他們有了一個乖巧可愛的女兒。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複印機一樣地掠過,再傷人的折磨也鈍了。當初流淚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結了痂,隻是那傷痕還在,隱隱的,有時半夜醒來還在那裏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開學術會,與初戀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愛電石火花般啪啪蘇醒。相擁長城,執手故宮,年少的**重新點燃了一對不再年輕的苦情人。
小玉保養得圓潤優雅,比青澀年少更多豐韻,一雙手指玉蔥般光滑細嫩。在香山腳下他給她買了當年她愛吃的烤地瓜。她嬌嗔地讓他給剝開喂到她的嘴裏,因為她的手怕燙。七天很快過完,他回家,記得她嬌豔如花的巧笑,記得她喜歡用銀匙子喝咖啡,記得她喜歡吃一道他從沒吃過的甜點提拉米蘇。
母親已經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開會或者公差的名義去北京。妻子單位組織旅遊的時候,他還甚至讓小玉來過自己的家。他的手機中也曾經爆滿火熱滾燙的情話,甚至他們的合影曾經被他忘在脫下的上衣口袋裏,呆了一個多星期……可這一切都幸運地沒有被發覺。
平地起風雲,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經是晚期了。住進醫院後,女兒上學需要照顧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裏亂成一團糟。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譜時,在抽屜裏發現了一個帶扣的硬殼本子。打開,裏麵竟然有幾根玄紅的長發。妻子一向是貼耳短發,自結婚以後。他好奇地看下去,原來這是他和小玉纏綿後留下的,還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為從來沒讓他的髒衣服過夜。他背著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鏡,卻故作不見。幾乎每頁紙上都寫著這麽一句話:相信他心裏是愛著我的。後麵是大大的幾個歎號。
他心裏一片空茫地去醫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問她想吃什麽。妻子笑著說,你會做什麽菜,去給我買一份鴨血粉湯吧。她每天做好了他愛吃的洋蔥,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襯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卻從來不知道在南方長大的她愛吃鴨血粉湯。
妻子走後,他掉魂一樣地站在廚房裏為自己做一道洋蔥肉絲。他遵照她的囑咐將洋蔥放在水裏,然後一片片剝開,眼睛還是辣得直流淚。當他準備在案板上切成細絲時眼睛已經睜不開,熱淚長流。他從來不知道那樣香濃的洋蔥湯,做的過程這麽艱難苦澀。七千多個日子,妻子就這樣忍著辣為自己做一份洋蔥絲,隻因為他從小就喜歡吃。
而小玉那雙保養得珠圓玉潤的手,隻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蘇。而當年母親是怎樣洞若觀火了妻子能給予他的安寧和幸福。傍晚時分,一個站在九樓廚房裏的男人拿著一瓣洋蔥流淚發呆,他終於知道真正的愛情就像洋蔥:一片一片剝下去,總會有一片能讓你淚流滿麵……
那一晚他輸了整個世界
一對青年,熱戀很久後結婚了。一天,男的要給女的買戒指,走進商廈,看著櫃台上琳琅滿目的首飾,她猶豫了很久,吞吞吐吐地說:“我不要這個,給我買個呼機吧。”在那個時候,呼機還是比較新鮮的玩意兒,而且價格也不比首飾便宜,男人聽了有點兒意外,因為他知道女朋友向來都不趕時髦的。最後在她的堅持下,男的就用買結婚戒指的錢買了一部漂亮的漢顯呼機。
兩人一回到新房,女的就把呼機別到了男的腰上。男的驚詫地問:“這個是送給你的,你怎麽給我戴上了?”女人笑吟吟的,還帶著點得意:“這樣,我就可以隨時找到你了!你答應我,不管什麽時候,不管什麽時間,不管你有多忙,隻要我呼你,你一定得回我電話!”這天夜裏,兩個人在被窩裏一遍遍地調試著呼機的響鈴。他們覺得,生活就像這鈴聲,響亮、悅耳,充滿著憧憬和希望。
從這天開始,男的呼機常常會傳來這樣的信息:“老公,下班了買點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愛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媽媽家吃飯。”每次看到這些,他的心裏便覺得十分溫暖。隻要可能,即使不需要回電話,他也會打個電話過去,聽聽她的聲音。
