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開審判(4)
唉!如今什麽也做不成了,哪裏還有立功贖罪的機會呀,那就隻有以命抵罪吧!
坐在大廳後排的陸雯,哪裏想得到自己的人的心靈已走得這麽遙遠,她哪裏知道栗致炟近來的思想變化啊!自生事故之後,她就再沒有機會見他一麵。FQxSw.coM自生事故後,栗致炟就一步一步地向絕境走去。在他的精神裏,正漸漸改變著先前的許多觀念,特別是對人生、對命運、對未來,他似乎走入一個超然物外的高地,他想離開這個喧鬧的世界,還留戀什麽嗎?僅有的掛念一是女兒萌萌,二是人陸雯,還有,那個保安隊長小白。那天幫他拉走妻子羅虹屍體的小夥,他右肩上那塊泛青的胎記,莫非是自己與初戀人韓秀清的可憐的私生子?這事也不能不使他掛念,其他,大概就沒有什麽了。因為他已想到,即使不判死刑,至少要判無期徒刑了。這種囚犯身份,對陸雯,對萌萌,又有什麽意義呢?也許,因為有了這種意識,他不再在乎眼前的一切了,包括他如何在法官審訊中表現,他並沒有過多地動用智慧調動思維,去為開脫故意致死人命罪提供有效的答辯,而隻是聽天由命般順其自然,沿著法官的審訊路數往下滑落……
審判依然在嚴格規範的程序中進行著,可是,坐在聽眾席上的陸雯卻什麽也聽不見了,她對栗致炟的陳述很不滿意,她甚至都為栗致炟想好了,既然屋子裏隻有栗致炟和羅虹兩個人,其中一個人死了,剩下的一個人的話語就更有價值,無論他怎麽說,都沒有旁證在場的。fqxSW.CoM當然,隻要故事說得圓,話語講得合理。比如,栗致炟完全可以將自己的行為說成是自衛反擊,是羅虹在樓道動起手來,對自己先采用了粗暴武打的舉動,自己方被動地自衛,一失手釀成惡果,甚至還能說是羅虹在樓道失了足,一失足釀成墜樓頭顱碰撞石材的後果……
可是,栗致炟的陳述卻讓陸雯失望了。栗致炟沒有說出新的東西,也就是說,他的陳述等於默認起訴書認定的事實。此刻,坐在審判長高靠背椅子上的黎明,麵孔裏浮現出一絲不易被人覺察的疑惑,或者稱為困惑的神態。不知他對被告人是不解還是失望。接著,黎明隻是依照審判的套路往下進行。先是問公訴人有無訊問,又接著問辯護人有無問。
公訴人認為,根據被告人栗致炟作案的地點,還有案後一係列的表現,可以證明他是故意殺人,而非故意傷害。因為被告人選擇在狹窄的樓道作案,阻攔受害人羅虹上樓,就是證據。被告人栗致炟沒有不讓羅虹上樓的理由,卻不讓其走上樓去。而樓道下邊是堅硬的石材地板,樓口又是堅硬石頭製作的玄關,被告人栗致炟不可能不知道,一個一百餘斤的血肉之軀,從數米高處被推倒摔下來的嚴重後果。退一步說,倘若被告人栗致炟並非故意害死受害人羅虹,而隻是企圖出氣打人或失手誤傷的話,當後果出現後被告人肯定會積極對受害人羅虹進行搶救,或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或將受害人就近送往醫院。可是,這一切,被告人栗致炟不僅不去做,反而找到正在巡邏的保安,還隱瞞實,將受害人用布單蒙蓋包裹,當做垃圾令保安拋之。事後,被告人栗致炟竟向司法機關報假案,謊稱受害人羅虹失蹤,使國家司法機關花去大量人力、財力去破假案,其手段殘忍,性質惡劣,不以故意殺人罪量刑,實不可平民怨,撫民心。公訴人表示,此案應該以故意殺人罪定性判決。
聽到公訴人義正詞嚴的話語,陸雯就坐不住了,淚水不自覺地從眼眶湧出,陸霖緊緊依偎著妹妹的身軀,小聲說:“小雯,別這樣,忘了,來時哥哥跟你說的話了。小雯,千萬別這樣,哥哥會想辦法的……”兄妹近乎是在耳語,陸霖生怕陸雯失態,引起四周聽眾的注意,那樣就太尷尬了。他也怕自己勸解妹妹的話被身邊人聽到,就以微弱的聲音對陸雯耳語。
辯護人認為,栗致炟在樓道狠勁推搡受害人羅虹,致使她身體倒下撞擊頭部身亡,並非故意害死受害人,而是一時衝動,做出的喪失理智行為。而這種衝動,受害人也有責任,是受害人歇斯底裏大作,又出傷人、罵人,導致被告人一時氣憤,感衝昏了頭腦,方做出這種過激行為。辯護人認為,栗致炟的罪名不應該是故意殺人罪,應該是故意傷害致死人命罪,當然,判刑也應根據後者的罪名量刑,而不能以故意殺人罪定罪。