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鞅本是衛國庶出的公子,曾在魏國當過中庶子,但沒能得到重用。衛鞅聽說秦國求賢,就隻身前往秦國,與秦孝公會談幾次,憑著強國之術打動孝公,便在秦國進行變法。變法內容主要是重農耕、獎軍功、實行郡縣製等。變法施行後,曾一度失去支持。商鞅於是一方麵立木懸賞,取信於民;一方麵對違法的太子老師施刑,以肅新法。新法施行了十年,“秦民大悅”“家給人足”。但是,商鞅的新法刻薄寡恩,也給自己帶來災禍。秦惠王即位後,商鞅被逼叛亂,最終事敗被車裂滅族。

·商鞅在秦國變法·

【原文】

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1],名鞅,姓公孫氏[2],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3],事魏相公叔座為中庶子[4]。公叔座知其賢,未及進[5]。會座病[6],魏惠王親往問病[7],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8],將奈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王嘿然[9]。王且去,座屏人言曰[10]:“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座召鞅謝曰:“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許我[11]。我方先君後臣,因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12],且見禽[13]。”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14]!”

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15],將修繆公之業[16],東複侵地[17],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18]。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19],其誌不開悟矣。”後五日,複求見鞅。鞅複見孝公,益愈[20],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複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21]。請複見鞅。”鞅複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22],其意欲用之矣。誠複見我,我知之矣。”衛鞅複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23]。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24]?吾君之歡甚也。”鞅曰:“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25],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26]?’故吾以強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27]。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28]。”

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29],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30]。愚者暗於成事[31],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32];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33]:“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34],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35]。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36],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製焉[37];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38]。”杜摯曰[39]:“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40]。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41],夏、殷不易禮而亡[42]。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43]。”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44],卒定變法之令。

【注釋】

[1]衛:國名。庶孽:旁支側出或妾生之子。[2]姓公孫氏:以公孫為姓。[3]刑名之學:刑,通“形”。指形體或事實。名,指言論或主張。戰國時以申不害為代表的法家一派。主張循名責實,以推行法治,強化上下關係。[4]中庶子:大夫家中的管事人員。[5]進:推薦。[6]會:適逢,正趕上。[7]魏惠王:魏國國君,公元前369年~公元前319年在位。[8]有如不可諱:死亡的婉轉說法。諱,忌諱,隱瞞。[9]嘿:通“默”。[10]屏:屏退。[11]色:神色。[12]疾去:快速離開。[13]禽:通“擒”拘捕。[14]悖:荒唐,糊塗。[15]秦孝公:嬴渠梁。戰國時秦國國君。[16]繆公:指秦繆公。[17]侵地:指原屬晉國的河西地區。[18]讓:責備。[19]說:規勸,勸說。帝道:相傳為堯舜等五帝治理國家的方法。[20]益愈:反複前日之論,稍加修正。[21]王道:即三王之道。一般指夏禹、商湯、周文王之道。[22]霸道:即五霸之道。說法不一,一般認為是秦繆公、晉文公、齊桓公、宋襄公、楚莊王。他們多憑借武力威勢治理國家,開拓疆土。[23]厀之前於席:身體跪在席子上向前膝行。厀,通“膝”。[24]中:使中意。[25]三代:指夏、商、周三個朝代。[26]邑邑:同“悒悒”,鬱悶不樂的樣子。[27]說:同“悅”,愉快,喜悅。[28]比德:比量德行。[29]疑:猶豫不定。[30]敖:通“謷”。嘲笑。[31]暗:不清楚,不明白。[32]故:指成法。[33]甘龍:秦國大臣。[34]易民:改變民風民俗。[35]溺:沉浸。[36]此兩者:指“常人”和“學者”。[37]製:被製約。[38]不肖:不成材,沒出息。拘:約束。[39]杜摯:秦國大臣。[40]器:指古代標誌名位、爵號的器物。[41]湯:商湯。武:周武王。[42]夏:夏桀。殷:殷紂。[43]多:推重,讚揚。[44]左庶長:秦國的爵位共二十等。由下而上,左庶長列第十一。