有一次,男的忘了給傳呼機換上電池,又恰好陪領導到基層,應酬到半夜才回家,推開房門一看,他發現妻子早已哭紅了眼睛。原來從丈夫下班的時間算起,她每隔一刻鍾就呼他一次,他越不回她就越著急,總以為發生了什麽以外,後來每隔十分種呼他一次,直到他推開家門,她剛把話筒放下。
男的對妻子的小題大做有點不以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還能出什麽事情?”妻子卻說有一種預感,覺得他不回電話就不會回來了。男的拍拍妻子的腦袋,笑了:“傻瓜!”不過,從此以後他一直沒有忘記在口袋裏放一節備用電池。
以後丈夫升了職,有了錢,呼機也換成了手機。突然有一天,他想起欠著妻子的那枚戒指,便興衝衝的拉著她去商廈。可到了那裏,看著電視廣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鑽戒,她又猶豫了,說:“給我買個手機吧。”丈夫問:“家裏有電話,你又不經常出門,要手機幹什麽?”妻子說:“白金鑽戒那麽貴,套在手指上有什麽用啊?那款手機我早看中了;再說,以後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廁所裏,也能和我通話了。”說到這裏,她得意洋洋的笑了。
那天,手機開通了短信息服務。他們一個在臥室,一個在客廳,互相發著短信息,玩得高興極了。晚上,他收攏了笑容,一本正經地對她說:“以後不要隨便給我打手機和發短信了,我經常開會,還有一些嚴肅的場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妻子一聽不高興了:“那我要找你怎麽辦啊?”“愛咋辦咋辦。”丈夫也有點不耐煩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整天老找我幹嘛?”
就在給妻子買手機後不久的一個夜裏,丈夫和同事到另一個朋友家裏玩牌,起初隻是十元八元的彩頭,後來越玩越大。正玩在興頭上,妻子用手機打來了電話:“你在哪裏?怎麽還不回家?”“我在同事家裏玩牌。”“你什麽時候回來?”“呆會兒吧。”
輸了贏,贏了輸,妻子的電話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麵下起了大雨,同事提議玩一個晚上,這時妻子的電話又響了:“你究竟在哪裏?在幹什麽?快回來!”“沒告訴你嗎?我在同事家玩,下這麽大的雨我怎麽回去!”“那你告訴我你在什麽地方,我來接你!”“不用了!”說完丈夫就把電話掛了。一起打牌的朋友見這光景,都嘲笑他“妻管嚴”,一氣之下,他就把手機關了。
天亮了,他輸得兩手空空,朋友用車子把他送回家,不料家門緊鎖著,開門一看,妻子不在家。也就在這時,電話響了,是嶽母打來的,電話那頭哭著說:她深夜冒著雨出來,騎著自行車,帶著雨傘去他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車禍,再也沒有醒來......
丈夫這時候才想起打開手機。隻見上麵有一條未讀的留言:“你忘記了嗎?今天是我們的結婚周年紀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寶貝,別亂跑,我帶著傘哪!”她走在找他的路上,並且,永遠不會再醒來了。丈夫淚流滿麵,一遍遍的看著這條短信息,他覺得那一個晚上他輸了整個世界———
套在心上的戒指是愛情回家的借口
結婚後第3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瑣碎,日益累積起來,令他們的愛情有了裂縫。從爭吵到冷戰,然後分開,很短小的一個過程,愛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2片。出了街道辦事處的門。彼此不肯多看對方一眼地分道揚鑣,一副從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決絕。
幾天後,他回來拿屬於自己的東西。幾箱子書,幾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蝸牛。甚至收拾完了,還在屋子裏轉悠,撿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過期的雜誌。
她冷冷的想,愛情真是一種可笑的東西,相愛時,恨不得能把心送給自己。反開了,居然理智到一本舊雜誌都不放過。
再也找不出屬於他自己的東西了,他還是轉來轉去的不肯走,她拚命的想,還有什麽沒給他呢?
