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時,皮皮用鋼筆寫字了。站在文具櫃台前,皮皮選了黑筆,說老師指定黑色和藍色。我說那是指墨水不是筆杆。現在的鋼筆,與時俱進,不是過去那種按壓式的吸水,而是像針筒一樣提起來汲取墨水的。皮皮選了一支唯美的白色鋼筆,寫了幾個藍色的字。皮皮說有顏色的字真好看(相對於寡淡的鉛筆字),我說那還有鬆綠、茶褐各色墨水呢,下次買……養孩子,就是打開情緒褶子,我們習以為常的,是他們的每日新事。

相較於鋼筆和毛筆,我自己對鉛筆情有獨鍾,可能下意識裏,在抵抗責任機製……鋼筆使用化學製劑的墨水,一旦落筆即無悔,無法褪改,因為它的不可更改,有種契約味道。所以通用於需要擔責的場合:一次關乎性命的升學考試,一幢要半生還貸的房產,一個要日日相對、共同承擔和分享一切債務和資產的伴侶。鉛筆則不一樣,筆頭鬆軟,落筆輕柔,想改就改,隨時可以推翻重來,下筆時肆意得多。

我一直想在作家裏找個例。庫切這裏寫:“羅伯特·瓦爾澤早年寫得一手漂亮的鋼筆字,但是後來得了手部**,他把它歸因於對鋼筆的敵意……改用鉛筆寫作,對瓦爾澤很重要,他把它戲稱為鉛筆係統,或鉛筆方法。鉛筆的意義,絕不止於使用鉛筆,當他改用鉛筆寫作時,字體會發生劇烈的變化。他逝世時留下五百張紙,上麵畫滿了一行行精致、細小、書法藝術式的符號,字體難辨到被人當成密碼。鉛筆方法使瓦爾澤獲得了鋼筆無法提供的東西……像指尖夾著木炭的藝術家,瓦爾澤需要使他的手穩定地運動,進入某種心境。瓦爾澤的作品,既不是以邏輯寫的,也不是以敘事寫的,而是以情緒、聯想和奇思寫的……”

當然,關於鉛筆的“可悔”品質,最著名的擁護者莫過於海明威老師了。海明威每天早晨6點半,便聚精會神地站著寫作,一直寫到中午12點半,他喜歡用鉛筆寫作,便於修改,最多時一天用了七支鉛筆。他酷愛修改,一直改到出版前最後一分鍾。他每天開始寫作時,先把前一天寫的讀一遍,寫到哪裏就改到哪裏。全書寫完後又從頭到尾改一遍;草稿請人家打字謄清後又改一遍;最後清樣出來再改一遍。他認為這樣三次大修改是寫好一本書的必要條件。他的長篇小說《永別了,武器》初稿寫了6個月,修改又花了5個月,清樣出來後還在改,最後一頁一共改了39次才滿意。《喪鍾為誰而鳴》的創作花了17個月,脫稿後天天都在修改,清樣出來後,他連續修改了96個小時,沒有離開房間。在令人崩潰的修改複修改之後,他最終取得了成功。

另外,有次看到阿特伍德談到鉛筆:“一、帶一支鉛筆在飛機上寫——水筆會漏。但如果鉛筆斷了,你沒法在飛機上削,因為你不能帶小刀。所以,帶兩支鉛筆。二、如果兩支鉛筆都斷了,你可以用金屬或玻璃質地的指甲銼大致削一下。”這個大概和無悔的關係不大,而是在特殊場合,即使在飛機這個小小的離地空間裏,也有書寫的欲望。

看村上春樹展示他的書房,非常明淨整潔,文具收拾得條理分明,取物該很方便。蘋果電腦旁,一排削得整整齊齊的鉛筆,一式一樣,排列規整,像是隨時準備出列的士兵。他是用寫作軟件的,這個鉛筆應該不是主力軍。今天重讀村上隨筆時,發現了這麽一段:“原稿的細小修改,我都用鉛筆,較之於自動鉛筆,木頭鉛筆更有情味。清早削好一打鉛筆,整整齊齊排列在威士忌玻璃杯裏,依次用下去……”這種鉛筆不是硬邦邦的2H ,也不是軟塌塌的2B,甚至不是一派和氣的HB,而是F……F是處於H和HB之間的軟硬度,用村上的話說就是“穿海軍領校服的女高中生”,原來“F”就是鉛筆中的“軟妹子”?哈哈,這個觸感相當之微妙啊。

用鉛筆寫成的傳世著作,我能想到的是梭羅的《瓦爾登湖》。這個可能是資源優勢,因為他爸爸是開鉛筆廠的。梭羅老師在圖書館裏研讀資料書時,也不忘去查詢新的石墨研磨方式,以巴伐利亞黏土混合石墨,生產出更細的石墨粉,改進鉛芯質量,並設計出鑽機,使鉛芯可以插入鉛筆而無須切開木條,他發明過一種新型鉛筆!1847年,三十歲的梭羅在接受問卷調查時寫道:“我是個教師、農夫、漆工、苦力、鉛筆製造商、作家……”天哪,在梭羅老師人生的路口,教書、寫作、做鉛筆之間,老師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有次在豆瓣閑逛時,居然看見有人貼出了仿製的黑翼鉛筆,這是一種鉛筆迷們追捧的熱門鉛筆。上麵有一塊與眾不同的扁平橡皮,號稱世界上最好用的鉛筆,“黑翼”鉛筆的粉絲們在1998年這種鉛筆退市後花40美元才能買到一支。斯蒂芬·桑德海姆、恰克·瓊斯(動畫人物“兔八哥”的創造人),以及約翰·斯坦貝克、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費·唐納薇都是它的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