【譯文】

商君,衛國公室庶出的公子,名鞅,姓公孫,他的先祖原本姓姬。公孫鞅年少時喜歡刑名之學,曾在魏相公叔座府中做過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賢能,但還沒來得及向魏王推薦。正好公叔座患了場病,魏惠王親自前往探視他的病情,說:“公叔要是有個三長兩短,國家社稷可怎麽辦啊?”公叔座說:“我的中庶子公孫鞅,年紀雖輕,卻有傑出的才能,希望大王您能將國家大事托付於他。”惠王緘默不語。惠王將要離開,公孫座屏退身旁的人,單獨對惠王說:“假若大王您不用公孫鞅,那就一定要殺掉他,莫要讓他踏出國境。”惠王答應一聲就走了。公叔座叫來公孫鞅告訴他道:“今天大王問我誰可以擔當相位,我說你可以,我看大王的表情不會答應。我應當先忠於國君再顧及臣子,所以我勸大王如果不任用你,就把你殺掉。大王應允了。你可得趕緊離開這裏,不然的話你就要被抓起來了。”公孫鞅說:“大王他既然不采納您的話任用我,又怎麽會聽您的話殺掉我呢?”結果沒有離開。惠王從公叔座家離去後,對兩旁的人說:“公叔座病得很嚴重,我很悲傷啊,他想讓我把國家大事交給公孫鞅,這難道不是很荒唐麽!”

公叔座已死,公孫鞅聽說秦孝公下令在全國求賢,準備重新建立繆公時的霸業,去東方收複以前的失地,於是他向西到了秦國,借助孝公寵臣景監的引薦以求得到孝公召見。孝公立即召見了衛鞅,交談政事談了很久,孝公時不時地打瞌睡,沒有聽他的言論。談完後衛鞅退去,孝公生氣地對景監說:“你引薦的這人不過是個無知狂妄的人罷了,怎麽能夠任用呢!”景監於是責備衛鞅。衛鞅說:“我用五帝之道勸說他,他的心不能領悟啊。”過了五天,景監再次請求孝公接見衛鞅。衛鞅又來進見孝公,這次說得比上次更多,但依舊沒能中孝公的意。衛鞅談完離開後,孝公又責備景監,景監也再次責備了衛鞅。衛鞅說:“我用三王之道勸說大王,但他還是沒能聽進去啊。請求您讓大王再次召見我。”衛鞅又一次進見孝公,孝公覺得他說得很好但沒有采納他的意見。衛鞅說完後就退出去了。孝公對景監說:“你推薦的客人很好,我可以同他交談了。”衛鞅說:“我用霸道之說與大王交談,看來他的意思是要采納了。要是再召見我,我知道該說什麽了。”衛鞅又進見孝公。孝公與他談話,不知不覺膝蓋在墊席上向前移動靠近衛鞅。一連談了好幾天也不覺得厭煩。景監對衛鞅說:“您依靠什麽中了我們大王的意呢?大王聽得很高興啊!”衛鞅說:“我用帝王之道以及夏、商、周三個朝代的興衰對比勸說大王,但是君王卻說:‘時間太長,我沒辦法等待。況且賢明的君王,都希望自己在位時能夠名滿天下,怎麽能夠默默無聞地等待幾十年甚至幾百年之後才成就王業呢?’所以我用富國強兵之術說服大王,大王聽了之後很高興。但這樣就很難跟殷、周比量德治了。