心裏哦了一聲,她想起來了,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鑽石。他們都曾天真的認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間,它變代言了愛情。
她開始往下褪它,卻怎麽也退不下來。大約,他是看在了眼裏。匆匆地,收拾好東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轉身出門。後來終於退了下來,手指卻腫了。套過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淺淺的勒痕。
她沒好氣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臉時,她習慣性的翹了下手指,翹完之後,才想起戒指已經被退掉了。以前洗臉的時候,戒指的接口劃傷過臉,讓她養成翹手指的習慣,她兀自笑了一下,心裏忽然有點說不出的落寞。
攏頭發時,她又習慣的翹了下手指,因為戒指的接口會把她梳整齊的頭發挑出幾根,她想,等以後參觀不帶戒指的感覺就好了。
一天天過去了,她始終沒有習慣不帶戒指的舉止,總是下意識的翹一下手指,當發現手指上是光**的,心,空落落的,然後,情不自禁的在腦海裏浮上一些細節,綿綿軟軟的,很難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電話裏說:怎麽會這樣呢?我明明已經把戒指拿下來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還有一枚戴在你心裏的戒指,你永遠摘不掉。她啞然。後來,她流淚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讓她懂了。與其賭氣容納感愛情走了,不如用一個婉轉的方式,讓愛回來,至少,他的名字不會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來拿東西,翹給他看,或許,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來。用拿東西做幌子,一眼之間,便望見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誰也沒有說話,輕輕會心一笑,然後,暖暖的擁抱就來了。
再後來,他告訴她,收拾東西那天,他的本意並不是想拿走所有屬於自己的東西,隻想拖延時間,給愛一個複員的機會。
在漫長的生活裏,有愛情暖著,某些陽光暖暖的午後,她偶爾會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邊,有一頭華發,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寧,回想著那些年輕氣盛的爭吵,在他們蒼老的的心裏想起來,都像孩子的打鬧,讓他們露出殘缺的牙齒。所以,她如此的感謝,當時的他留下借口,讓愛回家!
所以,當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時候,請一定一定,給愛留個回家的借口!
男人如秋,從青澀走向成熟
慎讀秋天,如讀男人,不但要讀出秋的悲壯,秋的滄桑,還要讀出秋的豐碩,秋的韻味。最喜歡在初秋、深秋、晚秋時隨意出遊,最大的興致是在近距離觀察秋天的景色與表象,體味男人與秋天的渾然一體,以意象不斷產生出豐富聯想,所以用秋的詩意來闡釋男人最為貼切而鮮明。
男人的高素質品味性在於他的博大、深沉、冷峻、熱烈、瀟灑倜悵,讓人鍾愛。初秋的男人還帶有夏的煩躁,還沒有沉澱下來,腳步還不夠穩健,秋意還不夠濃烈。這種男人適合做同事。
深秋的男人最值得觀賞和留意。有秋的悲壯和傷感的凝重,讓女人能盡情釋放,即使秋意深深,也讓人格外的留念,特別能坦然自若地讓人在秋意漸濃時踏歌起舞。這種男人適合**人。
晚秋的男人更多風雅和飄逸,有深奧的理性思考,經驗的積累,洞悉事物的眼神,讓人感到溫暖而親切,寬厚而仁義,友愛之情滿溢。這種男人最適宜做朋友。
女人欣賞的那些有品位的男人,多是深沉、成熟而穩重的。那些煩躁的、奶油味的、娘娘腔的,在大是大非而前大氣不敢出,屏聲斂氣的終會被嗤之以鼻。
古人崇尚的男人,大多如戲曲裏的小生,這行當是最讓人頭皮發麻的,再念上幾句道白,更讓人如抽筋吸髓般渾身涼透,而老生、武生則讓人心生敬畏,即使是戲曲中白臉的曹操,塑造的形象奸詐狡猾,也讓人心動,而紮上靠旗的武將更是威風凜凜,陽剛十足,不必掩飾也滿臉剛毅,滿腹剛性。
一直以為,男人的內涵是最值得津津樂道的,是心緒思想的集中體現。不說是滿腹經綸,也起碼是博覽群書,不說是樣樣精通,也該是內秀睿智。如秋天的男人,直上白雲深處,浩氣展虹霓,事業也牛氣衝天,在閑暇時節若牛郎織女近攬一溪風月,莫教踏碎瓊瑤。
