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夏初,夜來的越來越晚了。

天空是淡淡的灰藍色,暮色裏伯牙路上車來車往,行色匆匆的路人,都奔著家的方向。

沒吃晚飯的羅宋宋現在覺得有點餓了,但是想到家就在不到三百米的雲階彤庭裏,心頭便是暖暖的。

和骨德咖啡廳簽訂了工作合同之後,她回家去收拾了一下。正巧孟覺的電話來了,她趕緊下樓去等孟覺。

但孟覺不是一個人來的。他身邊還有一個穿得特別正式的青年男子,明明長得眉目齊整,可就是渾身透著一股猥瑣勁兒。

孟覺興衝衝地問羅宋宋:“羅圈圈,你猜他是誰?”

孫玦也有些訕訕,畢竟曾經欺負過羅宋宋,現在看見羅宋宋長成了個秀氣的大姑娘,難免想起當初落在她身上的那些拳頭。

雖然孟覺已經替她報了仇,但年少時的荒唐往事,讓孫玦十分愧疚,不知道能不能補償一二。

“我……我是孫玦,以前……以前揍過你來著,你記得不?”

羅宋宋心想,哪有人這樣說話,揍過你,還問你記不記得。突然她眼前一亮:“是你?你高中畢業後去哪裏了?”

“美國。”

“你那個小弟呢?”

孫玦淺淺一笑,真是說不出的嬌羞:“我們兩年前結婚了。”

“啊?”羅宋宋和孟覺雖然有些驚訝,但立刻表示理解,“恭喜恭喜。”

孫玦突然明白過來,嗨了一聲,撓撓頭:“哎呀!胡小瑜是女孩子!你們沒看出來?!”

那個穿紅色喇叭褲,細聲細氣的小個子原來是女孩子啊!

孟覺和羅宋宋對視了一眼,笑得彎下腰去。孫玦原來還有點不開心,但是看他們兩個笑得眼淚都要流出來了,於是也漸漸地咧開嘴角,嘿嘿嘿地笑了起來。

就這樣一笑泯恩仇了。

孫玦和胡小瑜雖然做過小流氓,但本性並不壞。深究起來還是因為父母長期在海外工作,疏於管教的原因。尤其是當孫玦在國外被黑人打得頭破血流,卻沒法像孟覺一樣借助集體力量反抗的時候,更是深深地領悟出了八榮八恥的第九層奧義,那就是以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為榮,以好勇鬥狠,敲詐勒索為恥。

“我不是研究員。我隻是一個小會計師。”當他們在伯牙路上的一家南京館子坐下來的時候,孫玦謙遜地聊起了自己的職業,“因為少年時的罪過,上帝罰我以數別人的錢為生。”

信了洋佛祖的人,境界就是不一樣。明明是賺錢的行當,能被他說的跟釘十字架似的痛苦。

“胡小瑜呢?”

“她生了孩子之後就留在家裏做全職太太了。這是我們的女兒艾米莉。”孫玦拿出皮夾給他們看照片,“小瑜喜歡研究食譜,我們打算這兩年賺夠了錢,回格陵開一家小餐館。餐館的名字都想好啦,就叫風塵三俠。”

他娓娓道來,這屬於他們一家三口的麵向大海,春暖花開;羅宋宋神往之餘再聽他說起餐館的名字,不知道羨慕還是好笑了。

“假如再生一個,難道要叫四大名捕?”

孫玦一臉痔瘡發作的痛苦模樣,連連擺手。

“不生了,不生了。生艾米莉的時候小瑜吃盡了苦頭。別光說我啊,你們呢?還沒結婚?”孫玦看一眼羅宋宋光溜溜的無名指,“我和小瑜已經趕上你們了,要加快速度啊。”

他倒成了情感熱線,語重心長。孟覺和羅宋宋均是語塞,不知如何反應才好。孫玦是青梅竹馬質變為神仙眷侶的成功典範,見他們表情尷尬,就知道他們的感情指數尚在閾值上下波動:“真的,人生苦短。”