孝公立即任用衛鞅,衛鞅打算變法,但是孝公害怕天下人非議自己。衛鞅說:“行動猶豫不決就不會名揚天下,事業上遲疑不定就不會取得成功。況且有著超常舉動的人,本來就會被世俗非議;有獨到見解的謀劃者,必定會被百姓詆毀。愚蠢的人對於已經完成的事情還會感到疑惑不解,聰慧之人在事情未發生之前就能預知。對於百姓,不可以跟他們籌劃事業之開始,隻能與他們分享事業之成功。論說高深道德的人不合於世俗,成就大業者不能與百姓謀劃商討。所以聖人假若可以強國,就不要沿襲陳規;假若可以利於百姓,就不必因循守舊。”孝公說:“很好。”甘龍說:“不可以。聖人不改變民俗而施教,智慧的人不變法就可以使國家大治。遵循民俗進行施教,可以不費力就能取得成功;因襲法度而使國家大治,官吏感到舒適,百姓也覺得安定。”衛鞅說:“甘龍所說的,是世俗的說法。尋常人安於舊俗,學者們局限於自己的見識。這兩類人做官守法是可以的,但不足以與他們討論常法之外的事情。三代禮製不同,卻都實現了王業;五伯的法度不同,但都實現了霸業。智慧的人創立法度,愚笨的人受製於法度;賢明的人更改禮製,庸碌的人受製於禮製。”杜摯說:“利益沒有現在的百倍,就不可變更法度;功用沒有現在的十倍,就不要變換舊的器物。沿襲古法,就不會有過失;遵循舊禮,就不會出現偏差。”衛鞅說:“治理國家不隻有一個途徑,隻要有利於國家,就不必遵循古法。所以商湯和周武王不因循古法而成就王業;夏桀、殷紂不改變舊禮而招致滅亡。反對古製者不應該非議,因循舊禮者也不應該讚揚。”孝公說:“說得好。”於是任命衛鞅為左庶長,終於決定實施新法。

【原文】

令民為什伍[1],而相牧司連坐[2]。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3],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4];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5],耕織致粟帛多者複其身[6]。事末利及怠而貧者[7],舉以為收孥[8]。宗室非有軍功論[9],不得為屬籍[10]。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11],臣妾衣服以家次[12]。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13]。

令既具[14],未布[15],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16],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複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立木南門

令行於民期年[17],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18]。於是太子犯法[19]。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20]。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21]。明日,秦人皆趨令[22]。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注釋】

[1]什伍:戶籍編製,十家為什,五家為伍。[2]牧司:檢舉,監督。連坐:一人犯法,其他人連帶治罪。[3]分異:分家另過。[4]率:標準。[5]僇力:即“戮力”。盡力,致力於。[6]複其身:複,免除。免其本身勞役或賦稅。[7]事末利:從事工商業。古代以農業為本,以工商業為末。[8]收孥:拘摯他們的妻子兒女,沒收為官奴。[9]宗室:此指王族。[10]屬籍:家族的名冊,譜牒。[11]差次:等級次序。名:占有。[12]臣妾:男女奴婢。[13]芬華:比喻顯榮。即顯赫榮耀。[14]具:準備好。[15]發布。[16]國都市南門:都城後麵市場的南門。[17]期年:一整年。[18]初令:新法令。[19]於是:在這個時候。[20]法:依法懲辦。[21]黥:墨刑。用刀錐在犯人額頰等處刺字,再塗上墨。[22]趨:尊奉。

【譯文】

下令百姓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各家之間互相檢舉監視,一家犯法,十家連坐。不告發奸惡之人的要處以腰斬之刑,告發奸惡之人的與斬殺敵人的人享有同樣的賞賜,窩藏奸惡之人的與投降敵人的給予相同的處罰。百姓家中有兩個男子以上卻不分家的,要加倍征收他們的賦稅。立有軍功的,按規定接受更高的爵位;私下打鬥的,視情況的輕重給予大小不同的處罰。努力務農,精耕勤織因而送交糧食多的人,可以免除本人的徭役。從事工商末利以及因懶散而貧窮的人,他們的妻子兒子要收入官府為奴。宗室中沒有軍功記錄的,名字不得錄入宗室的名冊。明確尊卑爵祿貴賤之等級,各自按照其等級享有田宅,奴婢、衣著也須依照等級享用。有功之人顯赫而榮耀,沒有功勞之人即使富貴也無法炫耀顯示。

