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是根據1944年7月在布雷頓森林會議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在華盛頓成立的。與世界銀行同時成立、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其職責是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製度運作正常,其總部設在華盛頓。

3.1.1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

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易的多邊支付製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製;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采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3.1.2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職能

①製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麵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②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③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④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⑤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

⑥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⑦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係等。

3.1.3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資格

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的申請,首先由基金的董事局審議。之後,董事局會向管治委員會提交“會員資格決議”的報告,報告中會建議該申請國可以在基金中分到多少配額,以及條款。管治委員會接納申請後,該國需要修改法律,確認簽署的入會文件,並承諾遵守基金的規則。而且會員國的貨幣不能與黃金掛鉤(不能兌換該國儲備黃金)。成員國的“配額”決定了一國的應付會費、投票力量、接受資金援助的份額,以及特別提款權SDR的數量。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中國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1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4%(數據來源:2012年6月19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官網)。2010年11月6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改革方案,中國投票權份額占比升至6.39%。中國大陸自1980年獲得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指派一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議事規則是,執行加權投票表決製。投票權由兩部分組成,每個成員國都有250票基本投票權,以及根據各國所繳份額所得到的加權投票權。由於基本票數各國一樣,因此在實際決策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加權投票權。加權投票權與各國所繳份額成正比,而份額又是根據一國的國民收入總值、經濟發展程度、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國際貿易幅度等多種因素確定的。目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投票權主要掌握在美國、歐盟和日本手中,美國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最大股東,擁有17.69%的份額。

3.1.4 特別提款權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隻是一種記賬單位,不是真正的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特別提款權不是一種有形的貨幣,它看不見摸不著,隻是一種賬麵資產。

特別提款權創立初期,它的價值由含金量決定,當時規定35特別提款權單位等於1盎司黃金,即與美元等值。1971年12月18日,美元第一次貶值,而特別提款權的含金量未動,因此1特別提款權就上升為1.08571美元。1973年2月12日美元第二次貶值,特別提款權含金量仍未變化,1特別提款權又上升為1.20635美元。1973年西方主要國家的貨幣紛紛與美元脫鉤,實行浮動匯率以後,匯價不斷發生變化,而特別提款權同美元的比價仍固定在每單位等於1.20635美元的水平上,特別提款權對其他貨幣的比價,按美元對其他貨幣的匯率來套算。1974年7月,基金組織正式宣布特別提款權與黃金脫鉤,改用“一籃子”16種貨幣作為定值標準。這16種貨幣包括截至1972年的前5年中在世界商品和勞務出口總額中占1%以上的成員國的貨幣。除美元外,還有德國馬克、日元、英鎊、法國法郎、加拿大元、意大利裏拉、荷蘭盾、比利時法郎、瑞典克朗、澳大利亞元、挪威克朗、丹麥克朗、西班牙比塞塔、南非蘭特以及奧地利先令。每天依照外匯行市變化,公布特別提款權的牌價。1976年7月,基金組織對“一籃子”中的貨幣作了調整,去掉丹麥克朗和南非蘭特,代之以沙特阿拉伯裏亞爾和伊朗裏亞爾,對“一籃子”中的貨幣所占比重也作了適當調整。1980年9月18日,為了簡化特別提款權的定值方法,增強特別提款權的吸引力,基金組織又宣布將組成“一籃子”的貨幣簡化為5種西方國家貨幣,即美元、德國馬克、日元、法國法郎和英鎊,它們在特別提款權中所占比重分別為42%、19%、13%、13%、13%。1987年,貨幣籃子中5種貨幣權數依次調整為42%、19%、15%、12%、12%。因此,現在1單位的特別提款權裏包含的已經不隻是美元了。2005年12月31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一籃子”貨幣在特別提款權中所占的比例分別為美元44%、歐元34%、日元11%、英鎊11%。1特別提款權為1.42927美元。

3.1.5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運營資金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

3.1.6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基金功能

1.外匯資金融通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家在國際收支困難時,可以向基金組織申請貸給外匯資金,但其用途限於短期性經濟收支的不均衡。各會員國可利用基金的資金,其最高限額為該國攤額的2倍,而在此限額內1年僅能利用攤額的25%。後來,基金慢慢放寬了會員國對於資金利用的限製,以配合實際的需要。