幸好這時菜陸續地端上了來,便也不扯這些了,親親熱熱地吃了一頓飯。飯間隻是談些閑話,孫玦在此次考察中兼任翻譯和向導,所以先於其他成員來到格陵準備。多年未回祖國,不由得感歎格陵變化之大,差點在擴建後的格陵機場裏迷路。又閑談起自己上機前還在忙著簽電子支票簿,轉一筆款項到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的泛基因組學實驗室——在資本家手底下做事,真是一分一秒也不得喘息。

孟覺正在幫羅宋宋夾菜,聽了孫玦這樣說,不由得眉毛一挑,沒有接話,隻是叫羅宋宋多吃一點。

羅宋宋抬首對孟覺微微一笑:“你們聊你們的,我吃的很飽了。”

那笑容無比溫存而安定,叫坐在對麵的孫玦無來由地心頭發熱。他在嬌妻和稚女的眼中也見過這種毫無保留的眷戀與依賴。具有丈夫和父親雙重身份的人,格外地敏感,當然知道這種眼神意味著什麽:“你還是話很少。”

羅宋宋笑而不語,給孫玦的茶杯續上水。孫玦舉起茶杯:“以前的事……我以茶代酒,向你陪個不是。”

孟覺朝椅背上一靠,微笑地看著羅宋宋。他對她有信心,今天能夠獨立應付這個莽撞而又誠懇的孫玦;羅宋宋放下茶壺:“這不是茶,是茅根薏仁水。格陵近海,濕氣重,春末夏初的時候多喝點茅根薏仁水,對下火有好處。”

“你果然還是老樣子。”孫玦不自覺地摸摸臉上幾顆頑固的暗瘡,“這麽雲淡風輕的。給我一句話嘛。”

“你剛才動筷前,將每道菜都拍照留念。尤其這一道‘金陵一對好鴛鴦’,你還專門請廚師過來,詢問原料和做法,仔仔細細地記下來。一個這麽疼老婆的人,不會壞到哪裏去。我又怎麽會一直記恨你。”

孫玦頓覺十分暢快,一疊聲叫服務員拿啤酒。孟覺沒開車,所以推不過,隻好陪他喝了兩杯。

孫玦沒喝兩杯就已經醺醺然了:“這時候怎麽能不喝酒!喝點酒不是更有男人味麽!羅宋宋,你說是不是?你說孟覺是不是太清秀了,就是少點男人味。”

羅宋宋一怔的同時臉也紅透,隻好含糊地說了句少喝點,就借上廁所遁了。飯後孫玦秉著以搶著付賬為榮,以白吃白喝為恥的精神,把賬單付了。

“你們一定要到馬裏蘭來玩。我帶你們去爬華盛頓紀念碑。八百多級台階啊,我硬是把小瑜給背上去了!你們放心,我沒有醉,我隻是很高興,真的,能再次遇到你們。孟覺,明天見。”

於是兩人送孫玦上出租車後,就在伯牙路上慢慢踱著,等孟家司機來接孟覺。

兩個人,四隻手,這樣隨著身體晃**可惜了,貿貿然去牽又冒犯了,於是隻好都揣在口袋裏。

這是他們第二次壓馬路,有一種無法言明的甜蜜。

經過骨德咖啡廳的時候,羅宋宋說:“剛才沒有告訴你,我找到工作了。在這家咖啡廳裏彈琴。”

孟覺著實替她高興,但是又不免擔心:“你的手受得了麽。”

羅宋宋點點頭。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從家裏搬出來之後,手已經好了很多。”

孟覺忍了又忍,才把“讓大爺看看你的小手”這句話給咽下去;他感覺這樣做確實挺登徒的。

“看來新居的風水很好,旺事業,利健康。”

又經過一家寵物店,靠街的櫥窗做成透明的多寶格式樣,有一格裏放著一隻淺籃,淺籃裏兩隻花白相間的小狗互搭膊頭,舌頭在對方臉上舔來舔去的,十分親熱。

羅宋宋本來就很喜歡小狗,這一看簡直都邁不開步子了;孟覺站在她旁邊。

“下次有空,我們去姬水看mary吧。”

“嗯。”

櫥窗上映出他們倆的樣子,孟覺依舊是那麽的眉清目秀,唇紅齒白,而羅宋宋看著自己光光的額頭,和亂七八糟束在一起的頭發,幽幽地歎一口氣。

“師母說,我梳點劉海會好看些,你覺得呢?”