法令已經準備就緒,但沒有公布,(衛鞅)擔心百姓不相信,就立了一根三丈長的木頭在都城市集的南門,招募百姓中有能把這根木頭搬至北門的賞賜十金。百姓奇怪這件事,但沒有人敢去搬。衛鞅又說“能把它搬去的賞賜五十金”。有一個人去把木頭搬走了,結果賞賜給他五十金,以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接著就下達了實施新法的政令。

新法在民間實施了一年,秦國百姓到國都來陳說新法給他們帶來諸多不便的數以千計。這個時候太子觸犯了新法。衛鞅說:“新法之所以不能施行,是因為上麵的人違犯了它。”打算處罰太子。太子是王位的繼承者,不能對他實施刑罰,於是便處罰了太子傅公子虔,還以黥刑處罰了太子的老師公孫賈。第二天,秦國人都服從了法令。新法施行了十年,秦國百姓皆大歡喜,路不拾遺,山中沒有盜賊,家家自給自足。百姓勇於為國征戰,不敢私鬥,城鄉大治。

【原文】

於是以鞅為大良造[1]。將兵圍魏安邑[2],降之。居三年,作為築冀闕宮庭於鹹陽[3],秦自雍徙都之[4]。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集小鄉邑聚為縣,置令、丞[5],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6],而賦稅平。平鬥桶權衡丈尺[7]。行之四年,公子虔複犯約,劓之[8]。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致胙於孝公[9],諸侯畢賀。

【注釋】

[1]大良造:秦國的第十六等爵位。[2]安邑:魏國國都。[3]作為:建造。冀闕:

古代宮殿朝廷前麵的城樓和闕門。[4]雍:秦國故都。[5]丞:縣丞。[6]阡陌:南北叫阡,東西稱陌。縱橫交錯的田塍。封:聚土作為標誌。疆:劃定疆界。[7]平鬥桶權衡丈尺:桶,量器名;權,秤錘;衡,秤杆。指統一度量衡。[8]劓:古代割掉鼻子的刑罰。[9]致胙:天子把祭祀用的肉賜給諸侯,表示榮寵的特殊禮遇。

【譯文】

孝公任命衛鞅做大良造,衛鞅率領軍隊圍攻魏國的安邑,使其投降。過了三年,秦國在鹹陽大興土木、廣修宮殿,還把都城從雍州遷到了鹹陽。同時下令禁止老百姓父子兄弟居住在一起養育後代。把小的鄉邑村落合並為縣,各縣設縣令、縣丞,全國總共三十一個縣。在田地上並立阡陌以作地界,從而使賦稅征收平衡。統一鬥桶、權衡、丈尺的標準。這些措施實施了四年,公子虔又觸犯了法令,結果被處以割鼻的刑罰。又過了五年,秦人國富兵強,天子賜給孝公祭肉,諸侯都來秦國向孝公祝賀。

【原文】

其明年,齊敗魏兵於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將軍龐涓。其明年,衛鞅說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領厄之西[1],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2]。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3]。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4],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5],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製諸侯[6],此帝王之業也。”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將而擊之[7]。軍既相距[8],衛鞅遺魏將公子卬書曰[9]:“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麵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卬,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國內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10]。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11]。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衛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12],號為商君。

【注釋】

[1]領厄:山嶺險要處。領,通“嶺”。厄,狹隘,險要。[2]都安邑:建都安邑,亦即以安邑為都城。界河:以黃河為界。山東:指華山以東或崤山以東。[3]收:收取。

[4]畔:通“叛”。[5]支:抵抗得住。[6]鄉:通“向”。[7]公子卬:魏國公族。[8]相距:兩軍接近,尚未交戰。距,通“拒”。[9]遺:致送,贈予。書:信。[10]河西之地:在今陝西省境內。[11]大梁:今河南省開封市。[12]於、商:在今陝西省商縣一帶。