男人的淡定與從容是生活積澱的結果,如深秋的景色一般引人入勝。風不那麽凜冽,雨不那麽寒徹,陽光不那麽強烈,空氣不那麽躁熱,還如鬆柏那樣的蒼勁,綠色包裹的溫暖隨意流露,與你保持著一定的距離,產生一種朦朧迷離的陌生美,生發出健康的心態神韻。
品味男人,在於感覺,不是名牌的彰顯、不是身份的顯赫、不是無休止的爭論、不是小氣的斤斤計較。男人要有不怒而威的氣魄,虛懷若穀的胸襟,雄才大略的眼光中流露的喜悅也是憂鬱、深情的。
男人屬於秋天,隻有女人能讀懂秋的深刻內涵,男人的詩具有春天般的溫暖,夏天般的火熱,冬天般的冷峻,秋天般的飽滿。春天容易招蜂引蝶,夏天容易生饑若渴,冬天容易逃避遮掩,隻有秋天果實累累掛滿技頭,無所隱藏地表達了豐盛與厚重。而秋天又最能浸潤女人,讓女人獲得豐厚的回報,產生豐富的遐想。男人是最深沉的詩,女人可以是最出色的讀者和知音,甚至是可以成為一流的作者。
還是把男人比喻成秋更值得回味,男人在經曆了歲月的洗禮之後,日趨由滄桑而成熟,一如金色的秋天。讀你千遍也不厭倦,讀你的感覺像十月,浪漫的季節,醉人的詩篇,這樣巨大的財富和寶藏,讓幸福的女人去收獲吧。
10年後我對你的愛與愛情無關
十年,足以讓一段婚姻堅固持久,同樣也可以讓一段婚姻瓦解坍塌,就像她和他。所有的承諾和諾言,竟然脆弱得經不起絲毫的考驗,多年的感情說碎就碎了,一個瞬間而已。
終於有一天,他回來說:我愛上別人了。
一言中的,盡管殘忍,但是她心裏還是欣然的,他還是說了,好過欺騙。
其實有些東西早看到了,隻是她不願意相信真的是這樣。於是故意回避,但是真的無法回避時,她亦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女子,更不願將就。
她說:我們離婚吧。
她抱著孩子回到父母那裏,臨走的時候,拿了剪刀,把照片上的兩個人剪開,一刀下來,心也痛了,說看得開,到底是愛了這麽多年,傷自然是一定的。
畫麵一閃,便是多年,昨日還身強體壯的他突然就病倒了,很平常的腦血栓,但是卻半截身子不能動彈了,新娶的那個女子開始自然是服侍左右的,也請了人專門護理,可那細微的細節處豈是外人可以照看得到的?偏偏他又遲遲不見好轉。終於,一紙離婚訴書置於病床前,一如當年,隻是角色換了,他簽了字,這下他倒是安心了。這個時候,孤零零的一個人,男人開始無端地想念起她和孩子來,她的好也開始在每個早晨來臨時折磨著他清醒的神經:一覺醒來,晨光從紅色的棉布窗簾後映射過來,她已經早早地起床了,桌子上是他喜歡吃的豆漿和油條,見他睜開眼睛,她過來給他掖掖被角說,再睡會吧,還早呢。想起,這一切卻早已成了最溫暖和殘酷的記憶。
住在一個城市裏,她很快知道了,思量中眼淚還是掉了下來,她急急地把孩子托付給母親來到床邊日夜守候。翻身喂飯,甚至是脫衣後的擦洗她也沒有任何的難堪,慢慢的他竟然好起來,他追隨著她的身影,但是她不看他一眼,隻是做著自己分內的事情。有人笑她傻,她沒有多話,隻是說,他是孩子的父親。
其實,有很多話在她的心裏。那些相愛相守的日子即便是早已不再了,但是那彼此攙扶走過的那段路怎麽會說忘就忘了呢,牽了手便是愛人親人了。
他病好出院,托人去和她說,希望可以重新開始,聽了,她眼睛在別處。
這麽多年,時間早已經把我們撕裂成了毫不相幹的兩個人,永遠不會了,隻能這樣了,如果還有其他的幹係,那就是孩子是我的骨肉,而他是孩子的父親,和愛情無關。
這個時候,劉若英的那首歌飄過來:後來,我總算學會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後來,我終於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
愛你,就做你永遠的幸運星
那年,她十六歲,第一次喜歡上一個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歡踢足球,有著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績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雖然在當時,早戀已經不是什麽大問題,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聞,她更不是那種內向的女孩。但是她從來沒有想過要向他表白,隻是覺得,能一直這樣遠遠地欣賞他,就很好了。那時,她常常為在路上碰到他,打聲招呼高興個半天,常常放學也不回去,而是上運動場一圈又一圈地慢跑,隻為了看他踢球。
她還學著疊幸運星,每天在那小紙條上寫一句想對他說的話,疊成小幸運星,快樂地放在大瓶子裏。她常常看著他想,象他那樣的男生,應該是會喜歡那種溫柔體貼的女孩吧,那種有著一把烏黑的長長直直的頭發,有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開心的時候會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頭發很烏黑,但隻短短的到耳際邊,她有一雙大眼睛,但常常因為大笑而眯成一條縫。