羅宋宋一說完就後悔得恨不得咬舌自盡——這句話簡直是有點女流氓調戲純情少年的意思了;而孟覺顯然是被這個問題駭住,眼神都不知道往哪裏擺了。

“我……我不知道。我沒有看過你留劉海的樣子。”

隻不過是平平淡淡一句話,隻因為彼此心中有鬼,便有些惴惴不安了,深怕多說多錯。雖不說話,但也挽不住時間飛逝,孟家的車準時在雲階彤庭邊上等著孟覺呢。

孟覺對羅宋宋說了再見,可是羅宋宋沒有走的意思,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羞澀模樣。

夜幕滋生出多少誤會!月色將羅宋宋的沉默ps成了愛你在心口難開的模樣。孟覺一腔柔情蜜意,隻恨自己剛才為什麽不說“有沒有劉海都好看”,便去握羅宋宋的手腕,輕聲道:“怎麽,不舍得我走嗎?我明天還來找你。”

羅宋宋:“我……我要禮物啊。你是不是忘了。”

孟覺大窘;他感覺羅宋宋的手腕一轉,但並不是要抽回的意思,而是輕輕地撫上了他的手背。

兩個人加在一起都五十歲了,更何況孟覺是連羅宋宋的底褲都見識過的,竟然因為就這麽水到渠成地牽了一下小手,心跳的跟新生兒似地激烈。

隻想一輩子和她這樣牽著手,不要鬆開;一鬆開,也許她就走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拿出車上的禮品盒的;羅宋宋輕輕地說了聲謝謝。但孟覺沒有放手的意思。

“這份禮物不好。下次,下次再送你更好的。”

“怎麽不好?”

“因為我不想再等了。”孟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道,“我一直認為自己不是智曉亮,沒有辦法給你幸福。但現在我明白了,我愛你,我要親自給你幸福,絕不假手於人。羅圈圈,你怎麽看?我要你立刻的答複。但凡需要思索,就不是真心話!”

羅宋宋緊緊地將禮物抱在懷裏,一時呼吸不過來。

“我……我之所以留在格陵,不是因為智曉亮。”她低聲道,“而是因為你一直在這裏。”

羅宋宋一直看到他的眼睛裏去,四周的燈光都倒映在孟覺的眼裏,在長長的睫毛的掩映下,慢慢地朝她**漾過來。

他吻上她的臉頰的時候,羅宋宋在想,為什麽他比別人多了一對酒渦,可也盛不下此刻的滿滿愛戀呢。

“真走了。”

“嗯。”

孟覺上車後,一直沒有作聲的司機突然開口。

“七少,恭喜。”

“恭喜什麽。”

司機從後視鏡裏看了孟覺一眼,他為孟國泰開了二十幾年的車,是個寡言少語,甚少表露情感的好司機。

要知道司機和秘書這兩個職業,往往知道最多的秘密,所以忠心和少言是第一位的。也正是因為他具有這樣的優點,孟國泰一向將他視為心腹。

但不知道為什麽,今天晚上孟覺的快樂感染了他。而一個很高興的人,總是會有點饒舌的。

“七少還記不記得,有一年的暑假,我每個星期都要送羅小姐去姬水做理療。”

“記得。”

司機似乎極力地在想一個恰當的形容詞,良久才艱難地吐出一句。

“羅小姐的心思終於撥亂反正,走上正軌了。”

孟覺久久沒有回應。司機覺得自己這句話也許已經得罪了他,有些忐忑。

“我想買台車。有沒有好推薦?”