【譯文】

第二年,齊國在馬陵打敗魏國,俘虜魏太子申,殺了將軍龐涓。又過一年,衛鞅勸孝公說:“秦國和魏國,就好像一個人患有心腹之病,不是魏國兼並秦國,就是秦國兼並魏國。這是為什麽呢?魏國居於山嶺險要的西邊,建都安邑,與秦國以黃河為界而獨占崤山以東的地利。情況有利就向西侵犯秦國,情況不利就向東方發展。如今依靠大王的賢明,國家富強了。而魏國去年卻被齊國殺得大敗,諸侯紛紛背離它,可以乘此機會進攻魏國。魏國無法抗擊秦國,一定會向東遷移。魏國東遷,秦國就占有黃河和崤山的天險,向東可以控製諸侯,這正是帝王的千秋大業啊!”孝公覺得很有道理,就命令衛鞅領兵進攻魏國。魏國派公子卬率兵迎戰秦軍。兩軍對峙以後,衛鞅送給公子卬一封信說:“我當初跟公子交好,如今都是兩國的將軍,我不忍心咱們互相攻伐,可以同公子當麵相見,結盟訂約,痛飲一番而撤兵,使秦國、魏國均得以安寧。”公子卬信以為真。會盟結束後,設宴對飲,而衛鞅暗中設伏兵突然襲擊公子卬,把公子卬俘虜了,並趁機進攻魏軍,將魏軍打得大敗,繼而返回秦國。魏惠王的軍隊多次被齊國和秦國打敗,國內十分空虛,國勢日益削弱,感到很恐慌,就派使者割讓河西的土地獻給秦國講和。魏國於是舍棄安邑,遷都大梁。魏惠王說:“我真後悔沒能采納公叔座的意見。”衛鞅擊敗魏國歸來,秦國封給他於、商等十五個城邑,故而稱其為商君。

·被逼造反,車裂滅族·

【原文】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1]。趙良見商君[2]。商君曰:“鞅之得見也,從孟蘭皋[3]。今鞅請得交,可乎?”趙良曰:“仆弗敢願也。孔丘有言曰:‘推賢而戴者進[4],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聞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仆聽君之義,則恐仆貪位貪名也。故不敢聞命。”商君曰:“子不說吾治秦與?”趙良曰:“反聽之謂聰[5],內視之謂明[6],自勝之謂強[7]。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8]。’君不若道虞舜之道[9],無為問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10],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製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大築冀闕,營如魯、衛矣[11]。子觀我治秦也,孰與五羖大夫賢[12]?”趙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13];千人之諾諾[14],不如一士之諤諤[15]。武王諤諤以昌,殷紂墨墨以亡[16]。君若不非武王乎,則仆請終日正言而無誅[17],可乎?”商君曰:“語有之矣,貌言華也[18],至言實也[19],苦言藥也[20],甘言疾也[21]。夫子果肯終日正言,鞅之藥也。鞅將事子[22],子又何辭焉!”趙良曰:“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23]。聞秦繆公之賢而願望見,行而無資,自粥於秦客[24],被褐食牛[25]。期年,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26],秦國莫敢望焉[27]。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國之君[28],一救荊國之禍[29]。發教封內[30],而巴人致貢[31];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32]。由餘聞之[33],款關請見[34]。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勞不坐乘[35],暑不張蓋[36],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幹戈,功名藏於府庫[37],德行施於後世。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38],舂者不相杵[39]。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見秦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40],非所以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為事,而大築冀闕,非所以為功也。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41],是積怨畜禍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今君又左建外易[42],非所以為教也。君又南麵而稱寡人[43],日繩秦之貴公子[44]。《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何不遄死[45]。’以《詩》觀之,非所以為壽也[46]。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歡而黥公孫賈[47]。《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48]。’此數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十數,從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49],持矛而操戟者旁車而趨[50]。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51]’君之危若朝露,尚將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52],灌園於鄙[53],勸秦王顯岩穴之士[54],養老存孤[55],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56]。君尚將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57],秦國之所以收君者[58],豈其微哉?亡可翹足而待[59]!”商君弗從。