她十九歲,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學。他正常發揮,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點大學。她坐著火車離開這個生她養她的小城時,浮上心頭的是她點點滴滴與他的回憶。大學生活是以二十幾天艱苦的軍訓生活拉開序幕的。晚上臨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窩裏偷偷打電話跟男友互訴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幾個熟悉的數字鍵,始終沒有按下那個呼叫鍵。十九年來,第一次知道什麽叫思念,原來,思念就一種可以讓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淚的力量。
四年的大學生活不算太長,活潑可愛的她身邊從來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卻選擇單身。好事者問起原因時,她總淡淡一笑,說:“學業為重嘛。”她也確實在很努力地學習,隻為了考他那所大學的研究生。四年來她的頭發不斷變長,她沒有再剪短。一次舊同學聚會時,大家看到她時都眼前一亮,一把烏黑的長長直直的頭發,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處的眼影而更顯光彩,白裏透紅的皮膚,時不時抿嘴一笑,都忍不出這是昔日的小活寶。他見到她時也不禁心神一動,但當時他的手正挽著另一個女子的纖纖細腰。她看著他身邊那個比自己更溫柔嫵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飾了心裏的一絲失落,隻淡淡對他一笑,說,“好久不見了。”
她二十二歲,以第一名的成績考上了他那所大學的研究生。他沒有繼續考研,進了一間外資企業,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達到了六位數。她繼續過著單調甚至枯燥的學生生活,並且堅持單身。一次放假回家,一進門母親就把她拉過一邊,語重心長,女兒啊,讀書是好事。但女人始終是要嫁人生子的,這才是歸宿啊。她點了點頭,進房間整理帶回來的行李。先從箱子裏拿出來的是一瓶滿滿的幸運星,擺在書架上。書架上一排幸運星的瓶子,都是滿滿的,剛好六瓶。
她二十五歲,憑著重點大學的碩士學曆和優秀的成績,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萬。他這時已自己開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間分公司開業的時候,他跟一個副市長的千金結婚了,雙喜臨門。她出席了那場盛大的婚禮,聽到旁邊的人說起新郎年青有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顯赫,留洋歸來,貌美如花,真是一對璧人。她看著他春風得意的笑臉,心裏竟也**起一種幸福的感覺,莫名的感覺,仿佛他身邊那個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樣。
她二十六歲,嫁給了公司的一個同事,兩個人從相識到結婚不到半年的時間,短到她都不知道兩人是否戀愛過。他們的婚禮在她的極力要求下搞得很簡單,隻邀請了幾個至親好友。當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麽多酒,沒有醉,卻吐得一塌糊塗。她在洗手間看著鏡子裏那張在水汽蒸騰下逐漸模糊的臉,第一次有種想痛哭一場的衝動。但終於,她還是把妝補好後走出去繼續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裏,有她早上倉促疊好的一顆幸運星,裏麵寫著,“今天,我嫁作他人婦了。可是我知道,我愛的是你。”
她三十六歲,過著平靜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舊同學,閑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敗,沉重打擊後終日流連酒吧,妻離子散。她在找了好幾天後終於在一間小酒吧找到他。她沒有罵他,隻是遞給他一本存折,那裏麵是她所有的積蓄,然後對他說,“我相信你可以重頭再來的。”他打開存折,巨額的數字讓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謂的親朋好友在聽到他說了“借錢”兩個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見,她不過是一個快讓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學,卻如此慷慨大方?