他誠心地請教——原來他隻是在想自己的心事,並不在乎司機說了什麽。

他聽見的,都是羅宋宋的聲音;他看見的,都是羅宋宋的身影。至於未來,那也一定是關乎羅宋宋的,美好的未來。

羅宋宋回到家裏,拖了地,洗了澡,換了睡衣,坐在**,把孟覺送的禮物打開。

是一盞狹長如同天鵝頸般的玻璃台燈,水晶的燈柱,鵝黃色的燈罩。

她也不過是個小女人,所以也是很喜歡這種嬌俏而簡潔的小玩意兒。更何況是孟覺送的,哪怕他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送給她,她也會用這樣虔誠的心思去欣賞和撫摸。

台燈亮起的那一霎那,就像孟覺在她麵前睜開了溫柔的眼睛。羅宋宋覺得自己的心也被填滿了,幸福而充實。

溫暖的燈光倒使她想起來,孟覺不是沒有送過她禮物。

家裏那盞雙子燈,是好久好久以前,手還沒有受傷之前孟覺送的——他好像蠻喜歡送她燈的。

“因為我好像不用再等了。”

她想起孟覺最後的那句話來!

原來這麽多年,她在等,他也在等。不同的是,他已經暗示過她,隻是她不明白。

羅宋宋緊緊地咬著下嘴唇,眼淚已經止不住簌簌地落了下來。

一起學琴的孟覺,替她出頭的孟覺,陪她做複健的孟覺,爬山時拉她一把的孟覺,指定要她買早飯的孟覺。她所認定的,一生都無法超越的對手,原來是懷著這樣深沉的情感,陪在她的身邊,等著她。

她扯著胸口的衣裳,哭得幾欲窒息。那許多許多的往事,有關孟覺的一切,一幕幕地在她眼前浮現,一切都被賦予了真正的意義。走過了千山萬水,終於踏入一片流水淙淙,桃花灼灼的新天地。

“要多少?”二樓的開放式會客廳裏,孟薇和孟金剛分坐在一張褐色茶幾的對麵,“五叔?”

孟薇穿了身運動服,拉鏈滑下去,露出裏頭的白色背心。支票簿攤開放在她的膝頭,而鋼筆在她的指間不停地旋轉。

孟金剛垂頭喪氣地盯著轉成了一道銀波的鋼筆,似乎有點暈,臉色很不好看:“我想想。”

孟薇挽了挽頭發,啪地一聲把支票簿合上。

“嗯。”她難得地和顏悅色,“五叔,你憔悴了。要好好保重身體啊。”

孟金剛狠狠地搓著手,不過三個月,他比婚禮那時候瘦多了,眼窩深深地陷了下去,頭發油膩,一點也不像當年那個流連花都的翩翩公子哥兒了。

“十五萬現金。再開一張三十萬的支票。”

竟然獅子大開口——孟薇爽快地填了張支票,撕下來交給孟金剛。孟金剛看上麵的數額填的是四十萬,嘴角不自覺地抽搐了一下:“孟薇,我寫張借條給你。”

“這麽客氣!”孟薇笑著將鋼筆旋緊,“將來小堂弟能念著我的好就行。”

孟金剛一麵堅持,一麵來拿她手裏的鋼筆:“人情歸人情,數目要分明。”

“真不必了。”

正僵持中兩人均聽見樓下有開門聲,大廳裏此起彼落地喚著“七少”,定是孟覺回來了。少頃,已有管家上來通報:“五少,薇小姐,七少回來了。”

孟國泰用的人都是從江陰老家帶來的,一口糯細的吳儂軟語,喊七少如同喊自己的小毛頭一般親熱喜愛,又急急地向書房去通知老爺和大少。

孟金剛就不再提寫借據的事兒,三步並做兩步急匆匆地下樓。孟薇搖搖晃晃地跟在他身後,撥通了許達的電話。

“從保險箱裏拿十五萬現金到老爺子這裏來。帶部點鈔機。”

她掛了電話,站在樓梯上俯瞰整個寬敞的客廳:傭人們正在來回忙碌,絞了熱騰騰的毛巾讓孟覺擦臉;捧一盅蟲草黃芪燉山甲過來,又急急地去拿剛洗淨的櫻桃。

“這倒奇了,怎麽進了門才聽見動靜。司機呢?”孟金剛親熱地挨著孟覺坐下,搭著他的肩膀,“晚上和誰吃的飯?”