2.相關措施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了各會員國匯率、資金移動和其他外匯管製措施:會員國的國際收支,除非發生基本不均衡,否則不得任意調整其本國貨幣的平價。所謂基本不均衡,指除了因季節性、投機性、經濟循環等短期因素外,所產生的國際收支不均衡。對於資金移動,基金組織則規定:各會員國不得以基金的資金用於巨額或持續的資本流出的支付。對於此種資本流出,會員國必須加以管製,但不得因此而妨礙經濟交易的對外支付。

3.基金評價製度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於外匯匯率采取平價製度,規定各會員國均須設定本國貨幣的平價。基金組織第四條規定:會員國的貨幣平價,用黃金1盎司(英兩)等於35美元表示。各國外匯買賣價格上下變動,不得超過平價的1%。1971年史密鬆寧協定成立後,此一現貨匯率的波動幅度,已擴大為平價上下2.25%的範圍,而決定“平價”的標準,也由黃金改為特別提款權。至於經基金組織公布的平價,非經基金組織同意不得變更。但如果會員國的國際收支發生基本不均衡時,即可向基金組織提出調整平價的要求。若調整幅度在平價的10%以內,會員國得自行調整後,由基金組織予以追認。若超過10%以上,則須先經基金組織同意才能調整。此種平價製度就是“可調整的盯住匯率”。雖然與金匯兌本位製頗為接近,但基金的平價,是基金組織與會員國所決定,而金匯兌本位製則由黃金含量比率所決定。

3.1.7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組織機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組織結構由理事會、執行董事會、總裁和常設職能部門等組成。

1.理事會

理事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各成員國各派一名理事、一名副理事組成,任期5年。理事通常由該成員國的財政部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有投票表決權。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時才有投票權。理事會的主要職權是:批準接納新的成員國;批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份額規模與特別提款權的分配,批準成員國貨幣平價的普遍調查;決定成員國退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討論有關國際貨幣製度的重大問題。理事會通常每年開一次年會,一般同世界銀行理事會年會聯合舉行。

2.執行董事會

執行董事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負責處理日常業務工作的常設機構,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任期2年。執行董事包括指定與選派兩種。指定董事由持有基金份額最多的5個成員國即美、英、德、法、日各派一名,中國、俄國與沙特阿拉伯各派一名。選派董事由其他成員國按選區輪流選派。執行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接受理事會委托定期處理各種政策和行政事務,向理事會提交年度報告,並隨時對成員國經濟方麵的重大問題,特別是有關國際金融方麵的問題進行全麵研究。執行董事會每星期至少召開三次正式會議,履行基金協定指定的和理事會賦予它的職權。當董事會需要就有關問題進行投票表決時,執行董事按其所代表的國家或選區的投票權進行投票。在執行董事會與理事會之間還有兩個機構:一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關於國際貨幣製度的臨時委員會,簡稱“臨時委員會”(Interim Committee);二是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關於實際資源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聯合部長級委員會,簡稱“發展委員會”(Development Committee)。兩個委員會每年開會2~4次,討論國際貨幣體係與開發援助等重大問題,其通過的決議最後往往就是理事會的決議。基金組織除理事會、執行董事會、臨時委員會和發展委員會外,其內部還有兩大利益集團,即“七國集團”(代表發達國家利益)和“廿四國集團”(代表發展中國家利益),以及其他常設職能部門。

3.總裁

總裁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最高行政長官,其下設副總裁協助工作。總裁負責管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日常事務,由執行董事會推選,並兼任執行董事會主席,任期5年。總裁可以出席理事會和執行董事會,但平時沒有投票權,隻有在執行董事會表決雙方票數相等時,才可以投決定性的一票。雖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全球性機構,但目前仍處於西方國家的控製之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總裁通常由歐洲人擔任。

4.常設職能部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設有16個職能部門,負責經營業務活動。此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還有兩個永久性的海外業務機構,即歐洲辦事處(設在巴黎)和日內瓦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