【注釋】

[1]怨望:怨恨。望,埋怨責備。[2]趙良:秦國隱士。[3]從孟蘭皋:經由孟蘭皋的介紹。[4]推賢:推賢薦能。戴者:愛百姓並且有才能的人。[5]反聽:自問。[6]內視:自我省察。[7]自勝:自我克製。[8]自卑:謙虛,卑下自守。尚:尊重。[9]道:前一“道”為遵循。後一“道”為主張、道理。[10]戎、翟:指落後民族。[11]魯、衛:西周時期,文化先進的國家。[12]五羖大夫:即秦名相百裏傒。[13]掖:通“腋”,胳肢窩。[14]諾諾:答應之聲,有順從、附和的意思。[15]諤諤:直言的樣子。[16]墨墨:通“默默”,不言,無聲息。[17]誅:責怪。[18]貌言:表麵的話。[19]至言:真實的話。[20]苦言:逆耳的話。[21]甘言:獻媚奉承的話。[22]事:師事。[23]鄙人:鄙陋的人。[24]粥:通“鬻”,賣。[25]被:通“披”。褐:粗布衣服。食:通“飼”。[26]加:淩駕。百姓:指百官。[27]望:埋怨。[28]三置晉國之君:秦繆公九年(公元前651年),晉獻公去世,發生裏克之亂,百裏傒將兵送夷吾歸國為君,是為晉惠公。秦繆公二十二年,在秦國做人質的晉公子圉聽說晉君病,逃離秦國歸晉。後諡為懷公。秦繆公二十四年,秦迎送當時流亡在楚的另一位晉公子重耳歸國為君,是為晉文公。[29]一救荊國之禍:指晉楚城濮之戰。秦國幫忙擊敗了楚國,阻止了楚國北進之禍。[30]發教:實施教化。封內:境內。[31]巴:本是周朝的一個封國。秦設巴郡。[32]八戎:泛指少數民族部落。[33]由餘:人名。原是晉人,逃至西戎。後來去戎投秦。[34]款關:叩關。款,叩,敲。[35]坐乘:古代設有座位的車。[36]蓋:車上的帷幔。[37]府庫:藏史籍的檔案庫。[38]歌:合音樂而唱的歌。謠:隨口而唱的歌。[39]相杵:搗米時發出相應的呼聲。[40]嬖:寵愛,寵幸。主:薦主,保薦的人。[41]駿:通“峻”。[42]左建外易:左,失正。外,失中。違情背理地建立權威,改變法製。[43]南麵:古代君王坐北朝南。寡人,君之謙稱。指商鞅被封商、於之地,號商君。[44]繩:約束,糾正。引申為逼迫。[45]遄:快,迅速。[46]為壽:敬酒,致禮。此引申為褒揚,恭維。[47]祝歡:大概也是太子師傅。[48]“得人者興”二句:這兩句《詩》上沒有,大概是逸詩。[49]駢脅:肌肉壯健,不顯肋骨。驂乘:乘車時居於右者,即陪乘。[50]:長戟。旁:通“傍”,依傍,靠近。[51]“《書》曰”二句:《尚書》裏沒有。[52]十五都:指商、於十五邑。[53]鄙:邊邑。此指偏遠僻靜的地方。[54]顯:顯揚。引申為重用。岩穴之士:隱居山林的賢能之士。[55]存:存問,撫恤。[56]少:稍。[57]捐賓客:舍棄賓客。這是對死亡的委婉說法。[58]收:逮捕。[59]翹足而待:翹,抬起。比喻時間短暫。