“宋宋。怎麽沒人送李編輯?”

孟薇聽他口中說出宋宋的名字時,那語氣頗不一般,不由得心裏一驚。孟金剛有些諷刺:“人是你二哥請來的,當然由他接送。怎麽?心疼了?這小姑娘清高得很,倒是見了你還會紅一紅臉。”

“別亂講。我見她一個人往公車站走,就讓司機送她回去了。平時二哥並不是這樣小家子氣。”

“吵得沸反盈天,誰還顧得上。”孟薇懶懶地往孟覺對麵沙發上一倒,暗笑孟金剛的不識趣,又拈了顆櫻桃來吃,“老爺子已經入了魔,該說的,不該說的,一股腦地倒給外人聽。我爸今天把李編輯的錄音筆給砸了。”

她講起來眉飛色舞,仿佛這事情倒是有意思的緊。

“我可沒見過我爸發那麽大的脾氣。是真怒,眼睛都紅了,誰也勸不住。二叔嚇的,竟沒來得及安排李編輯。”

“那你爸呢?”

“在樓上挨訓。我媽也來了。”

孟薇懶懶地盤起修長的雙腿。大概是因為快做新娘,氣色大好,頭發染成了栗色,襯的一張俏臉是白裏透紅,吹彈可破。指甲是新染的櫻桃色,又拈著櫻桃在吃,簇在鮮豔欲滴的唇邊,迷了人眼。

孟覺不由得出聲逗她:“小心把手指頭也吃下去。”

孟薇嘁一聲,又挽了挽頭發。她的美人尖仿佛烏鴉的喙,叫孟覺想起了遠在北京的蘇瑪麗——現在正是櫻桃上市的季節,不知道她有沒有得吃。

“瑪麗近況如何?”

“她每個星期都打電話來。”孟金剛撒起謊來麵不改色,“交了許多新朋友,老師們很是喜歡她,成績也進步了。”

孟覺也不點破,隻是努一努嘴:“真的?我們認識的怕不是同一個人吧。”

孟薇沒心沒肺地哈哈大笑;外頭大門的門鈴驟響,少頃,許達拎了個密碼箱走了進來。

他本也是個濃眉大眼,意氣風發的人物,偏偏今天穿了件polo衫,顯得老氣橫秋。

“孟覺,好久不見。”

“嗯。”孟覺放下盅盞,喚過傭人來,“端一盅糖水給許先生。”

許達常有不真實感,竟能魚躍龍門,成為孟家的一份子,是他並沒有想過的人生軌跡。

他第一次到孟家,看見孟覺泰然自若地享受著鮮衣怒馬,錦衣鼎食,錢對他來說隻是個數字,把蟲草燕窩當普通糖水吃,仿佛那是最稀鬆平常的生活方式。不由得想起在學校時,孟覺和其他同學沒什麽兩樣——吃十來塊的食堂,籃球賽後,脫了臭烘烘的T恤,在公共澡堂裏兩三個人共一個蓮蓬頭衝涼。

最毛骨悚然的是,孟覺在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中切換,過的很享受,很舒適。

有些人,你永遠不知道他的原則在哪裏。但恰恰又是這些人,最有智慧,最能堅持。

孟薇收起嘻嘻哈哈的麵孔,正正經經地一揚臉:“許達,把五叔的錢點一下。”

“好的。”

孟金剛還要推辭:“哪裏會錯呢……飯桌那邊可以,燈光比較好。”

孟薇一顆接一顆地吃著櫻桃:“五叔你不知道,現在外頭打牌的人,很有些不三不四。贏回來的錢裏頭總夾幾張假鈔。不能叫五叔你吃了虧呀。孟覺,就你那個師母,我也佩服得很。四五十歲的人,竟能在牌桌上坐兩天一夜。”

孟覺聽說白師母賭博,也不吃驚:“你和她搭台?”