她依舊淡淡一笑,說,“朋友不是應該互相幫助的嗎。”當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後,一個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過來,大吼道:“上百萬一聲不吭就全給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擊倒在地,沒流淚也沒說話,更沒有回答她丈夫的質問。雖然她從來沒有向別人承認過她愛他,但她也決不會向別人否認她愛他。
她四十歲,那年他的公司已經成為同行業裏最具競爭力的幾間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帶著兩百萬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轉讓書到她家。她的丈夫一邊樂嗬嗬地說,“不必這麽客氣嘛,朋友之間互相幫助是應該的,”一邊在股份轉讓書上簽下名字。她沒說什麽,隻說了句,“不如留下來吃頓飯。”他沒有不答應的理由。飯菜端上來時,他驚訝地發現自己最愛吃的幾樣菜都有。但他抬頭看到她一臉恬靜地為丈夫兒子夾菜時,心裏一下釋然,覺得是自己想多了。臨走的時候他從口袋裏拿出一張請貼,笑笑說:“希望你們到時都可以來。”她以為是他又有分公司開業,不以為意,接過隨手放在沙發上。送走他轉身回廚房洗碗的時候,突然聽到她丈夫大聲說,“人一有錢就風流這句話果然沒錯啊。看你這個舊同學,這麽快又娶第二個了。”她的手一顫,被一個破碗的缺口劃了一下,血一下子湧了出來,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著那片泛著微紅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個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紗,似乎就是這個顏色。
她五十五歲,一天突然在家裏昏倒,被送去醫院。一番檢查後,醫生臉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邊說話。她畢竟是個聰明的女人。叫住醫生,她很認真地問,“我還可以活幾天?”三個月,電影裏的橋段用得多了,沒想到真應了人生如戲這句話。執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裏開始為自己準備後事。一個人活了大半輩子,要交代的事多著。收到消息的親朋好友紛紛趕來見最後一麵。他是最後一個。她躺在**,已經開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運星,立刻清醒了過來,這是給我的嗎?她指了指那顆幸運星,臉上竟露出一絲笑容。他連忙回答,“啊,是。是啊。這是我帶來給你的。”真是無心插柳,這不過是他剛出機場時碰到那個為紅十字籌款的小女孩送的,他當時急著來見她,接過來時都沒看清是什麽東西就趕著上車了,一路握著也不知覺。她接過那顆幸運星,緊握著放在胸前好一會不放。終於,她指了指旁邊的桌子,那上麵也放了一顆幸運星,那時她昨晚花了一個多小時才疊好的,緩緩對他說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裏,還有三十九罐幸運星。等我火化的時候,你把那些連同這兩顆和我放在一起,好嗎?”他還沒來得及回答,她已經合上眼睛,一臉安詳。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遺願把那些幸運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滾落一兩顆在地也沒人發現。他轉身要走的時候,忽然發現地上還有兩顆。揀起來,他想,算了,就當是留個紀念吧。
他七十歲。一天,他戴著老花眼鏡在花園裏看書時。四歲的小孫子突然拿著兩張小紙條,興衝衝跑到他麵前,嚷道,“爺爺,爺爺,教我識字。”他扶了扶眼鏡,看清第一張小紙條上的字,“傑,你今天穿的那身藍色球服很好看哦。還有,6這個號碼我也很喜歡,嗬嗬。”他皺了皺眉,問孫子,這兩張小紙條你從哪裏找來的?這不是紙條啊,這是你放在書桌上那兩顆小星星啊。我拆開它,就發現裏麵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張小紙條,“傑,有一種幸福是有一個能讓你不顧一切去愛他一輩子的人。”
“有一種幸福是有一個能讓你不顧一切去愛他一輩子的人。”他念著,念著,淚流滿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