【譯文】

商君擔任秦相十年,宗室貴戚中有很多怨恨埋怨他的人。趙良會見商君。商君說:“我能夠見到您,是通過孟蘭皋,現在我想與您結交,不知可以嗎?”趙良說:“我不敢抱這樣的奢望啊!孔丘有句話這樣說:‘推薦賢能的人,愛民且有才能的人就會前來;招攬不賢的人,崇尚王道的人就會引退。’我不才,所以不敢從命。我聽說過這樣的話:‘不該有的地位而占據著它叫貪位;不該有的名聲而享有著它叫貪名。’假如我聽從了您的建議,那麽恐怕我就是貪位貪名了。因此我不敢從命。”商君說:“難道您不滿意我治理秦國嗎?”趙良說:“能捫心自問叫聰,能自我反省叫明,能約束自己叫強。虞舜曾說:‘自我謙卑是很高尚的。’您不如效法虞舜之道,那樣就不必詢問我了。”商君說:“秦國最開始的時候,通行戎、翟的風俗,父子之間沒有區別,在同一屋內居住。現在我改變了這種習俗,明確了男女的區別,又大築懸掛政教法令的門闕,把秦國營造得跟魯國和衛國一樣。您看我治理秦國,跟五羖大夫相比誰更賢明?”趙良說:“一千隻羊的皮,比不上一隻狐狸的腋毛;一千人的隨聲附和,比不上一個直士的直言爭辯。周武王提倡直言而使國家興盛,殷紂王因為眾人隨聲附和而使國家滅亡。您倘若不非議排斥武王那樣的態度,那我就整天跟您說直話而不要殺掉我,怎麽樣?”商君說:“有這樣的說法,浮華空虛的言語好比花朵,真實的言語跟果實相似,逆耳之言好比藥石,甜言蜜語如同疾病一般。您若是願意整天對我直言,那您可真成了為我治病的良藥了啊。我將認您做老師,您何必推辭呢!”趙良說:“五羖大夫,乃是楚國的郊野之人。他聽聞秦繆公是位賢德明君便想去拜見,但是想去卻沒有路費,便把自己賣給秦國商客,身穿粗布短衣喂牛。過了一年,繆公知道此事,從牛口之下將他提拔起來,讓他淩駕於眾人之上,秦國沒有人敢埋怨他。五羖大夫做秦相做了六七年,向東征討鄭國,三次立起晉國的君主,一次解救荊國的禍患。他在國內廣施教化,(就連)巴國人也來秦國朝貢;廣施恩德於諸侯,四境各族都來臣服。由餘聽說以後,叩關前來請求召見。五羖大夫擔當秦相,即便勞累也不乘坐安車,即使遇上酷暑的天氣也不張開傘蓋,即便在國中行走,也不讓車輛隨從,不攜帶武器。他的功名載入史冊保存於府庫之中,他的德行恩澤於後世。五羖大夫死了之後,秦國的男女都痛哭流涕,小孩不唱歌謠,舂米的人也不哼唱小調。這就是五羖大夫的德行啊。如今您拜見秦王,是通過寵臣景監的引薦,這就說不上有名望了。做秦相不以百姓為重,卻廣修宮殿門闕,這並不是功業。對太子的師傅動用黥刑,以嚴刑峻法殘害百姓,這是在積累怨恨存儲禍患啊。(您的)政令教化對民眾的影響比君王的命令還要厲害,民眾效法上司的號召比執行君王的命令還要迅捷。現在您又利用權謀使國君權力旁落,這可不是實施政教的辦法。您又坐北朝南自稱寡人,日日用法令約束秦國的貴族。《詩經》裏說:‘相鼠尚有禮貌,人卻沒有禮儀;人沒了禮儀,為什麽不快點死呢。’由這幾句話可以看出,您的所作所為,並不足以善終長壽啊。公子虔閉門不出已經有八年之久了,您又殺了祝歡還以墨刑施加於公孫賈。《詩經》裏說:‘得到人心的人就會興旺發達,失去人心的人就會土崩瓦解。’您做的這些事,並沒有得到人心啊。您出門的時候,後麵有十多輛車跟隨,車上還載著甲士,以力量強壯且肌肉發達的人做隨從,手執長矛和長戟的武士緊緊守衛在您的車旁向前行進。