“聽說而已。”孟薇冷笑道,“她最近手氣變好了些,之前輸掉的慢慢能贏回來。孟覺,你應該比我清楚呀。她最近的那些牌搭子……”

許達看孟覺豎起食指對孟薇做了個噤聲的手勢,嘴角露出一絲笑容,真是像極了他的未來嶽父。

“總不能連琴室都輸掉吧。”孟薇看許達和孟金剛遠遠地在飯廳坐下,擺出點鈔機來,才冷哼了一聲:“淨身出戶!真是便宜了蘇雲!十輩子都花不完的錢,要多少男人都可以了。”

孟覺看了看表,已經九點一刻,他還要趕報告。看孟覺對自己的話沒反應,孟薇扔了顆核過去,因為兩人年齡相仿,所以她對孟覺從來沒大沒小慣了:“想什麽呢。”

“沒什麽。”孟覺看看飯廳那邊,孟金剛正對著光仔細驗明一張鈔票,想是孟薇的話詐到他了,“看來你還不知道——蘇雲已經把錢用完了。”

“哦?她倒挺能花的。”

孟覺淡淡地說:“她把所有的積蓄和明豐的股份都捐給了日本四國的一間寺院,要求全體僧侶日以繼夜地詛咒孟家所有人長命百歲,生不如死。”

多麽令人哭笑不得!

有錢人或多或少都會有點迷信,但是連蘇雲這麽脫俗的女人,竟然也會借助鬼神的力量來報複,可見絕望到了什麽地步:“孟家對不起她的,隻有一個孟金剛。我們可是無辜的!真是晦氣。”

孟覺依舊是那百毒不侵的語氣:“滿天神佛。信則有,不信則無。”

孟薇一雙媚眼生的不像孟金貴,也不像她母親,與生俱來蘊著一股妖冶氣:“因為這件事情,孟金剛最近的日子才不好過的吧?自己的老婆發瘋似地亂咬,他還有什麽臉麵找兄弟朋友借錢呢?”

“他如果不是沒有辦法,也不會借到你頭上來。看在他是長輩的份上,好歹要客氣點。”

“他找你借過沒有?”

孟覺點一點頭。

“多少?”

孟覺的名下有百分之七的明豐股份和兩筆據說是他母親留給他的信托基金。但孟薇並不太清楚這位小叔叔的身家究竟有多少。

“四塊兩毛七。”

“四塊兩毛七……”孟薇重複了一遍這個數字,頓時又驚又怒,坐到了孟覺身邊,壓低了聲音,“你為什麽把明豐的股份轉給他!”

“我和他立了一份協議。生男孩,股份就是他的;生女孩,我就得到蘇瑪麗的監護權。”孟覺好聲好氣地解釋,“我不願意出錢養那幫強盜,更不希望蘇瑪麗將來在強盜窩裏長大。”

“你這不是輸定了?誰都知道那是個兒子。否則他巴巴兒地和蘇雲離婚做什麽?怪不得他口氣大得很,要和我立借據。”

孟薇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孟覺微微一挑眉,似笑非笑的樣子若是外人見了,定要說他像極了孟金貴。也正是應了坊間一些不入流的說法,孟覺是孟金貴的私生子,隻不過孟金貴外家勢力強大,所以寄在孟國泰名下養著。隻有孟薇心知肚明,即使連自己的父親,也不過和孟國泰的八九分相像,而這個小叔叔的一嗔一喜,一靜一動,和黑白照片上二十來歲的爺爺一模一樣。

“輸不起的不是我。”

孟薇覺得今天的孟覺有點陌生。不過她仔細想想,也是,生於孟家,長於孟家,又有孟國泰的萬千寵愛,孟覺可以很陽光,很開朗,但絕對不能很簡單。

隻怕在整個孟家的眼中,羅清平是個變態,羅宋宋是個殘廢,羅家萬萬配不上孟家。但孟薇也曾滄海,深深明白緣分這樣東西,是說不清,也道不明的。她聽孟覺喊羅宋宋的名字就知道,這個女人的存在,守護著他心底最後一塊簡單的淨土。

那邊許達和孟金剛已經交付完畢。

“我先回去了。”

“今天不留在這邊?”孟薇問道,“不等等我爸?”

“不留了。”許達道,“孟覺,我走了啊,有空多聯係”

許達俯身親了孟薇一下,才踏著輕快的步子走了——在是否入贅問題上一直未有明朗化,他的態度倒是一直不卑不亢。

孟金剛沒有和他們打招呼。不過出門的時候沒忘了叫傭人把剩下的燉山甲盛了帶走,還在冰箱裏搜刮了一番。

這一切被坐在沙發上的兩人盡收眼底。

“在自家吃飯,還要打包,真是可笑。他隻恨自己不是隻塘鵝。”

剛才孟覺以為是燈光的問題,現在再仔細看,孟薇的眼白竟然是有點泛黃:“你也太瘦了。要結婚的人,多休息,多吃飯。我知道你的,藥當糖吃。”

“你怎麽和我爸說的一模一樣?我年年都做體檢。最近有點貧血。”孟薇從口袋裏拿出條用江米紙包著的阿膠糖在孟覺麵前一晃,“你吃不吃呀?好吃著呢。”

“拿開吧你。”

孟金貴挽著妻子從樓上下來:“在說什麽悄悄話呢?老七,心情不錯啊。怎麽還不回去寫報告。”

孟覺看了看表,已經十點差一刻。

“局裏果真有奸細。下午開的會,晚上就傳到你的耳朵裏。”

孟金貴再不說什麽。他今天也穿得很家常,一件駝色的開衫配一條軟塌塌的休閑褲,實在像個住家好男人。

倒是大嫂開了口:“老七,爸叫你上去。孟薇,回家了。”

孟覺應了一聲,又摸了摸孟薇的頭發:“不要把蘇雲的事情放在心上。要知道孟家人不好過,明豐股價會跌。那些日本和尚並不會真心實意地咒我們出事,反而會祈禱我們身強體健,多福多壽。”

往家走的路上,孟金貴始終沒有開口和孟薇說話。孟薇知道今天的事情令孟金貴心情相當不好,但是這把怒火要燒到她的頭上?她才不信呢。

她直接去洗了個熱水澡,裹著浴巾出來:“許達,把衣服拿給我……“

孟金貴坐在她的梳妝間裏,妝台上立著五六瓶盤利度胺,都已經吃的見了底。

她難以置信:“爸,你搜我的東西?!”

孟金貴隻有孟薇這麽一個女兒,除了因為要繼承明豐,所以在工作上對她嚴苛之外,生活上對她很寵愛。孟薇有著富家女的通病——驕縱任性,但這通病就好像美人嘴角的小黑痣,更添風情。

倒是許達這位枕邊人,不太懂自己的另一半。不知道她為何會吃抗抑鬱藥上癮,不知道幾時這美人痣變作了惡性色素瘤。

孟金貴一揮手,將所有藥瓶都掃到地上去。地上鋪著長毛地毯,綠色的小膠囊滾得到處都是。

他發起怒來,眉骨一跳一跳,半邊臉紋絲不動,愈發顯得凶惡。

“叫你少吃,你不聽——好!以後再叫我看見你吃這玩意,立刻從明豐滾出去!”

對於羅宋宋這種鮮少會有幸福感的人來說,一旦受到眷顧,卻也擁有比別人更持久更激烈的心動。

兩人手心的溫度還沒有冷卻,時間卻不可能定格在牽手的那天晚上。

羅宋宋渾然已經忘記了格陵愛樂的麵試,專心於新的工作。在骨德這樣一家揉合了多國文化的咖啡廳裏伴奏並不輕鬆,不是說你會彈兩首偽古典的班德瑞就能唬住客人。相反,流行歌曲,經典旋律,久石讓,昆西瓊斯才有廣泛的受眾,靜下心來聽巴赫的卡農,李斯特的弄臣的客人真是少之又少。

羅宋宋明白為什麽她之前的那位學習古典音樂的大學生要辭職——伯牙路上沒有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子期,隻有市場的供求關係。

當市場需求扼住了溫飽的咽喉,羅宋宋很快就找到了出路。除了網上可以找到的鋼琴譜之外,她拜托孟覺將一些經常被客人點單的曲目下載到她的mp3上,閑暇時就一首一首地聽。

孟覺笑她臨時抱佛腳。

“就流行樂壇這淘汰率,擔保你聽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你幫幫我唄。”