這中間若是有一樣東西不齊備,您就不肯出門。《尚書》裏說:‘依靠德行的人就會昌盛,依靠暴力的人就會滅亡。’您的生命危險得就像早晨的露珠一樣很容易消失,還想如何延年益壽呢?那麽為什麽不交還受封的十五個城邑,在僻靜偏遠的鄉下灌溉菜園,規勸秦王任用長居山林的賢才,贍養老人,撫養孤兒,尊敬父兄,讓有功之人得到應有的地位,尊崇仁德之人,這樣您才可以稍微求得平安。如果您還想貪戀商、於的富庶,專擅秦國的政教法令,積蓄百姓的怨憤,秦王一旦舍棄賓客而不再臨朝,秦國想要抓捕您的人,難道還會少嗎?您的滅亡之期隻要翹一下腳的工夫就能等到了。”商君沒有聽從。

【原文】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1]。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下[2],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3],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4]。”商君喟然歎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5]!”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魏人曰:“商君,秦之賊[6]。秦強而賊入魏,弗歸,不可。”遂內秦[7]。商君既複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8]。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9],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商鞅臨刑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10]。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11],挾持浮說,非其質矣[12]。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卬,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13]。餘嚐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14]!

【注釋】

[1]太子:名駟。立為文惠王。[2]關下:泛指秦國的邊關。[3]客人:旅店主人。[4]舍人:住店的人。驗:憑證。路引一類的身份證件。坐之:即店主人與住店的人一起判罪。[5]敝:通“弊”,弊病,害處。[6]賊:此處指逃犯。[7]內:通“納”,交納。[8]徒屬:封邑中的部屬。[9]車裂:古代酷刑,以車撕裂人體。俗叫五馬分屍。徇:示眾。[10]天資:天性。刻薄:殘忍少恩。[11]跡:考察,追究。幹:求,這裏是遊說的意思。[12]質:實。[13]發:證明,說明。[14]有以:有緣故,有因由。

【譯文】

五個月之後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夥告發商君想要謀反,於是派人抓捕商君。商君逃亡,逃到邊境之口,打算到客店住下。客棧的人不知他是商君,說:“商君的新法規定,收留沒有證件的人住宿是要被判連坐之罪的。”商君長歎一聲說:“唉,製定法令的弊害竟然到了這種程度了!”於是逃往魏國。魏人怨恨他欺騙公子卬而大敗魏軍,不肯收留他。商君想逃往其他國家。魏人說:“商君,秦國的叛賊。秦國強大而它的叛賊逃到魏國,不送回去可不行。”就將商君遣送回秦國。商君回到秦國,跑到商邑,與他的部屬黨羽征發邑中士兵向北攻打鄭邑。秦國發兵進攻商君,在鄭地黽池將其殺死。秦惠王以車裂之刑將商君五馬分屍示眾,說:“不要學商鞅造反!”滅了商君滿門。

太史公說:商君,生性刻薄。考察他打算用帝王之術遊說孝公,隻是為了操持浮誇之說罷了,並不是出於他的本意。況且他通過寵臣的引薦而得到拜見的機會,等到被任用之後,施刑於公子虔,欺騙魏將公子卬,不聽從趙良的勸說,這也足以說明商君的寡恩少德了。我曾經讀過商君的《開塞》《耕戰》等篇,內容跟他的行為處事極其相似。最後在秦國得到惡名,的確是有緣由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