她從來沒有主動要求孟覺幫她,猛然第一次開口,竟然被自己的小女兒作態嚇到,別扭了好久。

“那我們需要一架鋼琴。”

那夜的星光住進了孟覺的眼底,再也沒有離去。

孟覺的施坦威放在位於長壽山的家中。一條私人車道,通向一塊呈扇形分布的小型住宅區,八棟小洋樓錯落有致地坐落於大片大片的草皮與綠樹間。

孟覺所住的小樓前麵,那幾棵一人多高的花樹,彷佛油彩一樣濃厚的綠和紅,茂密的花蕊如同一簇火把。稍遠處的矮牆上爬滿了白花青葉,雲霧般淡雅。這不是羅宋宋第一次來,卻是第一次以全新的心情去欣賞孟家的茶花和荼靡。

“開得真好。”

孟覺從來都不喜歡這些花,覺得免不了要被人說娘娘腔。此刻也是苦笑:“去年在博覽會上買的幾株還沒有養好——我這裏快成王語嫣的娘家了!還有新草皮,下了飛機就沒精神過,八成是水土不服。”

羅宋宋看看腳下的草地,半分油意也無,和普通草皮沒什麽兩樣,就是葉片細些短些,蔫蔫兒地伏在泥土上。四處可見的婆婆納倒是開的很可愛。

她蹲下去折了一根。四瓣的藍花是那麽的脆弱而剛烈,甫一離開土壤,花和莖就斷開了。

羅宋宋心裏微微一驚。

“來,把手貼在這裏。”

智能門鎖記住了羅宋宋的指紋。進去之後,孟覺拿了飲料給她,方才那種斷了頭顱般的不適感才漸漸地壓了下去。

並非孟家的氣派令她多思,而是長期以來對危險的警惕,讓她滋生出了一種敏銳的顧慮,而這顧慮與目前的郎情妾意顯然格格不入,而她並不想讓孟覺擔心。

這個周末的下午,兩人聽譯出了厚厚一疊五線譜,然後按照初稿一首首地校正和改編,使其更適合鋼琴演奏。為了這份時薪三十的工作,他們表現出了最大的熱忱。

如水的琴聲在大廳裏流淌,窗外不知何時下起了小雨,那是更為天然的旋律。

“這裏低半度。”

孟覺看著琴譜按下羅宋宋手指左側的黑鍵,呼吸吹拂在羅宋宋的脖頸間。羅宋宋被吹得有些迷亂,轉頭看見孟覺認真的神態,不免有些慚愧自己的心猿意馬,又埋頭專注於琴譜。

“羅圈圈。”

“嗯?”

“頭一次發現我有魅力嗎?”

孟覺半帶調侃半帶**的聲音貼近了羅宋宋的耳朵,冰涼而帶著點潮氣的獅爪抽走了她手中的琴譜,放在琴蓋上。

“我……”

她很樂於承認,專注於某件事情,如彈琴,賽車,戀愛,比任何精致的妝容,華貴的新衣更能美化一個人。但是此時點頭或搖頭,都不能正確地反映她真實的想法。

“不由得你不承認。”

這一次的懲罰千真萬確地驟落於她還殘留橙汁香味的嘴唇上,糾纏於舌間,演練過千百回,也不如這一吻可靠。心跳蓋住了雨聲,敲得她大腦發緊,眼前發黑。如同神壇上的祭品,獻給了一位霸道而專橫的君主。這時的孟覺太陌生了,但又令人難以抗拒。天旋地轉中,羅宋宋的手指不知道碰到了哪幾個琴鍵,突兀地一串滑音;指尖的一陣顫栗,直傳到她的咽喉,升起一股火,燒得她全身發燙。

孟覺的手始終覆在她的後脖頸上,摩挲著她光滑如絲緞的頭發,將她緊緊地貼向自己;她愈來愈痛,疼得手指都麻木了,終於忍不住哼了一聲,睜開眼睛。

鵝黃色的台燈前放著厚厚的一疊琴譜。

她活動著僵硬的手指,心底從未這樣快樂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